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冷山 作者:查尔斯?弗雷泽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非同凡响的小说,讲述美国南北战争结束之际,一位士兵为了自己的所爱而返回家园的多灾多难的旅途。伟大的爱情故事与孤单凄惨的迢迢长路融为一体。 作品以当地历史为背景,以从作者的高祖父起代代相传的家族故事为基础,叙述了一个受伤的士兵英曼,离开残酷的战场,穿过那片残破的、即将遭受败衄的南方土地,回到自己战前的心上人艾达身边的故事。与此同时,艾达正在勇敢顽强的年轻姑娘鲁比的帮助下,努力的重振父亲留下的农场。英曼的奥德赛与艾达的奋斗相互交织,他们长期隔绝的生活随着战争的临近结束而即将交汇,当他们在密林中紧紧拥抱,准备尽享战后爱情的甜蜜与幸福时,一场灾难从天而降 查尔斯?弗雷泽深刻地洞察到人与土地的关系以及孤独状态的危险,他对于社会的变迁,具有与那些十九世纪的伟大小说家同样敏锐的观察力。本书重新创造了一个已经消失的世界,在我们的时代依然具有振聋发聩的意义。 关于本书 这是我很长时间以来读过的最好的书之一,读到最后我忍不住哭了出来。这本书真是一个奇迹!——美国著名作家拉里·布朗 《冷山》是一部非同凡响的小说,讲述美国南北战争结束之际,一位士兵为了自己的所爱而返回家园的多灾多难的旅途。伟大的爱情故事与孤单凄惨的迢迢长路融为一体。 作品以当地历史为背景,以从作者的高祖父起代代相传的家族故事为基础,叙述了一个受伤的士兵英曼,离开残酷的战场,穿过那片残破的、即将遭受败衄的南方土地,回到自己战前的心上人艾达身边的故事。与此同时,艾达正在勇敢顽强的年轻姑娘鲁比的帮助下,努力的重振父亲留下的农场。英曼的“奥德赛”与艾达的奋斗相互交织,他们长期隔绝的生活随着战争的临近结束而即将交汇,当他们在密林中紧紧拥抱,准备尽享战后爱情的甜蜜与幸福时,一场灾难从天而降…… 查尔斯·弗雷泽深刻地洞察到人与土地的关系以及孤独状态的危险,他对于社会的变迁,具有与那些十九世纪的伟大小说家同样敏锐的观察力。本书重新创造了一个已经消失的世界,在我们的时代依然具有振聋发聩的意义。 作者简介 查尔斯·弗雷泽在北卡罗来纳州的山区长大。目前,他与妻子、女儿居住在罗利,他们在那里养马度日,过着隐士般的生活。《冷山》是他的第一部小说,也是目前为止他惟一一部小说。该作品因“描写了人与土地的复杂情感与关系”而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美国书商协会年度图书大奖,成为美国十大畅销书之一。 对《冷山》的空前盛赞 震撼人心的美……它沉稳的叙述和沉着的言辞把读者带回到那个时代和那个地方。《冷山》使人回想起《落在香杉树上的雪花》。——《每日新闻》 查尔斯·弗雷泽对南部风景的情感令人钦佩,描写得十分优美。他写了一本绝佳的小说,令人惊异。——《纽约图书评论》 一本很好的读物,讲述了一个内战时期史诗般的故事,并且使用了大量史料。——《人物》杂志 整饬优美……尽情享受它吧。你会发现书中的人物会在你的脑海中停留很长的时间。——《密瓦基新闻卫报》 美得令人心碎……叙述优雅,最细枝末节之处也同样让人信服,久久难忘。《冷山》是继麦克尔·沙拉的《杀手天使》之后最优秀的以内战为题材的小说,风格堪与谢尔比·福特媲美。这部小说有资格获得当今所有的、任何的奖项。它是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卡伊·吉朋斯 这部小说实在是大伟大了——在任何可以想见的,以及那些读此书之前根本梦想不到的方面都是如此——以至我想到,它所达到的高度,还有我阅读时获得的快乐,会影响到我今后读的每一本书,使它们相形见绌。它是如此完美,甚至我可能再也不会想读别的书了。《冷山》是美国文学中最辉煌的成就之一。——里克·巴斯 查尔斯·弗雷泽的小说笔触简约,却意味深长,是一幅徐徐展开的壮丽画卷,点染出一位呼之欲出的人物,一个奋力从已经毁灭的世界逃离的士兵——英曼。那些被太多的哀伤所包围的温情时刻,既真实,又感人肺腑;当艾达说‘想告诉他自己是怎样变成今天的样子时,那种压抑的表达——在《冷山》中类似的表达方式绝不少见——几乎让人心碎,然后是更让人心痛的结局。——安·毕替 查尔斯·弗雷泽的《冷山》,是我很长时间以来读到的最为精彩、出众的处女作。它叙事宏大,塑造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写景状物笔力超凡,读来让人欲罢不能。虽然背景选在内战时期,从最深刻的意义上说,却是指向当代,与《永别了,武器》遥相呼应。——威廉·英里斯 献给凯瑟琳和安妮 很难相信,在静谧的树林和微笑的田野间,生物正无声地进行着可怕的战争。 ——摘自《达尔文日记》(1839) 人问寒山道,寒山路不通。 ——中国唐代诗人寒山 乌鸦的影子 晨意初现,苍蝇就骚动起来,英曼脖子上的长伤口和双眼成了众矢之的。要叫醒一个人,满院子公鸡也比不过这些苍蝇翅膀的嗡鸣和腿脚的碰触。英曼睁开眼睛,又在病房中迎来了新的一天。挥手驱走群蝇,他的目光越过床脚,向打开的三层落地长窗望去。通常,可以看见窗外的红土路、栎树,还有低矮的砖墙。再远是一片开阔地和一直伸到西方天际的松林。医院建在目力所及唯一的一个高坡上,就平原而言,这里的视野堪称辽远。但远眺为时尚早,窗外一片灰蒙,像是涂了一层漆。 如果不是太暗,英曼本可以看书打发时间,直到吃早饭。他正在读的这本书颇能安神。不过,昨晚辗转难眠,他秉烛夜读,已经燃尽最后一根蜡烛;医院灯油奇缺,决不能只为消遣而点灯熬油。无奈,英曼只得起身穿好衣裳,坐进一把梯式靠背椅里,将满屋病床和伤病员抛在身后。他再次挥臂赶开苍蝇,凝视晨雾中的第一抹黎明,等待窗外的世界现出分明的轮廓。 窗子像门一样高。想像中,他多次从那里迈步而出,走进另外一个世界。住院最初几周,他的头几乎不能移动,只有一味望向窗外,凭记忆勾画家乡熟悉的绿色田野,那些童年的地方。生长着水晶兰的潮湿的小河岸;每到秋天,黑棕相间的毛虫最为青睐的草地的一角;山胡桃树的一根粗枝斜伸到小路上,他经常攀到上面,看父亲赶着牛群从晚霞中走来,经过他的脚下,走向牛棚;他会闭上眼睛,聆听牛蹄踩踏尘土发出的噗噗声,渐行渐弱,直至消失在蝈蝈儿和青蛙的叫声里。显然,那扇窗只会把他的思绪带回从前,这正中英曼的下怀。因为他已经见过时代可怕的铁面,未来,在他的想像中,只能是一个所有他认为重要的东西都遭弃绝或主动远飙的世界。 人窗独对,已经度过了整个盛夏。空气异常闷热潮湿,不论白天或夜晚,嘴巴上都像堵着一块抹布。新换的床单很快就馊味阵阵,书放在床头柜上,一夜之间,软塌塌的书页就生出细小的黑色霉菌。英曼想,凝望日久,这灰蒙蒙的长窗怕也终于说完了要说的一切。但这天早晨,他再次意外,一片早已遗忘的记忆从窗外翩然而来。 ———————— 坐在教室里,英曼身旁是一扇相似的长窗,越过窗外的草场,稍远处低矮的绿色山脊层叠延绵,越升越高,直接巍然隆起的冷山主脉。那是一个9月,土操场对面的牧草已经齐腰高,草穗泛黄,应该收割了。老师是位矮冬瓜,秃头粉脸。他只有一套破旧的西装和一双过大的旧长筒靴,鞋尖向上翘起,鞋跟一侧磨得刀片般薄,看着像一枚楔子。他站在教室前面,身体摇来摆去,整个一上午滔滔不绝地谈着历史,给年龄较大的学生们讲那些发生在古代英格兰的伟大战争。 充耳不闻一阵之后,年轻的英曼从桌子底下拿出帽子,捏住帽檐,手腕一抖,帽子旋出窗外,被一股上升的气流托起,飞出老远,越过操场,落在草地边缘,黑乎乎的,与那只停在地上的乌鸦的影子一样。老师看见了英曼的小动作,叫他把帽子取回来,然后等着挨打。这人有一根大戒尺,上面钻满了洞,能派上用场他才高兴呢。英曼真不知道这一刻是被什么迷了心,他走出门去,潇洒地将帽子朝头上斜斜一扣,迈步向前,再也没回来。 ———————— 破晓在即,窗子亮了起来,记忆渐渐隐去。英曼邻床的男人坐起身,照例拄着双拐挪到窗前,不住口地向窗外猛咳浓痰,直到把肺里的积蓄清空。他用梳子理了理头发,黑色直发垂到颚下,绕着脖子剪成溜齐的一圈。他把面前的长发捋到耳后,纵然在晨曦的昏黄中,仍不忘戴上茶色眼镜。他的眼睛太弱,些微的光线也受不了。然后,他还穿着睡衣便在桌旁坐下,对着成堆的纸张,开始工作。这人沉默寡言,说话很少有超过一两个字的时候。英曼对他的了解极为有限,不外乎知道他的名字是巴里斯,战争以前,曾在查珀尔希尔(北卡罗莱那大学——译者)学习希腊语。现在,除了睡觉,他所有的时间都用来翻译一本厚厚的小书,把古老而不知所云的东西译成谁都看得懂的直白文字。他伏案而坐,脸离书本仅几英寸,身体在椅子里不住扭动,想给腿找一个舒坦的姿势。他的右脚在冷港战役被一颗葡萄弹轰掉了,剩下的断肢似乎成心不想痊愈,一寸一寸地从踝部向上烂,多次截肢,现已截到膝盖以上。他什么时候闻起来都像是一块陈年火腿。 有一会儿,耳中只听巴里斯的笔发出刷刷声,以及纸张翻动的声音。接着其他人也纷纷醒来,在一片咳嗽中还夹杂着几声呻吟。最终,打光壁板的接缝历历在目,连天花板上的苍蝇也看得一清二楚。英曼翘起椅子的前腿仰身数着。他算定共有六十三只。 窗外的景物渐次清晰,最先现形的是栎树黑黝黝的树干,然后是斑驳的草坪,最后是红色的小径。他在等着瞎子的手推车出现。连续几周,英曼一直留心观察着他。现在既已康复到可以行动,英曼下定决心,要走到手推车旁边,和瞎子聊一聊。他觉得自己实在已经被伤病困扰太久了。 英曼是在彼得斯堡外围的战斗中负伤的。两位身边的战友扒开衣服看看他的脖子,估计命已不保。我们会在一个更好的世界重逢的,他们庄严地道别说。不料,他竟一直挨到了野战医院。医生们也看不出有什么希望,将他归入必死的一类,放到一边的帆布床上等死。但他又没死成。两天后,由于伤员太多,他被转送回自己本州的一间常规医院。火车一路南下,旅途苦不堪言;在又脏又乱的野战医院里,在挤满了伤兵的车厢内,他都与战友和医生们一样,一直认定自己必死无疑。这一段路途他所能记得的一切,是闷热,是血与粪便的气味。许多伤员都在泻肚。尚有余力的用枪托在木制车厢壁上砸出洞来,把头探出去呼吸外面的清风,像装在筐子里的家禽。 到达后,医生们看了看他的伤势,一样束手无策。他也许能活,也许不能。他们只给了他一块灰布头和一个小脸盆,用来清洗自己的伤口。最初几天,每当足够清醒,他就用布擦拭自己的脖子,直到盆里的水变成和雄火鸡的冠子一样的颜色。但最主要的,是伤口在给自己做清理。结痂之前,它一连串吐出了好多东西:一枚领扣、一片他被击中的时候穿着的衬衫的毛领、一片25分硬币大小的柔软的灰色金属,而最不可思议的是,还有一个看起来很像桃核的东西。他把它放在床头几上,端详了几天,终究无法确定到底是不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待他最终将其扔出窗外,就开始做一些奇怪的梦,梦见它生根发芽,长成像刀豆一样大的怪物。 伤口终于拿定主意要愈合了。但在最初既不能转头,也不能捧书阅读的几个星期,英曼每天就躺在床上瞧那个瞎子。每到天亮不久,他就会推着车沿路而上,几乎看不出是位盲人。他在路对面的一棵栎树底下摆好摊子,几块石头围成一个简单的灶,他点起火来,用一只铁锅煮花生。整整一天,他背靠砖墙坐在一把小凳上,卖花生和报纸给医院里那些康复到可以走动的病人。除非有人来买东西,不然他就两手相交搭在腿上,像个假人似的纹丝不动。 那个夏季,英曼眼中的世界就是以窗棂为框的一幅古画。经常,大段大段的时间过去,眼前所见极少变化:一条路、一面墙、一棵树、一辆车、一个瞎子。英曼有时在心中慢慢地数着,看看要多长时间,画面才能出现一点重要的变动。这是一个游戏,他有自己的规则。一只鸟飞过去不算数,有人沿路经过则算,大的天象变化,如下雨、日出算,但过往的云影不算。有些天,他会一直数到几千,才有可以做数的变动出现。他相信这副画将永远留在自己心里——墙、瞎子、树、车、路——不论他还能活多久。他想像自己已经是一位老者,依然在回想着它。画中景物组合在一起,似乎在揭示某种意义,不过他并不知道是什么,恐怕永远也无法知道。 英曼的早餐是燕麦粥和黄油。他一边吃一边望向窗外,不久,就见瞎子推车而来,他的腰因用力而弓起,转动的车轮下扬起两小片灰尘。等他点火开始煮花生,英曼把盘子搁在窗台上,来到屋外,像个龙钟老人似的蹒跚着穿过草坪,朝小路走去。 瞎子很健壮,膀阔臀圆,马裤在腰间扎了一条大皮带,有磨剃刀的皮带那么宽;大热天也不戴帽子,一头短发灰白浓密,发质粗砺,像短扫帚上的刚毛。他坐在那里,头向前倾,似在冥思。英曼一靠近,瞎子马上抬起头,好像真能看见他一样。不过,他的眼皮陷进堆满皱纹的眼窝里,像鞋皮一样毫无生气。 英曼并没有停下来打个招呼,直接就问:是谁挖了你的眼睛? 瞎子脸上带着友善的微笑说,没人,我从来就没有眼睛。 英曼吃了一惊。因为他在想像中已经认定,它们必是在某次疯狂而血腥的冲突中,在一个兽性发作的时刻,被人剜了出来。近来他所目睹的每一件丑行都出于人类之手,他几乎已经忘记还存在着另一类的不幸。 ——怎么会从来就没有呢?英曼问。 ——生来就是这样。 ——啊,英曼说,你可真够坦然的,尤其是对于一个像你这样,在大多数人看来一辈子生活在不幸之中的人。 瞎子说,如果我有幸看过一眼这个世界然后再失去它,那不是更糟? ——也许吧,英曼说。但如果现在给你十分钟,让你生出眼睛,你愿意拿什么来换呢?我猜不会是个小数。 那人考虑了一会儿,舌头舔着一边的嘴角。他说,用印地安头像的一分铜币来换我都不要。我怕那会让我心中充满愤恨。 ——这正是我的感触。英曼说,有太多东西,我希望自己从来没看到过。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刚才说10分钟。我指的是得而复失。 瞎子用一块新闻纸卷成一个筒,拿一把小漏勺探进锅里,在纸筒中装满煮花生。他把花生递给英曼说:来,给我讲一件你希望自己从来没见过的事吧。 从哪里讲起呢,英曼想。莫尔文山,夏普斯堡,彼得斯堡,任何一处发生的事情,都足以让人明白什么是惨不忍睹。但弗雷德里克斯堡战役的那天尤其在心头徘徊不去。这样,他就背靠栎树坐下,捏开湿花生的外壳,用拇指把花生粒挤到嘴里,开始给瞎子讲他的故事。 ———————— 晨雾散开,一支庞大的军队突然露出身形,正朝山上的一道石墙和墙后低于地表的小径挺进。英曼所在的团奉命支援已经守在石墙后的部队,他们很快在马耶斯高地顶部的白色房子前排好队列。李将军,朗斯特里特和帽插羽毛的斯图尔特就站在门廊前的草坪上交谈,并轮流用望远镜向河对岸了望。朗斯特里特披着一件灰色羊毛披肩,和另两人站在一起,他看上去就像个放猪的壮汉。但从英曼对李将军战术的了解,他绝对更愿意在朗斯特里特手下作战。尽管看起来有些蠢,他却总是有心寻找利于防守的地形,让士兵可以相对安全地躲在阵地后面大开杀戒。而弗雷德里克斯堡当日的鏖战,从始至终是以这种正合朗斯特里特的路数,却不为李所喜的方式进行的。 英曼的团整队已毕,开下山脊,进入北军凶猛的火力范围内。他们中途停下来齐射了一次,然后就冲进了石墙后面的凹路。半路上,一颗枪弹紧贴着英曼的手腕飞过,感觉像是被猫的舌头舔了一下,只擦伤了一小块皮肤。 走进小路,英曼马上看出地形非常理想。先遣部队已经沿坚固的石墙挖好壕沟,即便站直身体也不会暴露。北方部队要想冲上石墙一线,必须先越过大片的空旷地带。一个士兵兴奋地跳上墙头大喊:你们都在犯错误!听到没有?一个可怕的错误!子弹从他身旁呼啸而过,他跳回墙后的壕沟,手舞足蹈。该阵地之让人称心如意由此可见一斑。 天很冷,路上的泥浆几乎冻住,有一些人打着赤脚,许多人的军装是自己家做的,用植物色素染成黯淡的颜色。在战场对面列阵的北军军容整齐,清一色穿着工厂生产的簇新的军装和战靴。当他们向山上发起冲锋的时候,石墙后的守兵边压住火,边大声地奚落他们,一个人喊道:靠近点儿,我想要你们的靴子!他们让北方联军一直上到二十步开外,才开火把他们放倒。距离实在太近,一个士兵竟说,用一体纸包子弹真是太可惜了,如果火药、弹丸和药垫分开,每次就可以只装一点点,节省火药。 蹲下装弹时,英曼耳中满是枪声,还有子弹打进身体的声音。他身旁的一个人可能太紧张,或者过渡疲劳,忘记把推弹杆从枪管里取出来,结果和子弹一起射出去,刺进一个北方战士的胸膛。那人仰面倒下,推弹杆竖插在身上,随着最后的呼吸摇动,像中了一支没羽的箭。 一整天,北军每次数千人,轮番向石墙冲击,前仆后继。战场上散布着三四栋砖房,不消多久,就有大批的士兵躲在后面,像是日出在房子背面投下的长长的蓝色阴影。不时有他们自己的骑兵过来,像老师在抽打逃学孩子的屁股似的,拿马刀的刀背一通乱砍,把他们从屋后逐出。然后就见他们缩着脑袋,身体前倾,向石墙奔来,这一姿态让当天现场的好些人想起顶风冒雨前进的人。迎头痛击的乐趣早已消失,北军仍冲锋不止。英曼开始恨他们,只因他们竟愚蠢地要一意送死。 战争梦幻般地进行着:数不胜数的强敌向你扑来,你自己却软弱无力,然而,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倒下去,直到被彻底击溃。英曼不停地开火,右臂反复拉动推弹杆已经疲劳不堪,下颌也因连续咬纸弹壳的底盖而酸痛。长枪变得火烫,有时候还没等装好弹丸火药就燃着了。一天过去,周围人的脸庞都被枪膛后焰熏成深浅不一的蓝色,让英曼想起曾经在巡回表演中看到的一只巨猿涨鼓鼓的花屁股。 整整一天,他们都在李和朗斯特里特的眼皮底下作战。墙后的士兵只需一扭头,就可瞧见在他们上方督战的两位大人物。两位将军在山顶呆了一下午,各显神通,说些幽默漂亮的话。朗斯特里特说以他布置在凹路上的防守阵地,就算让波多马克军全部人马开过来,也不可能有一个活着来到石墙下;又说北军在漫长的下午络绎倒毙,就像从屋檐流下的雨水。 李将军自然不会给别人抢了风头,他说,幸亏战争如此可怕,不然人们就会太好战了。一如罗伯特老爷(指李将军——译者)所说的一切,这句横空而出的妙语马上被士兵们争相传诵,一传十,十传百,简直就像出自万能的上帝之口。等石墙这端的英曼听到此话时,他只是摇了摇头。即便在当时,战争开始还不久,他的观点也与李大相径庭。在他看来人们似乎非常喜欢战争,而且越可怕越好。他还怀疑,最喜欢战争的人正是李,如果可以自作主张,他会径直把大家统统送进地狱的大门。但最使英曼不安的是,李明白表示,他把战争看作澄清上帝隐晦意志的工具。李似乎认为,在一切人类行为中,战争的神圣性仅次于祷告和读《圣经》。英曼担心,遵照这种逻辑,人们很快会把任何一场滥战或恶斗的胜利者当作上帝验明正身的卫道士。这些想法当然不能对同袍讲,同样不可宣诸于口的是,他觉得自己参军不是为了找一个老爷,哪怕是那天在马耶斯高地上庄重而尊贵的李将军。 向晚时分,北军停止了进攻,枪声逐渐沉寂。石墙下的山坡上,躺满了数千名阵亡或垂死的士兵。天黑时,尚能活动的已经把死尸叠起来做成掩体。整夜,中天以北,忽明忽暗的红色光芒摇曳不止。空中的异像被阵地上的所有士兵看成一个预兆,他们争相看谁能最明白无误地说出它的含义。在上方某处,一只小提琴奏起悲伤的《罗瑞娜》。结冰的战场上,受伤的北军士兵从牙缝里哼哼着,呻吟着,哀号着,有的大声呼唤着亲人的名字。 伴着这一切声响,英曼的一队人中那些没有好鞋可穿的,爬过墙头去扒死人的靴子。英曼自己的靴子不错,他参加这场夜袭,只是想看看一天的战果。战场上北军尸横遍野,到处是一堆堆血肉模糊的尸体,残缺的肢体形态各异,无奇不有。走在英曼身旁的一个人举目四顾说,如果他说了算,他会让波多马克河以北任何一寸土地都与这里一样,不差分毫。目睹敌军惨状,英曼生出的念头则是——回家。一些尸体的衣服上别着卡片,上面写着他们的身份,其他都是无名尸。英曼看见一个人蹲下身,去脱一具死尸脚上的靴子,他正抬起一条腿用力拽,那仰卧的尸体突然坐了起来,说了些话,他的爱尔兰口音太重,只听得清一个词:狗屎。 午夜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英曼来到战场上的一栋房子前。山墙上的门开着,从里面射出亮光。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太太坐在门内,神情呆滞。她旁边的桌子上燃着一截蜡头,几具尸体倒在门槛上,另一些伏尸屋内,似是临死还爬进来寻求庇护。女人狂乱的目光越过房门,透过英曼,似在看向虚空。英曼穿过房子,从后门走出去,看见有人正用锤子宰杀一群重伤的北军士兵。伤兵们被排列整齐,头都朝着一个方向,那人轻快地沿一排头颅移动,专心致志地砸着,一锤解决一个,干净利落。他的脸上看不出愤怒,只像在完成一件工作,从一颗头移向另一颗,嘴里还低低地吹着口哨,是《科拉·艾伦》的曲子。如果被正直的军官抓到,他很可能被枪决。但他只是累了,希望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多干掉几个敌人而已。英曼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刻,当那人走到一端,砸死最后一名士兵,他的脸上正好迎来了第一线曙光。 ———————— 瞎子一直坐在那里,静静地听着英曼的故事。当英曼讲完,他说,你需要把这一切忘掉。 ——我也这么想,英曼说。 但英曼并未告诉瞎子,不论他如何努力,结果总是徒劳。那个战场之夜不但未曾远去,反而化作梦境,在他住院的那些天一次又一次反复来临。在梦里,赤芒烧过夜空,散落在地上的血淋淋的断肢——手臂、头、腿、躯干——慢慢聚拢,七拼八凑组成新的怪异的人体。他们在黑影幢幢的战场上蹒跚着,摇晃着,不时扑倒,像瞎眼的醉鬼,腿脚完全不听使唤。他们打着趔趄,在眩晕中裂开血口的头颅互相撞击。他们挥舞着胡乱搭配起来的胳膊,很少有几对手臂看起来属于同一人。有的念叨着他们女人的名字;有的反复唱着歌曲的片断;另一些站在一旁,望向黑暗之中,焦急地呼唤着他们的狗。 其中一个,身上伤痕累累,看起来更像一堆血肉而不是人体。他挣扎着要站起来,却颓然倒下,再也不能移动分毫,只剩头还可转动。他躺在地上,伸长了脖子,空洞的眼睛死盯住英曼,低声呼唤着他的名字。每天从这个梦中醒来,英曼的心境都有如天下最黑的乌鸦一般黑暗。 英曼回到病房,走路使他倍感疲倦。巴里斯戴着护目镜坐在昏暗的房间里,继续用鹅毛笔在纸上写着。英曼躺到床上,想小睡片刻,把上午剩余的时间打发掉,但心情却无法平静,只好又拿起书。这本书是巴特拉姆《旅行笔记》的第三卷,是英曼从首府的女士们捐赠的一箱图书中随便抽出来的,她们不但关心病人身体的康复,更热心提高他们的思想。显然,这书被捐出来,是因为封面已缺。英曼出于对称的考虑,将封底也照样撕去,只留下书脊,用一根细绳把它扎成一卷。 这不是一本需要从头至尾逐页阅读的书,住院的那些夜晚,英曼每次都是随手翻开,一直读到心平气和,可以入睡。这个因其背囊里总是装满了植物,把全部心血都倾注到野生生命身上,从而在切诺基人中赢得“采花人”称号的善良而孤独的旅行者,他的记述任何时候都可以使英曼松弛。那天上午英曼正好翻到特别喜欢的一段,映入眼帘的第一句话是: 我继续攀登,直至到达一座高耸的石山的山顶,眼前现出一个峡谷,夹在更为巍峨的山峰之间,在峡谷中继续向前穿行,崎岖的山路紧傍着一条蜿蜒而湍急的溪流,它最后向左一转,一头垂下陡峭的崖壁,冲过黑暗的灌木林和参天的森林,把满腔的丰饶和欢乐送到下面的土地上。 如此图景使英曼心旷神怡。后面几页的描写也同样让人欣喜:巴特拉姆来到大山深处的考维谷,他心神俱醉,几乎不容歇气地描述起一道道悬崖绝壁,一座座隐没在远方的青山;一路不厌其详地数叨着他观察到的所有植物的名字,似乎在背诵某剂猛药的配方。但是,一段时间之后,英曼的思绪已经从书中游离,开始在头脑中回想家乡的风貌。冷山,它所有的山脊、山坳和溪流:鸽子河、小东岔河、索莱尔山坳、深谷、火烧梁。他自言自语地念着这些熟悉的名字,好像它们是可以驱赶最深刻恐惧的咒语。 若干天后,英曼从医院走路进城。脖子疼得要命,好似有一根火辣辣的筋从脖子直通趾骨,每走一步都扯得紧绷绷。腿已经恢复力气,这给他添了一分隐忧。一旦强壮到可以参加战斗,他们会马上把他弄回弗吉尼亚。不过能逍遥自在毕竟惬意,只是得小心在意,不能在医生面前太过生龙活虎。 家里寄了些钱,部队还发下部分欠薪,所以英曼想出来转转,买些东西。街上的店铺都是红砖房或白色板房。在一家裁缝铺,他看中一件黑色精纺羊毛上衣,正好合身。本来是给另外一个人量身定做的,但那人没等衣服做好就死了。裁缝廉价出售,英曼当场换上新衣,穿着它走出门去。他又到一家杂货店买了一条硬邦邦的靛青色粗斜纹棉布裤子、一件奶白色的衬衫、一双袜子、一把折刀、一把鞘刀、一只小壶和杯子,还为自己的手枪把店里所有的火药和盒装弹丸一扫而光。这些东西都用牛皮纸包好,拿绳子绑了个十字花,英曼用一根手指头钩着,提着步出店外。接着,英曼在一家帽店买了一顶黑礼帽,箍着一圈灰色帽带。回到街上,他摘下满是污垢的旧帽子,随手撇到一户人家房前的豆子地里。他们也许能派上用场,拿来当稻草人的帽子。他把新帽子戴到头上,走进一个鞋匠铺,看见一双很结实的大皮靴,刚好合脚。旧靴子扔到一旁,垂头丧气地委顿于地。他又到文具店买了一支金笔、一瓶墨水,还有几张书写纸。待购物完毕,他已经花掉了一大堆几乎不值一文的纸币,足够引燃未干的新柴。 圆顶式的州议会大厦旁边有一家酒馆,英曼已经走累,就选了一张摆在大树底下的桌子坐了。他要了一杯咖啡,据老板说还是穿过封锁线运进来的呢。不过从杯底的渣子来看,主要是菊苣根(咖啡伴侣——译注)和烧煳的玉米渣,顶多只有一点点咖啡末。铁桌子的外沿生了一圈橘子皮似的铁锈,英曼把杯子放回咖啡碟的时候还得加着小心,怕把新衣服的袖子蹭到上面。他的坐姿略显拘谨,如果有人从马路中间往树荫这边看,可能会觉得他不太自在,有点别扭。他脊背挺直,双手握拳放在大腿上,穿着新买的黑衣服,脖子上裹着的绷带看来就像紧紧扎着一条白围脖。这副模样,可能被误认作一个正在拍摄银版照片的人,一动不动地坐着,等待漫长的曝光结束,人已经变得头晕目眩,不知所以,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底版慢慢地吸进他的形象,并永远攫走了他的一部分灵魂。 英曼在想着瞎子。最近每天早晨他都从瞎子那里买《标准报》,今天也买了一份。知道了他是怎么瞎的,英曼心生怜悯,因为既然是天生的,就没有人可以恨。没有敌人的代价是什么?想报复,除了自己还能惩罚谁呢? 英曼把咖啡喝到只剩下杯底的渣子,然后拿起报纸,希望找到一些能吸引自己的东西来读,转移一下注意力。有一篇介绍彼得斯堡外围恶劣局势的文章,却无论如何读不进去。反正关于这个话题,也不会有什么他不知道的新消息。翻到第三页,他看到一条州政府针对开小差的、逃避兵役者以及他们的家属发布的通知。这些人将被缉拿归案。他们的名字会登上黑名单,每一县的民团都将昼夜巡逻,进行严格盘查。然后,在报纸中间的一页下角不起眼的地方,英曼看到一则消息:在本州西部的山地边区,托马斯和他的切诺基部队与北军多次交火。有人指控他们割了敌人的头皮。报纸评论说,这一行径或许野蛮,但也算一个严厉的警告——入侵要付出血的代价。 英曼放下报纸,想着割头皮的切诺基小伙子们。这事从某种角度看有其幽默的意味,那些面色苍白的磨坊工人,雄心勃勃地南下偷取土地,却在丛林中丢了他们自己的头皮。英曼认识很多有可能在托马斯手下作战的适龄的切诺基人。不知道“游泳者”会不会在他们当中?结识游泳者的那个夏天,他们都是16岁。家里给他安排了一份挺惬意的活儿——在巴撒姆山高耸的山头上放牧几头小母牛,让它们吃最后的夏草。他牵了一匹驮马上山,带着炊具、腊肉、干粮、渔具、一支猎枪、被子,还有一块搭帐篷用的涂蜡帆布,估计得独自一人生活一段时间。到达山顶,却发现已经有人捷足先登,十几个来自卡塔鲁奇的男人在山颠扎营,尽情享受着高地凉爽的空气和远离家庭的自由,悠闲地消磨着时光。他们已经到了一个星期或者更久。这确实是个怡人的地方,东西两侧视野都异常开阔,脚下是优良的高山牧场,旁边还有一条盛产鳟鱼的小溪。英曼加入到他们当中,连续几天,他们大开筵宴,在一堆日夜不熄、齐膝盖高的篝火上煎玉米饼、鳟鱼,炖猎物的肉。他们用玉米酒、苹果白兰地和浓浓的蜂蜜酒把食物送下去,经常有许多人一醉就是一天一夜。 几日后,有一小队卡芙溪的切诺基人,赶着他们瘦骨嶙峋的劣种杂色母牛从另一侧山坡上来,在不远处扎营。紧接着,他们砍倒高高的松树,削成球门,并且为他们残酷的球赛划出边界。游泳者,一个怪模怪样,长着一双大手,两眼距离很远的男孩,来请卡塔鲁奇人参加比赛,并略带威胁地暗示说这种比赛有时候会死人。英曼等人接受了挑战。他们把小树劈开,用皮条或鞋带绑好,做成自己的球棒。 两队人比肩扎营两个星期,年纪较轻的整日比赛,输赢下很大的赌注。这种比赛没有时间限制,也没什么规则可言,双方只是猛跑猛撞,用球棒狠砍乱劈,简直像拿着棍子进行群殴。他们白天大部分时间都在玩球,直到一方赢得规定的比分为止,得分方式是将球击中对方的球门柱。晚上,大家围坐在篝火旁,喝酒,讲故事,吃下大堆大堆煎得脆脆的小斑点鳟,连骨头都不吐。 高地上大部分时间天清气朗,空气比平地更为澄明。视野可以无限延伸,越过一道道蓝色的山岗,它们颜色逐渐变浅,直到最后融入天边,似乎整个的世界都由这些起伏的山峦构成。在一次比赛间歇,游泳者远眺着迤逦的群山说,他相信冷山是世界上最大的山脉。英曼问他怎么能够肯定,游泳者的手向天边一挥,指着冷山的方向说,你难道见过更大的吗? 早晨山顶的空气异常清爽,雾气伏在山谷里,一座座互相隔绝的山峰从中升起,像是散落在白色海洋中的陡峭的绿色岛屿。通常,英曼一早醒来,还带着些醉意,就与游泳者到下面的一个小河湾钓一两个小时鱼,然后才赶回去玩球。两人坐在湍急的溪水边,在钩上装好沙蚕或浮饵,游泳者会一边钓鱼,一边喁喁而谈,语声低微,和水声融为一体。他讲动物的故事,它们为什么会是现在的样子。为什么负鼠的尾巴光秃秃,松鼠的尾巴毛茸茸;为什么鹿的头上有角,美洲狮有尖齿和利爪,神眼蛇生着彩环和毒牙。他讲关于世界从何而来,会往何处去的故事。游泳者正在学习可以助人实现心愿的咒语,他告诉英曼怎样用咒语制造不幸、疾病、死亡,怎样用火驱魔复仇,独自走夜路的人如何保护自己,以及如何使长路变短。游泳者知道几种杀死敌人灵魂的法术,还有许多保护自己灵魂的办法。他的法术使灵魂相形之下显得异常脆弱无力,不停地遭受各种侵袭,动辄有在体内死去之虞。英曼觉得这种观念实在让人沮丧,因为布道和赞美诗一向灌输的是要对灵魂不灭深信不疑。 英曼耐着性子听他讲这些故事和咒语,看着水流冲击钓丝形成的沟纹,游泳者的话音绵绵不绝,和流水声一样使人心神松弛。等钓满一袋子小鳟鱼,他们就会罢手回去,然后在一整天的时间里彼此推搡、冲撞、用球棒互相击打,甚而饱以老拳。 多日以后,出现了连续的阴雨天。不过,坏天气来得正是时候,因为双方都已精疲力竭,醉得太久,衣服也都不成样子了。有人断了手指,有人折了鼻梁,皮肉之伤不可胜计。所有人从脚踝到屁股都是被球棒打出来的青一块紫一块的淤伤。卡塔鲁奇人把全部的非必需品都输给了印地安人,还有一些必备的东西也输掉了——煎锅和铁炉、好几袋粮食、鱼竿、长枪和短枪。英曼自己输掉了一整头奶牛,他想不出该怎么向父亲解释。牛是一块一块、一分一分输掉的。玩得兴起时,他会说,下一个球我赌那头小母牛的里脊;或者,那头母牛左边整扇排骨都说我们会赢!当两队人各奔东西时,英曼的小母牛依然健在,但身体的各部分已经分属不同的切诺基人名下了。 作为补偿和纪念,游泳者给了英曼一根很好的胡桃木球棒,松鼠皮的绑带里面缠着蝙蝠胡须。游泳者称它能带给使用者蝙蝠的速度和智谋。球棒饰以燕子、苍鹰和苍鹭的羽毛,根据游泳者的解释,这些动物的特性也会传递给英曼——自如的盘旋、腾空和俯冲,以及绝对的专注。这些话并没有全部兑现。英曼希望,游泳者没有出来和北方联军作战,而是生活在他的树皮屋里,潺潺的溪水从旁边流过。 ———————— 从酒馆里面传来小提琴调弦的声音,几下拨弄,乐弓在弦上试探着轻击,然后缓慢而生疏地奏起《奥拉·李》。每隔几个音符就会跳出或尖利或粗哑的杂音。但低劣的演奏技巧无损于那优美而熟悉的旋律,它听起来年轻得让人忧伤,曲调中似乎没有留下任何余地可以去设想一个阴云密布、混乱而没有希望的未来。 他把咖啡杯举到唇边又再放下,杯子已冷,而且几乎空了。他向杯中凝视,看着黑色的残渣在剩下的四分之一英寸深的液体中下沉,黑色的颗粒打着旋,按着一定的规律沉到杯底。他想起了占卜,从咖啡渣、茶根、猪内脏和云朵的形状中窥测未来,似乎事物的图样可以透露出重要的信息。片刻之后,他摇晃一下杯子打破预言。沿着街道望去,在一排小树后面,用大石块建成的圆顶式议会大厦巍然耸立。它的颜色只比高空中的云略深,已经西斜的太阳藏在云后,像一个灰暗的圆盘。在氤氲的雾气之中看来,议会大厦似乎高得不可思议,规模庞大,不亚于梦幻中被围攻的中世纪城堡。窗帘从办公室敞开的窗户飘出,在微风中摆动。圆顶上方,一队黑色的兀鹰在灰白的天空中盘旋,椭圆形翼端错落有致的长羽毛依稀可辨。英曼向空中望着,兀鹰并未扇动一下翅膀,却借着上升的气流逐渐升高,直到变成一个个黑色的斑点。 在心中,英曼将兀鹰飞旋的轨迹和在他的杯子里按一定纹路下沉的咖啡渣相提并论。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根据这些随机产生的排列组合做出预测。算命并非难事,只要你坚信未来注定比过去更糟,时间之路只通往深不可测、没有尽头的恐惧。在英曼看来,如果弗雷德里克斯堡可以算做当下的坐标,那么照目前发展的趋势,若干年后,人们就要互相生吞活剥了。 同样,英曼想,游泳者的那些巫术也不无道理,人的灵魂可以被剥夺并死亡,可能单独遭受致命的打击,而肉体却继续活下去。英曼自己就是一个例子,或许还不是特例,他的人依然活着,灵魂却几乎已经燃尽,感觉空空荡荡,就像黑橡胶树的空心。还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最近的经历让他担心,单单是亨利步枪和迫击炮的存在,就会使关于灵魂的任何谈论马上全部过时。他担心自己的灵魂已经在炮火中烟消云散,变得形单影只,对周围的一切冷漠疏远,如同一只可悲的老苍鹭,孑然独立在没有青蛙的池塘边,漫无目的地看着眼前的泥滩。要避免对死亡的恐惧,唯一的办法就是以麻木不仁、无所谓的态度看待一切,好像自己已经死去,只剩一具行尸走肉。以此排解恐惧,似乎是一笔很不划算的买卖。 英曼坐在那里默想并追念着他丧失的自我,这时,游泳者在溪边讲的一个故事突然在脑海中闪现,它来得如此急切,又带有莫大的吸引力。游泳者说在蓝色的苍穹上方有一片神仙居住的森林,凡人不能到那里居住和生活,但在那高天之上,死去的灵魂却可以获得重生。游泳者把它描述成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但他说最高大的山脉那些阴郁的顶峰会插进上界较低的地方,一些或大或小的征兆和奇迹的确会不时从那里降临我们的世界。游泳者说,动物是天界最主要的信使。英曼告诉游泳者,他曾经爬到冷山的顶峰,也爬过匹斯加山和斯特灵山。再高的山也不会比它们高出多少,但在它们的顶峰上,英曼却没察觉任何天国的迹象。 ——所需的不仅仅是攀登,游泳者如是答道。英曼记不起游泳者是否曾告诉过他,还需要怎样做方能抵达那个可以疗伤的国度。然而,冷山却从心头陡然升起,在那里,他消散的力量将得以重新凝聚。英曼不认为自己是个迷信的人,但他确实相信有一个我们看不到的世界。他不再认为那个世界是天堂,也不再相信那是我们死后会去的地方。从前接受的教导早已灰飞烟灭。但他依然不能接受一个只由他所目睹的一切构成的世界,尤其是它又这般污秽肮脏。所以他牢牢地抓住存在另一个世界、一个更好的地方的想法不放,而且他心想,就把冷山当成那里又何妨? 英曼脱下他的新衣服搭在椅子背上,开始写信。信写得很长,下午慢慢过去,他又喝了几杯咖啡,几页纸的正反面都写满了墨迹。他发现自己在说着本不想讲的关于战争的事情。他写道: 大地被鲜血冲刷,我们看见血流到石头上,树干上印着许多血手印……… 写到这里他停下笔,把前面写的几张卷起来,在一页新纸上重新开始,部分内容如下: 无论如何我就要回家了,不知我们之间的关系将会怎样。最初我打算在这封信里写写我的所见所闻,以及我做过的事情,以便你在我回去之前对我有所判断。但我相信,那些事情要用蓝天般宽阔的信纸才能写完,而且,我既没有那种意愿,也没有足够的精力。还记得4年前圣诞节前的那个夜晚吗?在厨房的炉子旁,我把你抱在膝上,你对我说你永远都会愿意这样相依而坐,你的头枕着我的肩。现在,让我痛苦的是,我相信如果你知道了我经历的一切,将再不愿坐在我的怀中。 英曼靠在椅子里,向议会大厦望去,一位穿着白裙子的女士,拿着一个小包裹急匆匆穿过草地。一辆黑色的马车在议会大厦和红石建造的教堂之间驶过。一阵风吹起马路上的灰尘,英曼猛然注意到下午即将过去,斜斜的阳光昭示出秋天已经逼近。风透过绷带的缝隙吹到伤口上,引起阵阵刺痛。 英曼站起身,叠好信纸,手伸到衣领上面,用指头轻轻触摸结痂的伤口。医生们说他正在快速康复,可英曼还是觉得,如果用根棍子从那里轻轻一捅,很容易就会从对面穿出来,不会比刺穿一只烂南瓜更费力。说话、吃饭的时候伤口还是会痛,有时候呼吸也痛。同样折磨人的是几年前在莫尔文山落下的臀部的旧伤,一到阴天就痛得钻心。总而言之,这些伤让他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自己是否终有一天会彻底痊愈,感觉和健康人一样。不过,走在街上去寄信,以及返回医院的途中,他觉得两条腿出奇地有劲儿,听使唤。 回到病房,英曼马上察觉巴里斯不在桌子旁边,他的床也是空的,茶色护目镜搁在那一堆草纸上。英曼一打听,才知道他下午已经死了。巴里斯走得很安详。他面色发青,离开桌子回到床上,翻身对着墙壁。死的时候好像是睡着了。 英曼漫不经心地翻阅着巴里斯的手稿,最上面一张的顶端写着:碎片,下面连划三道横线。草稿的内容简直是一团乱麻,字迹瘦如蛛腿,扭曲峥嵘,涂改和勾抹之处比比皆是,多过清楚的字句。偶尔能看出眉目的不过是东一句西一句,有的时候连完整的句子都不是。正随便翻看着,一句话突然跃入英曼眼帘:我们说某日天好,某日天糟,是因为我们不知道每一天在本质上都是相同的。 对此,英曼是宁死也不会赞同的,想到巴里斯生命最后的时光都花在研究一个傻瓜的话上,不禁黯然神伤。但是紧接着他又看到一行似乎比较有道理的话:地球上秩序最为井然之处,也不过是一大堆凌乱的垃圾。这一点,英曼想,他倒是可以认同。他拿起杂乱的手稿,在桌面上敦齐页边,然后把它们放回原处。 晚饭后,英曼检查了一番放在床下的行囊。军用背包里装着毯子和防潮布,他又把小茶壶、杯子、鞘刀也塞了进去。食囊里面早已经装满了饼、玉米面,还有一大块咸猪肉和一点向医院职工买的牛肉干。 他坐在窗边,等待一天结束。日落的过程让人心头烦乱。地平线上聚集着灰色的阴云,但当太阳即将沉没的时候,却在云层中觅到了一丝缝隙,一道光线笔直地冲入天空,颜色像烧红的木炭。圆筒状的光束边缘分明,看来就像一支顶天立地的来复枪的枪管,在天边矗立足足5 分钟,然后突然消失不见。英曼清楚地知道,自然界有时出现的异像,是要引起人们注意,并对之做出解释。刚才的天象,在他想来,只昭示着斗争、危险和痛苦。关于这些,他不需要任何提示。所以这壮观的一幕真是白费了苦心。他躺到床上,盖好被子,进城走了一天,英曼已经非常疲倦,只看了一小会儿书就睡着了。此时,天还没有完全黑透。 他醒来的时候,夜已经很深。屋子里黑漆漆的,一片寂静,只听到些微的呼吸声、鼾声,和病人在床上翻动的声音。窗外只透进微弱的亮光,他看得见西垂的木星在天空中熠熠闪亮。风从窗子吹进来,桌子上,死去的巴里斯的手稿被风掀动,有几张半立起来,窗外的微光从它们背面透过,像是一个个发亮的小鬼魂。 英曼起身穿上新衣服,把卷成一卷的巴特拉姆的《旅行笔记》塞进背包,用带子把行囊在身上绑好,来到敞开的长窗前向外望去。这是一个幽暗的新月之夜,如丝如缕的雾气在低空漂浮,天上却万里无云。他抬脚踏上窗台,走了出去。 手掌下面的土地 艾达坐在现在已经属于她的房子的门廊上,膝头搭着一张轻便写字台,她把钢笔在墨水里蘸了一下,写道: 你必须知道:尽管你走了很久,我们之间的一切仍然是美好的,我永远不会对你隐瞒任何想法。不要为类似的担心而烦恼。要知道,我认为以最坦率和真诚的态度进行沟通,是我们双方共同的责任。让我们的心永远对彼此敞开。 她把纸吹干,用挑剔的目光重新浏览一遍刚才写下的内容。她对自己的书法很不满,不论如何努力,她从来都写不出行云流水般的漂亮字体。相反,她的手打定主义要把字写得粗壮密实,仿佛如尼文。比书法更让她不满的,是行文的腔调。她把信纸揉成一团,丢到黄杨树篱里。 她自言自语地说:不过是些套话罢了,完全言不及义。 她向院子那边的菜园望去,尽管生长期已经很足,豆子、南瓜、西红柿的果实几乎还赶不上她的拇指大。蔬菜的许多叶子都被虫子吃到只剩筋脉。田垄里杂草繁生,高出蔬菜一头,艾达既说不出它们的名字,也没有精力和心思去铲除。荒芜的菜园旁边从前是一片玉米地,现在却被肩膀高的有毒的商陆和漆树所侵占。晨雾方散,在农田和草场尽头耸立的山脉刚刚露出苍白的轮廓,与其说它们是山,还不如说是大山的鬼魂。 艾达坐着不动,等待它们现出清晰的面目。对她来说,能看到什么东西一如既往,是一种安慰。不然,她就会因眼前其它的一切都萧条窳败而心生沮丧。父亲的葬礼以来,艾达对农场几乎不闻不问。不过,她毕竟挤了牛奶,还喂了马。马叫拉尔夫,奶牛则被门罗命名为瓦尔多,也不管她是不是公牛(美国哲学家爱默生全名为拉尔夫·瓦尔多·爱默生——译注)。但是她没有再做更多,也不知如何去做。至于鸡,她就任它们自生自灭了。它们一个个变得精瘦,见人就躲。艾达对母鸡非常恼火,因为它们放弃了原来的小鸡窝,飞到树上藏身,蛋想下就下,不管在哪儿。为了找鸡蛋她得搜遍院子的每一个犄角旮旯。最近,她觉得鸡蛋的味道有些异样,因为母鸡的食谱已经从残羹剩饭变成了虫子。 解决烹调问题成了艾达的当务之急。一夏天,她没有不饿的时候,除了一点牛奶、煎蛋、色拉,外加几盘从没人伺弄而枝蔓繁生的秧上摘的微型西红柿,她基本上没吃到别的东西。甚至黄油都成了可望而不可即的宝贝,经她手搅拌的牛奶从来不会凝到足够的浓度,最多弄出些稀溜溜的凝乳。她真想喝一碗热腾腾的鸡肉面团汤,吃一只黄桃派,但始终无计可施。 艾达再看一眼远方的山峦,依旧是朦胧而迷茫。她站起来去找鸡蛋,先沿着小路查看篱笆边生长的一溜杂草,再到侧院,分开桃树根那儿的一大蓬野草细看,接着在后院堆放的杂物中一阵翻弄,又在工具室落满灰尘的架子上摸索了一番。她什么也没找到。 她想起有一只红母鸡,最近经常在门前台阶两侧的黄杨树丛中出没。艾达走到刚才扔信进去的那片树丛前,尽力拔开浓密的枝叶向内窥视,但里面一片昏暗,什么也看不见。她把裙子紧紧裹在腿上,四肢着地向里硬挤进去,枝条在小臂、脸和脖子上擦来刮去。手掌下面的土地非常干燥,散落着鸡毛、干鸡屎还有枯败的树叶。爬到里面,中间是一片空地。外面密密匝匝的树叶恰似一重帷幕,围出了一个封闭的空间,像一间小屋。 艾达坐起来,环顾地面和周围的树枝,只看到一只边缘呈锯齿形的破蛋壳,里面装着红褐色的干蛋黄。她在两根树枝间找了个空挡,背靠一棵树干坐着休息。黄杨树的阴凉里充斥着尘土味和鸡身上刺鼻的味道。光线暗淡,让她想起小时候把桌布铺在桌子上或把地毯搭在晒衣绳上,假装下面是洞穴,在里头玩。最好玩的是在舅舅的农场上,她和表姐露西在干草堆里掏出深深的洞穴。下雨天,整个下午她们都猫在里面,说着悄悄话,又干爽又舒服,像躲在窝里的小狐狸。 随着熟悉的快感流遍全身,艾达的呼吸一阵紧促,她意识到自己又和从前一样藏了起来。任何人从大门走到门廊,都决不会发现她躲在这儿。如果某位虔诚的女士出于义务前来探问,她就可以一动不动地坐在此处,不管她们怎么敲门、呼唤她的名字,一直等到院门的门闩啪地一声划上很久以后再出来。不过估计没有谁会来了,由于她的冷淡,客人已经逐日稀少,渐趋于无。 艾达仰起头,透过树叶班驳的缝隙看着略显苍白的蓝天。她有些失望,要是下雨就好了,雨水打着头上的树叶发出沙沙声,会让她更有安全感。偶尔一两滴穿过空隙洒落下来,在灰尘中打出一个小坑,只会使对比更加强烈——外面虽然下着瓢泼大雨,她这里却干爽怡人。艾达希望永远都不用离开这个可爱的避风港,回想最近的遭际,她想不出还有谁受的教养,比她更不切合抛头露面的艰苦生活。 艾达在查尔斯敦长大,由于父亲门罗的主张,她所受的教育已经超出公认的对女性来说明智的程度。她既是他博学的伙伴,又是一个活泼而乖巧的女儿。满脑子对艺术、政治和文学的见解,并且从不吝于表明自己的观念。但是,她能说得上有什么真正的才能和天赋吗?熟知法文和拉丁文;掌握一点希腊语;差强人意的刺绣;弹得一手纯熟的钢琴,但并不突出;能用铅笔或水彩精确地描绘风景和静物;她还博览群书。 这都是些对她没有好处的能力,有还不如没有。似乎没一样有助于应对她当前面临的严峻现实:拥有将近三百英亩的坡地和谷地、一栋房子和外屋、一个牲口棚,却两眼一抹黑,不知拿它们怎么办好。弹钢琴可以带来快乐,但无补于她最近陷入的窘境——给一垄豆苗除草,却连带着拔出一半的秧苗。 在这个时刻,一点粮食生产和加工方面的实用知识在她而言,比对绘画透视法原则的任何精妙理解都更为有用,每当想到这一点她心头就恨恨不已。父亲向来对她娇生惯养,不让她干一点累活。从她能记事起,父亲一直雇佣足够的帮工,有时是解放的黑人,有时是人品端正但没有土地的白人,也有奴隶,如果是这样工资就直接付给奴隶主。在山区传教的六年,门罗雇了一个白人和他有切诺基血统的老婆来料理家务。艾达除了设计一下每周的食谱,不用做任何事情,所以她能和从前一样,把时间都花在阅读、刺绣、绘画和音乐上。 现在这位雇工已经走掉。他对脱离联邦一直就不热心,战争开头几年,他庆幸自己上了岁数,不必自愿参军。但是今年春天,随着弗吉尼亚军队严重缺员,他开始担心征兵很快也要落到自己头上。这样,在门罗死后不久,他和老婆就不辞而别,越过山区边界,逃到北方控制区,把艾达丢下自谋生路。 自从农场上只剩她孤家寡人一个,艾达才发觉自己谋生的技能少得可怕。从她父亲经营农场的方式来看,与其说为了生计,还不如说是为了实现心中的某些想法来得贴切。门罗对农业枯燥无聊的一面从来没培养出什么兴趣。他的观点是,如果买得起饲料和粮食,何必种太多的玉米,只要够烤着吃的就行了;如果可以买咸肉和猪排,何必还要和肮脏的生猪打交道!有一次艾达听到他指派帮工去买十几只绵羊,放到院子前面的坡地上与奶牛混养。帮工不同意,说奶牛和绵羊不适合在一起放牧。他问门罗,你要绵羊做什么?是为了羊毛,还是羊肉? 门罗回答说,他要的是一种氛围。 但人不能靠氛围活着,而这黄杨林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似乎是唯一能给她安全感的所在。她决定就在这里呆着不动,除非能想出至少三条有说服力的理由让她离开。但琢磨了几分钟,只想出一条理由来:死在黄杨林里可不是一件特别称心的事。 正想之间,红母鸡穿过枝叶冲了进来,翅膀没有完全展开,耷拉着拖在尘土中。她蹿到靠近艾达头部的一根树枝上,兴奋地咯咯直叫。紧随其后的是那只生着黑金两色羽毛的大公鸡,它凶悍的样子经常把艾达吓一跳。公鸡正一门心思追着母鸡交配,在这个地方猛然瞧见艾达,吃了一惊,骤然停住。它竖起头,一只乌黑发亮的眼睛盯住艾达,向后退了一步,爪子在地面上来回扒着。公鸡离艾达非常近,可以看清黄色鸡足上角质鳞片之间积累的污垢,长长的鸡足刺像手指头一样伸出来,头上和脖子上覆盖的金色羽毛蓬松涨起,光泽闪闪,似擦了头油。它抖动脖子让羽毛回复原位,黄色的尖嘴巴张开又合上。 如果这家伙有一百五十磅的体重,它肯定会就地把我干掉,艾达想。 她挪动身子,膝盖跪地,挥着双手,口中嘘嘘做声,想把它轰开。不想公鸡迎面蹿过来,凌空一拧身,鸡足刺伸在前面,同时翅膀还不停地扑腾着。艾达抬起一只手想把它挡开,手腕却给它的足刺划了一下子。她一巴掌把公鸡打到地上,但它旋即又拍打着翅膀再次扑来。艾达像只螃蟹一样趴在地上往外爬,公鸡赶上来用足刺戳她,结果给裙褶钩住缩不回来了。艾达翻翻滚滚地从树丛里跌出来,起身便逃,公鸡的一只脚仍然在她裙子靠近腿弯的地方吊着。它用嘴叨她的小腿,并用另外一只脚上的足刺反复蹬她,翅膀也不闲着,狠命地拍打。艾达挥掌一通乱拍,终于把公鸡打脱,然后一溜烟跑上门廊冲进屋去。 她靠进扶手椅里检查自己受的伤。手腕上有一道血迹,她把血擦干,松了口气,只不过是擦破了点皮。裙子破了三个洞,脏兮兮的,还沾着鸡粪。她掀起裙子瞧瞧自己的两条腿,到处是各式各样的擦伤和啄痕,但没有一处深到要流血。脸和脖子也在往外爬的时候被树枝刮伤,阵阵刺痛。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满脑袋乱糟糟的一团。看看我落到了什么地步,她想,这可真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连找鸡蛋都有这样的下场。 她从椅子里起身爬上楼梯,来到自己的房间,脱去衣服,把水罐中的水倒进大理石台上的脸盆,用熏衣草香皂和毛巾清洁自己。她叉开手指,穿过头发,篦出里面的黄杨树叶,然后就让头发披散在肩膀上。当时流行的两种发式她都放弃了——不管是全部拢起来,梳成两个发卷,像狗耳朵一样垂在脑袋两边,还是紧贴着头皮梳到脑后,打成一个发髻,像尾巴给扎起来的马。她既没有必要也没有耐心打理这样的发髻了,即便像藏书票里画的披头散发的疯女人一样倒处走,也没关系,因为有时候她十天半月都看不见一个人影。 她去衣柜里找干净内衣,但是一件也没有,衣服已经有一段时间没人洗了。她从脏衣服堆底下抽出几件亚麻内衣穿在身上,设想着或许时间能使它们变得比刚刚脱下来的衣服干净些。她在外面套上一条稍微干净点的裙子,琢磨着怎样挨到上床睡觉。世道从什么时候起发生了改变,使她不再考虑如何让时间过得愉快而充实,却只想着怎样把时间打发掉。 她行动的欲望几乎消失殆尽。门罗去世几个月来,她所做的唯一值得一提的事,是整理了他的遗物。即使这件事,也是场艰难的考验,因为她对父亲的房间有一种奇异的畏惧感,直到葬礼过后多日才敢进去。但在此前的那些天,她经常站在门口向屋里看,就像一个被吸引到悬崖边缘向下张望的人。父亲盥洗台上的大水杯里装的水,一直没人动,最后自己蒸发干净了事。终于,她鼓足勇气,走进父亲的房间,坐在床上,把他做工精细的白衬衣、黑色的西装和裤子叠起来放好,一边收拾一边哭泣。她把门罗的文件,他的布道词、植物学笔记和普通的日记整理分类,装进箱子。每一件微小的工作都带来新一轮的哀悼和一连串空虚的日子,现在,这样的日子已经汇成一片。如果有人问,你今天做了什么?唯一的答案就是:什么都没有。这就是她目前所处的境地。 艾达从她的床头桌上拿起一本书,来到旁边的门厅,坐进她从父亲的卧室搬来的单人沙发椅里,正对着亮堂的窗户。在过去多雨的三个月里,她经常坐在这儿看书,即便是在7月,身上也要裹一条被子,来抵挡屋内的寒气。这个夏天她读的书,都是从门罗的书架上随手抽下来的,五花八门,小说读得不多,主要是新出的,许多诸如劳伦斯的《剑与袍》一类无聊的作品。这样的书,往往读过就忘,第二天就不知道讲的是什么了。而较为不凡的小说中那些注定遭受不幸的女主人公的凄惨命运,则只会使她更加忧愁。有一阵子,接连从书架上取出的几本书,每本都让她心惊胆战。内容大抵相近,讲某位满头乌发的女人因铸成大错,从而受惩罚、遭排斥、被孤立,落得一个可悲的下场。看完《弗罗斯河上的磨坊》,她紧跟着开始阅读霍桑所写的一本薄薄的小书。它的主题与前书基本相同,又是一个让人不安的故事。门罗显然没有读完,因为第三章之后的书页尚未裁开。艾达寻思,估计是他觉得内容太过阴郁了吧。但对于艾达来说,读这样的书似乎是一次很好的演练,使自己对未来的生活更有准备。不过,无论是什么书,里面人物的生活似乎都比她丰富多彩。 最初,她喜欢在这里看书只是因为椅子舒适,光线又明亮,但几个月来,她越来越喜欢窗外的景色,可以让她从阴郁的故事中解脱出来,放松心神。经常,她从书上抬起眼睛,视线扫过田野,越过连绵而迷蒙的群山,望向远方冷山那高高隆起的蓝色山峦。坐在椅子里向外看,可以找到与她当前心境一一对应的所有主要色调与图案。一夏天,放眼窗外,通常给人昏暗和沉郁之感。从窗子飘进来的潮湿空气,满含着腐败和生长的气息,在眼前迷茫朦胧而又琢磨不定,那感觉好似用望远镜遥望远方。湿气对视觉的影响有如劣质的镜片,使距离和高度增大或缩小,空间感随时变换。透过这扇窗,艾达领略了湿气各种肉眼可见的形态——轻薄的阴霾、山谷中的浓雾、碎布片一般悬在冷山山腰上的朵朵云雾、还有整日不停地倾泻而下的灰色雨水,像是天上挂满了一股股的破麻绳。 她发现,要喜欢上这片云拢雾绕的隆起的土地,远比学会欣赏查尔斯敦傍晚安详的声音——漫步在贝特利街头,远处是萨姆特要塞,背后矗立着一栋栋白色的房屋,海风徐来,吹动蒲葵的叶子簌簌作响——更为微妙和困难。比较而言,这片倾斜的土地上的声音少些温和,多些粗砺。那些山坳、山脊和峰峦似乎是个错杂的封闭世界,一个藏身的好地方。 艾达今天拿在手里的是父亲的另一本书,一个边疆探险的故事,作者西蒙斯是查尔斯敦人,门罗的朋友。有几次,当他离开在艾迪斯脱岛上的农庄返回城里的时候,曾与艾达见过面。她想起西蒙斯,是因为刚收到查尔斯敦一位熟人的来信,里面提到西蒙斯因妻子不久前过世而痛不欲生,只有靠服用鸦片才免于疯狂。最后这半句话一直盘旋在艾达的心头,挥之不去。 她开始看书,尽管故事的情节跌宕生动,她心里却总是冒出吃点东西的念头。自打寻找鸡蛋出师不利,她还一口早饭没吃上呢,眼看着上午都快过去一半了。只翻了几页,她就把书揣进口袋,下到厨房,在碗柜里踅摸,看看有什么东西能弄出一顿饭。忙了将近两个钟头,给炉子生火,试着用她能找到的唯一的酵母——苏打粉给小麦面发酵,等把那条东西从烤炉里取出来一看,模样就像一大块没烤好的面饼,外皮干裂,里面却黏糊糊的,味道和生面团差不多。艾达咬下一小口尝了尝,实在没法吃,就扔到院子里任鸡啄食了。晚餐她只吃了一盘小西红柿和黄瓜,用刀切好,上面洒了些醋和盐。吃完的感觉,也不比喝西北风强多少。 艾达把脏盘子和叉子留在桌上。她从沙发上拿起揉成一团的围巾,抖开披在肩膀上,走到门廊上站着向外看。天上无云,但迷蒙的雾气使蓝色的天空透着苍白和单薄。她瞧见那只大公鸡在下面的牲口棚旁边,它的爪子在地上扒几下,伸头啄一啄,然后耀武扬威地踱来踱去,分明不可一世。艾达离开房子,走到大门外的小路上。近来门前冷落,两趟车道沟当间已经长出一溜高高的紫菀和狗尾草。路两侧的篱笆上星星点点地开着黄色和桔色的小花,艾达走过去用手轻轻一碰,看着它啪地裂开,种子弹了出来。 ——蹦蹦草,她出声地说道,很高兴总算有一样东西她说得出名字,哪怕这名字是她自己取的。 她沿路向前走了一英里,出了布莱克沟,转向通往河边的小路。她沿途采了一束野花——飞蓬、白芷、金鸡菊、万灵草,只要觉得好看就摘,不管是什么花。来到河边,她向上游的教堂走去。这条路是社区的干道,车辙深陷,已经沉降到水平面以下。低洼处被过往的牲口踩出一个个没膝深的大泥坑,遇到这样的地方,为免靴子陷进泥里,行人就从旁绕过去,走得多了,又在路边踩出一条条的毛毛道。路旁的树木压满了沉甸甸的绿叶,似乎经过一个漫长的夏季,它们已经厌倦了生长,一棵棵垂头丧气。但并不是由于干旱,这一夏雨水充足,路边河水深沉,悠悠流淌。 十五分钟后,艾达来到过去由门罗主持的小礼拜堂。和查尔斯敦那些漂亮的石头教堂比起来,它建筑之简陋还赶不上一只捕鸟器讲究,但它各部分的格局——那斜斜挑起的人字形屋顶、长宽高的比例、简单的尖塔——都明显地透出大方和雅致。门罗对小教堂生出了深厚的感情,它简洁而一丝不苟的造型正好迎合了他晚年淳朴的心境。许多次,当父女二人从河边走向这里时,门罗会说:这正符合神在本地的独特表达方式。 艾达爬到小山上教堂背面的墓地,站在门罗的墓前。黑色的泥土上刚长出稀疏的野草。还没有墓碑,艾达没有按照当地的风俗,在坟前安置一块平滑的卵石,或竖起一根栎木牌,上面浅浅地镌刻着死者的姓名和生卒年月。她从县城订购了一块刻好铭文的大理石墓碑,但尚未运到。她把野花放在坟头,捡起先前放置的一束。它已枯萎,被雨水浸得湿漉漉的。 门罗去世的那天,是在5月。艾达带着一盒水彩和一张画纸,准备去小溪下游临摹刚刚开放的杜鹃花。她走出房门,看见门罗正靠在梨树下的一把条纹帆布凉椅里读书,就停步随便聊了几句。门罗似乎有点儿疲倦,他说可能连坚持看完这一页的精神头都没有了,很快就得睡着。他让艾达回来时把自己叫醒,他可不想一直睡到傍晚潮气起来,还说恐怕他已经到了得有人搀扶才能从这么矮的椅子里起来的年龄。 艾达离开不到一小时,走回院子的时候,她瞧见门罗四仰八叉地躺在椅子里,嘴巴张着。许是打呼噜呢,她想,吃晚饭时可以打趣他,竟然青天白日的让自己露出这么不雅的姿态。她走上前想叫醒他,这才看见他的眼睛睁着,书也掉到了草地上。她跑上最后几步去推他,但手刚一接触到他的肩膀,她就知道父亲已经死了,因为他的肌肤没有丝毫生气。 她出去求助,跑几步走几步,尽力快赶,抄近道跨过山脊,沿坡而下来到河边的大路,不远就是斯万哲家。在这条路上,他们家是最近的邻居。斯万哲一家人是她父亲教堂的会众,艾达刚搬到山里来不久就和他们认识了。赶到门口,艾达已经气喘嘘嘘,泣不成声。没等艾斯科·斯万哲把马车套好,雨就从西边过来了。当他和艾达一起赶着马车绕道返回山坳时,天色已晚,门罗全身精湿,脸上落着几片山茱萸的花瓣。艾达丢在梨树下面的水彩画,被雨水淋得绿一团粉一团,成了看不清眉目的大杂烩。 当天,艾达在斯万哲家过夜。她没有一点困意,躺在床上,欲哭无泪,久久地想着要是自己能死在门罗前面就好了。不过,她心中明白,受自然青睐的是另外一种次序:父母先去,然后才轮到子女。但这是一个残酷的安排,并不能使痛苦减轻,让人安慰,因为遵照这一规律,就意味着幸存者将成为孤儿。 两天后,艾达把门罗葬在鸽子河的支流小东岔河近旁的小山包上。上午天清气朗,从冷山吹下阵阵和风,整个世界都为之舒展起来。空气也临时转性,湿度极低,所有物体的色彩和轮廓都异乎寻常地鲜亮真切。四十个身穿黑衣的人几乎把礼拜堂坐满了。布道坛前,打开盖子的棺材放在一张锯木台上。门罗的面孔在死后整个萎缩了,松弛的皮肤受不住重力牵扯,面颊和眼窝都陷了进去,鼻子显得比活着的时候更窄更长。一只眼睛没有完全阖上,缝隙中透出惨淡的眼白。 艾达把一只手拢在嘴上,扭身隔着过道对旁边的一个男人轻声说了几句话。他站起来,伸手到口袋里摸零钱,叮当几声脆响后,掏出两枚铜币。他走上前,在门罗的两只眼睛上各放一枚,因为,如果单放在睁开的那只眼睛上,就会显得不伦不类,让人想起独眼海盗。 追思悼词都是即兴而做的,因为附近再没有别的和他们同一信仰的正式牧师,而当地各浸礼教派的牧师都拒绝主持葬礼,只因门罗未能和他们一样,信仰一个耐心和仁慈都极其有限的上帝。门罗宣讲的教义实际上是,神不可能有和人一样的弱点,决不会因性情残暴而肆意地践踏人类,直至我们鲜血喷涌,浸透他的白袍。相反,神以同样疲惫而无奈的目光怜悯地注视着所有人,不论是最好的还是最坏的人。 所以,葬礼只能由会众中的几位男士致悼词,应付过去。他们一个接一个忸怩地走上布道坛,下巴几乎抵到胸口上,省得直接面对会众,尤其是坐在女士席第一排的艾达。她的衣裙,是头一天才染的,颜色墨绿,像公鸭头上的羽毛,染料的香味还没散尽呢。艾达面容沉痛,脸色煞白,像被抽出来的筋。 布道坛上,大家笨嘴拙舌地赞扬门罗的博学多识和其它的优点,说自从他离开查尔斯敦来到这里,就像一盏明灯一样照亮了社区;他们讲起他做过的许多琐碎的善事,他为人提供的通达的建议。艾斯科·斯万哲也站起来发言,与其他人相比,他更健谈一些,但紧张则是一样的。他提到痛失亲人的艾达,说等她返回查尔斯敦,大家都会非常思念她。 之后,会众中的六位扶灵人将棺榇扛到墓地,并用绳子把它放到墓穴中。棺木放妥后,大家站在墓穴旁,另由一人致最后的悼词。他回顾起门罗超凡的精力,他如何为教堂和会众不知疲倦地服务,以及他突如其来的衰老,并最终投入死亡永恒的睡眠。发言者似乎从这些简单的变故中看出了生命的无常本质,神的意旨是使其成为对所有人的一个启示。 向墓穴中填土的时候,大家都默立在一旁,但中途艾达不得不转过头去望向山谷,才能忍住悲痛。墓土填实并垒起坟丘后,大家才转身走开。莎莉·斯万哲抓着艾达的胳膊肘,拉着她一起下山。 ——你就先住我们家吧,直到准备好回查尔斯敦,她说。 艾达停下脚看着她。我不会马上回查尔斯敦的,她说。 ——天!斯万哲太太说,那你要去哪儿啊? ——布莱克沟,艾达说,我会留在这里,至少呆一段时间。 斯万哲太太眼睛干瞪了半天,把到嘴边的话又收了回去。那你打算怎么生活呢,她问。 ——我也不是特别有数。 ——今天可不许你一个人回到那栋黑乎乎的大房子里。到我们家吃晚饭,住到你准备好了再走。 ——真要多谢你,艾达说。 她在斯万哲家住了三天,然后一个人满怀恐惧地回到空荡荡的家。三个月之后,恐惧感多少淡了一些,但艾达并不觉得好过多少,因为现在的新生活似乎只是悲惨未来的一个序幕,她从中可以预见到,有朝一日自己将成为一个精力日衰的老妇人,被孤独的浪潮淹没。 ———————— 艾达离开坟地,一路下山,回到大路上后,她决定继续朝河上游方向走,抄近道返回布莱克沟。这样除了能快一些,还可以经过邮局,而且,顺道路过斯万哲家时,也许他们会请她吃点晚饭。 路上艾达碰见一位老太太,她赶着一口红猪和两只火鸡,要是它们乱跑,就拿手里的柳条抽打;随后,又有一个人从后面赶上来,他佝偻着腰,端着一锹烧得冒烟的木炭,从她身旁快速走过时,脚步不停,扭头咧嘴朝艾达一笑说,他家的火熄了,这是跟别人借的火种。紧跟着,艾达又在路边看见一个人,把一个沉甸甸的黄麻袋吊在一根栗树枝上。树上高高地停着三只乌鸦,它们静观下面发生的事情,一致缄默不语。那人身材粗壮,手持一根断掉的锄头柄,对着麻袋又锤又擂一阵猛打,弄得烟尘四起。他嘴里还念念有词,对麻袋不停咒骂,看光景似乎他没过上舒心日子,罪魁祸首就是这麻袋。沉闷的击打声、他喘气和数叨的声音,以及为每一下痛击寻找立足点而在泥土中移动脚步的声音响成一片。艾达迷惑不解地看着他,本来已经走过去了,又掉头回来,问他究竟是在做什么。打豆子脱壳,那人说。他明白告诉艾达,在他看来,袋子里的每一颗豆荚都可恨。他怀着仇恨耕地、播种,带着仇恨架秧、锄草,带着仇恨看豆子开花、结实、长大。摘豆荚的时候,入手的每一个都要被他咒骂,然后像甩掉脏东西一样丢进柳条筐。整个过程中,连最后的吃也算上,他唯一喜欢的,就打豆子这一环。 艾达赶到磨坊的时候,天上的雾气还没散尽,但围巾戴在身上已经感觉太热了。她摘下围巾,卷起来夹在胳膊底下。水车轮转动着,不停地把水倾入水槽内,水花飞溅,哗哗作响。艾达把手放在门框上,感觉到整栋房子都随着水轮、齿轮、机轴和磨盘的转动而震颤。她把头探进门内,在一片机械运转的吱吱咯咯声中提高音量叫道:皮克先生? 昏暗的房间里混合着干玉米、朽木头、长着青苔的引水槽和流水落下散发的各种气味。从房门和两扇小窗透进的微光穿过空气中浓密的玉米粉尘,形成几道昏黄的光柱。磨坊主从磨盘后面走出来,两只手互相搓了搓,扬起更多的灰尘。他来到门口,迎着外面的光亮,艾达这时瞧见他的头发、眼眉、睫毛以及胳膊的汗毛上都挂着一层灰白色的玉米粉。 ——来取信?他说。 ——如果有的话。 磨坊主走进邮局。所谓邮局,不过是一间靠着磨坊搭建起来的小小棚屋。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封信,翻过来掉过去地端详了一番。艾达接过信,插进口袋中西蒙斯写的那本书里,然后继续沿路朝斯万哲家走去。 艾达看见艾斯科在牲口棚旁边,他正弯身用锤子往车轱辘里打一根自己用洋槐树枝削成的销钉。看见艾达从路上过来,他放下锤子,直起身,两手支在车辕板上,一双手的颜色和粗糙程度几乎看不出和车板有什么差别。他的衬衫已经被汗水湿透,艾达走到近处,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湿陶土般的味道。艾斯科瘦高个子,一头干草般乱蓬蓬的灰发向上支楞着,好像山雀头顶的羽冠。 他很高兴有个借口可以歇口气,陪着艾达穿过栅栏门回屋。艾斯科一直把木栅当成拴马桩,栅栏的尖头已经被百无聊赖的马匹咬得参差不齐。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光秃秃的,没有任何装饰性的树木和花草,只有五、六棵高大的栎树和一口带盖的水井,这在一个处处流水的地方可是个少见的东西,不过,谁叫他们家住在“无河沟”呢?房子很大,曾刷过白漆,但巴掌大的油漆已经一块一块地脱落,所以说它现在看着像一匹花马也不为过,不过用不了多久,它就会全部变成灰色的。 莎莉坐在门廊上串豆荚预备做干豆角,头顶的椽子上已经晒起了长长的五大串。莎莉浑身上下珠圆玉润,皮肤晶莹光洁,像打了一层蜡,已经花白的头发被散沫花染色剂染得跟骡子背上的毛似的。艾斯科给艾达推过一把靠背椅,又进屋给自己搬出一把,坐下来剥豆壳。谁也没提到吃饭的事儿,艾达仰头看看灰白的天空,亮处太阳所在的位置表明下午已经过去了一半。她略有些失望,斯万哲两口子肯定早就吃过饭了。 三个人默默地坐了一小会,耳中只听捏开豆壳的噼啵声、莎莉的针线穿过豆荚的哧哧声,以及屋内壁炉上的钟发出的好似用指关节敲打盒子一样的滴答声。艾斯科和莎莉舒坦地干着活,有时不约而同去筐里抓豆子,两人的手就碰到一起。他们的动作都慢悠悠的,不急不忙,互相之间温情款款,每拿起一颗豆荚,也像是带着无限怜惜。虽说有孩子,他们的婚姻却保持了通常无子女家庭才有的那种浪漫情调,两人之间的热恋期似乎一直没有彻底结束。艾达知道斯万哲两口子是温馨的一对儿,但并不觉得他们的融洽关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从小就与一位鳏夫一起生活,艾达心里对婚姻该是个什么样子并没有真正的概念,也不清楚日复一日的共同生活是多么不易。 他们的话头从战争开始。前景似乎不妙,联邦军已经开到了山的北边,如果报纸上彼得斯堡堑壕战的报道可信,弗吉尼亚的局势也日益危急。艾斯科和莎莉对这场战争究竟是怎么回事可说是一无所知,他们只清楚两件事:其一,总体来说他们反对打仗;其二,艾斯科已经上了岁数,农场上需要有人帮手了。再加上其它许多原因,他们将很高兴看到战争结束、看见儿子们从大路上走来。斯万哲的两个儿子都去参战了,艾达问有没有他们的消息。但夫妇俩已经连续几个月没收到他们的只言片语了,甚至连他们在哪个州都说不上来。 斯万哲夫妇从最初就反对战争,并且和许多山里人一样,直到最近还大体上对联邦军抱有同情。但到如今艾斯科已经对双方都心怀怨恨,而且几乎是同样地惧怕。联邦军步步推进,现在和他们只隔着北面的高山,艾斯科担心他们很快就会来抢粮,想拿什么就拿什么,把人洗劫一空。他刚去过县城,一个消息传得满城风雨,柯克和他率领的北军已经在州边境附近发动袭击。他们在天蒙蒙亮的时候突袭了一户人家,洗劫了农场,凡是可以吃的东西,不管是粮食还是活物,能带走的统统带走,末了还一把火烧了玉米仓。 ——这就是所谓的解放者,艾斯科说。而我们自己那一帮人也好不到哪去,甚至更坏。提格和他的民团张牙舞爪地到处叫嚣,像一伙子强盗,横行霸道,怎么对他们有利就怎么来,其实就是一帮想方设法逃避兵役的渣滓。 他听说艾伦德夫附近有一家姓欧文斯的,在吃晚饭的时候被民团的人赶到院子里,提格说他们是亲联邦分子,而且有红绳会成员的嫌疑,因此所有钱财一律得没收。他们先是把房子拆得七零八落,之后又用马刀在院子里插来插去,看哪儿有刚挖过的新土。他们抽了欧文斯一顿耳刮子,接着又打他的老婆,然后把他家的两条猎狗并排吊死。看到欧文斯对这些都没当回事,他们就把他老婆双手反扭到背后,用一根绳子绑住两根拇指,吊到树杈上,直到脚尖刚好着地。但欧文斯仍是一个字不说。所以他们又把她放下来,用围栏拐角的木桩子压她的拇指,可那男人照旧不为所动。 孩子们在一旁嚎啕大哭,欧文斯太太趴在地上,拇指给木桩压着,哀号着说家里经过战争的苦日子还剩下一些银餐具和金币,她知道丈夫把它们藏了起来,埋在什么地方,但她不清楚是埋在哪儿。她一开始央求他说出来,然后又求民兵放过她,最后,见丈夫还是一言不发,她就哀求他们先把他杀了,至少可以让她瞧着解解恨。 大约就在这个时候,民兵中一个长着白头发名叫柏奇的少年人说,他觉得也许他们应该就此罢手走人。但提格用一把短枪指着他说,用不着别人告诉我该怎么对待欧文斯这类人和他们的老婆孩子。如果不让我给这些人应得的惩罚,还不如叫我向联邦军投降。 艾斯科说,最终,他们一个人也没杀,也没找到银器,只是等得不耐烦就拍马上路了。欧文斯的老婆当场就带着孩子离开了丈夫,到城里和自己的兄弟住在一起,只要有人愿意听,就把这事讲上一遍。 艾斯科坐在椅子里,身体前倾,两只小臂搭在膝盖上,双手自然下垂。看那神态似乎在打量门廊的地板或是在估算皮靴的磨损程度。他就这样呆了半晌。艾达凭经验知道,如果是在外面,他这时就会朝两脚当间吐一口唾沫,然后非常入迷地盯着它瞧。 ——这场战争是另一码事,过了一会儿他开腔说,没有谁的汗水是一文不值的。平原上棉花种植园的那些阔佬,每天都在窃取别人的劳动,但我想,有朝一日,他们可能悔不当初没有自己动手去割那该死的棉花。我只想我的儿子回家,去开垦那片洼地,而我自己坐在门廊上,钟每半小时敲响时,就喊一嗓子:干得不错! 莎莉点点头,“唔”了一声,似乎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了。 他们说起其它的事情,艾达津津有味地听艾斯科和莎莉逐一列出他们看到的表明严冬即将来临的各种古老预兆:灰松鼠在山胡桃树上奔忙,拼命要储藏更多的坚果;野海棠结着厚厚的蜡皮;毛虫背上长着宽宽的黑色条纹;蓍草用双手一搓,发出霜雪般冷洌的气味;山楂果鲜艳夺目,红得像血。 ——还有其它的预兆,艾斯科说,不好的预兆。 全县发生的种种异像和征兆都装在他肚子里。据说卡塔鲁奇附近有头骡子生了仔,巴萨姆的一头母猪生下长着人手的小猪;卡芙溪的一个人说他杀了只绵羊,羊肚子里却怎么也找不到心脏;大罗瑞的几个猎人说他们听见猫头鹰口吐人语,虽然讲的是什么众说纷纭,但大家一致同意的是,当猫头鹰讲话的时候,天上似乎出现了两个月亮;连续三年,冬天居然听得到狼嚎,夏天歉收。所有这些,都预示着厄运将临。艾斯科的想法是,虽然迄今为止他们未受到战争的直接侵害,但它带来的灾难即将漫过山口,把他们全部吞没。 片刻的沉默后,莎莉问道:你想好以后怎么办了吗? ——还没有,艾达说。 ——你不打算回家?莎莉问。 ——家?艾达一时没有明白过来,因为整个夏天她都觉得自己没有家。 ——查尔斯敦,莎莉说。 ——不,还不想,艾达说。 ——有查尔斯敦的消息吗? ——还没有,艾达说,不过我刚从皮克先生那儿拿到一封信,似乎是我父亲的律师写的,可能会对财产状况有个交代。 ——拿出来看看写了什么,艾斯科说。 ——我没有心思看。其实,就算看了,也不过知道我有没有钱维持生活。它不会告诉我一年后我会在哪里,在做什么,这些才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艾斯科揉搓双手,咧开嘴笑了。他说,这个问题,在本县可能只有我能帮上你的忙了,据说拿一面镜子,反过来看井水,就能看到自己的未来。 这样,片刻之后,艾达就身子后倾,靠在长满青苔的井沿上,腰向前撅着,背向后仰,两脚叉开保持平衡,摆出一个无论从文雅还是舒适的角度都毫无可取之处的姿势。她手拿一面镜子,举在眼前,调整它的角度以便映出下面的井水。 艾达同意来看井,一是想尝试一下当地的风俗,再者,也想借此冲淡自己郁闷的心情。很长时间以来,她一直闷闷不乐,沉湎于回忆之中,故此她很高兴能有机会扭过劲儿来,向前看一看,想想未来,尽管她并不指望真的能从井底看到任何东西,除了井水。 她挪动两脚,在坚实的地面上踏稳,然后尽力向镜子里面看去。头上的天空覆着一层透亮的雾霭,白莹莹不亚于珍珠,本身就像一面银镜。四周栎树的叶子给天空镶了一圈深色的边,和她手里拿着的镜子的木头镜框并无二致。艾达审视着背后的深井投在镜中的影像,试图从中找出未来的蛛丝马迹。黑暗的竖井下那汪闪亮的井水是又一面镜子,它反射着天光,井壁的石头缝隙中生出的几丛小小的蕨类植物点缀在它的周边。 艾达努力把视线凝注在镜子上,但头上明亮的天空总是把她的目光引开。明与暗的强烈对比,相似的影像和轮廓的反复重叠,都使她头晕目眩。随着水波摇动,各种图案纷至沓来,互相碰撞,让人目不暇接。一阵强烈的眩晕感袭来,她觉得自己随时都可能大头朝下栽到井里溺死,天空异常遥远,她最后一眼看到的将是一片黑暗,只有头顶的一小片亮光,大小仿佛一轮圆月。 她觉得一切都在旋转,伸出空着的手抓牢井沿,就在这一眨眼的工夫,镜中晃动的影像稳定下来,似乎确实出现了一幅画面,但是细节很模糊,对比不鲜明,布满了颗粒状的斑点,像一幅劣质的银板照片。艾达看见的是一轮亮光,边缘是一圈叶饰,可能象征着一条林中路,一条坡路。在亮光中间有一个黑色的人影,似乎在走路,但形象太模糊,看不出是向前走来,还是离开。不管是走向哪里,它的姿态中都流露出坚定的决心。我是该跟随,还是等着它到来?艾达想。 不可抗拒的眩晕感再度袭来,艾达膝盖一软,瘫倒在地。一刹时,周围的一切都在旋转,圣歌《徒步旅行的陌生人》中的诗行鼓胀着耳膜,塞满整个心胸。她以为自己会晕倒,但旋转的世界突然刹住脚步,静止不动。她抬眼看看是否有人瞧见自己跌倒了,但莎莉和艾斯科都一心一意只顾着手中的活计,根本没注意。她站起身,朝门廊走去。 ——看见什么了吗?艾斯科问。 ——算不上,艾达应道。 莎莉紧盯着她看了一眼,刚要接茬继续串豆荚,又临时改了主意说:你脸色不对,好像受了惊吓,有没有不舒服? 艾达无法定下心去听莎莉在讲什么。她脑海中仍然盘旋着那个黑色的人影,雄壮的圣歌依旧在耳中鸣响:走过这下面的世界。在我要去的美好土地上,没有艰辛,没有疾病,没有危险。她确信这个人影至关重要,尽管辨不清它的面孔。 ——你是不是在那口井里看见什么了?莎莉问。 ——我也说不清,艾达道。 ——她脸色不太好,莎莉对艾斯科说。 ——这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我自己看过好几次,啥都没看见过。 ——是的,艾达说,什么都没有。 但她怎么也不能把那幅画面从心头撇开。一个树林,林中的一条小路,一片空地,一个人,在前行。还有那种受到催动,却不知是该追随还是等待的感觉。 钟敲四响,声音平淡呆板,好似用锤子击打镐头。 艾达站起来要走,但莎莉又让她坐回去。她伸手用掌跟碰了碰艾达的面颊。 ——没发烧。你今天吃饭了没有?她问。 ——吃了点儿,艾达说。 ——我敢肯定你没吃多少,莎莉说,你跟我来,我给你带点东西回去。 艾达跟她进到里面。房间里弥漫着干燥香料和辣椒的气味。正屋里挂着一串串的辣椒,预备用来给莎莉拿手的各种小吃、沙司、泡菜和酸辣酱调味。壁炉架、门框和镜子周围都装饰着红稠带扎的花。楼梯端柱刷成红白色的条纹,像理发店门口的转筒。 在厨房里,莎莉从碗柜中拿出一瓦罐黑莓制的蜜饯,罐口用蜂蜡封着。她把瓦罐递给艾达说,拿回去与剩下的面饼一起吃,味道应该很好。艾达说声谢谢,没提自己做饼失败的事。回到门廊上,她请艾斯科和莎莉以后乘马车经过布莱克沟时,顺便到家里坐坐,然后就怀抱着围巾和那罐蜜饯告辞离开了。 从斯万哲家的农场再沿路前行不到五百码,就到了那条越过山脊通向布莱克沟的小径。它从河边斜飞入山,先穿过一片栎树、山胡桃和白杨构成的开阔次生林,快到顶部的时候,转为未经砍伐的参天巨木,主要是云杉和铁杉,间或还有几棵黑色的枞树,地面上则横陈着腐烂程度不一的树干。艾达一口气不歇地闷头向上爬着,《徒步旅行的陌生人》的旋律仍在心头隐约回响,她发现自己走路的节奏很快就与它合上了拍。尽管有雄壮激越的歌词帮助壮胆,她还是不太敢抬头朝前看,怕突然打哪儿冒出一个黑影。 爬上岭顶,她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坐下来休息,正好俯瞰刚才走过的河谷,她可以看见下方的河水与河边的道路,右方茫茫绿树中的一小片白色,是那座礼拜堂。 她转头向前面看,目光由远方灰蒙蒙的冷山回掠而下,凝注在布莱克沟上。从这么远的地方望去,她的房子和田地井井有条,四周环绕着她的树林、她的山岭、她的小溪,看不出丝毫破败荒凉的迹象。但她知道,如果不走,就必须雇佣帮手。不然,照本地植物丛林般疯长的势头,她的农田和庭院很快就会被杂草、灌木所覆盖,直至房子彻底消失在郁郁葱葱的绿色之中,如同睡美人被荆棘环绕的宫殿。可是,她怀疑能否找到合意的帮工,因为所有身强力壮能干活的人都去打仗了。 艾达坐在那里,视线沿自己农场大概的边界逡巡一周。被目光圈住的土地显得异常辽阔,自己竟然成了它的主人,对她来说仍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尽管整个过程的来龙去脉她都知道得清清楚楚。 ———————— 六年前,她和父亲搬到山里,指望父亲的肺病能由此好转。痨病一直在缓慢地侵蚀着门罗的肺,最后他每天要咳红半打手帕。他在查尔斯敦的医生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凉爽清新的空气和运动上,给他推荐了一处著名的高原疗养胜地,那里有一家很不错的餐厅,还有温泉浴场。但门罗可不想去一个病殃殃的有钱人扎堆的地方静养。相反,他在山区觅到一间和自己同一教派的教堂,那里正缺少一位牧师,门罗寻思着,有用的工作会比乌烟瘴气的硫磺水更有疗效。 他们立即登程,乘火车去南卡罗莱纳北部的铁路终点站斯帕坦堡。这是一座依山而建的粗犷的城镇,他们在此耽搁了几天,住在一家勉强可称之为宾馆的地方,直至门罗雇到骡夫,把他们装进柳条箱的行李运过蓝岭,送到冷山村。在此期间,门罗还买了一辆四轮马车和一匹驾车的马。门罗向来买东西总是能交上好运道,他恰好碰上一位马车匠,正在给一辆崭新漂亮、上着黑漆的轻便双轮马车最后进行打光,此外,那人还有一匹膘肥体壮的花斑骟马,与马车正好相配。门罗没还价就把它们都要了下来,马上从钱包里数出钱来交到车主长满黄色老茧的手里。没用多少时间,一切都办妥了,门罗就此拥有了一辆对于乡村传教士来说着实华丽的坐驾。 这样装备停当后,他们赶在行李前头就上路了,第一站到达小镇布莱瓦,这里没有旅店,只有一间寄宿舍。他们不等黎明,就在幽蓝的晨曦中启程赶路。这是春日一个怡人的清晨,马车从小镇穿过时,门罗说他已经打听到,晚餐时就可抵达冷山。 那匹骟马似乎游兴高涨,它甩开四蹄,拉着轻便马车撒欢疾驰,两只高高的车轮旋转若飞,闪亮的轮辐迎风嗡嗡做响。 上午天气晴朗,他们一直在向上行驶。车道束缚在两侧浓密的枝叶和灌木之间,在一个狭窄的山谷中,山路呈之字形往复迂回攀升,似乎没有尽头。头顶的蓝天被两边黑黝黝的山壁遮住,只露出一线。他们两次跨越弗伦奇布罗德河,还曾紧贴着一个瀑布驶过,冰凉的水花都溅到了他们脸上。 艾达此前只见过岩石嶙峋的阿尔卑斯山,这个植被茂密的山区对她而言新奇又陌生。到处生长着在林木稀疏的沙质低地上看不到的枝繁叶茂的树木。栎树、栗树、鹅掌楸高大的树冠互相纠结,遮天蔽日。靠近地面处,映山红和杜鹃花连成一片,密不透风。 这里糟糕透顶的道路也让艾达心头忐忑,路面崎岖,车辙深深,与低地宽阔的沙土干道根本不能相提并论,简直不像人修的,而是牲口踩出来的。每转一次弯,路的宽度都变得更窄。艾达相信,用不了多久,道路就会彻底消失,他们将迷失在一片丛莽之中,没有路径,深沉无际,跟当初上帝第一次说出“树木”一词,然后凭空而起的森林一样。 门罗却是兴高采烈,完全不像一个最近还在咳血的人。他片刻不停地左顾右盼,似乎是奉命要记住每一点地形变化、每一片绿色,不然就得受死;时而还突然高声背诵几行华兹华斯的诗句,把马儿吓一大跳。当转过一个弯,停车远眺已经被抛在身后的灰茫茫的旷野,他放开喉咙吟道:“世上没别的能比这更加美丽:要是谁竟能忽略这动人美景,那么,这人真有个迟钝的性灵。 下午,东风吹动,天空积满了翻卷的乌云。他们来到车道山口,在一片黑枞树林前将马勒住,由此向前,山路追随着鸽子河一条湍急咆哮的支流,陡然下跌,让人惊心动魄。前方,六千多英尺高的冷山巍然耸立,顶峰笼罩在团团乌云和白雾之中。脚下的山口与冷山之间,峭壁峡谷交错纵横。在这样一个寂寥的地方,门罗再次请出他最喜爱的诗人,大呼道:山溪湍急,凝视片刻,即令人头晕目眩;放荡不羁的云朵和云上的天宇则变换着骚动与平静、黑暗与光明——峡谷中所有这一切都像同一心灵的作品,同一脸庞的容貌,同一棵树上的花朵;是那伟大《启示录》中的文字,是永恒来世的象征与符号,属于最初、最后、中间、永远。 艾达笑了起来,她亲了亲门罗的面颊,心想,就算这个老头要我跟他去利比里亚,我也愿意。 门罗抬眼看看天上翻涌的乌云,动手拉上马车顶篷,崭新的车篷发出咯啪啪的脆响声。刷着黑漆的涂蜡帆布,支在装有铰链的活动框架上,两翼尖尖,像蝙蝠的翅膀。 门罗缰绳一抖,浑身冒汗的骟马向前便奔,很高兴终于有了一个下坡,但很快路就陡得太厉害,门罗只得刹着闸,不然车子就要撞到马腚上了。 下雨了,黑夜也随之降临。既没有月光,也没有一丝灯光可以指引他们前往某个好客的人家。冷山村就在前面,但不知还有多远。他们在黑暗中继续赶路,全指望马不会一头撞下某个悬崖。附近连个孤零零的棚屋都看不见,这表明村子还有很远。很明显,距离估计错了。 雨水倾斜而下,打在他们的脸上,车篷基本不顶什么用。马低头拉着车。他们走过一个又一个转弯,哪里都没有路标。在每一个岔口,门罗都是只凭猜测决定往哪个方向走。 午夜过后很久,他们终于在路旁的山上发现了一座黑洞洞的小教堂,山脚处还有一条小河。他们冒雨走进去,挺身倒在长椅上,穿着精湿的衣服就睡着了。 早晨有雾,但从透亮的色泽看,很快就会散掉。门罗四肢僵硬地站起身,走了出去。艾达听见他大笑起来,说:掌握权柄的主啊,我再次感谢您! 艾达跟了过去,只见门罗立在教堂前,咧开大嘴,用手指着门楣。艾达转过身,见门上写道:冷山礼拜堂。 ——我们排除万难,终于到家啦,门罗说。 当时,艾达对门罗的这种归属感是抱着深深的疑问的。查尔斯敦的朋友没一个不说,山区是未经教化的蒙昧之地,方方面面与文雅的情调格格不入。那里荒凉、抑郁、阴雨连绵,男人、女人和孩子都长得骨瘦如柴,他们禀性凶残,嗜好暴力,没有一星半点的自律意识;只有有身份的男子才穿内裤,各阶层的妇女都自己给孩子喂奶,乳母这一文明社会的产物根本不为人所知。艾达的情报员们说,山里人的生活方式只比四处游荡的部落野人先进一步。 到达后的头几个星期,她和门罗去拜访教堂现有的和潜在的会众。艾达发现当地人确实有些古怪,尽管并不完全像查尔斯敦人预言的那样。在走访的过程中,他们发觉这些人脾气暴躁,待人冷漠,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让人无法理解。他们经常表现得好像受了侮辱,尽管门罗和艾达都不得要领。许多人的家宅田园措置得好像随时准备应敌作战一般。父女俩来访时,只有男主人会到门廊上接待,有时候他们被请进屋内,有时候则不会。但经常,艾达宁愿尴尬地站在院子里,也不愿进屋,因为那里面实在太可怕了。 即使在大晴天,房子里依然黑洞洞,百叶窗或窗帘永远都是拉上的。屋里尽管不脏,却混合着一股饭菜、动物和干活的人身上特有的古怪气味。长枪立在墙角,或者挂在壁炉架或门上方的钉子上。门罗往往会长篇大论地说上一通,先做自我介绍,然后阐释教堂的使命,讲解神学,敦促他们参加祈祷会和其它教会活动。那些男人则一直呆坐在椅子里,两眼不瞬地盯着壁炉里的火。许多人打着赤脚,脚丫子朝前一伸,丝毫不知羞涩。从举止神态来看,就好像他们是一个人呆着,根本没有客人。他们看着火,一字不吐,脸上神情木然,肌肉纹丝不动,根本看不出对门罗的话有任何反应。如果用一个直接的问题迫他们回答,他们会坐着想上半晌,有时支吾答上两句,但通常他们干脆把眼一瞪,紧盯着门罗看,似乎这样就表明了他们乐意传达的所有信息。房子里还有人藏着,可能是家里的女人、孩子、和老人,艾达可以听见他们在其它房间里走动的声音,但他们是不会出来的。似乎,在他们看来,自己山沟以外的世界无比可怕,任何与外来人的接触都是污秽不洁的,而且,除了亲戚邻里,其他人最好都当成敌人。 每次这样的拜访之后,艾达和门罗总是惶惶然离开,驾车飞奔上路。门罗会谈起人们的无知,并为此谋划相应的战略战术。而艾达则只感觉到车轮在旋转,他们在急匆匆地逃遁,并且对这些人产生了一丝莫名的嫉妒,他们好像根本不在乎她和门罗知道的那些东西。显然,他们对人生另有截然不同的看法,并完全按照自己的主张生活。 后来,在当年夏天,门罗遭遇了自己传道生涯最惨痛的败衄。这事还与爱斯科和莎莉有关,会众中一个叫密斯的德国人告诉门罗,斯万哲一家对教义无知到极点。据密斯说,爱斯科基本不识字,事实上,他的历史知识从来就没超出过神在《创世纪》中最初的作为,光的创造大概是他完全掌握的最后一件事。而莎莉·斯万哲的无知程度,则有过之无不及。他们都把《圣经》当成一本魔法书,像吉普赛人看手相一样,拿它来占卜凶吉。他们把《圣经》高高举起,再撒手让它落到地上,用手指头在打开的那页上随便戳中一个词,然后煞费苦心地琢磨出它的意思。他们将其当成神谕,是直接来自上帝的旨意,因此遵行不悖,不敢有丝毫差池。上帝说走,他们抬脚就出门;上帝说停,他们就雷打不动;上帝说杀,爱斯科拿起斧子就去找母鸡。这一家尽管无知,却是想不富裕都不成,他们的农场占据着好大一片山沟谷地,全是肥沃的黑土,甘薯长得跟人的胳膊似的,而且不必费力伺弄,只需除除杂草就万事大吉。只要门罗能让他们换换老脑筋,他们就会成为教堂极有价值的信徒。 门罗遂由艾达陪着登门造访。主客一道坐在门廊上,门罗想方设法地引导爱斯科与自己讨论信仰问题,爱斯科却一直佝偻着身子,对本人的情况和信仰都很少吐露。门罗发现,在爱斯科身上,除了对动物、树木、山石和天气的崇拜,没有任何其它宗教信念存在的迹象。门罗因此判定,爱斯科是位古老凯尔特人的孑遗,他仅有的那些观念,非常可能是盖尔人的遗俗。 良机不容错过,门罗开始讲解真正宗教之高妙,当说到圣三位一体时,爱斯科精神一振,接过话茬说:三而为一,像火鸡的爪子。 再过一会儿,门罗拿准爱斯科确实还未曾耳闻他自己文化的核心叙事,就讲起基督的故事,从他荣耀的降生到血泊中的受难。他讲到了所有著名的细节,在保持简洁的同时,极尽所能,发挥自己的雄辩之才,说完后,往椅子上一靠,静待其变。 爱斯科道:你说这些都是一段时间以前发生的事? 门罗道:两千年了,如果你觉得这算是一段时间以前的话。 ——哦,那确实得说是有年头了,爱斯科说。他目光挑剔地看着自己向下耷拉着的双手,手指屈伸,那劲头似乎在检测一件新工具是否合度好用。他想了一会儿说:这位老兄下到人间,就是为了拯救我们? ——是的,门罗答道。 ——拯救我们脱离自己的邪恶本性等等? ——是的。 ——而他们仍对他干了那些事?拿钉子钉他,用刀子刺他,那一套事? ——正是,门罗说。 ——而你说这故事已经到处传了两千来年了?爱斯科问。 ——差不多。 ——这么说,是很久了。 ——非常久了。 爱斯科咧嘴笑了起来,似乎解开了一个谜团,他站起来,拍了拍门罗的肩膀说:既然这样,我们所能做的一切,大约就是希望事实并非如此。 当晚,门罗在家设计各种方案,考虑怎样才能最好地向爱斯科传授正确的教义,使他免于沦为异教徒。门罗压根没想到,自己已经成了别人幽默的对象,而且,他一进门就明显表露出的拯救无知者的态度,已经造成严重的冒犯。当然,他同样不会料到,爱斯科不给他吃闭门羹,也没兜头扬他一盆脏兮兮的洗脚水,或是像其他受到类似蔑视的人可能做的那样,拿猎枪指着他的鼻子,相反,性子温和的爱斯科,只是欣欣然地将大把的“无知”双手奉上,既然他来找的就是这个。 爱斯科没对任何人宣扬过自己做的事。实际上,他似乎一点都不在意门罗到底会不会知晓事实真相:他和莎莉早都是浸礼派教徒了。是门罗自己,在向人打听还有谁和爱斯科一样愚昧的时候,把故事传出去的。让他诧异的是,大家竟会认为这故事很幽默,而且经常在店铺或路上拉住他,请他来讲。他们会像大多数人在听一个耳熟能详的成功笑话那样,等着他重复爱斯科的最后一句话。如果门罗自己不说,有些人就替他把那句话重复一遍,显然是觉得这样故事才完整。直到莎莉最后过意不去,告诉门罗他已成笑柄及其原委,此事才算告一段落。 被整个定居地的人摆了一道,让门罗情绪低落多日,他怀疑自己终究能否在此立足,直至艾达提议:既然人家在礼节方面给我们上了一课,那我们也得相应行事才对。 此后一切云破日出。他们去斯万哲家致歉,和他们成了朋友,并经常一起吃饭。明显是为了对爱斯科的恶作剧有所弥补,斯万哲一家很快就退出浸礼派,加入了门罗的教堂。 来后第一年,门罗一直保留着自己在查尔斯敦的住宅。他们暂住在河边狭小的牧师堂里,里面阴冷潮湿,一到7、8月间霉味熏鼻。之后,鉴于新的气候似乎让门罗的肺病有所起色,而当地居民的敌意也终于消退,并且有望接纳他成为一员,门罗才下定决心,永远在此安家。他卖掉查尔斯敦的房子,买下布莱克家的山沟农场,这家人突发奇想,决定迁往德克萨斯。门罗喜欢它优美的环境,位于山沟谷地,地势平整开阔,中间是20多英亩篱笆围起来的田地和草场;他喜爱那些草木葱茏的青山,弧形的山坡向后延展上升,跨高崖跃深谷,直接冷山;还喜爱那夏天也凉得让人牙齿发疼的泉水,它发自岩石,清冽纯净,没有任何异味。 尤其让他满意的是自己新建的房子,主要是因为它代表了一种对未来的信念,这个未来,至少在几年内,是不会把他排除在外的。房子由门罗按照流行样式亲手设计并监督建造,建成后让人眼前一亮。墙外紧镶着一层白色护墙板,屋内的壁板则选用暗色调,门廊深广,把房前正面全部占满,屋后则是伸出去的外设厨房;客厅中的壁炉宽大气派,卧室中则设有铁炉,这在山区还是个新鲜玩意。朝冷山方向,距新房一两千米,是布莱克家原来建在山上的木板房,现在成了帮工的住处。 山沟刚被门罗买下时,还是一个全面运作的农场,但到了他手里没多久,许多方面就荒废萧条了,因为他从来没打算让农场自给自足,而且,如果能像他预计的,他在查尔斯敦对稻米、靛蓝和棉花生意的投资能保证收入源源不断的话,也根本没这个必要。 ———————— 但收入显然已经中断。当艾达坐在山脊上,对自己的产业环视已毕,把夹在书中的信从口袋里抽出来一读,就明白了这一点。葬礼过后不久,艾达给门罗在查尔斯敦的朋友兼法律顾问去信,通知他门罗去世的消息,并询问自己的财政状况,等待很久才收到这封回函。信的措词冷淡谨慎,以疏远的口吻谈起战争、禁运以及艰难时世的其它种种病症,受它们影响,艾达的收入将会减少,实质上是几近于无。这一情况至少要持续到战争胜利结束,如不能获胜,艾达只好面对现实,不要再存有任何指望。他在信末提议,表示愿意做门罗地产的管理人,因为艾达本人可能理所当然地觉得自己难当此任,并含蓄地暗示,这一职责所需的智慧和知识,的确不是艾达力所能及的。 她站起身,把信塞进口袋,沿路下山返回布莱克沟。现状已经如此可怕,谁也不知道前头还有什么更恐怖的事情在等着,想到这里,艾达真不知哪里还有勇气去寻觅希望。走出高大的树林,她发现阴霾已散,或是被风吹开,空中一碧如洗,冷山突然显得近在咫尺,伸手可及。时间悄然流逝,太阳已经西斜,再过两个小时就会跌入山后,开始高原地区漫长的黄昏。从一棵山胡桃树下走过时,高踞在枝桠间的一只红松鼠突然朝她尖叫,几片坚果的碎壳在她身边洒落。 走到草地上坡顶端的旧石墙,她再次停住脚步。这是一个很可爱的地方,是农场上她最喜欢的角落之一。石头上长满了青苔,所以看起来年代久远,实则并非如此。显而易见,布莱克家的某位长辈在清除地里的石头时,顺便垒起了这道石墙,但在仅仅20英尺之后就罢手改由横木围栏接替。墙南北走向,西侧被下午充足的阳光晒得暖哄哄的。近旁生着一棵金冠苹果树,几只早熟的苹果掉到长草里,已经快要腐烂,散发出的甜香引来蜜蜂,在阳光中嗡嗡飞舞。石墙处的视野并不开阔,只是安详地守着树林的一角,还有一蓬黑莓和两株高大的栗子树,艾达觉得这里是自己见过的最为恬静的所在。她把围巾卷成个枕头,在墙根处的草丛里躺下,掏出口袋中的书,开始读其中题为“怎样捕捉乌鸫及乌鸫如何飞翔”的一章。她不停地读着,在战争和违法犯禁的故事中忘记了自己,直至最终在西斜的阳光和蜜蜂的歌声中酣然睡去。 艾达在一场大梦中睡了很久。她梦见自己在一个火车站,和许多乘客一起侯车。屋子中间有一个玻璃柜,当中立着一具人体骨骼,很像她曾经在一个博物馆见过的解剖标本。正等车的工夫,柜子里突然亮起蓝色的辉光,由暗及明,如同刚被点燃的灯笼。艾达惊恐地发现,那具白骨重新生发出皮肉,躯体逐渐成型,分明就是她的父亲正在复活! 其他乘客一哄而散,全都吓得躲到墙边。艾达忍住恐惧,走到近前,把手放在玻璃门上等着。但门罗并未完全回复原形,最终也不过是一具活的干尸,皮肤薄如羊皮纸,紧紧贴在骨头上,动作缓慢却狂乱,像在水中挣扎。他把嘴凑到玻璃上,急切地对艾达讲着,好像有什么最要紧的话定要交代。尽管耳朵已经紧贴住玻璃,艾达还是只听到一阵模糊的声音,根本辩不出任何含义。这时,风声响起,似乎暴雨将临。玻璃柜突然空了。一位列车员走了过来,召唤旅客上车。艾达清楚,列车的终点站是查尔斯敦,过去的查尔斯敦。如果上车,时钟将回转20年,带她回到童年。所有的旅客都上了车,他们非常快活,从车窗向外挥手微笑。不知从哪节车厢中飘出一阵歌声。艾达独自站在铁轨旁,看着列车缓缓驶去。 ———————— 醒来时,头上已是一片夜空。暗红色的火星在西边的林梢若隐若现,艾达知道,肯定已经过了午夜,因为她最近一直在笔记本上记录着前半夜火星的位置。半个月亮高挂中天,夜间空气干爽,只有些许凉意。艾达展开围巾,披在身上。自然,艾达此前从未曾一个人在林中过夜,但她发现其实并没有想像的那么可怕,尽管她还做了一个吓人的梦。月光如蓝色的轻纱,笼在树林和田地上,冷山只是天际影影绰绰的一抹黑色。万籁俱寂,只有远处的一只山齿鹑,发出几声鸣叫。艾达觉得完全没必要立即赶回家中。 她打开陶罐的封蜡,伸进两根手指头,剜出黑莓蜜饯放入口中。蜜饯放糖不多,吃起来新鲜爽口。艾达一连坐了几个小时,看着月亮走过天空,把一小罐黑莓吃了个底朝天。她想起梦中的父亲,和在井里见到的黑色人影。艾达意识到,梦中的幻影对自己产生了奇怪的影响,她既不想父亲来找她,也不愿马上随他而去,尽管她深爱着门罗。 她一直坐到天明。随着灰色的晨曦初现,天光越来越亮,山峦逐渐现出清晰的面目,但仍保留着夜晚的暗色。缠绵于山头的雾气向上升起,失去了山的形状,在清晨的温暖中散尽。草地上可见片片暗影,那是树下的露水为它们画出的影子。她站起来,向下面的房子走去,经过那两株栗子树的时候,仍可闻到夜晚的气息。 回到家,艾达取出轻便写字台,在走廊的读书椅中坐下。这里还很黑暗,一片金黄的阳光从窗外射入,正好落在她膝头的写字台上。窗棂将阳光分割成若干小块,光束中尽是悬浮的尘埃。艾达把信纸在一片阳光中铺好,给律师写了一封简短的回信。她谢绝了他的提议,因为她认为,管理这份几乎是一穷二白的产业,她的资格还是绰绰有余的。 夜里坐着的几小时中,艾达翻来覆去地想过摆在面前的各种可能性。她可以做的选择不多。如果设法变卖家产,回到查尔斯敦,在这个买主难觅的困难时期,靠卖农场得到的那几个钱是不会撑持很长时间的。用不了多久,就得做个寄生虫,以家庭教师或音乐老师的身份为遮掩,托庇于门罗的某位朋友。 要么就是结婚。作为一个饥不择食的老处女回到查尔斯敦,这念头让艾达毛骨悚然。不用想也知道,那会是怎样一个局面:把手中的钱大部分花在购置衣装上,然后与查尔斯敦社会某个阶层中——总之距顶端还隔着数层——没人要的糟老头子们谈婚论嫁,因为所有年岁与她相当的男人都当兵打仗去了。她所能预见的唯一结局,是自己对某个人说爱他,而其实他只不过是适逢其会罢了。但是,即便在当下一筹莫展的窘境之中,她也不能迫使自己想像与这样一个人结婚的具体场面,而只是感到一阵说不出的压抑与窒息。 如果在颜面扫地的情况下回到查尔斯敦,她不会得到多少同情,刻薄的奚落却一定不少。因为,在许多人的眼中,她愚蠢地虚掷了适于婚配的光阴。在那转瞬既逝的短短几年中,适龄的年轻小姐们被奉为偶像,置于文化的极顶,受到男士们的顶礼膜拜,而全社会都肃立在侧,目送他们走向婚姻的殿堂,似乎那是宇宙道德原动力所指的唯一方向。艾达在这方面相对的冷淡超脱,在当时就令门罗的友朋故旧感到颇为费解。 而她的言行不但无助于改善局面,却只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晚宴之后,当太太小姐们退入单独的客厅,在这个已婚的和即将成婚的女士们相互间评头品足的场合,艾达却常常大放厥词,说自己对求婚者们厌烦到了极点——他们的兴趣似乎都局限在生意、骑马和打猎之内——她觉得应该找人做块“男士禁入”的牌子悬在门廊上。她算定这番话会引来老一套道貌岸然的回应。也许是某位年长的太太,或者哪个初出茅庐少女,急于要迎合那些把顺应情理地服从男人的意志作为已婚妇女的最高尚情操的人,这时就会说:女性的终点站是婚姻。艾达马上答道:确实如此,我们的看法一致,只要不去深究你方才那句话中倒数第三个词的含义。所有人都开始在心里计算究竟是哪一个词,而艾达则在一片沉默之中得意非凡。 这种行为的结果是,认识他们的人普遍认为门罗把女儿培养成了一个不太适合男女两性社会生活的怪物。所以,她19岁时两次拒绝求婚的做法,并未引起人们太多的诧异,却导致相当严重的义愤:艾达想都没想就将对方拒之门外,过后她解释说他们的不足在于浅薄——无论思想、感情,还是为人;此外,两个人都抹着锃亮的头油,似乎想以此从表面上弥补他们所欠缺的智慧之光。 对艾达的许多朋友来说,拒绝任何没有明显缺陷的富裕男士的求婚,即便并非不可理解,至少是不可饶恕的行为。故此,在他们搬到山里的前一年,很多朋友都和她疏远了,觉得她浑身是刺儿,过分乖戾。 即便到如今,返回查尔斯敦仍是个痛苦的想法,不能为她的自尊心所接受。同时,也没有任何东西吸引她回去。那里当然没有她的家人,最近的亲戚就是表姐露西,没有慈祥的姨妈或溺爱的祖父母张开双臂欢迎她。想到自己孤苦伶仃,举目无亲,一番苦涩的滋味涌上心头,尤其是眼看着周围的山里人,全为广泛而牢固的家族纽带联结在一起,他们沿着河边路走上一英里,就准保会碰到一个亲戚。 然而,尽管是个异乡人,这个地方,那些蓝色的山岭,却似乎在挽留她不要离开。不管从哪个角度考虑,眼前的一切就是她的全部依靠,只有这么想,她才能看到幸福的一线希望。对群山的眷恋,以及想看看自己能否凭借这里的寻常条件过上满意生活的欲望——两相结合,它们似乎指出了一个让人心旷神怡的生活前景,虽然它究竟会是怎样一个未来,她现在连最简略的轮廓都想像不出。门罗经常说,获得满足的方法是听从自己的本性,沿着它指引的道路前进,她相信这绝对是正确的。但说起来容易,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本性都摸不着头脑,那么不要说上路,就算是跨出第一步,脚下也是暗礁处处。 一早上,艾达就这样坐在窗前,为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办百思不得其解。正踌躇间,她瞧见路上走过来一个人,待到靠近房子,艾达才确定来者应该是个姑娘。这人个头不高,浑身上下瘦得像一根鸡脖子,只有突出的髋骨处非常宽阔。艾达走到门廊上等着,看她来做什么。 姑娘走上门廊,不待邀请,便一屁股坐进艾达旁边的摇椅里,两脚的后跟在椅子的横档上一搭,摇了起来。从身体结构来说,她就像一架马拉爬犁那么稳当,重心很低,四肢轻巧,却长满了虬结的筋肉;身上穿着一条方领口的家纺粗布裙子,那种灰秃秃的蓝色,一看便知是用豚草瘿制成的染料染的。 ——斯万哲老太太说你需要帮手,她说。 艾达又仔细把姑娘端详了一番。她生得黑不溜秋,脖子和胳膊上肌肉扎实。胸脯平平。黑色的头发和马尾巴一样粗糙。鼻梁很宽,眼睛又大又黑,几乎看不到瞳孔,眼白清亮得让人心悸。她没穿鞋子,但脚丫很干净,趾甲透出鱼鳞也似的银亮色泽。 ——斯万哲太太说的对,我确实需要帮手,艾达说,但我需要的是能干耕田、播种、收割、伐木一类重活的人。农场必须要自己能养活自己才成,我相信这工作得一个男劳力才能胜任。 ——首先,姑娘说道,如果你有一匹马,我可以一天不歇气地犁地;其次,斯万哲老太太也跟我说了你的困难。你要知道,所有适合雇佣的男人都去打仗了。事实很残酷,但世道往往就是这么回事,即使在好时候也不例外。 艾达很快得知,姑娘的名字叫鲁比。尽管从外表来看并非特别有说服力,她却成功地把自己描绘成一个能胜任农场上所有活计的人。同样重要的是,随着两人的交谈,艾达发现自己受到鲁比的感染,情绪变得非常开朗。深深打动艾达的,是她有一颗热情的心。尽管鲁比从未踏进过学校的大门,只字不识,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艾达却认为自己在她身上看到了一种闪光的东西,有如钢铁击打燧石发出的火花一般闪亮耀目。还有,和艾达一样,鲁比从出生那天起,就失去了母亲。这让她们觉得彼此有了某些共通之处,虽说除开这一点,可能再也找不出两个比她们差异更大的人。很快,两人就将达成协议,连艾达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 鲁比说,我从来没受雇做过佣工或仆人,而且干这种工作,我也没听说会有什么好事。但是莎莉说你需要帮手,她说的也不差。我要说的是,咱们得先讲好条件。 这是在谈钱了,艾达想。尽管门罗从来没和她商量过雇佣帮工的事,但是在艾达的印象中,帮工通常不会和雇主讲什么条件的。她说,眼下,而且很可能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钱都比较紧张。 ——不是钱的问题,我说了,我并不是专门想给人打工的。我的意思是,如果我留下来帮你,咱们俩都得清楚一点,自己的夜壶可得自己倒。 艾达刚想笑,但马上意识到这并非一句玩笑。鲁比要求的,是某种平等。从艾达的角度看,这个要求有些荒谬。但转念一想,既然找不到别人帮忙,而且这一夏天夜壶本来就是她自己倒的,这个要求也就显得满公平了。 正在谈其余的细节的时候,那只长着黄黑两色羽毛的大公鸡走了过来,停在门廊前盯着她们看。它不时的摇头晃脑,鸡冠在头顶来回摆动。 ——我恨这只鸡,艾达说,它用翅膀扑我。 鲁比说,我可不会养一只扑人的公鸡。 ——那我们怎么才能把它赶走呢?艾达问。 鲁比目瞪口呆地看着艾达,然后站起身走出门廊,一伸手就把公鸡抓了起来,用左臂夹住,右手一拽,鸡头就和身子分了家。公鸡在她的胳膊底下挣扎了片刻,然后不动了。鲁比把鸡头随手扔进篱笆旁边的伏牛花里。 ——它的肉挺老,咱们得多炖一会儿,鲁比说。 到吃饭时,鸡肉已经炖到脱骨,金黄色的肉汤里还煮着好几块猫脑袋大小的发面团。 绝望的蓝色 要是换在另一个时候,此情此景自有一番让人快意的滋味,构成这幅画面的所有因素都暗示着大路旅行传奇般的自由:阳光斜照出一个金色的黎明,夹在一排红色枫树和横木围栏之间的马车道上,一位高个头的男子,头戴礼帽,肩负背包,向西行去。然而,经过最近一连串潮湿痛苦的夜晚,英曼只觉得自己像是上帝最不幸的弃儿。他停下脚步,一只靴子踏在路边围栏的最下一层横档上,向着露水仍浓的田野极目远望。本来,他曾试图以感恩的心情来迎接这一天的开始,但在灰蒙蒙的晨曦之中,他清楚看见的第一个东西,竟是条可憎的棕色平原蝮蛇,拖着疲软的身躯,像一截粪便一样,滑入路边浓密的鸡草丛中。 田地那头是一片洼地树林,长满一无是处的杂木:短叶松、沼泽松、红柏。英曼痛恨这些互相纠结、似乎被人从头顶削平了的低矮松木,恨这平原、这红土、这些鄙陋的城镇与村庄。他一直在这样的土地上作战,从山麓打到海滨,这些低地似乎只是藏污纳垢之处,积聚了从山上冲刷而下的一切肮脏卑劣的东西。这里是一个大泔水坑,一个大阴沟,是整个大陆的下水道,是一片英曼再也难以忍受的泥潭密布的真正的沼泽地。树林中,不论远近,到处鼓荡着蝉鸣,一浪连着一浪,凄厉刺耳,犹如许多根碎裂的枯骨在互相刮擦。这声音如此密集,以至于慢慢变得好像是发自英曼本人的脑海,是来自他困惑而嘈杂的内心的震颤,完全是只属于他个人的痛苦,而不是作用于所有人的对外部世界的感知。脖子上的伤口生疼,随着每一声蝉鸣悸动。他把一根手指伸到绷带下面,有几分担心会探到一个鱼鳃般又深又红的血口,但只是在脖子紧贴衣领处摸到了一大块硬痂。 英曼算计着连日的跋涉只在他和医院之间拉开了很短的距离。身体状况使他无法如愿加快速度,还得经常休息,一次只能走上几英里。即便走得这样慢,他仍然付出了相当的代价,腰酸背疼,还至少部分程度地迷了路,不知沿哪条道走,才能向西直接通往家乡。这一带都是小型农庄,被交错杂乱的道路分割成无数小块,没有任何一条路上有路标,根本看不出哪条路更可能通向西方。他一直觉得自己被引离了方向,位置偏南了。天气极其糟糕,大雨时断时续一直没停过,不论白天夜晚,经常是突然间电闪雷鸣,暴雨倾盆而下。镶着护墙板的农家小屋比邻相望,到处都是棉花地,几乎要连成一片;邻里之间的土地互相毗连,只凭木栅从中隔开。每个农庄上都养着两三只恶犬,听到些微动静,就一声不吭地从路边树丛的黑影里伏蹿而出,呲着镰刀一样的獠牙,来撕咬他的双腿。第一天晚上,他接连踢退了几次袭击,最后被一只斑点母狗在小腿上咬出一个洞,就像用皮带打孔器打出来的一样。之后他开始寻找防身武器,在一个壕沟里拣到了一根又粗又硬的槐树枝。英曼没费多少力气,就把下一只来犯的狗击退了:像拍实新埋的柱子周围的土那样,挥动树枝快速有力地向狗敲击。在那天晚上其余的时间里,以及此后的许多夜晚,他都就这样挥舞着木棍,将狗打得和来时一样,不声不响地逃回暗影中去。拦路恶狗、四处巡逻的民兵,以及凄惨的阴雨之夜,都使旅途充满了紧张不安。 刚刚过去的这一晚尤为糟糕。乌云破开,露出一片空洞的天空,流星纷飞,像一颗颗发自天上的飞弹,从空洞中激射而下,看飞行的轨迹,似乎全部瞄准着英曼。最后,一颗硕大无朋的火流星,自黑暗中奔腾而出,缓慢然而精确地朝英曼的脑袋直扑过来,未待击中目标,却陡地凭空消失,像被人用蘸了唾沫的手指捻熄的烛火。火流星后面跟着一群长着短秃翅膀的夜鸟,或者是猪面蝙蝠,在低空中呼啸着冲向他的头部,吓得英曼低头猫腰躲避不迭,一连蹿出三大步开外。紧接着,一只黄尾天蚕蛾恰好飞过,堪堪没有撞上他的鼻尖,它那生有圆形眼斑的大翅膀张开,闪烁着幽光,被英曼在惊慌中错认作一张骇人的绿色鬼脸,突然从黑暗中冒出来,有什么话要对他说。吓得他惊叫一声,奋力向面前的空气击去,却什么也没打中。此后,马蹄声响起,英曼赶紧爬到树上藏好,一队民兵从下面驰过,蹄声隆隆,正在四处搜捕像他这样的目标,抓到后先行鞭笞,然后送回军队继续服役。英曼从树上溜下来,继续赶路。经此一役,每根树桩看着都像是潜伏在暗处的人影,有一次他拔出手枪,指住一个像是戴着一顶大帽子的胖胖的黑影,却发现不过是一蓬桃金娘。午夜过后很久,他涉过一条嵌入地表的小溪,上到对岸,用手指剜出岸边的湿泥,在上衣的心口处画了两个同心圆,中央涂上一个圆点,作为一个夜行人、亡命者、逃兵向苍天袒露的靶心。心想:这次旅程将成为我整个生命的轴心。 漫漫长夜终于熬过,现在他最大的欲望是翻过围栏,穿过田地,进入对面的洼地树林,在松树上找个藏身之处,睡上一觉。但既然终于走到了开阔的原野,他需要继续前进,所以他把脚从围栏上放下来,振作精神,重新上路。 太阳逐渐爬高,天热了起来。似乎所有的昆虫都对英曼的体液情有独钟。花蚊子绕着他的耳朵嗡嗡打转,隔着上衣就叮进他的后背;从路边的树丛落下来的扁虱,吸附在他的发际和裤腰上,吸得鼓鼓涨涨;蚊蚋好似特别中意他的眼水,在眼前不住盘旋。一只马蝇跟了他很久,不停地滋扰他的脖子。这是一个黑色的大家伙,个头与他拇指的第二关节不相上下。英曼实在想把它干掉,却是一筹莫展,不论怎么扭动身体,或者当它落在身上吸食血肉时用力的拍击自己,全都无济于事,仅换来一阵拍打声,在沉闷的空气中响起。从远处看,别人或许会把他当成一个调音师,正在试验一套新的打击方法,或者是一个逃出来的疯子,因为看不惯自己天性中好的一面,正怀着强烈的自我憎恨,伸直巴掌痛打自己。 他停下来在尘土中撒了泡尿,不待尿毕,几只琉璃灰蝶就落在上面喝了起来,它们的翅膀在阳光下闪耀着蓝汪汪的金属色泽。英曼觉得,如此美丽的生灵,是绝对不该喝尿的。但是,这分明正是此地的特色。 下午,他来到一个靠交叉路口而建的定居点,先在村口停下来观察了一番。这里只有一家店铺,几栋房屋。一间单坡屋顶的小房子里,一个铁匠正脚踏砂轮磨一把长柄镰刀。英曼看出他磨刀的方法不大对路,砂轮不是迎向刀刃,而是顺着刀刃转动,刀片与砂轮之间成直角,正确的方法应该是斜角。村子里不见其他人走动。英曼决定冒一次险,去刷着白漆的店铺里买点吃的。他把手枪在行李卷里插好,这样看起来更让人放心,而且不会引起注意。 店铺前的门廊上坐着两个男人,英曼登上台阶时,他们几乎连眼睛都没抬。其中一个人没戴帽子,一边的头发支棱着,好像刚刚起床,连用手指头梳一梳头发都还没来得及呢。他正专注地用一根清理引火嘴的钢针清除指甲中的污垢,全部心神都投注到这件事上,连舌尖都从嘴角伸了出来,颜色灰不溜秋,像鹅的脚掌。另一个人在读一份报纸,他身穿一套破旧的军装,头上一顶军便帽,但鸭舌已经扯掉,只剩个圆盖扣在头上,像一顶穆斯林戴的塔布什帽。帽子戴得很歪斜,英曼估计,此人可能以为这样一来就能显出浪荡不羁的劲头。他身后的墙上倚着一支上好的惠渥斯步枪,配有铜制瞄准具,上面有许多复杂的小旋钮和螺丝,用来在不同的风力和高度下进行校准,真是一件精工细制的佳品。六边形的枪膛里塞着一块枫木以防沙尘。英曼此前只见过几次惠渥斯步枪,它们是狙击手的宠儿,与和它们配套的昂贵又难得的纸包子弹一样,全部是从英格兰进口的。该枪点45的口径,火力并非特别惊人,但精确度却高得吓人,射程可达到一英里。只要你稍微懂得一点射击技术,凡是你的眼睛能瞧见的东西,都可用惠渥斯步枪将其命中。英曼弄不明白,这么漂亮的一只来复枪,怎么会落到了这些人手里。 英曼从他们旁边走过进入商店,两人还是没有抬头。壁炉旁边,两个男人在玩一个游戏,一个人把手叉开放在木桶的沿上,另一人用一把折刀在他的手指缝中插来插去。英曼看了一小会儿,但看不出游戏的规则如何,怎么记分,或者在什么情况下才算赢。 店铺里存货不多,英曼买了5磅玉米面,一块奶酪,几张饼,还有一大根糖醋黄瓜,然后回到外面。门廊上的两个人已经走了,从晃动的摇椅看,显然是刚刚才离开。英曼走下台阶,继续向西赶路,边走边吃。一对黑狗打路边的阴影中出来,从路上穿过,走进另一侧的阴影里。 走到村口,方才在门廊上的两个人从铁匠铺后面闪了出来,拦住去路。铁匠停下蹬砂轮的脚,在旁观望。 ——往哪儿走,你这个狗娘养的?戴帽子的那人说道。 英曼没有作声。他两大口吞掉腌黄瓜,把剩下的奶酪和面饼塞进饭囊。抠指甲的男人转到他侧面,铁匠手持镰刀走出坡顶屋,身上还扎着厚厚的皮围裙,迂回到另一侧向英曼逼过来。他们都不魁梧,连那位铁匠也算上,似乎从各方面看,他都不太适合自己的行当。看上去,应该只是几个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兴许还喝多了,并且过于托大,因为他们似乎以为,仗着人数有利,不需要别的武器,只凭一把镰刀就能将英曼拿下。 英曼探手到背后,不等他把枪从行李卷中掏出来,三人一拥而上,马上开始向他群殴。英曼连解下行囊的时间都没有,就这样背着包袱展开肉搏。 英曼边打边退,他最怕的是被对方按倒在地,所以一路退到背靠商店的墙壁。 铁匠向后一挫身,挥动镰刀,像劈柴火一样,照着他搂头就砍。那股狠劲,显然是想一刀将英曼从中劈为两半,斜肩带背来个大开膛。但一来他的动作太过笨拙,二来手里的家伙实在不适于劈砍,镰刀偏离目标足有一英尺。铁匠收手不及,刀尖顺势扎进土里。 英曼劈手将刀夺过。到了他的手里,镰刀才真正派上用场。英曼像割庄稼一样,挥刀贴地横扫,大开大阖,直取他们的脚腕,逼得几个人连连向后闪避,唯恐两脚不保。他有一种顺理成章的感觉——重新拿起镰刀干活,虽说当下的劳动与割草料有所不同,他得一下下用足力气,恨不得刀刀见骨。即便在如此困厄的局面下,英曼用起镰刀还是有一种轻车熟路的快感——握刀的方式、叉开站立的双腿、刀刃向下与地面形成的倾角——都让他觉得这是一件自己能做,并行之有效的事情。 长长的刀锋逼得三人不住腾挪闪跃,东躲西藏,但很快他们又重新聚拢在一起,向英曼反扑过来。英曼挥刀去削铁匠的胫骨,却砍在房基的石头上,蹦出一串白色的火星,刀头齐根断掉,手里只剩一根刀把。他拿着刀柄继续搏斗,尽管它很不称手,不但太长,而且轻重不匀,还带着一个别扭的弧度。 但就是这么一件东西也尽够用了。最后他们被打得双膝着地,跪倒在街头的尘土之中,那副尊容简直像在祈祷的罗马天主教徒。英曼并不停手,继续痛揍,直到他们全都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 英曼刚把镰刀柄撇到路对面的一片豚草里,那铁匠翻过身子,费力地举手从围裙下面掏出一支小口径左轮,颤颤巍巍地朝英曼瞄准。 英曼骂了一声混帐,伸掌把那件小巧的武器从对方手中捋了过来,将枪管顶在他一只眼睛下面,连续扣动扳机。这般蠢货的执迷不悟已经使他七窍生烟,忍无可忍。但是子弹的火帽受了潮,或者有什么其它的毛病,弹膛连转四次,全都没打响。英曼这才作罢,抡起枪劈头盖脸打了铁匠一顿,然后把枪扔到房顶上,扬长而去。 来到村外,他调转方向,进入树林,专挑没路的地方走,以摆脱追踪。整整一下午,他唯有在一棵棵松树之间向西穿行,在灌木丛中跌跌撞撞地前进,还要不时停下来侧耳倾听,看是不是有人跟踪。有时候他觉得听到远处有人讲话,但是声音若有若无,可能只是疑心生暗鬼,就好比夜宿河边之人,整夜都以为有人在窃窃私语,却怎么也听不清内容。听不到狗叫,所以英曼寻思,就算声音真是村子里的那些人弄出来的,他也没什么危险,再说,眼看天就要黑了。阳光被松树的枝干遮住,斑驳破碎,英曼靠天上的太阳确定方向,追随着它,走向西方天地交接之处。 英曼一路朝前走,想起了游泳者教给他的一种咒语,叫做“夺命咒”。咒语中的词句不停地在他心里冒出来。游泳者说只有用切诺基语念才有效,英语没有,因此可以放心地把它教给英曼。但英曼想所有的语言都自有其效力,所以一边向前走一边念咒,针对着与他为敌的整个世界。他反复念个不停,就像某些人出于恐惧或是希望,会无休止地说同一段祷词,直至深深地烙入他们的思想之中,以至于他们可以在干活甚至和别人聊天的同时仍祈祷不辍,丝毫不受影响。英曼记得的咒语内容如下: ——听着。你的道路将通向暗夜之地。你必孤独。你必如一只发情的狗。你必手捧狗屎。当你独自走向暗夜之地,你必如狗般狂吠。你身上必涂满狗屎。狗屎必沾在你身上。你黑色的肠子必流淌在外,你走路时,它们必在你脚畔摇摆。你必命运多舛。你的灵魂必暗淡,化为绝望的蓝色。你的魂魄必枯萎消散,永不重现。你的道路通往暗夜之地。那是你的路。别无它途。 英曼就这样念着咒语走了几英里,但他只觉得,那些诅咒全都掉过头来,落在他一个人身上。过了一阵,咒语的腔调又让他想起门罗的一次布道。布道词一如门罗的惯例,非常玄奥,堆满了古今圣哲的名言。门罗并未从《圣经》中摘句,而是引用了爱默生的一段颇为费解的文字,并在布道过程的节骨眼上重复过四次。英曼觉得这段话与游泳者的咒语有某些相似之处,尽管总的来说,他更喜欢后者的措词。他记起的这段话内容如下: 那种向我表明上帝就在我心中的宗教使我心灵上的力量顿然增长,那种对我说上帝在我之外的宗教给予我的是一个肿瘤和一个树疣。我的存在不再具有必然的理由。一种过早来临的湮没我的力量在我的头上盘旋,我将从此永远萎缩下去。 英曼觉得那是他听到过的最好的一次布道,就在当天,他第一次见到了艾达。 ———————— 英曼去教堂,完全是为了见识一下艾达。在艾达刚到冷山的那几个星期里,英曼未等见面就先闻其名,听到关于她的不少传言。他们父女像一对愣头青,融入本地社会的速度太慢,很快就成了河边路上许多家庭娱乐的源泉。对大家来说,坐在门廊上,看艾达和门罗坐在马车里驶过,或者看着艾达沿大路做领略山水的漫步,简直就和看戏一样。而她引起的议论,决不比码头大街剧院上演的新剧目少。人们对她的漂亮一致认可,但她的每一件查尔斯敦款式的装束,或发式的任何新花样,都成了取笑的目标。如果瞧见她拿着一支开花的钓钟柳枝,对花瓣的颜色赞叹不已,或是用手去碰触曼佗罗叶子的尖端,一些人就会以严肃的口吻说,她的脑子肯定有问题,见到钓钟柳都不认识;而另一些人则灿然一笑,心想,她难道真有那么呆,竟然连曼佗罗都要吃?据传言,她走到哪儿都带着笔记本和铅笔,盯上一个东西——一只鸟或一丛灌木、杂草、落日、大山——就在纸上勾抹一气。似乎她已经糊涂透顶,如果不把重要的东西画下来,转眼就会忘到脑后。 这样,一个礼拜天的早晨,英曼精心打扮一番——全新的黑色西服、白衬衫、黑领带、黑帽子——出发去教堂,要亲眼一睹艾达的芳容。时当黑莓花开,天气返冷,春寒料峭。一场冷雨连下三天,昨晚才停,但早晨的太阳还没有驱散云层。道道山脊之间,天空阴暗低垂,如同一块铅板,没有丝毫变化。路上满是粘脚的泥浆,举步维艰,所以英曼很晚才赶到教堂,坐在靠后的长椅上。已经开始唱圣诗了。不知是谁用新柴升火,炉盖周围冒起浓烟,一直升到天棚,然后沿天花板平铺开来,如同外面灰色天空的缩影。 英曼只能从一排排的后脑勺中寻找艾达,但并没有什么难度,因为她的黑发盘在头上,编成粗大而复杂的发辫,这种发式在山里还是前所未见呢。发髻下洁白的脖颈上隐约凸起两条肌肉支撑起头部,它们之间形成一个暗色的小坑,生着无法打进发辫的纤细的茸毛。在唱圣诗的整个过程中,英曼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那里,没等看到艾达的脸,他就已经情不自禁地想伸出两根指尖,去按一按那个神秘的地方。 门罗以讲解刚刚唱过的圣诗为引子,开始他的布道演说。圣诗的词句似乎显示出一种热烈的渴望,向往着终将有一天,人们会沉浸在一个充满爱的海洋之中。但门罗说,如果他们自欺欺人地以为有一天将得到万物之爱,那就是误解了圣诗。它的真义是让人们去爱一切造物,这当然是一件更其困难的事,而且从会众的反应看,也有些让人惊愕和不满。 布道的其余部分还是老话题。门罗到达冷山以来,每周三和周日所做的全部布道,都只围绕着同一个主题——他心目中关于创造的最大迷题:为什么人生下来注定要死?从表面看来,这完全是荒谬而没有意义的。连续若干星期,他从各个角度讲解这一问题:圣经中的相关言论;古往今来八方智者对此的阐释;自然界中隐含的启示。门罗绞尽脑汁,用尽手段,想把问题确凿切实地讲清,却总是徒劳。几星期后,会众的牢骚和抱怨表明,他们对于死亡远不如门罗那样关切。与门罗不同,在许多人看来,死亡并非一个悲剧,毋宁说是一件美事,是他们所期待的休息。一些人提议,如果他能和已经过世的老牧师一样,在布道时主要是谴责罪人,绘声绘色地讲解圣经中的故事,比如蒲草箱里的小摩西、甩石子的少年大卫,那么他的心境可能会更安宁平和一些。 门罗拒绝了这一建议,对某位长者说,这并非他的使命。他的话不翼而飞,传遍了整个教区。人们普遍认为,他使用使命一词,暗指自己是一位传教士,从而把全部会众贬低到了未开化的野人的境地。他们中的许多人曾经捐款,资助传教士向真正的野蛮人传道。在他们的想像中,野蛮人都生着深浅程度不一的有色皮肤,居住在极为偏远的蛮荒地带,和他们的家乡绝对不能相提并论。所以想让人们对门罗的话不介意着实很难。 为了平息会众的愤怒,门罗在当天布道一开场,就解释什么是使命。他说,每个人,不论男女,都有自己的使命。它的含义与工作没有差别,仅此而已。而他门罗的工作就是思考为什么人生而有死。他有意对此继续进行思考和讲解,并至少会以驯马或清除田里石头的耐心和毅力坚持到底。他果真说讲就讲,且无比冗长。那天上午讲道的全过程中,英曼坐在教堂里,眼睛一直盯住艾达的脖子,听着门罗重复了四次爱默生的那段关于肿瘤和树疣以及永远萎缩的话。 布道会结束后,男女会众分门走出教堂。一直套在车辕上的马身上溅满泥浆,一匹匹站着睡着了,马车轮陷进泥中,直达轮辐。它们被人声惊醒,一匹栗色的母马抖动肚皮,发出拍打脏地毯一样的声响。教堂的墓园里充满了泥浆、湿叶子、湿衣裳和淋湿的马匹身上发出的气味。男人们排成行与门罗握手,然后都来到湿漉漉的墓园里,四下转悠,观察天色,看雨是不是真的住了,或者只是临时喘口气。一些年纪稍长的人低声谈论着,说门罗的布道古怪而远离经文,又佩服他不为别人所动的顽固劲头。 未婚的男人们聚成一圈,靴子和裤脚上都溅满了泥浆。他们谈话的内容更适合星期六的晚上,而不是神圣的星期天上午。所有人都不时朝站在墓园边上的艾达瞄一眼,她看上去是那么与众不同,美丽,却又极不自然。其他人全都穿着毛料衣服御寒,艾达却身穿一件乳白色的亚麻裙子,领口、袖口和裙摆上还镶着蕾丝花边。似乎她选择什么衣服,主要是根据月份,而不是天气。 艾达双臂环抱胸前,一些年长的妇女走过去跟她讲了几句话,接着是一阵双方都有些不知所措的沉默和踌躇,随后她们就离开了。英曼注意到,每当有人朝她走来,艾达就向后退一步,直至被一块独立战争老兵的墓碑挡住退路。 ——如果我去告诉她我的名字,她会理我吗?迪拉德家的一个小伙子问。他来教堂的目的与英曼完全一样。 ——我摸不准,英曼说。 ——你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追求她,还是看我的吧,霍布·玛尔斯对迪拉德说。 玛尔斯身量不高,肩宽背厚。马甲的口袋里鼓鼓囊囊地装着老大的一块怀表,银链子一直垂到裤腰,上面还悬着一枚涡卷花纹的链坠。 迪拉德说,你以为你什么都能。 ——不是以为,是事实,玛尔斯答道。 这时另一个人说,我敢拿一百块钱赌半块姜饼,她肯定在查尔斯敦已经有了意中人。此人身材极为干巴,五官极不端正,因此只有干瞪眼的份。 ——意中人可以忘记,这有什么希奇的,霍布说道。 然后他盯着英曼,上下打量了一番他笔挺的衣服,说:你穿得太死板了,追姑娘的爷们得显出点性格。 英曼很清楚,他们会一直绕这个话题谈个不休,直至某人终于鼓足勇气,去艾达那里出乖露丑;或者互相奚落个没完,直到某两个人动了真火,跑到外面的路上干一架。所以他手指朝额头一抬,说了声再会就走开了。 他径直走到莎莉·斯万哲跟前说,如果能给我引见一下,我愿意帮你开一亩荒地。 莎莉戴着一顶宽边软帽,眼睛全被挡住了,所以她得后退一步,仰起头来看着英曼。她对英曼微微一笑,抬起手,在金色铜领针上来回摸了摸。 ——你看我都不用问对方是谁,她说。 ——现在时机正好,英曼说着眼睛望向艾达。她一人背对大家而立,身子微屈,很明显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墓碑上的铭文。裙脚已经被高高的墓草打湿,后摆不知什么时候还在泥里拖过。 斯万哲太太用拇食二指捏住他黑上衣的袖子,英曼就这样被她轻轻牵着,穿过园子,来到艾达旁边。等她把袖子放开,英曼抬手取下帽子,另一只手前后左右理了理被压平的头发,把头发从两鬓捋到脑后,然后手掌从额头到下巴一抹,让表情回复自然。斯万哲太太清了清嗓子,艾达转过身来。 ——门罗小姐,斯万哲太太的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英曼先生非常希望能有幸和你结识。你已经见过他的父母。这坐教堂就是他们家的人建造的,莎莉走开前顺便告诉艾达,让她心里有个数。 艾达转过眼睛直视着英曼,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没准备要讲些什么。不待他琢磨出一句话来,艾达已经开口,说了声:嗯? 她的语气中明显透出不耐烦,不知为什么,这让英曼觉得很有趣。他转头看向远处河水绕过山脚的地方,尽力不让嘴角翘起来。河岸上,映山红和树木被雨水淋得叶子低垂,闪动着鲜亮的光泽。受到暗藏岩石的阻挡,河水扬起又落下,回旋的水流阴暗凝重,就像融化的玻璃。英曼手托帽顶,由于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只好死盯着帽口,好像根据从前的经验,他知道将有什么东西打里面冒出来,正诚心诚意地等着。 艾达对着他的脸看了一会儿,然后也向帽兜里瞧去。英曼控制住自己,不再去看帽口,唯恐刚才自己脸上的表情像一只守在土拨鼠地洞边上的狗。 他抬眼看着艾达,她双掌向上一翻,挑起一只眉毛,表示不知所以然。 ——你现在可以把帽子戴上说点什么了,她说。 ——主要是大家都对你很好奇,英曼说。 ——觉得跟我说话像件新鲜事儿,对吗? ——不是。 ——那么就像一种挑战?可能是那边那几个呆瓜激你来的。 ——根本不是。 ——那究竟如何,你自己做个比喻吧。 ——像抓一个扎手的毛栗,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 艾达笑着点了点头,没想到他知道“比喻”这个词。 然后她说:问你一个事。刚才一个女人说到天气,她说这是“杀羊天”。我心里一直在想,她说的是这种天气适合杀羊,还是说糟糕的天气本身就能让羊死掉,比如淹死或让它们得肺炎? ——是前一种,英曼说。 ——哦,是这样,那么多谢了。你做了一件好事。 她转身向父亲走去,英曼看见她扶着门罗的胳膊对他说了些什么,然后他们登车上路,在两排开满了黑莓花的篱笆中间,渐行渐远。 ———————— 天色已经很晚,英曼终于走出晦气的矮松林。眼前横亘着一条发水的大河,太阳刚好停在河对岸的地平线上,空气中挟裹着迷蒙的雾气,一切都被染上了一层昏黄的色彩。很明显,上游的雨下得更大,河水已经溢到岸边,水流又宽又急,就算英曼是把游泳好手,也绝对泅不过去。所以他只好沿着河岸的一条毛毛道往前走,右边是阴郁的松林,左边是可恶的大河,希望能找到一座没人把守的桥梁或铁路桥。 这是一片神憎鬼厌的土地,除了新被雨水在红土上冲出来的一道道深沟,四下溜平,到处是低矮的松树。这里也曾一度生长过良种硬木,但早就被砍伐精光,它们现存的唯一痕迹,是偶尔可见的树桩,截面足有餐桌大小。树林里毒藤密布,一眼望不到边。它们绕着枝干爬满了松树,落下的松针被密密匝匝的藤蔓接住,使松树的轮廓变得模糊厚重,完全变了一副模样,像从地下冒出来的灰绿色的野兽。 这些树林看上去既邪门又危险,它们让英曼想起在海岸一带作战时,曾经有一个人指给他看一种很纤小的植物,一个生长在沼泽里的毛茸茸的小怪物。它会吃肉,他们用细木棍挑着碎肥肉片喂它。如果你把手指尖凑到它的“嘴”前,它就会咬你。这些洼地树林似乎只差一步就学会了同一个把戏,只是其为害的规模将更为可怕。 英曼只想尽快离开这里,但是面前的河水又宽又长,是拦住他去路的一条屎黄色的障碍。作为液体,它更像稀溜溜的糖浆,而不是水。他但愿永远不会有那么一天,自己竟变得对这令人作呕的水流安之若素。在他心目中,它甚至不配称作河流。在他的老家,河这个词意味着岩石、青苔和清澈的流水在强大地心引力的推动下奔涌向前的声音。走遍家乡,没有一条河宽到你不能把一根木棍扔到对岸,每条河的每一处地方都清澈见底。 而眼前这个宽阔的水沟,只是大地上的一条污渍。如果不是一些插进河底泥里的木桩前面堆满了泛着泡沫的黄色垃圾,浑浊呆滞的河水就像一块刷成棕色的大铁板。和茅坑一般肮脏。 英曼踽踽前行,抨击着这片土地上的一切。他何以会认为这里是他的家园并值得为之战斗?只能是出于无知。此时他心里能想出的唯一值得战斗的东西,是他在冷山上,在鸽子河西岔谷地中,靠近斯凯普凯特河源头的某处地方平静生活的权利。 他想着自己的故乡,高大的树木,稀薄的空气,四季都是那么凉爽。鹅掌楸粗壮的树干看着像是倒竖的火车头。回到家乡,要在高高的冷山上给自己建一栋木屋,除了秋天从云团间飞掠而过的夜鹰,没有一个人听得见他痛苦的呼喊。生活如此寂寞宁静,他将不需要耳朵。如果艾达肯随他走,那么可能还有希望,终将有一天,他的绝望会被时间的流水冲刷得只剩一丝陈迹,和完全消失几乎没有区别。但这希望如此渺远,他甚至无法看清。 尽管他真心相信,如果不停地想一件事,它就会变得真切,但方才的那个希望却从来没有清晰起来,不论他如何努力。他所拥有的希望,只不过像有人在远方的山巅燃起的一点烛火,而他却要靠它来指引方向。 他继续赶路,很快天就黑了下来,残月从片片阴云的缝隙中洒下辉光。他走到一条通向河边的岔道,有人在水边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渡船、五元、大声喊。 一根木桩上系着一条结实的绳子,向河对面伸出去,消失在水下,在靠近对岸的地方又从水面伸出,拴在另一根木桩上,一扇窗户亮着灯光,有烟从烟囱里冒出。 英曼朝对岸喊了几声,片刻,一个人出现在门口,挥了挥手,又转身进去。很快那人又打房子后面出现,用绳子把一条独木舟拖到水中,然后跨到船上,贴着岸边水流放缓处,用力向上游划去。即便如此,流水的阻力依然非常强劲,只见那人猫腰奋力划桨,一刻不停,那样子好像打算朝这个方向一直划下去,眼看就要划到视线之外,才掉转船头,坐直身子,让小船轻松的顺水向东岸飘来,只把桨叶款款探到水中,以调节方向。独木舟很旧,木头已经被阳光晒的发白,每当月亮从云缝中钻出,她那粗糙的原木船帮在幽暗的河水映衬下显出惨白的颜色,如同蒙了一层白镴箔。 独木舟向英曼站立之处靠近,他这才看出,操舟者并非什么摆渡的船夫,而是一个红苹果脸膛的姑娘,从深色的肌肤看,应该有印第安人血统,估计是一两代以前的事。她身穿一条家纺的布裙,英曼在昏暗中只觉得颜色有些发黄。双手大而有力,每一划桨,小臂上的肌肉都在皮肤下隆起。她的黑发披散在肩上,嘴里还吹着口哨。到得岸边,她从独本舟里走下来,赤足走进泥水中,用船头的绳子拉它靠岸。英曼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五元的钞票递过去,但她并未伸手来接,只是看着它,脸上露出一丝不屑。 ——五块钱想从我这儿买一勺河水解渴都不够,更甭说把你划过去了。姑娘说道。 ——牌子上写着摆渡收费五元。 ——你着这像一条渡船吗? ——这里到底是不是渡口? ——我爹在的时侯是。他有一艘大平底船,是装下一辆几匹马的马车。那根绳子就是他拉船过渡用的。他出去打猎了,等河水落了再回家。在他回来以前,我得尽量多收钱,能要多少就要多少。因为我弄到一张牛皮,想请人把它做成一具马鞍,做好后,我就开始存钱买马,等我有了马,就把鞍子往马背上一搭,远远离开这条河。 ——这条破河叫什么名字?英曼问。 ——这条大河你都不知道?它就是开普菲尔河啊!姑娘说。 ——那么,渡我过去你要收多少钱呢?英曼问。 ——五十块。姑娘说。 ——二十块行吗? ——走吧。 刚要上船,英曼瞧见离岸三十英尺远的水面上翻出一些巨大的气泡,黏糊糊的气泡在月光下破裂时闪闪发亮。它们以相当于一个人步行的速度,在水中逆流向前推进。这是一个无风之夜,周围静悄悄的,只有流水的呜咽伴着松林中的虫鸣。 ——你着见了吗?英曼问。 ——嗯。姑娘说。 ——那是什么东西弄出来的? ——很难说,是从河底来的。 巨大的气泡翻腾着冲出水面,好像下面有一头快淹死的牛在吐气。英曼和姑娘双双站住,看着气泡逐渐向上游移去,直到月亮被云层遮住,它们在黑暗中消失。 ——可能是一条鲇鱼,在河底掘泥找吃的,姑娘说,它们的食量大到可以撑死一只红头鹫。有一回,我看见一条冲到沙洲上的死鲇鱼,个头足有猪那么大,须子能赶上一条黑蛇。 这条河里就应该生出这种东西,英曼想,软囊囊的狰狞的大鱼,肉松得跟猪油一样。他想到这种生物和生活在鸭子河上游支流里的小鳟鱼之间的巨大反差。在那些从冷山上奔流而下的溪水中,鳟鱼的长度很少超过人的手掌,一条条又亮又结实,像片片跳动的银屑。 英曼先将包裹扔到船上,然后自己上去在船首坐定,姑娘随后上来。她的双手强健有力,划起桨来又快又稳,每划一下,桨叶快出水时向外一翻,保持小船沿直线前进,而不必频繁地在两侧划桨。打水声甚至压过了昆虫的尖叫。 姑娘使力扳桨,借着岸边水流较缓,向上游划去,直到已经与登船的地方拉开很大距离,才停桨掉头,把桨叶插在水中,当舵来用。她让船身打斜,水流带着他们漂向河的中心。月亮藏在云后,河岸以外的土地很快隐没在黑暗之中,他们在一个漆黑的世界里随波逐流。这时,他们听到东岸登船的地方人语声响起,声音在寂静的河面上传出很远。可能只是过路的行人,英曼不信村里人有那么大的劲头一直追到这里。 尽管这么想,他还是转头对姑娘低声说,最好别让他们发现我们。可惜事与愿违,他抬起头,看见云层下透出光晕,很快,月亮就从云彩的一个破洞中完全显露出来。黑暗的河水上,独木舟饱受日晒的船帮反出白光,一览无余,像灯塔一般醒自。 像手指甲在条绒布上划过似的声音在耳际响起,还有砰的一声,随后才听到清脆的枪声。 惠渥斯步枪。英曼心中暗想。 船尾吃水线附近被打出一个洞,焦黄的河水汩汩而入,速度奇快,不啻于老牛撒尿。英曼向上船的地方望过去,月光下但见人影晃动,有六七个人的样子。有几个用手枪开火,但射程太近,够不着他们。持步枪的那人正抬起枪管,用推弹杆重新装弹。英曼能想到的唯一解释,是这些人肯定把今晚当成了一场狩猎,类似于打浣熊的的消遣娱乐,不然他们早该回村了。 船家姑娘马上看出端倪,她用尽全身的力量摇晃独木舟,让水把船帮打湿变暗。英曼撕下袖口去堵船尾的破洞,正在这时,又一枚子弹击中船帮吃水的地方,掀掉了巴掌大的一块木头。水直灌而入,很快船底就要满了。 ——没有别的办法,我们必须下到河里,姑娘说。 英曼一开始还以为她打算游到岸上。从小没见识过这样的深水大河,他怀疑自己是否能游那么远。不过,她的意思是两人下到水里,抓牢独木舟,用它做掩护。英曼用油布把行囊包起来,边角尽量扎紧,以防独木舟彻底沉没。随即,他和姑娘一同跳到水里,听凭水流挟裹着他们疾驰而下。 虽然河水表面平整如镜,给人以缓慢凝滞的感觉,实质上大河却一刻不息地鼓荡向前,流速惊人。独木舟已经快被灌满,吃水很深,只有铲形的船头完全露出水面。英曼呛了几口水,他吐了又吐,想尽力把嘴弄净,直到除了白沫,再也吐不出别的东西。比这更让人作呕的水他还从来没有尝过。 月亮在云团中时隐时现,每当有足够的光线可以瞄准,惠渥斯步枪射出的子弹就蹑踪而至,有的击中独木舟,有的打在水面上弹跳着飞掠而去。英曼和姑娘使劲用脚打水,想让一头翘起的独木舟向西岸靠拢,但沉重的小船对于要去往哪里似乎自有安排,无论如何不肯遂他们的心愿。无奈,他们只好放弃,任凭自己被小船带着向前漂去,只有脑袋露在水面上。唯一能做的,就是抓住船帮,等待大河拐弯,并希望夜色能给他们带来什么转机。 人在河心,河水显得比从岸上看还要宽阔。污秽可憎的大地从两岸向后退去,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肮脏丑陋,在蒙胧的月光下透出狰狞和邪恶。英曼只希望能将这片地方彻底忘记,头脑中不留一丝痕迹。 远在河中,他仍能听见岸上毒藤中的虫豸不停地尖叫。他只是一颗小小的头颅,在被分泌毒液的黑暗丛林所环绕的一川浩淼空茫中漂浮,随时等着那妖怪般的巨大鲇鱼陡然从水中出现,张开生着长长触须的白色巨嘴,将他一口吞下。而他一生的结局,不过是化作这个泔水槽底部的几泡鲇鱼屎。 在水中向前漂着,英曼想,他要爱这个世界,无论它是怎样一副面目,而每次能做到这一点,都让他有巨大的成就感,因为要恨这个世界实在太过简单,只需向四周看上一眼。他承认,必须得一切称心才能感觉满意的心态是软弱的表现。但他也知道,确实有一些地方,那里的大部分事物都使人赏心悦目。冷山。斯凯普凯特河。而此刻,去往那里的头一个拦路虎,是一条一百码宽的河。 须臾,月亮再次隐入云层。他们飘过渡口,英曼听到岸上说话的声音,异常清晰,仿佛近在眼前。其中一个,显然是惠渥斯步枪的主人,说,如果是白天,用这把枪,我说打他的耳朵就不会打他的鼻子。 隔了很久,月亮再次露出头。英曼挺身隔着独木舟看过去,渡口已经被甩下很长一段距离,远远地可以看见那几个人挥动着手里的家伙,气得上蹿下跳,随着船的前行,他们向后退去,在视线中越来越小。有太多东西,英曼都希望能像那些人一样,不断变小,直至消失。现在,能表明他们存在的唯一证据,是偶尔子弹打在水面上发出的啪嚓声,以及片刻之后才传过来的来福枪声。就像打雷和闪电,英曼想。他默数从子弹落水到听见微弱的枪声中间隔着多少秒,以此打发时间。有一种能通过时间间隔算出距离的方法,但是他已经想不起来了,而且,他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适用。 河水终于转了一个弯,渡口被挡在视线之外。没了危险,他们便转到船的另一侧,再次用脚打水,这回效率不错,很快他们就上了岸。独木舟的一侧已经被子弹打得稀烂,没法修了。所以他们徒步向上游行去,把独木舟丢在浅水之中,载沉载浮。 回到姑娘的家,英曼多给了她一些钱,以补偿那条老独木舟的损失,而她则给英曼做了一番指点,告诉他向西去的路径。 ——再往前几英里,大河分成两岔,一条是霍河,一条是迪普河。左边的迪普河基本是从西向东流的,你可以沿着它向上走一阵子。 英曼继续向上游前进,来到两条支流交汇处后,他走进树林,找到一个隐蔽的地方藏好。他不敢升火煮玉米粥,所以只吃了一只从路边捡来的被风吹落的苹果,再加一些奶酪和面饼,现在这些东西入口就有一股强烈的开普菲尔河的味道。他用脚踢拢一堆烂树叶,厚到足以挡住地上的潮气,躺在上面睡了三个小时。醒来时浑身疼痛,脸上满是搏斗造成的淤伤。双手和小臂上起了成串的水疱,都是在洼地树林中亡命奔逃时被毒藤蛰的。他用一只手摸摸脖子,发现已经结痂的伤口又开裂流血了,可能是痛打那三人时用力过猛所致,或者是被河水浸的。他收拾起包裹,再次登程。 动词,无一不让人感觉累得慌 艾达和鲁比当天上午达成的共识如下:鲁比搬来农场住,指导艾达怎样经营农场,报酬则基本没有。她们大多数时候将一起吃饭,但鲁比不喜欢与任何人同住一个屋檐下,所以她决定在老猎房里栖身。吃完她们的第一餐鸡肉面团汤,鲁比当即返回家中,把所有值得带的东西都用一条被子包起来,手抓被角往肩膀上一扛,头也不回地朝布莱克沟走去。 两个女人最初的几天都用来对农场的情况进行调查,她们各处巡视,按紧迫程度一一列出所有需要做的事情。鲁比的眼睛一刻没闲着,对什么都要心里有个数。眼下最要紧的事情,她说,是种一个秋菜园。艾达跟在后面,鲁比不停地说,她就不停地记。笔记本此前只接纳过她的零散诗行、生活感想和一日的大事,现下却写满了这样一些条目: 马上要做的:开一个秋菜园——萝卜、洋葱、卷心菜、生菜、其它青菜。 卷心菜籽,我们有吗? 尽快做的:把牲口棚上的木瓦补齐,家里有榔头和铁楔吗? 买一些瓦罐储存西红柿和豆子。 拣草药做成给马打肠虫的药丸。 等等,等等。有太多的事情要做,鲁比明显是不想让任何一寸土地闲着。 秣草割得不够勤,鲁比说,草场有被大戟、蓍草、豚草侵占的危险,但现在抢救还不算太晚。玉米地撂荒几年倒是正好,现在可以翻耕了。鸡舍还不错,就是鸡太少。按她的估计,储菜屋里的菜窖浅了有一英尺,如果不加深,恐怕一场酷寒就会把土豆冻坏。要是能在菜园旁边做一些葫芦巢,招几窝紫崖燕,乌鸦就不敢来了。 鲁比的建议涉及方方面面,而且似乎永远没有到头的时候。她打算在不同的地块间进行轮种,正在考虑轮作的步骤,还计划建一个小平轮水磨,用溪水做动力,这样等她们收了玉米,就可以自己磨玉米面和玉米碴,省得再让磨坊主抽走十分之一。一天晚上,临摸黑走回棚屋前,她说,咱们得养点珍珠鸡,我也不爱吃煎珍珠鸡蛋,但拿来烤糕点还是可以的。就算鸡蛋丢掉不要,身边有几只珍珠鸡也是个好事,它们的用处很多,能看家,而且一眨眼的功夫就能吃光一垄菜豆上的虫子,且不说光是看着它们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就够让人舒心的。 第二天一早,她提到的第一件事是——猪。树林里会不会有从你家跑掉的猪? 艾达说,没有,我们从来都是买火腿。 ——猪可远远不是只有两条后腿啊!鲁比道,单说猪油吧,我们就需要很多。 尽管门罗管农场的时候一向无所事事,要做的事情之多却远远超出了艾达的预想。开初某次在农场上徒步察看情况时,大大的苹果园让鲁比倍感惊喜。果树是布莱克一家栽培的,刚刚才现出一点疏于管理的迹象,尽管最近没人给它们剪枝,树上却结满了即将成熟的果实。 ——等到十月,鲁比说,我们可以用这些苹果换许多东西,冬天可就好过多了。 她驻足想了片刻说:你应该没有榨汁机吧?当艾达说好像确实有一台时,鲁比高兴得欢呼起来。 ——发酵苹果汁身价比苹果高多了,她说,我们只需把它造出来就是。 那片烟田也让鲁比很是开心。春天的时候,雇工经门罗首肯,给自己种了一小片烟草,尽管一夏天几乎没人管,田垄里杂草丛生,亟待掐尖和除掉根出条,烟叶却长得又高又大,而且没生虫子。鲁比相信烟叶能在无人伺弄的情况下长得这么壮实,肯定是因为种的时候完全遵照了星相。她算计着如果运气好,她们有可能捞到一次小丰收,还说如果把烟叶烤了,用糖浆水泡过,再压制成板烟,就可以拿去换种子、食盐、酵母以及其它她们自己生产不了的东西。 易货交易让艾达非常放心不下,因为她完全是个外行,但金钱经济却又突然显得如此遥远。出于合作与信任的精神,她把自己山穷水尽的财政状况向鲁比和盘托出,告诉她两人可以用来维持生计的钱少到什么程度。鲁比一听却说,我长这么大,手里最多就拿过一块钱。艾达看出,尽管资金紧张让自己忧心忡忡,对鲁比来说却是一分钱没有也无所谓。鲁比一向对花钱买东西有疑虑,能免就免,即使在最好的年头,也对金钱充满戒惧,尤其与打猎和采集、种植和收获相比,它远没有后者那么塌实牢靠。目前的局势在很大程度上验证了鲁比对金钱最糟糕的看法。纸币贬值太快,其实已经很难用它买到什么东西了。她们第一次一起进城,就被高得出奇的物价吓了个半死,买一磅苏打要十五元,一纸板三零号针五元,一刀书写纸十元。一匹布要五十元,但她们实在是买不起了。鲁比说如果自己有羊,就根本不用花钱买布,她们可以自己动手剪毛、梳毛、纺线、卷线、染色,把毛线织成衣料来做裙子和衬裤。艾达唯一能想到的,是鲁比随口说出来的每一个步骤,都意味着连日的艰苦劳动,最终换来几码像麻袋片一样粗糙的布料。钱会让一切简单得多。 但即使她们有钱,说实话,店主们还不情愿要呢。因为很可能不等他转手花出去,钱就又贬值了。人们普遍的感觉是,纸币应该尽快花掉,要不然很可能就会跟糠一个身价了。鲁比似乎对此洞若观火,她满脑子的计划,要让布莱克沟适应情势,养活自己。 不久鲁比就琢磨出一个计划。她让艾达自己来选。在清查农场状况时,鲁比看到只有两件东西又值钱又方便运送,而且并非必需品——马车和钢琴。她相信用其中任何一样,都可以换到她们过冬所需的几乎全部东西。艾达在心里权衡了两天。有一次她说,让那么棒的一匹花斑骟马落到拉犁的份上,真是很不堪的事。鲁比说,不管你选什么,它都得下地干活,这里谁都一样,它也必须挣出自己那份口粮。 最后连艾达自己都有些吃惊,她竟然选择了放弃钢琴。不过话说回来,她弹琴的技巧并不特别高明,而且最初学琴本来也是门罗的主意。他非常上心,为此专门聘请了一位家庭教师,跟他们住在一起。老师是位小个子,叫蒂普·本森,此人没有一份活能干长,因为他总是忍不住要爱上自己的学生。15岁的艾达也未能幸免。一天下午,她正在试着弹一节难度很大的巴赫的作品,本森一下跪倒在琴凳旁,把艾达的双手从琴键上拉过来,手背按到自己的圆脸蛋上。当时他不过24岁,身材矮胖,手指却极为修长,与个头不成比例。他噘起红嘴唇,在艾达的手背上狂热地亲吻。换作另外一个年龄相仿的姑娘,可能会趁机寻寻开心,暂且与他虚与委蛇一番。但艾达当即起身告退,直接去找门罗,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到吃晚饭的时候,本森已经卷好铺盖走人了。门罗随即为艾达另聘了一位音乐教师,是个老处女,衣服上总有一股脑油味,还有腋臭。 艾达选定用钢琴做交易,也是考虑到未来的生活留给艺术的空间很小。即使偶有闲暇,也尽可用绘画打发,只需简单的纸笔就能满足需要。 不要钢琴的道理很多,她看得明明白白,但她想不太清楚的是为什么要留下马车。确实,它是门罗的遗物,但感觉上这并非不忍割舍的原因。她担心,自己舍不得的是马车的机动便捷,那高高的车轮似乎给了她一种保证,一旦事已无望,就可以像先走一步的布莱克一家那样,登车绝尘而去。并做如此想:再重的负担也可以放下,再绝望的生活也可以重新开始,只要上路登程。 艾达说出自己的决定后,鲁比一分钟都没浪费。她对谁家有富余的家畜和粮食,谁会愿意出高价交易了如指掌。这一次她选定的对象是住在东岔河的老琼斯。琼斯的老婆对这架钢琴垂涎已久,鲁比心中有数,因此狠狠地敲了一笔。琼斯最后被迫拿出一头花斑老母猪、一只小猪仔,和一百磅玉米碴。而鲁比—想到羊毛用处那么多,尤其是目前纺织品价格奇高,觉得弄几只羊回去也不会吃亏,就又说服琼斯额外再添六只小山绵羊,比中等身量的狗大不了多少。另外还有一车卷心菜。等11月他杀第一口猪的时候,还要补送一只火腿和10磅腌肉。 没过几天,鲁比就把两口猪和六只小羊——其中有两只是黑的——赶回了布莱克沟,然后统统轰到冷山的山坡上,让它们自谋生路过秋,到时候山上有的是槲果,吃了正好长膘。放它们走以前,鲁比用刀子在猪和羊的左耳上各刻了两个平耳印和一个直口,所以它们都是带着满头鲜血,惨叫着跑到山上去的。 一天下午,天色向晚,老琼斯和另一个老头赶着马车来搬钢琴。两人站在客厅里,对着钢琴看了半天。那个老头说,我看咱们够呛能抬动。老琼斯说,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抬不动也得抬。他们最终总算把钢琴弄到车上,用绳子绕圈绑紧,因为它太大,从车厢后挡板上支出来了。 艾达坐在门廊上看着钢琴被拉走,一路颠簸着远去。没装弹簧的马车实打实地撞在每一道沟坎、每一个石块上,钢琴自己奏响了慌乱而不成曲调的告别乐章。艾达并没有太多的痛心,她看着马车,心里却想起了门罗在圣诞节前四天举行的一次舞会,那是战前的最后一个冬天。 ———————— 客厅里,椅子都被推到墙边,腾出地方跳舞。会弹琴的人轮流坐到钢琴旁边,弹奏出一曲曲圣诞颂歌、华尔兹舞曲和伤感的家庭小调。餐厅的饭桌上堆满了火腿馅饼、肉馅饼、蛋糕、黑面包,还有一壶菊花丁香桂皮香茶。让大家稍微有些扫兴的是,门罗只提供了香槟,而来宾中又没有反对饮酒的浸礼教徒。圆玻璃罩的煤油灯通通点亮,出烟口像打开的花瓣,这些希罕的新式灯具让宾客们大开眼界。莎莉·斯万哲却担心它们会爆炸,而且觉得玻璃灯的光太刺眼,不如蜡烛和炉火来得舒服,适合她那一双昏花的老眼。 入夜不久,宾客们各从其类,聚在一块开始闲聊。艾达与妇女们坐在一起,但是她的视线一直在房间里来回逡巡。六个上了岁数的男人把椅子搬到壁炉旁,他们一边谈着议会中迫在眉睫的危机,一边啜饮高脚玻璃杯里的香槟,还不时把杯子举到灯光下,看里面的气泡。爱斯科说,如果开战,我们会被联邦军杀得一个不剩。这话遭到其他人的激烈反对,爱斯科却转过话头,看着自己的酒杯说,一个人做白酒要是也这么冒泡,那就会被认为质量有问题。 艾达对年轻男人们也稍为留意一番。他们都是重要会众的儿子,坐在客厅后面的一个角落里高声谈论着。大部分年轻人都不屑于喝香槟,他们自带了装满烧酒的小酒瓶,时不时略有些鬼祟地从口袋里摸出来喝上一口。向艾达献过殷勤,却草草碰壁收场的霍布·玛尔斯嗓门特大,简直就像对屋里所有人讲话。他说自己已经连续一周,每天晚上都去欢庆救主的诞辰,那些舞会真无聊,不到天亮就结束,所以他只好一路开枪照亮回家。说完他伸手拿过别人的酒瓶,喝了一口,用手背擦擦嘴,看了看手,又擦一次。这酒可真够辣的,他亮着嗓门说,然后把酒瓶递了回去。 各个年龄的女人们坐在另一角。莎莉·斯万哲穿了一双漂亮的新鞋,她正等着有人来评价呢,两只脚伸到前面,像个直挺挺的布娃娃。另一个岁数较大的妇女添枝加叶地讲着她女儿的可悲婚姻。女儿的丈夫坚持让一窝猎狗也住在他们的房子里,这些狗整天在厨房里转悠,就是不去逮浣熊。她说真是怕了去女儿家做客,因为肉汤里总有狗毛,还说她女儿已经连着好几年一个接一个地生孩子,早先为结婚都要急疯了,现在可好,一想到婚姻就烦,结婚不过就是要天天给孩子揩屁股。大家都乐了,但艾达却瞬间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后来几伙人混在一起,一些围着钢琴唱歌,年轻一点儿的开始跳舞。艾达弹了一会琴,但总是不能专心,只奏了几曲华尔兹就放下了,走到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爱斯科来到场中,只用自己的口哨伴奏,表演了一段单人曳步舞。他跳起舞来眼神呆滞,脑袋一上一下不停地抖动,像装了弹簧。 晚会仍在继续,艾达已经比正常多喝了不止一杯,脸上又黏又凉,脖子被绿色天鹅绒裙子高领上的褶裥箍着,不停地冒汗。她感觉鼻子好像肿涨得很厉害,于是用拇指和食指捏了捏,看看是不是大了。然后,她到门厅去照镜子,却很惊讶地发现,鼻子看起来没什么异样。 这时莎莉·斯万哲,明显也是拜门罗的香槟酒所赐,把艾达拉到走廊里低声说,英曼家的那个小伙子刚刚到。我本不该多嘴,但你真该和他结婚。你们两个很可能会生出棕色眼睛的漂亮宝宝。 艾达给这话吓了一跳,脸如火烧,赶紧害羞躲入厨房。 没想到,却偏生撞见英曼一个人,坐在炉边烤火,这一来更让她心乱如麻。英曼冒着绵绵冬雨骑马赶来,到的时候已经晚了,他想先暖和一下,把衣服烘干,然后再去和大家相见。他身穿一件黑西服,支着二郎腿,湿帽子挂在火炉旁一只皮靴的鞋尖上,手掌迎着火向前伸出,那样子就好像在推开什么东西。 ——哦,天哪,艾达说,你在这里!知道你来了女士们可是大为开心呢。 ——是那些老太太吧?英曼说。 ——哦,是所有人。你的到来尤其让斯万哲太太感到高兴。 说完这话,斯万哲太太方才暗示的一幅画面不期而至,清晰地闪现在艾达脑海中,她不禁一阵心慌,脸又红了,马上补充说:当然,别人也是。 ——你是不是有点头晕?英曼问,艾达的表现让他有些费解。 ——不,没有。只是这个房间太闷热了。 ——你的脸有点儿红。 艾达反过手,用手指的背面在汗津津的脸上四处碰了碰,接着又拿手指当卡尺,量了量鼻子的厚度,一时找不到话说。她走到门口,打开门,呼吸着外面清凉的空气。夜晚散发出一股潮湿的烂树叶味,非常黑暗,只看得见从门廊的屋檐上落下的雨水,反射着门内的亮光。从客厅里传来《韦希拉斯君王》的简单的前奏,从生硬的琴声中,艾达听出是门罗在演奏。这时,从黑暗中传来一声孤独而尖利的灰狼的长嗥,发自遥远的深山。 ——听起来像是离群了,英曼说。 艾达让门开着,等着听是否有应和的叫声,但始终是一片沉默。真可怜,她说。 她关上门,转身面对英曼,但此时房间的温度、香槟酒,以及英曼脸上比她在这里见过的一切都要柔和的神情,似乎串通起来算计她,艾达顿觉一阵眩晕。她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英曼半站起身,伸出一只手来搀扶,她并没有拒绝,接着,她发现自己已经坐在了英曼的腿上。至于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她却再也回忆不起来了。 英曼把手放在艾达的肩上,艾达则依在他的怀中,头顶着他的下巴。艾达只记得,当时心里想的是能永远这么坐着就好了,却不知道给自己出声地说了出来。但她确乎记得,英曼似乎与她一样的满足,并且没有要求更多,只是把双手向外略移,握住她的肩头,让她牢牢地靠在自己胸前。她还记得他身上潮湿的羊毛上衣的味道,以及一丝仍未散去的坐骑和马鞍的气味。 她可能顶多在他的腿上坐了半分钟,然后就站起来走开了。艾达记得自己在门口停下脚步,手扶门框,回头望向英曼。他依然坐着,脸上浮现出一抹困惑的笑容,他的帽子反过来掉到地上。 艾达把门罗从钢琴前赶开,自己弹了很久。过了一阵,英曼终于走了进来,他肩膀倚在门框上,手拿一只高脚玻璃杯,喝着香槟。他对着艾达瞧了一会儿,然后走过去和爱斯科聊天,老人还在壁炉前坐着呢。当晚一直到最后,艾达和英曼谁都没再提厨房发生的事,偶尔交谈,也是简短又不自在。英曼不到晚会结束就离开了。 又过了许久,晚会在后半夜告终,人们纷纷散去。艾达站在客厅的窗前,看着小伙子们沿路离开。他们举起手枪,朝天上开火,闪烁的枪焰瞬间照亮他们的身影,旋即又隐入黑暗。 ———————— 马车拉着钢琴,转过弯道,看不见了。艾达又坐了一会儿,然后点起一盏灯笼,来到地下室,心想门罗可能还存了一两箱香槟。要是能偶尔打开一瓶,感觉会很不赖。她并没有找到酒,却意外地发现了真正的宝贝——角落里瘫着一个大袋子,里面是门罗储藏的一百磅绿色咖啡豆!这将极大地促进她们的易物交易。 艾达叫来鲁比,她们毫不迟疑,马上取出半磅咖啡豆,在烘培炉上炒干,碾磨成粉,然后进行冲煮,两人一年来都是第一次喝上了真正的咖啡。她们一杯接一杯地喝,一晚上基本没睡觉,不停地谈着未来的计划和过去的记忆,艾达还从头至尾讲了一遍《小杜利特》的动人故事,这是她夏天读过的许多书之一。在接下来的几天中,她们每次拿出半磅咖啡,或者以小杯为单位,与邻居们大作交易,只留了十磅自己用。等到袋子空了,她们已经换回了一扇腌猪肉、五蒲式耳土豆、四蒲式耳甘薯、一罐发酵粉、八只鸡,装满各色篮子的南瓜、豆子和秋葵、一架只需稍微修理的旧纺车和织布机、六蒲式耳玉米粒,以及足够给熏房重铺屋顶的木板。但最有价值的一笔交易,是一袋五磅重的食盐。盐现在非常难得,而且贵得厉害,有些人家甚至挖出熏房屋里的土,用水煮开,将土滤出,然后再煮开,再滤土,一遍又一遍,直到最后土被滤净,水也煮干了,最终他们又得回了去年做腌猪肉时流到地里的盐。 在做交易和其它所有事情上,鲁比都表现出出奇旺盛的精力,她很快就迫使艾达也要改变自己的作息规律。不等天亮,鲁比就会从棚屋下山,喂马,挤牛奶,之后厨房里锅碗瓢盆一阵叮当乱响,很快炉子已经烧得火热,玉米碴子粥在锅里嘟嘟冒泡,黑煎锅里鸡蛋和熏肉滋滋流油。艾达不习惯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就起来——事实上,整个夏天,她很少十点之前起床——但突然之间,她别无选择。如果赖在床上不动,鲁比就会闯进来把她轰出屋去。鲁比觉得,她的工作是让农场的生活步入正轨,而不是伺候某个主子,听凭他们呼来喝去。偶尔有几次,艾达没留神,用指使仆人的态度叫鲁比做事,鲁比只是狠狠地瞪她一眼,然后继续做自己手头的事。那眼神表明,她鲁比可以说走就走,像晴天的晨雾一样随时从这里消失。 鲁比的一个讲究是,虽然她没指望艾达来做早餐,但确实希望早饭做完上桌的时候,艾达能在一旁观赏。所以艾达会穿着睡袍,走下厨房,两手捧着一杯咖啡,坐进炉子旁边温暖的椅子里。天开始透亮,窗外灰蒙蒙的一片,即使是最终会放晴的好天气,艾达也很少能透过迷雾看清厨房外菜园的栅栏。过一会儿,鲁比将昏黄的灯火吹熄,厨房霎时暗了下来,然后窗外天光逐渐亮起,洒满整个房间。这一过程总让艾达觉得非常神奇,她没目睹过多少次黎明。 做饭和吃饭的时候,鲁比的嘴一直没闲着,片刻不停地讲话,为即将到来的一天制定各种毫不含糊的艰苦计划,艾达却觉得这些计划与窗外柔和朦胧的天色是那么的不协调。夏天即将结束的时候,鲁比似乎对冬天的到来有着强烈的紧迫感,像一头为冬眠做准备,在秋天疯狂觅食长膘的熊。这时她所说的一切,都是关于怎样尽最大努力,打好基础,为顺利过冬创造条件。在艾达听来,鲁比的自言自语似乎主要由动词构成,无一不让人感觉累得慌:耕地、种地、锄地、装罐、割、喂、杀。 听艾达说冬天至少可以让她们放松休息,鲁比接口道:哦,等冬天到了,我们就得动手修板栅、缝被子,坏了的东西都要修,可不少呢。 艾达从来没想到,单是生活都会这么辛苦。吃过早饭,她们就开始不停地工作,即便没有重活大事,也总有许多杂务要她们不断地忙活。门罗活着的时候,生活的劳顿,不外乎去银行支取存款而已,抽象又遥远。现在,与鲁比在一起,所有和衣食住相关的让人不快的细节和过程,都赤裸裸地呈现在眼前手边,每个人都需要卖命干活。 当然,在她此前的生活中,艾达留意的只是桌子上的食物,却甚少关心它们是怎么来到饭桌上的,因为门罗一向花钱雇人来种菜园。鲁比把她的这个习气掰了过来。头一个月的每一天,鲁比似乎都在驱使艾达面对吃饭、生活中的粗俗与辛苦。她揪住这一点不放,逼着艾达认清道理。艾达不想干活,鲁比就逼迫她干,让她穿粗布衣服,用手去土里抠菜,直到她的指甲变得又粗糙又肮脏,在艾达看来简直和走兽的爪子差不多;鲁比还让她爬到熏房上盖木瓦,屋顶又高又陡,天边冷山那锥形的绿色山峰似乎都在旋转。鲁比把艾达成功地搅出黄油看做自己的第一个胜利;她第二个胜利是发现艾达出去锄地时,不再总是往口袋里揣上一本书。 鲁比坚决不肯把所有的恶心活都自己一人包办,她让艾达将挣扎的母鸡按到砧板上,用斧头砍掉它的头。当鲜血淋漓的无头鸡学着醉鬼老一套的把戏,在院子里跌跌撞撞地绕圈时,鲁比指着它说,这就是你的粮食。 艾达之所以肯听从鲁比的驱策,是因为她心里隐约地知道,她能雇到的任何其他人,都会在某一天厌倦离开,让她失望。而鲁比绝不会把她抛下。 只有在晚饭后,等盘子都刷完放好,她们才有片刻的休息。这时两人会坐在门廊上,艾达拿着书,一直朗读到天黑。书和书中的故事对鲁比来说都是十足新奇的东西,所以艾达觉得,最好是从头开始。在让鲁比大概明白希腊人是谁之后,艾达开始给她读荷马。通常,她们每天晚上读15到20页。然后,当光线变得太暗,空中飘起蓝色的阴霾,艾达就把书一合,引逗鲁比给她讲故事。过了几个星期,她终于拼凑出鲁比经历的大致轮廓。 照鲁比的说法,她可是真正的穷出身,每次做饭用的油,就跟你拿肉皮在煎锅底蹭两下差不多。她从没见过自己的母亲。父亲叫斯特布罗德·西武斯,是当地一个臭名远扬不务正业的酒徒。他们住在一个没有地板的棚屋里,比带屋顶的猪圈好不了多少。棚屋很小,怎么看都像是临时对付住的地方。唯一使它与吉普赛人的大篷车有所不同的是,它没有轮子和地板。鲁比所谓的床,不过就是一个木架子。她用一个旧褥套当床垫,里面填着晒干的苔藓。因为没有天花板,头顶直接对着房盖上一层层交叠的木瓦,许多次,鲁比早晨醒来,发现被子上积了一寸厚的雪。是被风从木瓦翘起的缝隙中吹进来的,像筛过的面粉。在这样的早晨,鲁比发现小木屋还有一大好处,只要燃几把细枝,就可以让它很快暖和起来。但斯特布罗德建的烟囱着实不好用,吸力太弱,在屋里熏火腿都行。除非是天气极为恶劣,不然鲁比更愿意在屋后的一个凉棚下面做饭。 然而,尽管棚屋又小又简陋,斯特布罗德仍是懒得修缮。如果不是有个女儿拖累,他可能早就高高兴兴地住到树洞里了,因为按照鲁比的评价,一只有记忆的动物,已经是他可能对自己做的最高褒扬了。 一旦到了可以照顾自己的年龄,鲁比就得自己找饭吃了,而在斯特布罗德的观念中,学会走路基本上就等于能照顾自己。还是一个幼儿,鲁比就开始在树林里四处觅食,沿河向好心人家讨饭。鲁比最美好的童年记忆是有一次,她顺着河边的小路上行,到莎莉·斯万哲家讨一点白豆汤喝,在回家的路上,她的睡袍——几年来鲁比一直穿着它,即使是在白天——被路边的一株黑刺李钩住了。棘刺有鸡脚上的足刺那么长,她怎么也脱不开身。那个下午,路上一个人都没有。片片阴云从头上掠过,天空越来越灰暗,就像一盏即将熄灭的灯。夜幕降临,五月的新月如钩,周围一片黑暗。四岁的鲁比,就这样被黑刺李钩住,在野外度过了一晚。 那段黑暗中的时间是对鲁比的一次启示,从此永远留驻在她心里。河岸上漂浮的雾气很冷,她记得自己瑟瑟发抖,哭了一会儿后开始大声呼救。她担心被从冷山上溜下来的豹子吃掉。听斯特布罗德的酒友们说,豹子一眨眼的功夫就会把一个孩子抓走。他们还说,山里到处是饥饿的猛兽,它们都喜欢吃孩子肉:觅食的熊,四处游荡的狼。山里还有许多恶鬼,它们会以各种形象出现,每一种都非常可怕。它们会把你抓走,天知道会让你受什么罪。 她还听切诺基老太太们说起吃人的鬼魂。它们住在河里,吃人肉,在天快亮的时候偷偷把人抓走,带到水里。孩子肉是它们最钟爱的食物。每次抓走一个人,它们就给他留下一个一模一样的影子,在地上徘徊,还能说话,但并没有真正的生命。它将在7天以后萎缩死亡。 夜晚唤起了所有的恐惧,小鲁比就这样坐了一会儿,冻得身上发抖,不停地抽泣。最后,那些吃人的东西似乎全部出现在眼前,来捕食这个无助的孩子,鲁比吓得几乎透不过气。 但后来,她听到黑暗中有一个声音对她讲话,语声好像来自哗哗作响的小河,但并不是吃人的魔鬼。它似乎是某种产生于土地或天空的温柔的力量,或者是一个动物的精灵,一个把她置于自己羽翼之下的守护神,从那一刻起一直眷顾着她的福祉。她记得当晚从头上树枝的缝隙中走过的每一颗星星,记得那个温和的声音直接对着她的心坎说出的每一个字。它安慰她、照料她、保护她度过黑夜。虽然穿着薄薄的睡袍,她却不再颤抖,也不再抽泣。 第二天早晨,一个钓鱼的人帮她摆脱了荆棘。她回到家,没有对斯特布罗德提过一个字,他也没问她去了哪里。但那个声音,仍然在她的脑海中回荡。此后,她就像出生时脸上带着胎膜的人那样,能知道别人永远不会知道的东西。 待鲁比长大一些,父女两人就靠她在他们的一小片地上种出的东西过日子,幸亏那地还没有陡到不能耕种的程度。至于斯特布罗德,他则把时间花在别的地方,经常多日不见踪影。他会徒步40英里去参加一个舞会。前脚听到一点舞会的风声,他后脚就上路了,带着他的小提琴,尽管仅能勉强拉出几首不走调的曲子。于是,鲁比可能又会连着好几天见不着他。没有这方面的娱乐,斯特布罗德就去钻树林子。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去打猎。但他只是偶尔打到一只松鼠或土拨鼠,带回家炖着吃。斯特布罗德的志向从没有上升到鹿的高度,所以,打不到啮齿类动物的时候,他们就吃栗子、大黄、商陆,以及其它鲁比能采集到的野果。因此,基本上可以说,他们的食谱主要是喂猪的槲果。 甚至斯特布罗德对酒精的厚爱也未能使他成为一个农夫。他不去自己种玉米,而是在玉米成熟季节,选择月黑风高之夜,带着麻袋去偷。他用偷来的玉米蒸馏出一种黏糊糊的黄色烈酒,他的哥们都说其烈度与后劲大得无与伦比。 他为人所知的唯一一次简短受雇经历在灾难中结束。住在河下游的一个人,雇他帮忙清理一片新开的土地,准备来春耕种。大树已经伐倒,杂乱地堆在树林边上。那人的目的是让斯特布罗德帮他把这些树烧掉。他们点起熊熊大火,开始砍削树干上的旁枝,以便将它们滚到火堆里。此时,斯特布罗德突然意识到这活可比他预想的要累多了,他把衬衫的袖子放下来,抬脚就上路走人了。剩下那人自己继续苦干,用一把拖木钩费力地把树干拉到火中。他站得离火堆很近,这时几根着火的原木一滑,把他的腿牢牢压住。无论怎么用力,都挣脱不开。他狂呼救命,嗓子都喊哑了。火一直烧过来,最后,他不愿被烧焦,于是拿起砍树枝的斧头,将自己的腿齐膝剁掉,再从裤腿上撕下一条布,扎在腿上用木棍绞紧,止住流血。然后他把一根分杈的树枝修成拐杖,拄着走回家。他活了下来,但也就仅此而已。 此后好几年,斯特布罗德从那人门前走过时都提心吊胆。因为,让他愤愤不平的是,这个装了假腿的家伙竟然记了仇,没准什么时候就从门廊里朝他放一枪。 鲁比直至接近成年,才好奇地想到,母亲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才肯嫁给斯特布罗德这种男人。但到了这时,她的母亲似乎已经快被他从记忆中完全抹去。当鲁比问起时,斯特布罗德说不记得什么了。我都想不起来她到底是胖是瘦,他说。 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战争狂热刚一开始,斯特布罗德就报名参军了。一天早晨,他骑着家里的老駃騠(公马与母驴所生之驴骡——译注)出发奔赴战场,此后鲁比再也没听到他的任何消息。她对他的最后记忆,是当他在人群中远去时,靴子上缘露出的一截闪亮的白色小腿。她估计斯特布罗德没在部队呆多久。他肯定在第一场战斗中就被打死了,要么就是开了小差,一去不回头,因为鲁比听他同团的一个人说——这人在一只胳膊被打掉后返回老家——斯特布罗德在夏普斯堡战役后就不知去向了。 不管他的命运如何,是背后中了一颗米尼弹,还是逃亡到西部,反正他这一走,鲁比是给害惨了。没有駃騠,那块本来就一无是处的土地更没法种了。鲁比仅能靠一只单片犁和一把锄头,用自己的双手开出一个小小的菜园。 战争的第一年鲁比饱尝艰辛。不过,斯特布罗德至少留下了他那支没有膛线的老火枪,以为如果空手来到部队,可能有机会得到更好的武器。鲁比拿着这件老古董——它的构造更接近火绳枪,而不是新式的来复枪——在冬天猎杀野火鸡和鹿,像印地安人一样把鹿肉切成条,在火上熏烤。斯特布罗德将家里唯一的刀带走了,她切肉用的是一把自制的刀子。她干这份刀匠活的主要工具是一把铁锤,原材料则是别人扔掉的一截横锯。她把锯片在火中加热,然后用一枚从路边捡来的弯曲的马蹄铁钉,在烧热的锯片上刻出刀的形状。待锯片冷却后,她用锤子把刻痕以外多余的部分敲掉,再把刀片和刀柄的毛口矬平。她从一根苹果木的粗枝上锯下一截当刀把,之后,还是用锤子,把碎铜制成的铆钉打进去,使刀把与刀身接牢。最后在一块滑溜的鹅卵石上将刀刃磨利。这把自制的家伙模样难看,但割起东西与买来的刀一样好用。 回顾此前的生活,让她颇为自豪的是,10岁时,她就对山中任何方向25英里内的一切了如指掌,简直就像一个种菜的人对他的豆子地一样熟悉;以及后来,在刚刚算是长成为一个女人的时候,她就凭一己之力,痛殴过几个男人。至于其中的缘由细节,她不愿多讲。 到现在,她相信自己有21岁,只是不能十分肯定,因为斯特布罗德不记得她出生的年份和日期。他甚至回忆不起来她降生在哪个季节。鲁比并非有意庆祝生日,欢庆是她生活中缺失的一面,生存的需求强横地把她的注意力集中在其它地方。 和其它任何东西一样,是一种天赋 夜已深,英曼循迪普河旁一条勉强可以辨认的小路前进。很快小路向下倾斜,进入一处岩石嵯峨的盆地。不久,盆地收拢变窄,成了一道峡谷。岩石壁立,树木错杂,天空只剩头顶的一线。周围一片漆黑,唯一的光亮来自天上的银河,有一段时间,他只能凭路面柔软的尘土踩在脚下的感觉,在深谷中摸索着前进。河水幽暗,只有掉过头,才能用眼角捕捉到一点水波的光泽,就如要发现特别微弱的星星,你就不能直接对着它瞧一样。 最后,经过一道断崖时,前方的路夹在一面陡坡与河水之间。山坡上巉岩交错,有土的地方星罗棋布地生着灌木;另一侧壁立如刀,最下面才是幽幽的河水。这种地形让英曼甚为忧虑,要是有民兵骑马在附近巡逻,不等他找到合适的地方从路上躲开,就会给逮个正着,而且山坡太过陡峭,危岩密布,想在黑暗之中不声不响地爬上去也不可能。在这里和骑兵对抗,实在是非常不利。还是加快速度,赶紧把这条大地上的伤口甩在身后为妙。 英曼忍住疼痛开始小跑,过了一会,突见前头出现摇曳的光亮,好像就在这条路上。他放慢脚步向前走去,很快就看出是一个头戴宽边礼帽的男人,手持松木条扎成的火把,站在路当间。火把冒出浓烟,在他身周洒下一圈黄光。英曼悄悄地靠近,最后在一块大石头旁边站定,离对方还不到十码。 那人穿一身黑衣,一件白衬衫。他牵着一匹马,牵马索套在马脖子上。借着亮光,英曼只见马背上驮着像一捆白亚麻布似的东西,软软的垂下来,看不出眉目。正打量间,那人坐了下来,双膝翘起,用一只胳膊抱住,另外拿火把的那只手向前伸出,胳膊肘支在两个膝盖中间,稳稳地举着火把,就和放在壁烛台上一样牢靠。他的头垂下来,帽檐碰到伸出去的胳膊。就这样,在火光映照之下,他蜷缩成了黑色的一团。 他拿着火把睡觉,英曼想,用不了多久脚就会给烧着。 但那人此举并非意在打盹,只不过是个绝望的姿态而已。但见他抬起头,望着马发出一声悲吟。 ——上帝啊,哦,上帝,他呼喊道,我们曾经生活在天堂一样的世界里! 他坐在地上,身体左右摆动,又说了一声:上帝,哦,上帝。 怎么办?英曼暗忖。路上的又一个绊脚石。不能回头,绕不过去,也不能整夜呆鸟一样傻站在那儿。他掏出手枪举到面前,借着火把的微光检查弹药。 英曼刚要行动,那人却站了起来,他将火把在土里插牢,然后直起身走到马的另一侧,费力地搬马背上的包袱。马不安地移动着身体,耳朵支棱着,下眼皮上方的一圈眼白历历在目。 他把包袱搬下来扛在肩上,然后略为趔趄着从马后走开。英曼此时方看出,他扛着的是个女人。她一只胳膊无力地悠荡着,蓬乱的黑发曳在地上。那人扛着她走到火把的光圈之外,几乎看不见了,但照他的方向,明显是走向悬崖,可以听到他在黑暗中边走边抽泣。 英曼跑过去,抓起火把,然后扬手向哭声响起处轻轻一抛。火把坠地,光亮所及之处,照见那人正站在危崖边缘,女人抱在他的怀里。他想看清这出其不意的火光到底从何处飞来,但身上的重负让他只能一点一点挪动脚步,慢吞吞转过身,面对英曼。 ——放下她,英曼说。 女人扑通一声落在那人脚前。 ——那是什么鬼手枪?那人说道,眼睛紧盯着两个相差悬殊的大枪管。 ——离开她,英曼说,往前站,让我能看见你。 他从女人身上跨过,朝英曼走过来,低着头,让帽檐遮挡火把的光芒。 ——最好马上给我停下。英曼不想让他靠得太近。 ——你是上帝派来阻止我的信使,那人说着又前走两步,然后跪倒在路上,身体向前一扑抱住英曼的双腿。英曼用枪顶住他的头,手指在扳机上逐渐加劲,直至他能感觉到击火的各个金属部件已经全部受力,蓄势待发。但这时那人抬起头,火把仍然在地上烧着,映着火光,能看见他面颊上滚动着亮晶晶的泪珠。英曼动了恻隐之心——反正他也不太可能忍下心来一枪毙了他——只是用长长的枪管在那人的颧骨上不轻不重地打了一下。 那人四肢摊开,仰面倒在路上,眼睛下面浅浅地划了一道口子。他的帽子已经掉了下来,露出齐肩的黄色卷发,上面涂了头油,前额朝后梳的部分光滑锃亮得像个苹果。他用手指摸了摸伤口,看了看血。 ——这是我该受的,他说。 ——你该受的是死,英曼说。他向躺在悬崖边上的女人看去,她一直没有动弹。没准我还会觉得有必要杀死你呢,英曼说。 ——别杀我,我是上帝的子民,那人说。 ——人家说我们都是,英曼说。 ——我的意思是传教士,那人说,我是一个牧师。 英曼想不出如何回答,只是在鼻子里哼了一声。 牧师又从地上跪了起来。 ——她死了吗?英曼问。 ——没有。 ——她怎么了?英曼问。 ——没什么。她怀了孩子,再加上我给她吃了点东西。 ——什么东西? ——我从一个小贩手里买的一小包药粉。他说能让一个人昏睡四小时。我给她吃完药到现在已经两个来小时了。 ——你是孩子的爹? ——这还用问。 ——没和她结婚,我猜? ——没有。 英曼走到姑娘身体向外靠近悬崖的一侧,蹲下身,用一只手抬起她披散着黑发的脑袋。她还在呼吸,鼻孔发出轻微的哨音。她的脸因为没有知觉而显得松弛,火把在她的眼窝以及面孔的凹处留下丑陋的阴影,但英曼还是能够看出,她醒来时可能自有一番动人之处。他把姑娘的头放回到地上,站起身。 ——把她放回马上,英曼说着走到一旁,用枪指着那个男人。那人的眼睛就没离开过枪口,他马上跳了起来,奔到姑娘旁边,蹲下身吃力地把她从地上抬起来,然后摇摇晃晃地走到马跟前,将她搁到马背上。英曼暂时把手枪举到眼前,在火光中观赏它的轮廓,想着他是多么喜欢这种感觉,一把枪,就可以让一个简单的要求蓦然变得那么紧迫,不可轻忽。 ——现在呢?那人将姑娘放好后问道。他似乎因为有别人拿主意而松了一口气。 ——别讲话,英曼说。他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由于缺乏睡眠和跋涉的劳累,他的思维已经变得模糊而迟钝。 ——你是从哪儿来的?英曼问。 ——不远的地方有个村子,那人说着用手沿路向前一指,正是英曼要去的方向。 ——你在前面带路。 英曼捡起火把扔下悬崖。传教士站在那里,看着火把的光亮越来越小,沉没到黑暗之中。 ——这里还是迪普河吗?英曼问。 ——人们是这么叫的,牧师说。 他们向前走去。英曼一手端枪,另一手牵着马。牵马索是根很粗的麻绳,绳头有好几英寸缠着铁丝以防磨散。他抓绳子的时候,不小心拇指被扎破出血了。英曼一边走一边用嘴吮扎破的拇指,心想,要不是碰巧撞上了自己,那姑娘就会变成漂浮在黑色河流中的一片白色,她的裙子在身体周围像钟一样展开,而这个牧师则站在悬崖上说着:沉下去,沉下去。英曼揣测着,那将完全是另一番光景。 路很快开始上升,越过一个山脊,然后在低矮的山丘间迂回,河水已经被甩在身后。月亮升了起来,照出一片辽阔的土地,大片大片的树林被烧掉准备种田,但除了点一把火之外,任何费力的工作尚且付诸阙如。故此展现在英曼眼前的,仅是矗立着一排排黑色树干的焦土,一直伸向天边,上面被河水冲出道道沟壑。已经被烧成木炭的树干在月光下发出熠熠的幽光。英曼环顾周围,心想,跟我的家乡相比,这里简直就是另一个星球。 猎户座已经完全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英曼由此判断时间早已过了午夜。那伟岸的猎手兼勇士当空而立,像发自天空的一个谴责,指出你的无能。猎人腰带已经扎紧,武器举起,正准备进击。如果说从姿势就可看出性格的话,他肯定有着十足的自信。每个夜晚都一无窒碍地快速向西行进。 让英曼觉得欣慰的一件事是,他能够说出猎户座最亮的那颗星的名字。在弗雷德里克斯堡战役的那天晚上,他曾对一个田纳西的小伙子说起此事。当时,他们坐在石墙后的沟沿上,天上燃起的赤芒已经消散,群星璀璨。夜晚干冷异常,他们连头带肩裹着毛毯。没有风,呼出的缕缕哈气悬在面前,像行将离去的鬼魂。 ——真冷,你舔一下枪管,舌头就会给粘住,那小伙子说。 他把他的埃菲尔德式步枪举到面前,朝枪管上呼气,然后用指甲去刮结在上面的霜。他看了看英曼,又来了一遍,然后伸过手指头给英曼瞧。英曼说看见了。小伙子朝两脚中间吐了口唾沫,俯下身看它会不会冻住,但沟底太暗,看不出结果。 在他们前面,倾斜的战场向下延伸到远处的村庄与河流。凄惨的景象如同一场恶梦,似乎这片土地被按照一个可怕的模子重新铸造了一遍,尸横遍野,在炮火的轰击下满目疮痍。一个人干脆称其为新地狱。那晚,为了把注意力从可怕的战场移开,英曼望着猎户星座,说出了那个他所知的名字。田纳西小伙儿抬眼瞧着那颗星星问,你怎么知道它的名字是叁宿七? ——我从一本书里看到的,英曼说。 ——那么说只是我们给它取的名字,小伙子说,不是上帝给的名字。 英曼想了片刻说,你怎么能知道上帝给它取的是什么名字? ——没法知道,上帝是不会讲的,小伙子说。这是你永远不会知道的一件事。从这里我们应该明白,有时候我们就得满足于自己的无知,那就是知识大多数情况下带来的结果,说着他的下巴朝残破的战场一抬,很明显,他甚至认为,那地方连让他厌烦地挥手指一指都不配。当时他觉得小伙子是个傻蛋,能知道我们自己给猎户座主星取的名字他就心满意足了,且让上帝保留自己的名字,作为一个深不可测的秘密吧。但是现在,他想那小伙子对知识的观点是否有一定道理,至少是对于某一类的知识。 英曼俩人在沉默中走了一段时间,最后牧师说:你打算拿我怎么办? ——我正在想呢,英曼说,你是怎么弄到这步田地的? ——不太好说。村子里还没人知道半点风声呢。她和她的祖母住在一起,老太太年老耳背,你必须扯开嗓门喊她才听得见。所以她能轻松地半夜溜出来,在干草堆或生着青苔的河岸上寻欢作乐,直到听见天亮前的鸟叫。整个夏天,我们晚上都在树林子里钻来钻去地幽会。 ——神不知鬼不觉,跟豹子一样机灵,你是这个意思吧? ——嗯,是的,差不离儿。 ——你是怎么勾搭上她的? ——很平常。一个眼神,语气的一点变化,递鸡肉的时候手轻轻的接触。我们星期天礼拜仪式结束后一起坐在地上吃饭。 ——这可离在干草堆里脱裤子还差着老远呢。 ——是的。 ——离你要把她像只瘟死的小猪一样扔到峡谷里差的就更远了。 ——嗯,是的。但这事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就拿我的身份来说吧,如果被发现,我就会被逐出这个县。我们的教堂规矩很严,有些教徒只因为家里有人拉小提琴就遭到了惩戒。请相信,我为此痛苦了许多个夜晚。 ——是那些下雨的晚上吧?当干草堆和河岸上的苔藓变得太湿的时候吧? 牧师闷头往前走。 ——要补救有更简单的法子,英曼说。 ——我找不到。 ——和她结婚就是一种。 ——你又把事情想简单了。我已经订婚了。 ——哦。 ——我现在相信当初选择做牧师是个错误。 ——是的,照我看你也不适合干这一行。 他们又走了一英里,方才在谷底的那条河又出现在眼前。河岸上是个小小的村落,都是木头建筑。一座教堂,护墙板上刷着白灰,一两间店铺,还有一些人家。 ——我们要做的,英曼说,是把她放回自己的床上,就好像今晚什么都没发生过。你有手帕吗? ——有。 ——把它揉成团塞进嘴里,然后趴在地上,英曼说。牧师照他的吩咐做了,英曼把牵马索末端的铁丝解下来,走到牧师身边,单膝跪在他的背上,将铁丝在他的头上绕了五六圈,然后拧紧。 ——你要是叫唤,英曼说,把人都引过来,你就会把一切推到我身上,到那时候,我可就百口莫辩了。 他们走进村子,一开始狗叫了起来,然后,认出是牧师,并且对他的夜间游荡已经习以为常,就不再出声了。 ——哪间房子?英曼问道。 牧师向路前方一指,然后带着英曼穿过村子,走到一小片杨树跟前。树林里有一个刷成白色的小板条房,只有一间屋。牧师对着它点了点头。他的面孔被铁丝缠着,嘴角拉到后面,看上去像一直在笑,而这个表情与英曼的心境实在不协调。 ——去靠到那棵小杨树上,英曼说。他把牵马索从马脖子上解下来,绕着牧师的脖子将他绑到树上,另一头绕过他的肩膀,将他双手反绑在背后。 ——老老实实在这儿站着,咱们就都能保住命,英曼说。 他把姑娘从马背上抬下来,在胳膊上略为调整了一下姿势,一只手擎着她的腰,另一只手臂抬着她柔软的双腿。她的头靠在英曼肩膀上,向前走的时候,头发在他的胳膊上擦过,轻柔得像一阵呼吸。她发出低低的一声呻吟,像一个人在睡眠中偶尔做了一个简短的梦。她是如此无助,躺在那里,甚至连抵御侵犯的知觉都没有,暴露在所有危险之下,能保护她的,只有这个无常世界中罕见的一点善意。我还是应该宰了那个混蛋牧师,英曼想。 他抱着姑娘走到房前,将她放在台阶旁的一片艾菊中,然后走上门廊,从窗户往里看。屋内很昏暗,壁炉内仅剩一点余火。一个老太太睡在壁炉边的一张垫子上。她度过了如此漫长的岁月,竟至到了一种接近透明的程度,皮肤的颜色好像羊皮纸,感觉上,如果英曼把她提到火前,简直可以透过她的身体读东西。她嘴巴张开发出鼾声,在炉火余光的照射下,可以看见她只剩下四颗门牙,上面两个,下面两个。像兔子。 英曼试着推了推门,发现并没有闩上。他探头进去,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了声,嗨。老太太鼾声如故。他拍了两下手,她仍没有反应。没问题了,英曼想,迈步走进屋内。壁炉旁放着一只盘子,上面有半片玉米饼和两片煎猪肉。英曼把它们抓起来放进自己的干粮袋。屋子离壁炉较远的一头还有一张空床。应该是那姑娘睡的,英曼想。他走过去把被子掀开,然后回到屋外,驻足凝望那个黑头发的姑娘。她穿着白裙子躺在那里,就像黑色地面上的一小片亮光。 他把姑娘抬进去放到床上,给她脱下鞋子,将被子一直拉到下巴。之后,他寻思了片刻,又拉下被子,把姑娘翻个身,让她侧面躺着。因为英曼想起来,有一次他们团的一个小伙子喝醉了,仰面朝天睡死过去,如果不是有人看出不对,把他踢翻过来,他就被自己吐出来的东西憋死了。这样她就能活着在早晨醒来,头疼欲裂,想不出是怎么回到自己床上的。她能记起的最后场面,是在一个干草堆里与牧师胡天胡地。 这时,炉膛里噗的一声,木棒松动了一下,更有利燃烧,光芒一时大盛。姑娘睁开眼睛,转头直盯着英曼。火光中,她面孔发白,披头散发。她似乎惊恐中带着困惑,张开嘴像是要尖叫,但并没有发出声音。英曼俯身向前,伸手轻抚她的额头,把额前的乱发拨到后面。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劳拉,那女人说。 ——听我说,劳拉,英曼道,那个牧师并不是上帝的代言人。谁都不是。现在继续睡觉,早上醒来,你会发现我只不过是你的一场大梦,一个督促你摆脱他的梦。牧师对你不怀好意。你一定要记住。 他伸出两根手指,用指尖合上姑娘的眼睛,就像为死人阖上眼皮,以免他们看见恶像,英曼曾见人这样做过。姑娘在他的触摸下松弛下来,又睡着了。 英曼离开姑娘,回到外面。牧师还在树上绑着,英曼走过去,此时,他真想拿出刀子将这个人劈了,但最终只是探手到背包中一阵翻腾,拿出纸笔和墨水。他找到杨树间一块有月光的地方,借着蓝色的清辉,大略地写下经过。没动脑筋去斟字酌句,只是把他所知的一场谋杀未遂事件用一段文字简述一遍。写完后,他把纸别在一根树枝齐头高的地方,正好让牧师够不着。 牧师看着英曼,当他想明白英曼的目的时,马上变得紧张不安,极力拧动身躯,却苦于脖子被勒住,无法挣脱。他伸脚来蹬英曼,已经猜到英曼写的是什么了。 他的嘴里堵着手帕,被铁丝捆住,用尽力气,也只能发出一阵吱吱呜呜的声音。 ——你是想忏悔吗?英曼说。 ——呃! 英曼拔出手枪顶在牧师的耳朵上。他把击锤搬到后面,将切换杆向下一拨,使撞针对准靠下的枪管。你只要大声说一个字,脑袋就没了,英曼说。他解开铁丝,牧师把手帕吐出来。 ——你毁了我的生活。 ——你别赖我,英曼说,我不想管闲事,但我也不愿意整天悬着心,不知道过一两个晚上,你会不会又把她搭在马背上,带回那个黑暗的峡谷。 ——那就开枪吧。现在就打死我然后把我吊到树上。 ——别以为你的建议没有吸引力。 ——你这么害我会进地狱的! 英曼把湿乎乎的手帕从地上捡起来,硬塞回牧师的嘴里,重新用铁丝捆住,然后大踏步上路。背后传来哼哼唧唧的呻吟声,越来越弱。那是被堵在嘴里的诅咒和咒骂。 夜晚剩余的时间里,英曼竭力加快脚步,想尽快远离那个不知道名字的地方。当晨光终于在身后像一泡黄脓一样亮起时,他已经走进了一片起伏的丘陵地带。他累得精疲力竭,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也无从得知一夜的奔波才不过走了12英里,因为感觉上像是一百英里。 他停止前进,走入树林,用枯枝败叶堆起一个地铺,然后背靠一棵大树坐下来,开始吃从那个女人家里拿出来的玉米饼和肥猪肉。他躺在地上睡了大半个上午。 英曼醒来,透过松枝,看着头顶蓝色的天空。他取出手枪,用布擦拭并检查弹药,然后拿在手里做伴。英曼所拥有的是一只勒马特左轮,并非早期的劣质比利时产品,它的枪管上打着伯明翰出品的印记。那是在彼得斯堡战役,英曼刚把它从地上捡起来别进腰带,就负伤了。此后,在混乱狼籍的战地医院,在乘坐挤满伤兵的火车南下去往州首府的途中,英曼一直枪不离身。这只枪尽管外形奇异,失之过大,且各部件比例不均,却是现今最可怕的随身武器。它的旋转弹膛大得像一个拳头,装九发点四零口径的子弹。但它最主要的、标志着手枪样式独辟蹊径的新走向的特色是:主枪管下另有一根又粗又大的猎枪管,弹膛绕之旋转,只装一发猎鹿用的大号铅弹或重型霰弹,作为近战中临危救命的杀手锏,一枪打出去,就像朝敌人射出了一片铅制的大鸭蛋。勒马特左轮尽管个头很大,却相当称手,枪身结结实实,浑然一体,像一个大铁块。拿枪在手,想着它能为你做的事,就会油然生出一种踏实平静的感觉。 英曼轻抚弹膛和枪管,回想在村中与那三人的搏斗、渡河,以及后来遇上的牧师,想着是否每一件事,他都可以有不同的做法。他希望少惹麻烦,不掺和到别人的烂事中去。他既想躲到树林中,远离任何道路。像一只猫头鹰,或一个鬼魂,只在黑暗中行动。同时又有另一种冲动:将大手枪明晃晃地在屁股上一挂,竖起黑旗,摆出杀无赦的狠劲在光天化日之下赶路,对所有不来招惹他的人以礼相待,谁要是想找麻烦就跟他斗到底,让怒火做向导,击退一切障碍。 战争之前,英曼从来不是一个好斗的人,一旦入伍,却很容易就适应了战争。他相信,这和其它任何东西一样,是一种天赋。像有的人能用木头雕出小鸟,有的人会弹班卓琴,而牧师则长于辞令。你自己的意愿根本无关紧要,决定一切的是神经的构造,是否能让你在战斗中双手敏捷,头脑镇定,而不至于变得呆头呆脑,做出各种错误的判断,不管它们是否致命。此外,再加上一个在近身肉搏中杀敌致胜的强健体魄。 未时将尽,英曼从树阴下离开,想尽量多赶些路。但只走了一个小时,就累得几乎迈不动步了,每一抬脚,都要费尽千辛万苦。这时,他瞧见前方小路被河切断的地方站着两个人,虽然相隔甚远,也能看出是两个奴隶,因此英曼也就懒得再躲到树林里,而是继续朝前走。那两人站在河津旁,其中一人捧着一大抱支豆角架的杆子,另一人正用脚猛踢一口在泥水中打滚的红猪,可是猪根本无动于衷。他只好抄起一根豆架杆,对着猪用力猛戳,那猪这才极不情愿地挣扎着站起来,摇摇摆摆地向前走去。两人经过英曼时脱帽致意,说:您好,老爷。 英曼虚弱已极,有一瞬竟很不得自己是一口大红猪,躺在泥里打滚,直到某个人拿根豆架杆来戳他。但他还是脱下靴子涉水到对岸,然后从路上离开,沿河向下游走去,打算找一个隐蔽的地方煮点玉米粥喝。但这时风向一变,从下游某处送来真正饭菜的香气。 他像只熊一样,头向上仰起,眨着眼睛,鼻子不断嗅着,跟着空气中的肉香,很快就在河流转弯处看到一个营地:一辆大篷车,若干匹马,白桦林中还有一些尖顶灰帆布帐篷。英曼藏在灌木丛后面,看着营地里的人们忙来忙去。这些人五花八门,几乎会集了所有不同的肤色。英曼猜他们和自己一样,也是些亡命天涯的流浪汉。卖艺的人、逃避兵役者、爱尔兰的吉普赛马贩子,全都聚到一起成了个大杂烩。马散放在四周,吃着树下的高草,有的神气十足,有的却已经离死不远。不过,沐浴在身后下午的金色阳光之中,这些马在英曼看来都很漂亮——马颈低垂形成的优雅弧度,距毛上方薄薄的皮肤下突显出的胫骨。英曼猜它们是给马贩子藏匿在此的。马在战场上死得太多,现在已经非常难得,价格也高得让人咋舌。军方派人四处收马,但几乎是一个子儿不给。英曼略有些动心,希望自己能有钱买一匹长腿骟马,骑上去按辔徐行,告别步行者的身份。但他没那么多钱,再说,有一匹马在身边,就很难隐藏行迹。这么大的一个东西要藏起来可不容易,况且它还不会乖乖合作。因此,这个美梦想想也就算了。 或许这些流浪者会对他有一些同病相怜的感觉,英曼想到这里便走进营地,让两只手空着,一目了然地垂在身侧。吉普赛人对这位不速之客表现得很大方,但英曼知道,如果有机会,他们就会把他的东西偷个精光。他们正在用小火炖一铁锅汤,里面有兔子、松鼠、一只偷来的鸡、各种顺手牵羊弄来的蔬菜,主要是卷心菜,汤的颜色很深。大块大块涂了糖蜜的南瓜在一只铁炉的碳火上烤着。一个女人,穿着和被面一样用花花绿绿的布头拼起来的裙子,用勺子把食物盛到英曼的铁盘上,然后又忙着在一个平底锅里用猪油炸玉米饼。当她舀动热油时,饼发出一阵劈啪的脆响,像远处战场传来的枪声。 英曼倚在一颗树上,边吃东西边向周围观望。潺潺的河水在石头上流过,兴起涟漪阵阵;一棵白桦树率先现出秋意,鲜亮的黄叶在微风中簌簌颤动;营地上炊烟袅袅,透进一束束的阳光;圆木上坐着一个人,正用自制的“烟盒小提琴”弹着吉格里尔舞曲;孩子们在河边的浅水中嬉戏;另一些吉普赛人在忙着料理马匹,一个男孩用玉米棒子芯蘸着桶里的钾碱草木灰水,给一匹老母马擦身,遮盖她的灰毛,之后又拿一根细小的鼠尾锉帮它清理牙齿。英曼眼看着它一下年轻了好多。一个女人把一匹高大的枣红马栓在白桦树上,先将其制住,然后把灯油洒在它的蹄楔上,点火去烧,不然它走起来就会一瘸一拐的。跗节肉肿、胃蝇蛆病、肺气肿,所有的问题都一一得到治疗,或被掩饰起来。 英曼从前与吉普赛人打过交道。他觉得这些人类中的掠食者有着一份难得的诚实,他们坦然承认,只要一有空子可钻,就决不放过。但在这个宁静的山沟,他们从表面看来却是与世无争。战争的结果如何与他们毫无干系。不管哪方获胜,马总是有人要的。这场较量在他们来说,无非是生意上的暂时妨碍而已。 这一天剩下来的时间里,英曼一直与吉普赛人呆在一起,饿了就从锅里舀一勺汤喝。他睡了一觉,听了一会小提琴,又去看一个女人用花草茶的叶片算命。不过,当她提出要帮英曼也算算未来时,他却谢绝了,心想,让自己丧气的事已经够多的了。 下午将尽,他看见一个黑发女人走到马群中,给一匹灰褐色的母马戴上辔头。她年纪不大,穿着黑色长裙,上面罩着一件男人的毛衣,容貌甚美。不知是她的黑发,或是举止,还是她纤细的手指,使英曼一时间想起了艾达。他坐在地上,目光追随着她,看她抓起长裙的下摆和衬裙咬在嘴里,露出洁白的大腿。她翻身跨上母马,骑到河边,过河处水很深,到中流的时候马已经站立不稳,在水中打了几次滑。它后臀用力,挣扎着上了岸,后背和肚子上水流如注,女人的衣服也一直湿到臀部。她俯身向前保持平衡,脸几乎贴到马脖子上,黑发垂下来,与黑色的鬃毛混在一起,难分彼此。上到平地,她两脚后跟一磕马肚,在开阔的树林中疾驰而去。这是一幅让英曼激动的欢快画面,他为有幸目睹这一幕而心怀感恩。 向晚时分,一些吉普赛小男孩用桦树枝削成梭枪,去一个水泡子里叉青蛙,逮到满满一桶。他们切下青蛙的腿,用棍子串起来,在胡桃木碳火上烧烤。这时,一个男人找上英曼,他拿着一瓶酩悦香槟,自己说是跟别人换到的。那人并不太清楚这究竟是什么酒,却想卖个高价。英曼数出一些钱将其买下,喝着香槟吃了一盘青蛙腿,权充晚餐。这两样东西搭配起来滋味还满不赖,但对一个像他这么饿的人来说,根本是杯水车薪。 他在营地里四处转悠,踅摸着再弄点东西吃,最终走到卖艺人的大篷车前,这是一个耍把式卖药的表演团。帐篷旁边坐着一个白人,瞧见英曼,就走上前来问他有何贵干。这人瘦高个,看来已经有一把年纪,眼袋发白,头发还是染黑的。他似乎是这里的头儿。英曼问可否花钱买顿饭吃,那人说不成问题,但吃饭还要等上很久,因为他们得趁天还没黑练练功夫,英曼不妨先坐在一边瞧着。 片刻后,他早前见过的那个黑发女人从帐篷里出来,英曼的眼睛粘在她身上就挪不开了。他仔细观察她对那男人的神情态度,试图猜测出他们之间的关系。一开始,他以为两人是夫妻,后来又觉得不像。他们竖起一块木板,女人在板前站定,那男的开始向她扔飞刀,刀刃擦身而过,颤巍巍地钉在木板上。英曼想,单凭这一手,就足以引来一大群人看热闹了。可是他们还另有噱头:一个高大的埃塞俄比亚人,生着花白胡子,身穿紫色长袍,一副帝王派头,号称年轻的时候是非洲之王。他弹起一件类似班卓琴的乐器,简直能让死人起来跳舞,尽管他的琴只是用一只葫芦做的,而且只有一根弦。此外,演出团里还有几个来自不同民族的印地安人:一个佛罗里达的西米诺尔人、一个克里克人、一个爱科塔的切诺基人和一个雅玛西女人。他们在表演中承担的任务是讲笑话、敲鼓、跳舞、唱歌。大篷车里装满了五颜六色的小药瓶,每种药都专治某一病症:癌症、肺痨、神经痛、疟疾、恶病质、中风、痉挛、抽风。 天黑以后,他们招呼英曼一道吃晚饭。所有人都在火旁席地而坐,吃着大块带血的牛排和用咸肉油煎的土豆,没被土豆吸尽的油汁就拿来拌野菜。埃塞俄比亚人和印地安人也与众人一起进餐,好似大家都是同一肤色,一律平等。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交谈,谁都是想说就说,不必请示,也没人拦阻。 吃完后,他们都拿着各自的盘子蹲到河边,用河里的沙子擦洗干净。之后那位年长的白人在做饭的炭火上加添枯枝,根本不考虑节省柴火,把火一直烧到肩膀高。一个酒瓶在大家手中传来传去,众人围坐在地,给英曼讲起漫漫旅途中发生的各种故事。他们说,流浪的生活自成一体,道路是一个单独的国度,不受任何政府的管辖,只受自然法则制约。它唯一的特性,就是自由。他们的故事中充满了穷极潦倒的惨况和意外之财的惊喜,他们打牌赌博,参加卖马会,因天下傻瓜之多而振奋;他们讲起怎样从法网下脱身而出,怎样与各种灾难擦肩而过;在做买卖的时候被他们坑过的笨蛋,萍水相逢的聪明人,以及他们那些经常自相矛盾的智慧;什么地方的人容易上当受骗,什么地方的人阴险歹毒;他们彼此提醒驻扎过的某一处营地,以及在那里吃了什么东西。大家一致认为,最好的是数年前呆过的一个地方,有一条相当大的河,从他们扎营的石壁下直接涌出,他们也同意,再没吃过比在那个断崖的阴影中烹制出的更好的炸鸡。 过了一会儿,英曼已经听不到别人在说什么,一心只想着那女人在火光中是多么美丽——她的头发被火照亮,她的皮肤洁白细腻。正神不守舍间,那个白人突然冒出一句很奇怪的话。他说某一天,世界的秩序会发生改变,到那时人们说奴隶这个词,只是为了做个比喻。 夜已深,英曼拿着他的包裹,走进营地外的树林,在地上放好铺盖躺下来,耳中尚能依稀听到琴声和人们说话的声音。他翻来覆去无法成眠,只好点起一截蜡头,把剩下的酒倒进铁杯,然后从背包中取出卷成一筒的《旅行笔记》。他把书随手翻开,读完映入眼帘的第一句话,又掉头重读一遍。里面谈的是一种不知名的植物,英曼仅能看出,它应该类似于杜鹃: 这种灌木生长在高大树木稀疏的开阔高地上,形成萌生的树丛或小片的树林。主茎为许多出条,从根部或直立的根茎上发出,高约四、五、六英尺不等。靠近出条的顶端又进一步生出分枝,与主茎略成一定角度,也近乎竖直。主茎上生有中等大小的椭圆形带尖的全缘叶,几乎笔直地立在短短的叶柄上,叶片成浅黄色或黄绿色,质地结实,两面皆光滑闪亮。主茎顶端的细枝末梢为长而稀疏的白色圆锥花序或穗状花序,花瓣为五片,形状细长。 好半天,英曼一直在琢磨这句话,自得其乐。他首先反复阅读,直到每一个字都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不然他的注意力就会在一个个词组间跳跃,留不下一点痕迹。之后,他开始在心中描摹背景,一片开阔的高地树林,为它补齐全部的细节:那里生长的各种树木,在枝头栖息的鸟儿,树下生长的蕨类植物。当画面已经清晰定型之后,他才最后在心里构想这种灌木的模样,模拟它的全部特征,直到它活生生地呈现在自己眼前。诚然,他想像出的这种灌木,与已知的任何植物都大相径庭,且颇有些希奇古怪。 他吹熄蜡烛,将身体裹紧,小口啜饮剩下的香槟,准备睡觉。但心思却飘到那个黑发女人和那个叫劳拉的姑娘身上,他抱着劳拉,她的大腿在他的胳膊上,是那么柔软。接着他又想到艾达和四年前的圣诞节,因为那天晚上也有香槟。他头靠着树皮,喝了一大口酒,回想起炉边的一幕,艾达坐在他的腿上,那感觉至今难忘。 一切已经恍如隔世。他记得她在自己腿上的重量,她的柔软中隐藏的骨头的坚硬。她靠在他胸前,枕着他的肩膀,头发散发出熏衣草的芬芳和她自己的味道。她要坐起来,却被他抓住双肩拉了回去。他触摸到艾达肩上的肌肉和突出的关节,想环绕双臂紧紧抱住她。可是她撮唇长呼一口气,站了起来,抚平裙子上的褶痕,抬手把在前额上散开的碎发拢到后面。她转回身向下看着英曼。 ——唔……她说。 英曼探身拉过她的手,拇指在她的手背上捻过,她的掌骨在压力下像琴键一样根根滑动。然后他把她的手翻过来,捋直手指,不让她把它们收拢捏成拳头。可以看到她手腕上弯曲的暗蓝色血管,他在那里轻轻一吻。艾达慢慢把手抽了回去,低头茫然地看着自己的掌心。 ——那上面没有秘密,没有任何我们能读懂的东西,英曼说。 艾达放下手说,那是一个意外。然后就走开了。 记忆终于远去,英曼睡着了。他做了一个真切一如白天的梦。和现实中的世界一样,他梦见自己躺在一片阔叶林里,树枝经过一个夏季的生长,分明已经倦怠,再过几周就要变黄,凋落,步入秋天。他从《旅行笔记》中读到并想像出来的那种灌木,夹杂生长在树林里,开满了五角形的鲜花,疑真似幻。细雨透过浓密的树叶洒下,在地上流动,水薄如纸,甚至不能湿透他的衣衫。艾达在树林中出现,缓缓向他走来,细雨般轻柔缥缈。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头和肩膀用一块黑布裹住,但从眼睛和走路的姿态,英曼知道她是艾达。 英曼想不出艾达怎会来到这里,但他抛开心头的疑惑,站起身,伸出双臂,只想把艾达拥入怀中。连续三次,艾达从他的手臂间逸出,烟雾般虚幻、缥缈、迷蒙。当英曼第四次伸出手,她终于站定,英曼将她牢牢地搂在胸前,真切而实在。他说,我跋山涉水只为找你。我再也不让你离开。永远不。 艾达看着他,把头巾解下来,脸上的神情似乎是同意,尽管她一个字都没说。 英曼被清晨的鸟鸣唤醒。梦中艾达的身影依然占据着他的心头,不愿离去,英曼也正舍不得它就此消失。草上的露水很重,太阳已经升到树巅,英曼起身穿过树林,营地已经空无一人。大篷车旁边的火早就熄了。没有任何东西能证明那些卖艺人真的存在过,除了一大片黑色的灰烬,和地上被大篷车的车轮碾出的两道平行的车辙。英曼虽因未能和他们道别而心中怅然,但接下来的一整天,他走在路上,心情畅快了许多,全是因为他在黑夜中被赐予的那个清楚的梦。 玫瑰灰 正当夏秋之交,一个温暖的下午,鲁比和艾达在坡下的田地上忙碌着,那里被鲁比划成秋菜园。甜乔派草已经长到七英尺高,它们专会挑这样的日子突然间开花,金属色泽的头状花序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看上去竟然像早晨的寒霜,提醒人们,真正的霜降马上就要来临。虽然说天上的太阳依旧火辣,而坡下草地上的那头奶牛,在一天里还是不停移动,追随着大山胡桃树的荫凉。 田垄上的卷心菜、萝卜、芥蓝和洋葱还很稚嫩,艾达和鲁比在给它们锄地拔草,这些就是她们过冬的主要蔬菜了。几个星期前,她们开始精心备地,先用犁耕过一遍,然后用炉灰和牲口粪施肥,最后再用拖耙平地。鲁比在前面赶马,艾达坐在耙上压着它。她们用的拖耙非常粗陋,是布莱克家的某个人用一个栎树杈马马虎虎凑合着制成的。趁着树刚伐下不久,在树干分出的两叉上钻出一排孔,将烘干的长黑洋槐木钉打进去。等栎树变干,它就紧紧挤住尖利的木钉,不需要进一步加固。耙地的时候,艾达坐在分叉处,手脚并用稳住身体,拖耙在地上颠簸跳跃,打碎被犁翻起来的土坷垃,用洋槐的尖齿把它们梳平。她看着翻过的田地在身下后退,顺便捡到三个残缺的箭头和一把燧石刀,还有一个相当完好的“飞鸟”箭头(据称是用以射猎飞鸟的修长三角形箭簇——译者)。要播种了,鲁比拿出一把细小的黑色种子。看起来不多,她说,从这点种子一跃到许多星期后装满萝卜的菜窖,得需要信念,再加上一个暖秋,因为咱们动手晚了。 蔬菜长得很好。鲁比说,这多亏她坚持遵照星相选择播种的时间。在鲁比心里,一切事情——给篱笆打桩、做泡菜、杀猪——都得听从天意的指示。她说:要在满月后月亮变小的时候砍柴,否则冬天一到,柴火除了滋滋冒烟什么用都没有;明年四月,等杨树的叶子长到松鼠的耳朵那么大,要选择满月刚过星位在足的那天种玉米,不然玉米花没等受粉就得蔫巴掉;十一月,我们要在朔月之后月亮变大的时候杀猪,要不然,猪肉准缺肥膘,肉片在锅里煎的时候就会卷边儿。 门罗会把这些说道当成迷信或民间奇谭置之不理。但艾达却另当别论,鲁比对本地各种生物生长习性的学问让她越来越欣羡有加,因此她宁愿把这些讲究和门道都当成隐喻。隐藏在迷信表象之下的是掌控局面的能力、细心呵护的意愿以及自我约束的纪律。它们是物质世界的模式和规律的重要仪式,在此,我们的世界可能被认为与另外某个世界息息相通。艾达觉得,从根本上说,这些讲究是使人避免怠惰放任的一种方法。有鉴于此,也仅是从这个角度,她可以对这些说法给予尊重。 当日下午,她们正在菜地里忙活,突然传来车轮声、一匹马的声音,以及一只铁桶撞击车厢板发出的震天巨响,传遍整个山沟。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对陈年古骡,后面拉着一辆大车,转过弯道,在栅栏前停下。车里堆满了箱包,所有人等只好跟着车走。艾达和鲁比走到栅栏处,看清来的是三个愁眉苦脸的妇女,还有五六个很小的孩子,由一对和善的奴隶夫妻照应着。一问方知他们是田纳西逃难过来的,要去南卡罗莱纳。他们在河边转错了好几个弯,错过了去车道山口的路,结果现在拐到这条死路上来了。那两个奴隶不错身地跟在主人身边,悉心伺候着,虽然说如果有心,他们可以趁晚上睡觉的时候轻松地割断大大小小所有人的喉管。 几个女人说她们的丈夫都离家打仗去了,她们为了躲开进入田纳西州的联邦军,离家逃往南卡罗莱纳的卡姆登,其中一个女人在那儿有个姊妹。她们问是否可以在草料仓过一夜。趁她们忙着在干草堆上收拾睡觉的地方,艾达和鲁比就去准备晚饭。鲁比连杀了三只鸡。现在院子里满地跑的都是小鸡雏,她们去筑在泉水上的冷藏室时,稍不留神就会踩到一只。估计用不了多久,她们就会有足够的阉肉鸡吃了。两人切出鸡块用油炸好,还做了菜豆、炖土豆、焖南瓜。鲁比做了有平时三倍多的饼。晚饭准备已毕,她们招呼客人进来,在餐厅入座用餐。奴隶也有相同的一份,但他们是在外面的梨树下吃的。 客人们放怀大嚼了好半天,等他们吃完,盛鸡肉的大盘子上只剩两根翅膀和一只大腿。她们还消灭了一磅多黄油,一品脱杯装的高粱糖浆。一个女人说:哎,吃得真舒服。这两个星期,我们除了干玉米饼,就没什么别的东西吃,要是有点黄油、咸肉汁或糖浆来润一润也好啊!人都快噎死了。 ——你们到底为什么要离开家呢?艾达问。 ——联邦骑兵杀到我们那里,连黑奴都抢,那女人说,今年收下来的粮食全被他们抢走了。有一个人连猪油都不放过,一把一把地抠出来,往他的口袋里头装。我们被扒光衣服搜身,那人说是一个女兵,却生着喉结,把我们藏起来的珠宝首饰搜得一点不剩。然后,他们在雨中烧掉我们的房子,骑马走了。很快,就只剩下一根烟囱,孤零零地守着黑洞洞的地窖,里面灌满了刺鼻的黑水。我们什么都没了,但还是呆了两天,因为舍不得离开家。第三天,我和最小的女儿,站在地窖边上往下看,我们曾经拥有的一切,都被打得粉碎,堆在那里。孩子拣起一块盘子的碎片说,妈妈,我看我们很快就得吃树叶了。这时我知道,得走了。 ——联邦军正是这样,另一个女人说,这是他们对战争的新观念:向妇女和孩子下手,为死去的士兵报仇。 ——这是一个让人心碎欲死的时刻,第三个女人说道,你们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躲在这个风平浪静的山沟里。 艾达和鲁比送他们去休息。第二天早上,俩人把几乎全部的鸡蛋都煮了,做了一锅玉米粥和更多的饼。早饭后,又为他们画了一幅去山口的地图,便打发他们重新上路了。 中午,鲁比说她想到山坡上看一眼苹果园,艾达就提议她们在那儿吃午饭。她们准备了一份野餐,用昨晚剩下的炸鸡,加上醋腌黄瓜条,还有一小碗土豆沙拉,鲁比为此专门调制了蛋黄酱。她们把食物装在一只木桶里带到苹果园,在树下的草地上铺了一条毯子,坐下来野餐。 午后光线均匀而充足,但太阳却被一层雾气罩住,分辨不出具体方位。鲁比仔细检查了果树,断定苹果长得还不错。然后,她看着艾达,冷不丁来了一句:哪边是北?问完就笑呵呵地等着艾达凭记忆中太阳落山的方向,慢慢推算出东南西北的方位。这是鲁比最近养成的习惯,拿类似的问题来难倒艾达,她似乎特乐意展示出艾达在这个世界上是多么的不知所以,无所适从。有一天,她们正走在小溪边,鲁比突然问,这水都流过什么地方?从哪里来,流到哪里去?另一天她又问:那面山坡上有哪些植物没饭吃的时候可以拿来充饥,能说出四种吗?到下一次新月还有几天?什么东西现在正在开花,什么正在结果?各说出两种。 艾达目前尚无法给出答案,但她能感觉到,那一天为时不远了,而鲁比就是她的教科书。在日复一日的劳动中,艾达很快注意到,鲁比肚子里还装着许多与种地无关的不切实际的学问。无用的动植物的名字以及它们的生活习性,明显占据了她很大一部分心思。她时常提到那些隐居在世界角落里的小生命:那丛豚草里的每一只螳螂、呆在用乳汁草叶叠成的小巢中的玉米螟、小溪的石块下面长着条纹和斑点的笑眯眯的蝾螈;毛茸茸好像有毒的猪肝色小植物、将死的树木那潮湿的树皮上生长的真菌、独自生活在用小木棍、细沙或叶子搭建的小窝中的每一只幼虫、臭虫和蠕虫,所有的一切,在她心里都有一个位置。每一个生命的背后都有一个故事。自然界中流露的任何迹象,只要能表明某个生命是独立的个体,有其本身的意志,都会引起鲁比的兴趣。 这样,当她们吃饱午饭,坐在毯子上慵倦欲睡的时候,艾达便向鲁比说起,自己如何羡慕她对这个世界门道的精通:种田、烹饪还有那么多关于野生生命的学问。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东西的?艾达问。 鲁比说她知道的这点东西都是平平常常学来的。其中许多来自当地的大妈们,她到处转悠,能跟哪个老太太搭上话就聊一阵,看她们干活,不懂就问。通过给莎莉·斯万哲打帮手也学到不少东西,鲁比说,莎莉知道许多没人注意的东西,比如所有植物的名字,一直到最不起眼的杂草。不过,她说,某种程度上也是自己琢磨出了这个世界的逻辑。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要留心。 ——第一步你得努力看明白什么像什么,鲁比说。艾达理解她这话的意思是:观察和领会各种自然现像间的共通与勾连之处。 鲁比指着对面绿色山坡上星星点点的红斑,那是叶子率先变色的漆树和山茱萸。为什么它们比别的树提前将近一个月变红呢?她问。 ——只是没有原因的偶然现象?艾达说。 鲁比轻啐了一口,仿佛吐掉粘在舌尖上的一点灰尘或一只小飞虫。她的观点是,人们总把他们想不出道理的事情都说成是偶然随机的现象。鲁比则另有主张。每年在这个时候,漆树和山茱萸都结满了成熟的果子。我们必须自问的是,还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并可能与此相关?有:鸟在飞,而且是不舍昼夜地迁徙。只需要抬头看一眼就知道了。它们的数量足以让人眼晕。然后试想,假设你站在一个高崖上,和天上的鸟一样俯视下方的树林,那些绿树看起来是多么相似,互相间几乎没有差别,不管有没有结果子。这就是天上的飞鸟眼中所见的一切。它们不认识这些树,不会知道哪棵树上可能有食物。故此,鲁比的结论是,漆树和山茱萸之所以提前转红,可能是在对这些远道而来的饿鸟说:吃吧。 艾达说,你似乎认为,山茱萸是有计划这么做的? ——嗯,可能它们确实是有预谋的呢,鲁比说。 她问艾达是否仔细观察过各种鸟屎,它们的粪便。 ——很少,艾达说。 ——别这么清高嘛,鲁比说。她认为,上面问题的答案可能正在于此。不可能每个小山茱萸都是从大树上掉到哪儿就长在哪儿。由于自己不能动,它们就利用飞鸟来进行搬运,找到更适合生长的地方。浆果被鸟吃掉,种子却完好地排泄出来,且已经裹上了一层粪肥,可以生根发芽了。鲁比相信,如果谁肯花时间把这一切琢磨清楚,他可能还会从中得到启发,因为万物的轮转生息,基本上都是通过相类的方式,为了同样的目的。 下午的空气温暖而静谧,她们默默地坐了一会儿,然后鲁比躺在毯子上睡着了。艾达也很困顿,但她像不愿上床的孩子一样克制住睡意,站起来走到树林边。高高的一枝黄、斑鸠菊和甜乔派草,刚开出黄色、靛蓝色和铁灰色的花。大花蝶和风蝶在花冠上忙碌着。三只小鸟停在叶子已经变褐的黑莓藤上,忽而贴地飞走,金黄的脊背在黑色的翅膀之间忽隐忽现,消失在田地和树林交界处的一丛木藜卢和漆树中。 艾达静静地站着,眼睛不聚焦在任何东西上,逐渐地,她开始感觉到无可计数的细小生命在忙碌着,从一簇簇的花冠,到梗茎,直至地表。数不清的昆虫飞着、爬着、吃着。它们对能量的聚积是生命闪亮的律动,塞满了艾达迷茫的视野。 她站在那里,一面有些昏然目眩,一面却又保持着警醒,同时心里想起那个逃命女人的话,说她的运气如何之好。在今天这样的日子,尽管战争迫在眼前,尽管知道农场上还有那么多的活儿在等着她,艾达却看不出怎样能使自己的世界有所改善,它似乎已经足够好了。 晚饭后,她们一起坐在门廊上,艾达拿着书朗读,荷马诗史已经快读完了。帕涅罗普越来越让鲁比厌烦,但俄底修斯的苦难——众神在他的旅途上设置的种种障碍,却可以让她整个傍晚笑个不停。不过她怀疑,俄底修斯身上具有的斯特布罗德式的性格,可能远比老荷马愿意透露的更多。她还发现,俄底修斯延宕自己返家旅程的理由,都非常不可信,这一观点恰巧又被眼下读到的一节进一步坐实了:众英雄被关在一个猪圈里,畅饮美酒,讲着故事。她得出结论,总体说来,尽管过去了漫长的岁月,世界上的事却依然如故,没太大变化。 天色渐暝,艾达放下书,抬头仰望苍穹。不知是天光的色彩,抑或是即将来临的夜晚的气息,勾起她的回忆。那是萨姆特事变前不久,她最后一次返回查尔斯敦时参加的一次舞会。她对鲁比讲了起来。 ———————— 舞会在她的表姐家举行,那是一栋位于万多河一个宽阔转弯处的豪宅。舞会一连持续了三天。在此期间,她们每天都是只在黎明到中午这段时间匆匆睡上一觉,果腹则全靠牡蛎、香槟和酥皮糕点。入夜之后,音乐声响起,大家翩翩起舞;待到夜深,天上一轮皓月将满,他们便乘着月色,到缓缓流淌的河水上荡桨划船。这是一个被战争狂热所笼罩的特殊时期,甚至连那些从前在人们眼中无趣平庸的青年男子,也陡然间披上了一层照人的光彩。因为大家都猜想,也许用不了多久,他们中的许多人就会死去。在那短短的几个昼夜,任何男人只要有意,就可以成为某人的心上人。 在舞会的最后一天晚上,艾达穿了一身淡紫色丝裙,蕾丝花边也染成相配的颜色,腰身裁得很窄,以适合她纤细的身材。门罗把做这件裙子的整匹布料买了下来,以免别人会穿同一个颜色。他说淡紫色能更好地衬托她的黑发,并且,置身于普通的粉色、浅蓝色和黄色裙子中间,将给她平添一份神秘感。那天晚上,一个来自萨凡纳的青年——某个阔绰的靛蓝商人的二儿子,一个绣花枕头型的人物——不知疲倦地讨好她,艾达最终被纠缠不过,同意跟他到河上荡舟,虽说从艾达对其有限的了解,她倾向于认为他只是个自以为是的傻瓜。 布伦特——这是他的名字——把船划到河心,然后停下桨,任其在水面漂浮。他们对面而坐,艾达把裙子紧紧裹在腿上,怕裙摆碰到船底弥缝的沥青。俩人都沉默着,布伦特反复做着平桨动作,让水沿着桨叶滴到河里。他似乎有什么心事,与滴水声正相合拍,因此不停地把桨探到水中,再抬到水面,直至艾达叫他住手。布伦特从舞会上带出两只高脚杯和一瓶喝剩的香槟,瓶子还很凉,在闷热的空气里结了一层细密的水珠。他递一杯给艾达,但她没要。布伦特喝干瓶中残酒,将空瓶扔到河里。一圈圈涟漪在平静的河面上扩散,没有止境,直到消失在视线之外。 音乐声从房子处传来,但太过微弱缥缈,仅能听出是华尔兹舞曲。夜色中,低平的河岸看去远得不可思议,陆地上景物面目全非,只呈现出最基本的轮廓——平面、圆周、直线,简单得像几何图形。圆月当头,在潮湿的空气中透出一丝朦胧与柔和。夜空一片银白,疏星寥寥。银轮映照下,宽阔的河水同样波光粼粼,只是多了几许昏暗的色调。虽然还要几个小时才到黎明,河面上已经隐现晨雾。两侧地平线上黑黝黝的树林,是水天之间唯一的分界。 布伦特终于打开金口,先是说起自己的情况。他才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不久(即南卡罗莱纳大学——译者),刚刚来此熟悉家族在查尔斯敦的生意。当然,如果像大家预计的那样,战争很快打响的话,他会当即弃商从戎。接下来是一番豪言壮语,任何妄想制服南方诸州的军队,必将遭到迎头痛击。类似的话在整个舞会期间一直充斥着艾达的耳朵,早已让她生厌了。 但布伦特说着说着就没了下文,很明显变得和艾达一样底气不足。他低下头,默默地瞧着黑漆漆的船底,只把一个脑瓜顶亮给艾达。须臾,在酒精和这奇妙的夜晚的双重推动下,布伦特承认,几乎注定要来临的战争让他怕得要命。他对自己能否表现出色赢得荣誉没一点把握,却又知道,任何形式的逃避,都只能带来耻辱。尤有甚者,他经常梦到自己的死亡,以种种不同的可怕方式。他确信,其中的一种,必然会在某一天落在他的头上。 他一直垂着头述说,好似在对自己的鞋尖讲话。但当他把脸稍稍一扬,月光下,艾达看到他面颊上泪珠滚落留下的闪亮泪痕。艾达心中油然生出一股柔情,突然间意识到眼前的这人,根本不是战士,他有着一颗小店主的心。她伸手到布伦特的膝头,轻抚他的手背。艾达知道此时她应该说的是什么:勇敢地保卫家园既是职责也是荣誉。舞会上的女人们一直在说着同样的话,但她发现自己的喉咙似乎被堵住了,无论如何说不出口。既如此,她本可以挑更简单点儿的话讲,只需对他说别担心,或者,要勇敢。但似乎所有这些安慰的套话,现在都让她觉得极端虚伪。所以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继续触摸他的手背。她希望布伦特不要会错情,对她单纯的善意想入非非。因为每当被男人迫得太紧,她的第一个反应总是闪身躲开。而划艇所能提供的后退空间实在有限。小船一直向前飘着,艾达的心也落到肚子里,她看出布伦特已经完全沉浸在对未来的恐惧之中,压根没想到求爱。他们就这样不言不动地坐着,直至船已经飘到河水转弯处,几乎就要在河湾外侧的沙岸上搁浅。布伦特打起精神,把小船划离那片在月光下如同一条灰白色带子的沙岸,返回上游的码头。 他携她走到门廊,房内被阿尔甘灯照得亮如白昼。舞者的剪影在黄色窗户上翩翩掠过,现在音乐声清晰可辨:先是贡格尔,继而是施特劳斯。布伦特在门口停步,伸出两只手指,指尖轻抵艾达下颏,把她的面孔抬起来,俯身在她面颊上轻轻一吻,一个飞快的、兄弟般的吻。然后他就走了。 艾达现在想起来,在她穿过屋子上楼回自己房间时,曾被一个女人镜中的背影深深打动。她驻足细看,那身影的衣服是一种叫做玫瑰灰的颜色。艾达凝立不动,被强烈的艳羡之情牢牢钉在原处,来自那女人的衣装,那美好的背影,那浓密黑亮的头发,和她举手投足间流露的充分的自信。 于是艾达上前一步,那女人亦步亦趋。艾达这才意识到,她所激赏的正是她自己。那面镜子将她身后墙上与之相对的另一面镜子里的映像反射出来,灯光与镜影交错,就把淡紫色的衣服渲染成了玫瑰色。她继续拾阶而上,回房睡觉。但那晚她睡得很不安稳,因为音乐声通宵达旦。就在辗转难眠之际,她犹自想,这样孤芳自赏,感觉是多么古怪啊。 第二天,参加舞会的人们纷纷登上马车,起驾返城。艾达不期然在门口的台阶上遇到了布伦特。他不肯直视她的眼睛,几乎没有什么话,仍为前一晚的失态大感羞惭。但是,艾达认为他不曾要求自己保守秘密,至少这一点颇为可取。此后她再也没有见过他,但从表姐露西的一封信中获悉,布伦特已经战死在葛底斯堡。各种渠道的消息一致证实,他是在从坟墓岭撤退时,面部中弹而亡。他一直反身倒退,不愿背后中枪。 ———————— 艾达讲完,布伦特不惜一切追求荣誉的故事并没让鲁比觉得有什么出奇,相反,让她大为讶异的是,一些人的生命竟然可以如此无用,需要靠不睡觉以及在河上划船来寻求欢乐。 ——你没听明白我的意思,艾达说。 她们坐了一会儿,看着夜幕降临,山岭上的树木变成黑黝黝的一片。鲁比站起身说,我该干晚上的活了。这是她说晚安的方式。她出去最后再瞧一眼家畜,检查鸡舍的门是否关好,然后把厨房炉子里的火压住。 与此同时,艾达依旧坐在门廊里,书搁在腿上,她的视线越过院子,看向下面的牲口棚、农田、更远处的山坡,最后目光向上一转,望着越来越暗的夜空。天上使她想起查尔斯敦的那重色彩已经消退,一切都沉静下来。然而艾达的心绪,却总是要把她拉回过去。她回忆起刚搬来农场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她和门罗也是这么坐着。现在眼前熟悉的景物,当时对他们俩来说还都很新奇陌生。与查尔斯敦相比,这里显得那么阴暗,没多少平地,到处是陡峭的山。门罗说,与自然中的万物一样,这片壮观土地上的一切,也只是另外某个世界、另一个单独存在的更深刻生命的符号与印记,那才是我们应该衷心向往与渴望之处。当时艾达对此并无异议。 但是现在,看着面前的一切,艾达相信呈现在自己眼前的并非什么符号,它们本身就是全部生命所在。这与门罗的观点基本上南辕北辙,但门罗所言的那种强烈的渴望并未因此而消失,尽管渴望的究竟是什么,艾达却无以名之。 鲁比穿过院子,在门口停下说:牛得圈起来。然后未再说任何道别的话,径自向自己的木屋走去。 艾达离开门廊,下坡经过牲口棚,来到草地上。天黑得很快,太阳早就落到山后。山岭在暮色中看来灰蒙蒙的,和吹在玻璃上的哈气一样,虚幻而不真实。此时,这个地方似乎笼罩在一种巨大的孤独之中。甚至连本地的老人都说,一个人住在山里,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个时候,比无月的黑夜还要糟糕,因为在黄昏之时,人对即将来临的黑暗感受最为强烈。艾达从一开始就对此深有所感,并向门罗抱怨。她记得门罗解释道,孤独感并非如艾达所说的,是这个地方造成的。它不是艾达或本地所特有的,而是生活中的一个普遍因素。只有非常单纯或坚硬的心,才可能感受不到孤独,就像某些极特殊的体质对热或冷不敏感一样。一如既往,门罗对此也有一套说法。他说,在人们的心中都有一种感觉,即上帝在很久以前一直是无所不在的;所谓孤独感,就是当上帝离开我们更远一点的时候,填补他留下的真空的东西。 寒意深深,草地上露水初凝。艾达向沃尔多走去,一路上沾湿了裙裾。沃尔多正安卧于下坡栅栏边的长草丛中,此时被惊扰而起,走向门口,由于卧得太久,后腿显得有些僵直。艾达踏上被它压平的那片椭圆形草地,感觉到母牛留下的热气从地面上升,暖洋洋地绕着双腿。她想就这样躺下来,好好地歇一歇,一个月的操劳逐日累积,突然间她觉得莫可名状地疲惫。然而她只是弯下腰,双手伸进草丛,探进余温尚在的表土,它就像一个活物,从灼灼白昼和母牛体内汲取热量。 从小溪那边的树林里传来猫头鹰的啼叫。艾达听着它抑扬顿挫的叫声,按节奏默数,一长,两短,两长,仿佛在为一句诗划分音步。死亡之鸟,人们这样称呼猫头鹰,虽然艾达始终想不通为什么。它的啼声在蓝灰的夜色中是如此温柔可爱,就像鸽子的呢喃,却更有几分若有所诉的情怀。沃尔多在栅门处哞哞叫唤,催促着、等待着艾达,和农场上的许多东西一样,期盼她尽快去做那些她正在学习的事情。于是她把手从地上拿开,站了起来。 背井离乡、像野兽般流浪 连续多日,天气越来越凉爽,英曼头顶蓝天,走在空寂的道路上。因为要绕开设有关卡的干道和村镇,他不得不走迂回曲折的路线,在荒僻的乡野和相隔很远的农庄之间觅路前进。安全似乎不成问题,他很少碰到人,即使有也主要是奴隶。夜晚很温暖,明月圆了又缺。经常可以找到睡觉的草垛,他躺在上面,看着天上的月亮和星星,暂且幻想自己是个自在逍遥的流浪汉,什么都不必怕,没有任何畏惧。 无惊无险的日子连翩而过,几乎要混在一起了,尽管他努力让每一天都在记忆中留下些什么。其中一天,他唯一记得的是费尽周折地找路。一个又一个岔路口,全部没有路牌或标记,于是他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问路。他先是来到一座建在岔路口的房子前,房子离路太近,门廊都快要把路挡住了。一个满面倦意的女人叉开双腿,坐在一张直背椅子上休息。她咬着下嘴唇,眼睛望着天边,似乎那里正在发生什么惊天动地却又瞧不清楚的大事。裙子在两条大腿之间下陷,形成一个阴暗的坑。 ——这是去索尔兹伯里的路吗?英曼问。 那女人粗糙的双手握成拳头放在膝上。很明显,她是决心将节俭进行到底,连个正式的手势都不舍得做,只用右手拇指轻轻一摇,算做回答。她身上其余的部分如泥塑木雕,而拇指那一动也可能只是肌肉的偶然抽搐,但英曼还是沿着拇指所示的方向走去。 后来他遇到一个坐在枫香树荫下的男人。这人光膀子穿着一件上好的黄色丝质马甲,敞着怀,袒露出上了年纪耷拉着的乳房,和母猪身上的一个样。他把两条腿直直地伸向前方,同时摊开巴掌,一下一下拍打其中一条大腿,活像它是一头恃宠而娇的狗。他一开腔,每句话都含混不清,只有元音声声入耳。 ——这条岔道是去索尔兹伯里的吗?英曼问。 ——呃?那人说。 ——索尔兹伯里,英曼说,是这条路吗? ——哦!那人道,算是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 英曼继续向前走。 后来,他又碰见一个人正在地里拔洋葱。 ——索尔兹伯里?英曼问。 那人一个字没说,只是伸出一只胳膊,用手里的葱头朝前一指。 另一天,英曼能记得的是头顶一片白色的天空,以及一只死于飞行途中的乌鸦,正掉到他前面的路上,激起一股灰尘。它黑色的嘴张开,伸出灰色的舌头,似乎要品尝地上的尘土。后来他碰到三个穿着灰白棉布裙的农家女娃。她们赤着脚在路上跳舞,见到他就停下来,爬上横木围栏,坐在最上一根横杆上,脚丫搭着第二根横木,生了一层厚堾的膝盖支起来。抵住下巴。她们盯着他瞧,英曼扬手说了声嗨,却没人应答。 这段日子快要结束的时候,一天早上,他发现自己走在一片年轻的白杨树林里。虽然季节尚未催迫,树叶已经变黄。他的思绪转到了食物问题上。这一番赶路,速度尚差强人意,但他却日益厌倦:总是东躲西藏、饥肠辘辘,除了玉米糊、苹果、柿子和偷来的瓜,无以果腹。要是能有点肉和面包吃,该是多么美好啊!他正反复权衡满足食欲和为此将要冒的风险,却在此时遇到了一群在河中浣衣的女人。他走到树林边缘,向她们看去。 女人们站在齐小腿深的水里,在光滑的石头上捶打衣物,然后漂洗、拧干,摊在近旁的灌木丛上晾晒。有人在聊天,有人在大笑,其他的有一句没一句地哼着歌儿。她们将裙摆夹在两腿之间,别进腰带里,以免被河水打湿。在英曼眼中,这副样子就像穿着阿拉伯马裤的义勇兵团,他们的尸体散布在战场上,色彩异常鲜明,甚至带有一种喜庆的气氛。女人们不知道有人正在一旁窥视,把裙子一直提到大腿上。衣物上的水滴到腿上,紧贴着洁白的皮肤滑落,在阳光中闪亮如油。 换做另外一天,这个场面可说颇为香艳诱惑,可现在英曼的注意力却停留在别处——那些女人带着吃的东西,有些装在柳条筐里,有的用布包着,而且就放在河岸上。他起先想喊一嗓子,叫她们过来买点吃的。但他怀疑她们会马上排出战斗队形,从河底拣起石头把他打得望风而逃。所以他决定还是不露头的好。 他在树木和石块的掩护下,悄悄摸到河岸边。躲在一棵粗糙的河桦后面,偷偷伸出手掂了掂几份食物的分量。他拿了最重的一个,在原处留下远超所值的钱。在此时表现得慷慨一些似乎尤为重要。 他沿路向前行去,提着布包的一角,边走边在手里荡悠。与河拉开一定距离后,他将布包解开,里面是三大块煮鱼肉,三只煮土豆,还有两块不是很熟的饼。 饼和鱼?英曼想,这算是什么搭配啊?真是索然无味的一顿饭,尤其是和他已经想像了一路的又是肉又是面包的大餐比较而言。 可他还是边走边把东西吃了。不一会儿,他走上了一段已经荒弃的路,最后一只土豆还差两口就吃完了。正在这时,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脑后发痒。英曼停下脚步,向四周观望。身后远远地有一个人,正快速走过来。英曼将土豆吞掉,大步流星向前走去,拐过第一个弯,闪身进入树林,在一棵倒下的树干后面,找了个有利于观察的位置藏好。 片刻后,那人从拐弯处出现了。他光着头,身穿一件灰色大衣,下摆不停地扇动着,肩背一个笨重的皮包,手里拿着根高与人齐的木杖。他低头大步朝前走,木杖和着脚步的节拍一下下在地上点着,那模样像个古时候游方的僧侣。等他走近后,英曼看见他脸上的伤口,还有多处黄绿色的淤伤。嘴唇上有一个裂口,已经快愈合了,结了一道黑色的疤,和兔唇差不多。光光的头皮上生着一撮撮的黄毛,没毛的地方是东一条西一道长长的伤疤。他的肚子如此之瘪,裤腰俛出好大的褶子,用一截绳子扎紧。当他从地面抬起蓝色的眼睛,尽管有那么多惨不忍睹的累累伤痕,英曼还是马上就看出,他竟然是那个牧师。 英曼从树干后面直起身说了声:喂! 牧师停步看过来。老天哪,他说,我正在找你呢。 英曼拔出刀子,随便拿在手里,刀尖向下。他说,你来找我报仇,我连一颗子弹都不用费,这就能把你劈了。 ——哦,非也。我是要向你表示感谢。你救了我,让我没犯下不可饶恕的大罪。 ——你走这么远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个? ——不是,我在赶路,和你一样,成了背井离乡的信徒。不过我可能言之过早了,常言说的好,路上的不都是香客。且不说这些,你是要去什么地方呢? 英曼上下打量着牧师。你的脸怎么了?他问。 ——你把我撂在那儿,等到有人发现我,再看了你留的字条后,就来了一帮会众,由约翰斯通执事率领,把我从树上解下来一顿好揍。他们把我的衣服扔到河里,还用刀子割掉了我的头发,我想他们是没弄清楚参孙和大利拉的故事。他们从背后揪住我,这时我的未婚妻跑来朝我吐唾沫,还说感谢万能的主,让她没有姓维西。我一无所有,唯有两只手遮羞。他们甚至不肯给我一个小时收拾东西,叫我立刻滚出镇子,不然就会把我光着身子吊死在教堂的塔尖上。这也无所谓了,反正我在那里是再也呆不下去啦。 ——那倒是,英曼说。另一个女人怎样了? ——哦,劳拉·弗斯特,维西说,他们把她拖出来,逼她交代。但她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待非法怀孕的事实确定后,她会受教堂申斥一段时间,忏悔赎罪,大约要一年吧。这之后,剩下的就是人们的流言飞语。再过个三两年,她就会找个老光棍嫁掉,这种人只要有相貌好看的女人,倒不介意养一个私生子。我们的关系会让她因祸得福呢。而我已经把她和未婚妻都抛在脑后啦。 ——直到现在我都不能肯定,让你活着是不是做对了,英曼说。 然后他再没别的话,还刀入鞘,回到路上走自己的。可是那牧师在他旁边一步不落地跟着。 ——你好像要往西边去的样子,如果不介意的话,我跟你一道儿走,他说。 ——事实上,我介意,英曼说。他觉得与其跟傻瓜做伴,还不如孤身上路。 他一抬臂,想反手给牧师一掌。可是牧师既不逃跑,也不还击,甚至连举起木杖格挡一下的意图都没有。相反,他只是缩头弓背,像受惊的狗一样,准备承受这一击。于是英曼只有收手作罢,心想,既然连赶走他都懒得,还是只管往前走着瞧吧。 维西紧跟在英曼身边,不住嘴地说着。看他的表现,应该是自以为找到了一个同伴,似乎有意把此前生活中的种种都从自己心头卸下,转嫁到英曼头上。每一次的失足——他明显失足过很多次——都要与英曼分享。他是个非常差劲的牧师,这连他自己也知道。 ——干牧师我各方面表现都很糟糕,除了讲道,那可是我的拿手戏,他说,我拯救的灵魂,可比你的手指头和脚指头加起来还多。但现在我已经发誓不干这行了,准备到德克萨斯从头过起。 ——许多人都这么想呢。 ——《士师记》里讲到有一段时间以色列没有律法,每个人都各行其是。我听说德克萨斯也是这样。那是片自由的土地。 ——都是那么说,英曼道,你到那里打算干什么,种地? ——哦,不太可能。我缺少从土里找饭吃的本事;至于要干什么,我还没决定呢,没有什么明确的打算;也可能我就是占一块地,跟一个县那么大,在上面放牛,到最后多得数不清,你可以在它们的后背上走一整天,脚都不用沾地,维西说。 ——那你打算拿什么来买你的第一对种牛呢? ——就靠这个。 维西把手伸进大衣下摆,抽出一支科尔特军用左轮,是他离开村子的时候顺手牵羊搞到的。 ——我也许能练成一个小有名气的枪手呢,他说。 ——你从哪儿弄的枪?英曼问。 ——老约翰斯通的老婆知道这事以后,对我挺同情。她看见我在树丛里躲躲闪闪,就叫我到她的窗前,然后回卧室去拿我现在穿的这身破衣服。这时我看见饭桌上有一把手枪,就从窗户伸手进去拿出来,扔进草丛里,等穿好衣服,再偷偷把它拣起来,带着走了。 他的口气很是洋洋自得,就像一个偷了人家在窗台上放凉的馅饼的孩子。 ——当枪手的想法就是这么来的,他继续道,这东西会让你不由自主地兴起一些念头。 他把那支科尔特举在面前仔细端详着,似乎想从锃亮的弹膛上看见自己的未来。 那天下午在觅食方面可谓走运之极,因为英曼和维西没走多远,就在一片栎树林里发现了一所废弃的房子。它门户洞开,窗子也破了,院子里荒草萋萋,毛蕊花、牛蒡、印第安烟草欣欣向荣。房子四周全是蜂箱,有些用空心黑胶树干制成,上面用罗盘定位后钻了一些小孔。其他的是用干草编的,颜色灰白,像旧茅草屋,已经开始有些软塌塌的,顶部也陷了下去。尽管没人照看,蜜蜂们依旧在辛勤劳作,忙进忙出。 ——如果我们弄到其中一箱里的蜜,那可是一顿美餐,维西说。 ——那你就去弄吧,英曼说。 ——我最受不了蜜蜂蛰了,维西说,我会肿起老大的包,叫我跑到它们中间去,那可不成。 ——但是你却能吃蜂蜜,只不过得要我去弄,是这个意思吧? ——有蜂蜜吃会让人心满意足,连走路都有劲儿。 英曼无法对这样的观点进行反驳。于是他放下卷起的衣袖,把裤腿塞进靴筒,再用外套把头包得严严实实,只留一条看路的缝。他走到蜂箱前,取掉盖子,伸手进去,连蜜带一块块的蜂巢抓进罐子里,直到罐子装得满满的,已经开始从边上向外溢。他的动作缓慢而从容,几乎没怎么被蛰。 英曼和维西坐在门廊的边上,罐子摆在俩人中间,用勺大口地吃着蜂蜜。蜂蜜的颜色跟咖啡一般黑,各种花蜜全部混在一起,里面还沾着许多蜜蜂的翅膀,由于很长时间没人来收,已经有些凝结了。当然,如果与他父亲当年跟踪野蜂,从树上的蜂巢里采到的清纯的栗树花蜜相比,这里的蜂蜜可说一无是处。但英曼和维西还是吃得津津有味。蜜快吃完了,英曼从罐子里拣起一块蜂巢,咬下一口。 ——你连蜂巢都吃?维西说,语气有点不以为然。 ——你说这话,好像咱们面前有一锅炖鸡似的,英曼边说边咀嚼着嘴里像蜡一样的蜂巢。 ——只是吃这东西怕会不通便啊。 ——对你有好处,大补呢,英曼说。他又咬一口,然后递一块给维西,牧师不太情愿地吃了起来。 ——我还饿呢,维西说。他们已经把罐子吃了个底朝天。 ——就这样了,除非你能找到什么猎物给咱们打,英曼说。不过,咱们要做的是赶路,不是打猎。这种走法会让你倒足胃口的。 ——有人说想得到满足,就去一个没有你想要的东西,让你失去一切胃口的地方,这太荒唐了,维西说。满足,其实主要是能说服自己相信,你不会因过于听从自己的欲望,而遭受上帝严厉的惩罚。我没见过有谁因为相信审判日月亮要变为血而得到什么好处。我本人是不太相信那一套的。 英曼从门廊上挺身而起,向外走去。他们快步走了一个钟头,这时路变得很窄,他们沿路爬上一个浑圆的山丘,然后顺着一条蜿蜒的小溪向下走了一程。水流很急,翻着白色的浪花,在平坦和转弯处,则形成一个个小池塘和平缓的水湾,如果不是特别计较的话,倒可以把它和一条山溪相提并论。潮湿的山沟也散发出大山的味道,空气中混合着加莱克斯草、腐叶和湿土的气味。英曼把这感觉说了出来。 维西转回头用鼻子吸了吸。有股臭屁股味,他说。 英曼一声没吭。他已经累了,心绪非常散漫,眼睛看着那一线闪亮的溪水向低处流去。小溪为自己找到的路线弯弯曲曲,跟猪肠子一样。从书里学到的东西足以使他认为,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物体向下运动的最理想方式应该呈一条直线。但是看着这蛇行下山的小溪,他发觉书上所言不过是痴人的空谈。那一道道转弯,都在表明,一切运动的物体,必须适应实际地形的错杂迷宫,听从它的安排。 到平地后,水流缓了下来,脏脏的,比一条泥沟好不了多少,失去了能让英曼联想到山溪的任何特征。这时维西停下脚说,看那边。 溪水又深又窄,几乎迈步可过。水中有一条鲇鱼,比牛车的车前横木还要长,但是身子要粗得多,壮得像一只大木桶。丑怪的脸上是两个细小的眼睛,嘴上灰白的长须在水中蠕动;下颌缩到后面便于吃河底的垃圾,后背黑中透绿,麻麻赖赖的。虽然与英曼在开普菲尔河深沉的泥汤中想像的鲇鱼相较,它不过是个侏儒,但也绝对算是个大块头了。它肯定是在什么地方游岔了路,可悲地被小溪夹在当中,除非肚子上长了合叶,否则就别想掉头了。 ——它会是一道好菜,维西说。 ——我们没有工具,英曼指出。 ——我愿意付出一切,只要能给我一把钓竿、一条渔线,一个鱼钩,上面再挂一大团涂油的全麦面包。 ——可是我们没有,英曼说着抬起腿来继续赶路,他对这种平原钓鱼的方式没有一点好感。那鲇鱼被他投在水底的影子惊动,向着上游艰难前进。 维西跟着英曼一起走,但频频回首,朝小溪望去。他明白地表示出自己在生气,每走上一百码的距离,就会说一句:那可是一条大鱼。 走了不过半英里路,维西站住说:不行,我非得把那条鱼弄到手不可,说罢转身沿着来路一溜小跑。英曼走在后头跟着。就快回到刚才那条鱼呆的地方时,维西带头拐进林子,在里面一路猛冲,绕了一个大圈。因此当他们过一会儿再次回到水边时,已经远远地在上游了。英曼袖着手在一边看,维西到树林里去找折断的树枝,将它们拖出来扔到溪水里。他把树枝垒作一堆,在上面又蹦又跳地踩实,终于建成了一座像个大刺猬似的渔梁。 ——你在忙乎什么?英曼问。 ——只管站着瞧吧,维西说。 然后他又钻进树林,兜圈子回到下游,算准鲇鱼所在的地方跳进水里,沿溪上溯,边走边用脚踢水。虽然现在看不到鱼,但他知道它一定被自己驱赶着游在前面。 当维西回到鱼梁处,英曼终于看见了那条鲇鱼,它不停地在渔梁上拱着,试图找到一条通路。维西扯下帽子,一把甩到岸上,踏水向鲇鱼逼近。他弯下腰,整个上半身浸到水里,要把它抓出来。一鱼一人扭打着冲出水面,泼起大片水花。维西拦腰紧紧把鱼搂在胸前,双手死掐它雪白的肚皮。鲇鱼使尽一切伎俩与他博斗,用没脖子的头撞他的头,用鳃边的长须抽他的耳光。它弯起身子,变成一张坚硬的大弓,然后没命地一抻,从他手里弹了出来,跌进水里。维西站在那儿,大口喘气,脸上被鲇鱼须鞭打过的地方留下道道红印,胳膊上也被鱼鳍割得伤痕累累。他俯身下去,再一次把鱼从水里揪了出来,进行新一轮的格斗。他就这样屡败屡战,但终归是屡战屡败,最后人和鱼都折腾得精疲力竭,几乎不能动弹。他疲倦地爬出小溪,坐在岸上。 ——你能不能也下到水里试一试?他问英曼。 英曼伸手从屁股后面抽出勒马特左轮,一枪射穿了鲇鱼的头。它挣扎了一会,然后就不动了。 ——天!维西说。 晚上他们就留在那儿过夜。维西什么也不管,生火造饭全让英曼一个人忙活。显然,他除了说话和吃饭,其他的事都不在行。英曼将鱼开膛破肚,在鱼胃里发现了一个铁锤头,和一只完整的蓝鸲。他把这些放到旁边一块平坦的石头上。接下来他剥去了鲇鱼腹背上的一部分鱼皮,然后把鱼肉切成片。维西的背包里有一块用蜡纸包的猪油。英曼把它放在锅里融了,把鱼肉裹上自己的玉米面,在油里煎至焦黄。开饭的时候,维西一面吃,一面瞧着石头上的东西,琢磨这条鲇鱼的食谱。 ——你想它会不会是在很久以前曾囫囵吞下一把锤子,然后锤子柄被胃液消化,只剩锤头?他问。 ——有可能,英曼说,更奇怪的事我也听说过。 但那只蓝鸲却是个迷。英曼能想出来的唯一比较满意的解释是,某种更上等的鱼,比如说一条不同寻常的鳟鱼,从水里跃起来,将停在溪边低枝上的蓝鸲吃掉。然后那条漂亮的鳟鱼也马上一命呜呼,沉入河底,被鲇鱼吞入腹中,由外至内逐渐消化,所以到现在就只剩下了这只蓝鸲。 他们大快朵颐,整个傍晚一直在吃,煎鱼片和猪油吃光后,他们就割下一块块的鱼肉,用绿树枝叉起来,直接在炭火上烤。此间维西没完没了地唠叨,自己的生平事迹讲腻了以后,又想引逗英曼说说他的故事:他的家在哪儿,他要去什么地方,曾经到过哪儿,诸如此类。但他几乎连一个字的答案都没捞到。英曼只是默默地箕踞在地,双眼盯着火焰。 ——我估计跟群的悲惨遭遇比,你也差不到哪儿去,维西最后说。然后他就给英曼讲了那个灵魂被损毁,因耶稣而得救的人的故事。讲他遇到耶稣之前,一直逃避人世,赤身裸体藏在荒野中,用牙齿咬啮墓石,又用石头砍自己;由于遭逢厄运而沦为野人,头脑几乎完全被疯狂所占据。 ——他昼夜常在坟茔里和山中喊叫,像狗一样悲鸣,维西说。耶稣听到他,就去到他那里,马上使他恢复正常,比你吃一口盐下肚还轻松容易。群回到家,已经是一个全新的人。 见英曼依然默默地坐着,维西就说,我知道你是从战场跑下来的,因此咱们都是逃亡者。 ——别把我和你扯到一起。 ——我不适合服役,维西说。 ——这连傻子也能看出来。 ——那是医生说的。我不知道自己是否错过了很多东西。 ——哦,你错过的太多了,英曼说。 ——唉,该死,我就知道是这样。 ——我给你讲一件你错过的事。看看一个丧气的牧师能管什么事。 他给维西讲的是彼得斯堡战役中的那次大爆炸。被北方地道兵炸掉的那群南卡罗莱纳士兵位置紧挨着英曼所在的团。当时英曼正在板条垒筑的战壕里烘黑麦,准备做一壶所谓的咖啡,右边战线的地面一下子耸了起来,人和泥土同时飞到半空,又落回地面。英曼的身上落满了土。一只小腿,脚上还穿着靴子,正掉在他身边。一个人从战壕另一侧冲过来,发疯似的喊着:地狱开口子啦! 战壕里,被炸开的洞口左右两侧的人都向后退开,以为紧跟着会有人出来袭击。但很快他们就明白,确实有一些联邦士兵从地道冲进炸出来的大坑,但他们被自己创造的奇迹惊呆了,为眼前巨力开创的新地貌而困惑,因此只是龟缩在大坑中,没有行动。 哈斯克尔当机立断,把他的艾普罗维特迫击炮都调过来,就摆在大坑的边上,每门炮仅装一盎司半的火药,因为只要能把炮弹射进50英尺外的坑底就成。北军士兵在坑下坐立不安,像一群关在圈里待宰的小猪,就等着铁锤砸向天灵盖。迫击炮弹把他们中的许多人炸得肢体横飞,随后,英曼的团当先冲下大坑。里面进行的是一场他从未经历过的战斗,以最原始的方式展开,好似几百个人被驱入一个地穴之中,磨肩擦踵,却要互相拼杀。根本没有足够的空间开枪和装弹,所以步枪基本都被当成棒子使。英曼看见有个年幼的号手,用一个弹药盒将一个人的头砸开了瓢。北军几乎没怎么抵抗。脚下到处是尸体和断肢,爆炸以及后来的炮击使许多人死无全尸,地面被血浸得又粘又滑,湿乎乎的内脏散发出刺鼻的恶臭。深处大坑之下,为凹凸不平的土壁所环绕,仅能仰望到一片小小的天空,似乎这就是整个世界,而战斗就是这个世界的一切。他们杀光了所有没来得及逃跑的人,一个不剩。 ——这就是你错过的事情,英曼说,你觉得遗憾吗? 英曼打好地铺,躺下睡了。早上,他们切下一些鱼肉当早餐,额外又烤了若干块,带在路上吃。但到他们收拾停当启程时,剩下的鱼肉仍然比他们吃掉的多。三只乌鸦停在一棵山胡桃树顶上,在等着。 第二天,中午已经过去许久,大风吹起阴云,下起了大雨,一时不见有停的样子。他们顶雨前进,希望赶紧找到避雨的地方。维西一直用手揉摸颈后,抱怨说头疼得钻心。原来就在当天,他曾被英曼用一根车轴打得跪倒在地上。 当时,他们走进一家破败的乡村商店想买些吃的,刚一进门,维西就掏出他的科尔特手枪,命令店主把抽屉里的钱全交出来。英曼随手抄起一个重家伙——放在门边架子上的一根车轴——将维西搂头砸倒。科尔特手枪在木地板上滚出老远,撞到一袋子面粉上才停住。维西跪在地上,差点昏厥过去,幸亏猛咳了一阵,这才恢复清醒。店主看看维西,再看看英曼,说:你们搞什么鬼? 英曼马上道歉,拣起手枪,揪着维西的衣领把他拖到门口,让他在台阶上坐着,然后返身再进商店买东西。不想这功夫店主已经拿出一杆猎枪,蹲在柜台后面,枪口指住大门。 ——给我走开,他说。我这里连三角钱的银币都没有,但谁要是想来拿,我就要了他的命。 英曼把手伸出,掌心向前。 ——他只是个傻瓜,英曼说着倒退而出。 雨一直在下,维西哼哼唧唧地嘟哝着,想停下来,到雨小一些的松树底下蹲着。英曼披着防潮布,不理维西的抱怨,继续向前走,希望能找到一个适合躲雨的牲口棚,却一个也没有发现。稍后,对面路上走来一个胖大的女奴。她戴着一顶用软软的梓树叶拼成的巨大防雨帽,样式希奇古怪,但走在雨里就和撑了伞一样,滴水不沾。她一眼就看出英曼俩人是逃避兵役者,对他们说前面有一家客栈,老板对战争根本不关心,也不会问任何问题。 又走了大约一英里,他们看到了那个破落的大车店,是一处路边小站,能给驿车换马,旅客还可以住宿。正面是一间简陋的小酒馆,门面刷成红褐色,房前有两棵高大的栎树,屋后伸出一溜低矮的单屋顶厢房。在战前的日子里,通往铁路终端畜类市场的大路上,牲口络绎不绝,赶着猪、牛、鹅去贩卖的人都在此过夜,但那个时代仿佛失去的乐园,一去不复返了。如今,摊在客店周围的畜栏基本空空如也,长满了豚草。 英曼和维西上前推门,发现是插住的,但能听到里面有人声。他们敲了敲门,门板的缝隙中出现了一只眼睛,然后门闩抬了起来。他们走进屋,一股湿衣服和脏头发混在一起的强烈臭味扑鼻而来,屋里阴暗潮湿,一扇窗户都没有,全靠壁炉照亮。他们的眼睛尚未适应黑暗,牧师已径自举步向前,脸上挂着微笑,好像是轻车熟路地来会老友一般。结果,立马就绊到一张矮凳,将一个老头撞倒在地。那人骂了句他妈的,屋内几张桌子旁边影影绰绰坐着些人,这时纷纷发出不平的抱怨声。英曼抓着维西的肩膀把他拖到自己身后,然后弯身扶起倒下的凳子,搀着老人站起来。 他们往里面走,找个位置坐下来。等眼睛适应了黑暗,他们看见天棚一头有好几个洞,应该是最近烟囱起过火,烧出来的,还没补上。雨水自洞口灌入,紧贴着壁炉洒落而下,和屋外一样密集,被淋得精湿的旅客根本没法站在火边取暖,烘干身上的衣服。壁炉很大,几乎横贯一整面墙,让人想像必曾有过烈焰熊熊的往昔岁月,但现如今,你用一块鞍布就能把里面的火盖住。 未几,一个身材与彪形大汉不相上下的黑人妓女,从后面一间小屋里出来。她一手拎了只酒瓶,另一只手掐住五只威士忌酒杯,每个杯口里都插着一根粗壮的手指。英曼注意到,她右耳上方蓬乱的头发里插着一把剃刀,只露出红色的刀柄。女人的熊腰之上扎着一件皮围裙,一身黄褐色的土布衣裙,开口很低,扣子也没系好,呈现出巍峨的胸脯。当她从火光暗淡的壁炉前走过时,屋内每一个男人都转过头来,透过薄薄的裙子,去瞄那双大腿健硕的轮廓;裙摆刚好及膝,肌肉发达的小腿一览无余。她赤着脚,脚丫子很脏,皮肤黑得有如炉盖。她是个满漂亮的女人,至少那些偏爱大号东西的男人会这么想。她在屋内踱了几趟,偶尔给客人斟杯酒,最后来到英曼这一桌。她放下两个杯子,倒满酒,拉出一张椅子坐下,两腿劈叉,裙子一下缩到大腿上。英曼瞧见,在她的大腿内侧,有一条白色的刀疤,从膝盖向上,直到消失在皱缩成一团的裙子的阴影里。 ——二位先生,她说道,同时拿眼睛打量他们,掂量着能否捞到什么油水。她张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和蓝色的牙床。牧师一口喝干杯中酒,把酒杯向她递过去,眼珠定在她乳房之间的巨缝上。她给杯子加满酒说:你叫什么名字,宝贝? ——维西,他说,所罗门·维西。牧师又喝干第二杯酒,眼睛一直盯着大峡谷不动窝。他好像在颤抖,已经一头栽到情欲的深沟里去了。 ——好吧,所罗门·维西,她说,那么说说你有什么过人之处? ——不多,他说。 ——嗯,够诚实,你看起来也不像。不过没关系。如果到后面跟老特尔迪呆上一会儿,你愿意出多少呢? ——我愿意出很多,维西说。他的语气诚恳已极。 ——但你出不出得起,可还是个问题,她说。 ——嘿,这你就不用担心了。 特尔迪看着英曼。想一起来吗?她问。 ——你们自己去吧,英曼说。 但没等他们离开,一个身穿脏兮兮的皮夹克、鞋后跟上的刺轮花啷啷做响的人,从房间另一头走过来,把一只手搭在特尔迪的肩上。他太阳穴上长着一个红色的粉瘤,看样子已经快醉了。英曼第一个本能的反应,是看他有什么武器。只见他一边屁股上别着一支手枪,另一边则挂着把鞘刀,腰带的搭扣上,用皮绳系着一根自制的包皮金属棒。这人低头看着特尔迪说,过来,大块头,那边有几个爷们想跟你聊聊。说罢就拉她的肩膀。 ——我这儿还有生意,她说。 那人看着维西咧嘴笑道:这个小家伙可管不了这事。 维西听到这话,站起身,从大衣下面掏出科尔特手枪,看架势是要瞄准对方的肚皮。但他的动作太慢太明显,等他把枪举起来,对方早已掏出手枪,伸直胳膊,枪口离维西的鼻子也就一个手指头的距离。 维西的手拿不稳了,枪管下垂,现在要是开枪的话,只能打中那人的脚。 ——把那东西收起来,英曼说。 俩人同时转目望向英曼,这时特尔迪伸手一把将维西的枪夺了下来。 那人看着维西,噘起嘴唇。 ——你这条吃屎的狗,他对特尔迪说,然后又看着维西说:她刚救了你一条小命,因为要是在你空手的时候杀了你,我就得吃官司。 维西没有针对任何一个人,自顾自地说:把我的枪还给我。 ——该闭嘴了,英曼对维西说话,但眼睛却没离开那个长着粉瘤的人。 ——恕难从命,那人说。 英曼没有吱声。 那人仍用枪指着维西的头,似乎不知道该怎样让这场较量收场。 ——我看我只好拿它揍你一顿算了,他说着手枪在维西面前一晃。 ——喂,英曼说。 那人看过来。勒马特左轮已经亮相,平放于桌上,英曼的手搭在上面。 英曼另一只手的食指一摇,示意那人走开。 那人眼睛盯住勒马特左轮,站了很久,他看得越久,英曼越显得沉静。最后那人将枪插回皮套,返身走开,骂骂咧咧地穿过房间,招呼起他那一伙人出门而去。 ——把那给我,英曼对特尔迪说。她递过维西的手枪,英曼将其别在裤腰上。 ——你是成心想把咱们俩的命都送掉,英曼对维西说。 ——不见得,维西说,我们可是二对一呢。 ——不,你错了,别指望我护着你。 ——呵,可你刚刚就那么做了。 ——还是一样,别指望我,也许下一次我就不管了。 维西咧嘴笑着说,我看不会。然后他们就起身离开了,维西的胳膊搂着特尔迪的腰——那里也不过比别处稍稍窄上一点而已。英曼将椅子向后挪到靠墙,以免有人从背后偷袭。他把空杯子朝一个系着围裙,看来像是酒保的人举了举。那人一见,便携了一只酒瓶过来。 ——这壁炉可真不小,英曼说。 ——夏天我们给它刷上白灰,在里面放个床架睡觉,没有比它更凉快的地方了,那人说道。 ——哦,英曼说。 ——要吃晚饭吗? ——是的。我已经连着在树林子里吃好几天了。 ——过两个来钟头就好,那人说。 时间慢慢过去,店里又来了一些客人。一对老头子赶着一车农产品,要去附近的集镇出售;一个满头白发的货郎,推着一车杂货,有长柄平底煎锅、若干轴丝带、锡杯,以及许多吹制的棕色小玻璃瓶,里面装着鸦片酊和其他各种药酒。再加上其他几位旅客,杂七杂八凑到一张长桌上饮酒聊天。他们都对过去贩卖家禽、家畜的岁月恋恋不舍。一个人说:哎,我从这里赶过去的牛不知道有多少了。另一个人提起某次从这条路上押送一大群鸭和鹅,他说每隔几天,他们就得把鸭、鹅的脚探进滚烫的沥青里,然后再裹上沙子,省得它们在路上把自己的脚蹼磨掉了。每个人都有许多故事讲。 一直到吃晚饭,英曼都是一个人呆着,坐在房间不漏雨的那头,呷着棕色的酒。这酒据称是波旁威士忌,但除了有酒精味,再也尝不出跟波旁威士忌有任何共同之处。他没好气地看着房间对面壁炉中仅是空摆设的火苗。其他人经常朝他瞟一眼,神情中带着一些不安。他们的面孔是镜子,英曼能从中看到自己,在那些人的眼中,他分明就是一个可能无缘无故举枪杀人的家伙。 为在马厩上面的干草棚里过夜,英曼付了南方发行的五元纸钞。晚餐另付五元,等端上来一瞧,原来是不到半碗黑乎乎的炖兔肉和鸡肉,外加一块玉米饼。就算现在的钱再不值钱,这也实在是太贵了。 晚饭后,在天黑前最后的余光中,英曼背靠拴马桩站在牲口棚的门口,头顶是从酒馆房后伸出的木瓦雨搭。大滴的雨水溅落在停车的院子和路上的泥浆里,北风冰凉。屋檐的椽子上挂着两盏灯,它们的光芒似乎被雨水冲淡,只照出地上的水坑。一切东西原本鲜亮和突出的部分,都被灯光捕捉到,在阴影衬托下变得更加分明,形成了阴郁的对比。雨水从雨搭上连珠而落,英曼想起朗斯特里特在弗雷德里克斯堡说过的话:北军络绎倒毙就像从屋檐流下的雨水。英曼在心里说:根本不像,没有一点共同之处。 客栈使用的木材已经很旧,断面不再整齐光滑,即便在这么潮湿的天气里,英曼用手摸上去,仍有粉末一般的感觉。泥泞的过道对面,两匹马低头站在畜栏里,被雨淋得精湿。另一些比较幸运的,则站在过道这一侧的马厩中。但是这些马竟然会咬人,英曼正转头看它们的时候,那两个要去集市的老人之一从马厩旁走过,去自己的房间,被一匹棕黄色的母马生生地从他的上臂咬下核桃大小的一片肉来。 英曼就这么站着,目光迷离,看着外面渐渐变暗的景致。过了一会,他决定还是去睡觉,明天起个大早继续上路。他攀上梯子,进入草棚,发现自己已经有了一位室友,就是那个白头发的货郎。其他的旅客都出钱买了客房的铺位。那人已经把手推车上的各色箱子袋子卸下来,全部带上草棚。英曼把自己的包裹往房檐下一扔,走过去背靠一堆干草坐下。房梁的长钉上挂着货郎从酒馆带上来的一盏油灯,英曼正好坐在它昏黄的光圈之外。 英曼看着货郎坐在摇曳的灯光下,脱去靴袜,他的脚跟和脚趾附近起了许多紧绷绷的血泡。他从一个皮袋子里拿出一根放血针。映着灯光,钢制的利器在黑暗中闪射出淡黄的光泽,像一根金钩。他把脚上的血泡全部挑破,用手指挤压,将里面粉红色的液体放尽,然后又把靴子穿上,嘴里说了声:唔……。他在裤子上抹抹手指头,站起身在草棚里一瘸一拐走了几个来回,极其轻柔小心。 ——唔……他又说了一遍。 ——你跟我走得一样惨,英曼说。 ——差不离。 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只表,看看表盘,曲起指节在上面敲了敲,放到耳朵上听了一阵儿。 ——我以为已经很晚了,才六点,他说。 货郎把灯从钉子上摘下来,放到地板上,跟英曼一起在草堆上靠着。他们默默地坐了一会儿。雨滴敲打着头顶的木瓦,提醒他们有一个严实的屋顶和一堆干草,是件多么美好的事。那一圈柔和的黄光,给空荡的草棚平添几分温暖与舒适。灯光以外的一切,全都隐没在黑暗里,他们似乎置身于一个以光为墙的怡人小屋之中。可以听到下面马厩里的马在移动身体,它们的喷气声,还有一些人困顿的谈话声。 货郎又伸手去翻他的袋子,掏出了一个大白镴壶,他拔下塞子,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英曼。 ——这是田纳西来的瓶装酒,他说。 英曼喝了一口,味道很好,入口有一股烟味和皮子味,还别有一番纯厚浓郁的滋味。 外面雨下得更大,黑夜里刮起了大风,在木瓦间呼啸,吹得板条格格做响,灯光在气流中跳动闪烁。暴风雨持续了好几个小时。他们四肢摊开躺在草堆上,在电光与雷鸣之中喝酒,讲着背井离乡、像野兽般流浪的故事。 英曼了解到,他的名字叫奥德尔,在灯光下可以看出,尽管他的头发白得跟鹅毛一样,人却根本不老,岁数顶多比英曼稍大一点。 ——我过的可不是舒坦日子,远远不是,奥德尔说,不过,也别看我现在的模样,就以为我一直这么潦倒。我生在有钱人家,按正当权利,我本应该即将继承佐治亚南部的一个棉花和蓝靛种植园。那可是一大笔财产。现在这是随时都可能发生的事,因为我的父亲已经老了。说不定那个老混蛋已经死了呢。那一切都应该属于我,那么多的土地,用英亩算都嫌太麻烦,一边长十英里,另一边六英里;还有那么多的黑奴,都找不到足够的活给他们干。这些都是我的。 ——那你怎么不回家?英曼问。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几乎占去了整个傍晚。当灯油燃尽后,货郎对着黑暗,继续诉说他那鲁莽而又阴郁的爱情故事。奥德尔曾是一个快乐的青年,家中的长子,所受的培养和教育都是为了将来能够继承种植园。问题是,这个20岁的年轻人竟然叛经离道地爱上了一个黑女仆,一个叫露辛达的奴隶。他自称对她的爱已经远远超过疯狂的程度,因为在每个人眼里,哪怕仅爱她一点点,都是心理不健全的表现。那时她二十二岁,是一个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混血儿。皮肤的颜色不比鞣制过的鹿皮深多少,他说。她是一朵黄玫瑰。 使问题更加复杂的是,奥德尔不久前刚娶了县里另一位大种植园主的女儿。当时他前程似锦,远近的姑娘都随他挑。奥德尔相中的是一个娇柔体弱的姑娘,经常神经紧张头晕疲惫,在客厅的贵妃榻上一躺就是一下午。但她有一种近乎透明的美,奥德尔非她不娶。可是,婚礼之后,当他解下新娘的大蓬裙,眼前就几乎没剩下什么了。她是那么的瘦小纤细。他在妻子身上,没看到任何东西,可以锁住自己的心。 全家人都住在一个大房子里——奥德尔、他新过门的小媳妇、他的父母、弟弟,还有一个姊妹。奥德尔要做的事不多,他父亲还没到那个愿意放开任何一点权力的年龄。并不是说父亲在管理田产方面有什么非他莫属的过人之处,他一生最不得了的业绩,就是年轻时去了一趟法国后,成功地提高了口味,认为苦艾酒好过威士忌。 闲来无事,奥德尔花许多时间读司哥特的小说,天气冷的那几个月就去打猎,热的时候钓鱼,还对养马生出了兴趣。他觉得生活无聊至极。 露辛达是作为赌牌的筹码,被他父亲赢回来的。那次秋天猎熊,他父亲赢了五花八门许多东西,一个晚上的赌局,就有许多口猪、几家子奴隶、一匹鞍马、一窝捕鸟的猎犬,一支英国造的上好猎枪和露辛达在几人间易手。被从前的主人打发过来那天,她只带着一块方布,里面裹着她所有的东西,布包还没个南瓜大。 露辛达被派到厨房干活,奥德尔就是在那里第一次见到她。他走进厨房,当即就爱上了她闪亮的黑发,她清秀的手、脚和足踝,锁骨处绷紧的皮肤。她光着脚,奥德尔对英曼说,他站在那里,向下看着她漂亮的小脚丫,恨不得自己的老婆已经死了。 此后的几个月,他经常坐在炉灶边的一把椅子里,手捧咖啡,痴痴地看着露辛达,直到房子里每个人都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一天,父亲把他叫到一边,建议他解决这个问题,照老头的话说,把她随便带到哪间外屋,跟她干一回。 奥德尔吓了一跳。他是在恋爱,他解释说。 他的父亲笑了。我养了个傻瓜,他说。 第二天奥德尔的父亲就把露辛达租给了县那头的一户人家。他们是穷苦的农民,没钱买奴隶。他们付钱给奥德尔的父亲,雇她来干农活、挤牛奶、背柴禾。什么都得干。 奥德尔陷入绝望之中,经常整天卧床不起。要么就在县里四处游荡,喝酒赌博。直至他发现,每周有两天,那个农民的老婆和露辛达都会进城来卖鸡蛋。 每逢这些日子,奥德尔就会起个大早,精神焕发地张罗着出去打猎。他给一匹马备上鞍具,带着一支装在枪套里上了膛的猎枪和一对猎犬,在门廊处翻身上马。一人一骑跑出几英里,狗在后面撒欢地跟着,不时钻进树林兴致勃勃地嗅来嗅去,好似真要打猎一般。他骑马从城中穿过,继续沿路向前,直到看见露辛达。她赤脚走在路上,胳膊上挎着一篮子鸡蛋。他会下马走在她身边,拿过篮子替她提着,努力找一个话题跟她聊天。在那数月间,他从不曾想过要把她拽到林子里。她会乞求他不要再来,为他自己,也为了她好。回到城边,他把篮子还给露辛达,执着她的手,分别时,俩人都低下了头。 当然,最终奥德尔还是把她拉进了树林,躺到长松叶铺就的床上。打那以后,每月都有几晚,他去露辛达的木屋与她幽会。他给马缚上脚绊,把狗拴在一棵树上,然后走进那片松林间的空地,她的小屋就在此处。她会穿着一件薄薄的睡衣跑出来迎他,他抱住她,带她返回屋中,与她睡觉,直到黎明将至。 他寻找各种理由不回家,最主要的借口是打浣熊。很快,附近一带的奴隶都知道,奥德尔会出大价钱买新杀的浣熊。如果赶上了,奥德尔就在回家的途中买一只,来证实他晚间狩猎的故事。否则,就只好对着家人哀叹自己射术不精,抱怨猎犬经验不足,猎物也越来越少。 这种情况维持了大约一年。然后一天晚上,露辛达告诉奥德尔,她怀孕了。这下,奥德尔再也无法继续忍耐,第二天就去找他的父亲。俩人在所谓的书房见面,虽然父亲在那里唯一读过的东西就是种植园的大账本。他们站在壁炉边,奥德尔提议自己把露辛达买下来,他愿意付任何价钱,决不吝惜。父亲坐了下来,吃惊地眨巴着眼睛。我没太听懂你的意思,他说,你买这个黑鬼,究竟是为了让她干农活,还是为了她的屄? 奥德尔在父亲的左耳上猛击了一拳。老头倒了下去,爬起来,又再跌倒,鲜血从耳孔中流出。他高喊救命。 接下来的一星期,奥德尔被锁在一间放腌菜的储藏室里,头上和两肋满是淤伤,全是拜弟弟和父亲的工头所赐。被关起来的第二天,他的父亲来到门口,隔着门缝说:我已经把那条母狗卖到密西西比了。 奥德尔一次次用身体撞击着木门,那一夜,他像一只猎浣熊的狗一样不停地嚎叫。接下来的几日,他的狂嚎仍是时断时续,周期性地发作。 等他终于疲倦到叫不出声,父亲才把门锁打开。奥德尔跌跌撞撞地走出来,天光刺得他眼睛直眨。我相信你已经接受了教训,父亲说完向下坡的农田扬长而去,边走边用鞭稍抽打着草穗和野花。 奥德尔回房收拾起一包衣物,从父亲办公室的保险柜里取走所有能找到的现金——相当大的一袋金币和一厚沓纸钞。他又来到母亲房间,拿了一枚镶钻石和红宝石的胸针、一只祖母绿戒指、几串珍珠项链。奥德尔出到屋外,备鞍上马,朝密西西比骑去。 在战前的那几年,他找遍了种植棉花的各州,累垮了三匹马,用光了全部的钱财,但露辛达仍是渺无踪影。他从未再踏上过家乡的土地。 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依然在寻找。这就是为什么,当需要靠自己赚钱的时候,他选了一个到处漫游的行当。他的生意日渐败落,从赶着马车的行商,成了如今推着车子补锅兼卖货的小贩。他已经快跌到谷底,可以想见,用不了多久,就得拉着连轮子都没有的爬犁或雪橇了,或者干脆只身背起货囊,卖些小玩意儿。 故事讲完,英曼和奥德尔发现他们已经把壶中的酒喝光。奥德尔再去他的货品袋中翻出了两小瓶成药汁,主要成分是酒精。他们坐着啜饮,过了一会儿奥德尔说,我所见过的惨事你想都想不出。他讲起自己在密西西比四处寻找露辛达,路上目睹的情状让他担心,她已经去到了另一个世界,走得可怕而血腥;还有一些事更让他害怕露辛达并没有死。有的黑奴被活活烧死;说不上因为什么小事,他们就可能被切掉耳朵和手指。他见过的最可怕的酷刑,出现在纳奇兹附近。当时他正走在河边一条荒僻的路上,忽然听到远处的树林里有兀鹰扑腾,发出凄厉的叫声。他拿起猎枪进林察看,发现一个女人被囚在用搭豆角架的木棍做成的笼子里,置于一棵弗吉尼亚栎下,树上黑压压地栖满了兀鹰。笼子上也落满了兀鹰,它们不停地啄里面的女人,已经叼出了她的一只眼珠,撕掉了胳膊和后背上许多皮肉。 当她用剩余的一只眼睛看见奥德尔,就尖叫道:快开枪打死我。但奥德尔把两管铅弹全都射到树上,兀鹰跌落满地,其它的仓皇飞走。奥德尔突然生出一种恐惧,怕这个女人就是露辛达。他走上前用枪托砸开笼子,把她拉出来放倒在地,给她喝水。他茫无头绪,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然而,不等他拿定主意,那女人已经口吐鲜血死了。他看着她,摸摸她的脚、锁骨和头发。这女人不可能是露辛达,肤色不同,而且脚的骨节很大。 奥德尔说完之后人已经醉了,坐在那里用衬衫的袖口擦去眼中的泪水。 ——这是个疯狂的世界,英曼实在没有更好的话可说。 一早,英曼离开被火烧出破洞的酒馆,在迷蒙的雾气中上路了。维西很快赶了上来,一只眼睛下面被剃刀割出了一条细细的口子,还在淌血,他不停地拿大衣的袖子去擦。 ——晚上受罪了?英曼说。 ——她不是真想伤害我。这一刀都是因为我要她陪一夜,价钱上又不肯让步。至少我最大的担心没变成现实,她没把我的男根挥掉。 ——嗯,我希望这一晚上过得很值。 ——绝对。堕落不贞的女人的魅力是众口一词的,而且,我承认,我对奇异的女体有特殊的癖好。昨晚,当她脱去大内衣站在我面前,我简直惊呆了。事实上,是完全被震撼了。那一幕应该记在心里,留到老年去回忆,给一颗绝望的心增添些快乐。 源与根 她们在冰冷迷蒙的烟雨中向镇里走去。艾达身穿涂蜡的府绸长外套,鲁比则套着一件巨大的毛线衫,是她自己用未染色的羊毛织的,羊毛脂还留在上面。她的观点是这些油脂能防水,不啻于马金托什雨衣。这件毛线衫唯一的失败之处就是,一遇到潮湿的环境,它就散发出一只长毛未剪的母羊的馥郁之气。艾达坚持要带伞,但在路上走了一个小时后,天上即云开日出。因此当树叶上的水珠停止滴嗒,她们就把各自的雨伞卷起来,鲁比将之扛在肩上,活像一位林中猎人扛着他的来福枪。 天色越来越清朗,留鸟和候鸟各自繁忙。候鸟们要提前迁到南方,天上飞过排成各种队形的野鸭、黑色和白色的大雁、鸣叫的天鹅、夜鹰、蓝鸲、蓝松鸭、鹌鹑、云雀、翠鸟、库柏鹰和红尾鹰。不单是它们,鲁比对进城这一路上看到的任何一种鸟,总要品评几句,从它们最细微的习性上找到谈论的话头,或以兹验证它们的品性。鲁比认为,鸟的啁啾与人的话语一样,包含着意义。她说尤其喜欢春天,群鸟欢歌笑语地从南方飞回,汇报它们都去了哪里,做了什么,而她却一直守在原地。 走过一片黄色茬地时,鲁比和艾达看见地头有五只渡鸦聚在一起。鲁比说,听人讲秃鼻乌鸦能活好几百年,虽然怎么验证这一说法,就没人知道了。一只雌性红衣凤头鸟衔着一小根桦树枝从天上飞过,这使鲁比迷惑不已。她估摸这只鸟一定是脑子糊涂了,现在可不是筑巢的时候,它带着这么个东西干嘛?当她们经过河边一小片山毛榉树时,鲁比说这河之所以叫鸽子河,是因为有时候大批过路的鸽子聚集在这里吃山毛榉坚果。她还说起小时候,斯特布罗德经常一连失踪好多天,任她自谋生路,当时她可没少吃鸽子。它们是一个孩子最容易打到的猎物,都不需要用枪,拿根棍子就能把它们从树上敲下来,然后趁它们醒过来之前,把脖子一拧。 三只乌鸦驱赶一只老鹰飞过天空。鲁比看到后,表达了对乌鸦这种常受诅咒的鸟儿的深深敬意,说它们对生活的态度有很多值得人们效法之处。她很不以为然地指出,许多鸟儿宁愿饿死,也不肯去吃平素不合脾胃的东西,而乌鸦则是有什么就愿意吃什么。她赞美它们的聪慧、没有傲气、喜欢恶作剧,以及在战斗中的狡诈。她认为这些正是乌鸦独有的才能,它们成功地克制住了自己黑暗的羽毛显示出的阴郁暴躁的天性。 ——我们都应该向乌鸦学习,鲁比道。这话是说给艾达听的。艾达显然是心情不佳,天早就放晴了,可她的脸却还阴着。 从早上到现在,艾达一直闷闷不乐的,那模样,还不如直接在袖子上戴一块黑纱,向全世界宣布自己不高兴呢。部分是因为上周艰苦的劳动。她们在撂荒的地里割草料,但最终割下来的草里混着太多的豚草和大戟,几乎没什么用。那天,她们为磨刀就忙了几个小时。她们找到了镰刀,横放在工具棚的椽子上。第一步得弄到锉和一块大磨石,来磨利卷刃上锈的刀口。艾达怎么也说不上门罗是否会有锉和磨石这类的工具,她心里一点谱都没有,因为镰刀也不是门罗的,而是农场以前的主人布莱克家扔下的。艾达和鲁比一起把工具棚翻了个底朝天,最后发现了一只鼠尾锉,细的一头扎进一截灰秃秃的玉米棒子里算做柄。但那一堆破烂里从始至终也没发现任何石头的踪影。 ——我爹也从来没有磨石,鲁比说,他只是在一片页岩上吐口唾沫,然后把刀在上面来回蹭两下。利不利就那么回事了。刀子是否快到可以刮下人胳膊上的汗毛,他面子上根本不在乎。只要能用它切下一块板烟,他就心满意足。 最终她们放弃寻找,不得已只好采用斯特布罗德的办法,在小溪边找了块平溜的页岩凑合着用。磨了许久,仍然是只光不利。艾达和鲁比不管那么多了,到地里挥舞镰刀干了一下午,然后用耙子把割下的草归拢成溜。干完时,最后一丝天光即将消逝,太阳老早就下山了。进城的前一天,她们把已经晒干的草装到爬犁上,一趟趟地运回去,卸到干草棚里。脚下的草茬又尖又硬,隔着鞋底扎人。她们站在草堆两头,轮流把草叉进爬犁,偶尔节奏没掌握好,叉子当地一声碰到一起,站在爬犁前面打盹的拉尔夫就会猛然一激灵,直晃脑袋。她们干得身上燥热,尽管气温并不是特别高。这活很脏,灰尘大,她们的头发和衣服的褶子里都挂满了碎草,汗津津的小臂和脸上也沾得到处都是。 完工后,艾达觉得几近崩溃。她的双臂被草梗刺戳得通红一片,像得了麻疹,虎口处还起了老大的一个血泡。她没等天黑就洗漱完毕,瘫倒在床上,晚饭只蘸着黄油和白糖吃了一块凉饼。 尽管疲惫已极,艾达却发现自己一次次地刚要入睡便又醒转过来,迷迷糊糊,徘徊在睡与醒之间,极度沮丧烦躁,睡眠和清醒两种状态中最糟糕的方面都集中到了一起。她感觉自己一夜都在叉草。当她清醒到可以睁开眼睛,只见树枝的黑影在地板上的一片月光里摇动,形状阴郁得莫名其妙,让人心神不宁。之后,不知何时乌云遮没了月亮,下起大雨,艾达终于睡着了。 艾达在黎明时醒来,外面还下着雨。她浑身肌肉疼痛得几乎不能行动,双手似乎还紧握着干草叉,得一次次用力地张开;整个头颅被悸痛绷紧,右眼上方的内侧又独有一种锐痛。但她决心还是要按计划进城溜达。因为这次她们出去,主要是为了散心,虽说也确实需要买一些小东西。鲁比想为她们的猎枪补充一些新弹药——猎鸟的小号铅弹、猎鹿弹、大号铅弹——天气渐冷,她开始盘算杀野火鸡和鹿了。艾达自己则想去文具店转转,到里侧的书架上看看有没有新到的书,还想买一个皮面日记本和几支素描铅笔,这样就可以继续纪录自己对植物的观察与心得。但最主要的原因是,连着干了几个星期的活,艾达感觉自己已经快被山沟困死了。她迫切地渴望进城透透气儿,酸疼的肌肉、灰暗的心情,以及一早让人失望的天气都拦她不住。甚至,当她们来到牲口棚,发现马头一天干活的时候被石头硌伤了蹄子,不能拉车,连这样丧气的事,也不能让艾达回头。 ——就是爬我也要爬进城去,艾达对着鲁比的后背说。鲁比正蹲在雨中,把马沾满了泥的蹄子抬起来查看。 故此,那天上午艾达一路都阴沉着脸,不管鲁比怎么努力地讲关于鸟的各种秘密都无济于事。她们经过位于小山谷和山坳中的一座座农场,在山林中开出的块块田地互相毗连,像是一栋房子里的许多房间。在田里干活的都是妇女、儿童和老头,所有适龄的人全当兵打仗去了。玉米叶子的尖端和边缘都已变黄,留下的老玉米棒仍立在杆子上,等着在阳光和秋霜中干透。玉米地的田垄之间,躺着鲜艳的南瓜和冬南瓜。栅栏边上高高的一枝黄、甜乔派草和蛇根草开满了花。山茱萸和黑莓藤上的叶子已经转为栗色。 进到城中,艾达和鲁比先是溜达了一阵,看看路边的店铺、车马,打量着街上提篮购物的妇女。气温越来越高,艾达把涂蜡的大衣卷起来,夹在胳膊底下。鲁比则把她的毛衣系在腰间,将头发用马尾毛编成的发圈扎起来,垂到后脖子上。空气仍然雾蒙蒙的。冷山远远看去小了很多,只是连绵的山脊尽头处突起的一抹蓝色,紧贴着天边,完全丧失了立体感,像一张纸糊在另一张纸上。 县城并非如何漂亮讲究的地方。大街一侧是并排四家商店,全都镶着护墙板,再往前是一个猪圈和一个大泥坑,然后又有两家商铺、一间教堂、一个出租车马行。街道对面是三家商店,接下来是法院——一栋白色圆顶式木建筑,从路边缩进去,门前是一块斑驳的草坪——过了法院另有四家商店,其中两间是砖房。再向前,镇子就逐渐让位给用板栅隔开的农田,田里的玉米杆子已经枯黄。街道被狭窄的车轮切出深深的车辙,到处是马蹄踩出的水坑,反射着阳光。 艾达和鲁比去五金店买了药垫、铅沙、大号铅弹、火帽和火药。艾达在文具店花的钱超出了极限,她买了三卷本的《亚当·比德》、六支很粗的碳笔和一个纸张上佳的八开日记本,它的好处是够小,可以放进上衣口袋。她们又从一个摊贩手上买了一份县报,和一份阿什维尔发行的更大的报纸。一个女人在卖草根啤,手推车上摆着一只木桶,给艾达和鲁比从出水嘴各打了一杯。俩人站着喝完了温吞吞的饮料,将锡杯递回给那个女人。她们买了硬奶酪和鲜面包,带到河边,坐在石头上当午餐吃了。 中午没过多久,她们顺便到麦克耐特太太家串门。她是一位富有的中年寡妇,有一个季度或半年的时间,曾对门罗产生过炽烈的浪漫情怀,可后来却只是成了他的朋友,因为他做不到投桃报李。本来喝茶为时尚早,但她见到艾达非常喜出望外,甚至安排了更为隆重的招待。这个夏天很是潮湿阴凉,所以时至夏末,她地下室的冰窖里居然还藏着冰块。那是二月时从湖面凿下来的,切成大块用锯末包着。另外,在请她们发誓一定保守秘密后,她坦白自己还有四桶盐、三桶糖,都是战前很久存下来的。她所筹划的,便是这样奢侈地享受一次冰淇淋。她吩咐杂工——一个年迈体衰,不堪征召入伍的老头——把冰砸碎,转动机器加工冰淇淋。她以前曾做了很多加糖的薄煎饼,将它们拧成圆锥形而后晾干成为甜筒,现在她就用它们装盛冰淇淋。鲁比,当然了,从来没吃过这种东西,她吃得很高兴,舔干净最后一滴白色的冰淇淋汁,把薄饼筒递给麦克耐特太太说,喏,这个小喇叭还给你。 她们的话题转到了战争及其后果,麦克耐特太太的观点与艾达四年来读到的报纸社论完全吻合,也就是说,麦克耐特太太认为,这场战争是光荣而悲壮的,充满了英雄气概,其崇高与伟大非她的语言所能描述。她讲了自己读到的一个长长的感人故事,发生在近期的一次战役中,并对其中显见的人为编造痕迹完全无知无觉。就像近来所有的战役一样,这场战役的形势也是极为恶劣。就在败局已定、无力回天之时,一位英勇的青年军官不幸心口中弹,血流如注地倒下了。战斗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他的同伴俯身将他抱在怀里,准备送他安心上路。可是,这位年青的军官凭着最后一口气站了起来,拔出手枪,为战斗再次献上自己的一份力。他就这样屹立着死去,射光了所有的子弹。然而不仅于此,这件事还有一些更为荒谬的细节。在他的遗体上发现了一封情书,写给他深爱的姑娘,其措词几乎准确地预示了他牺牲时的情形。更有甚者,当这封信被邮差送到那女孩家中时,人们才知道她已经死于奇怪的胸部恶疾,恰好就是她的爱人死去的同一天、同一时刻。故事讲到结尾时,艾达开始觉得两侧鼻翼直发痒,她不着痕迹地用指尖去挠,却发现要拼了命才能忍住不让嘴角上翘,脸都抖了起来。 麦克耐特太太讲完后,艾达看着周围的摆设、地毯、灯具,体味着这悠闲的家居生活。体态丰腴的麦克耐特太太坐在天鹅绒椅子里,头发梳成紧紧的发卷垂在两侧,看上去是那么心满意足。这一切,几乎与身在查尔斯敦没有两样。艾达油然生起一阵冲动,似乎在查尔斯敦的老习惯又回来了。她说,我没听过比这更荒谬的故事。言罢又进一步补充说,和一般人的看法相反,她认为这次战争恰恰没有体现出任何悲壮与高贵之处。尽管与战地相隔遥远,她仍能感觉到,对双方而言,这场战争几乎是同样的残酷而愚昧。是所有人的耻辱。 她的本意是想引起震惊或愤怒,但麦克耐特太太却似乎只觉得有趣。她盯着艾达似笑非笑地说:你知道我多么喜欢你,但你也是我迄今有幸结识的最天真的姑娘。 艾达陷入沉默,鲁比马上过来填补这个让人尴尬的空白,说她上午都看到了什么鸟儿,评价一番秋菜的长势,还不忘汇报爱斯科·斯万哲家的大新闻——他们的黑土上长出的萝卜个头惊人,一配克容量的篮子只能装下六根。但很快麦克耐特太太就打断她说:也许你愿意跟我们说说你对战争的看法。 鲁比只迟疑了一瞬,然后说她对战争并不关心。从关于北方的各种传闻中,她知道那是一片不敬神的邪恶土地,或者说那里只有一个神——金钱。据说,在这样一种贪婪的信条统治下,人们都变得卑鄙、疯狂、互相嫉恨,甚至有的家庭由于缺少更高层次的精神慰籍,一家人都变成了瘾君子。他们还发明了一个节日,叫做感恩节,这是鲁比最近才听说的,但从对该节日的种种描述来看,鲁比觉得它也表现了文化的堕落——只有一天知道感恩。 下午晚些时候,艾达和鲁比正沿大街向城外走去,只见一帮人站在法院的墙根底下,伸长脖子向上看,她们也凑过去瞧瞧出了什么事。原来二楼的一个窗口处站着个囚犯,正在朝下面的人群喊话。他两手抓住窗户上的铁栅,脸拼命向外挤,紧紧夹在两根铁条中间,一绺绺油腻的黑发垂到颌下,下嘴唇上蓄着一撮法国式的山羊胡。隔着窗台,只能看见他上身穿着一件破旧的军装,扣子一直系到脖子。 他的讲话如同街头传道者那样激昂,声音中的愤慨引来了一群听众。他一直英勇奋战,杀死许多北军,自己的肩膀在威廉斯堡还中过一枪。但他最近失去了对战争的信心,而且思念他的妻子。他不是被征召入伍的,而是自愿参军,他所犯的一切罪过,不过是放弃当初的自愿,返回家中而已。而现在,他却被囚在这里,很可能因此就被吊死,尽管他是个战斗英雄。 他继续说起若干天前,在巴撒姆山侧一个偏僻的山沟里,民兵如何把他从父亲的农场中抓住。他当时和许多逃避兵役者在一起。林子里到处是这些人,他说。作为当天唯一的幸存者,他相信自己有义务,站在这囚牢的铁窗后,说出全部的事实。艾达和鲁比留下来,听他讲出一个凄惨而血腥的故事。 ———————— 时近黄昏,一座座山峰被浓密的灰云遮住,一丝风也没有。下起了毛毛雨,小到让人觉得即使在外面呆一晚上都不会湿透。它唯一的作用是让一切颜色加深,使路上的土更红,头上的杨树叶子更绿。当马蹄声从下面弯道处传来时,他们父子正与另外两个逃避兵役者呆在房子里。父亲拿起他们唯一的火器,一支猎枪,去路上守着。已经没有时间躲进树林了,剩下的三个人抄起用农具改制成的武器,藏到饲料仓里,从木栅之间的缝隙观察路上的动静。 一小伙着装很差的骑兵沉默地转过弯道,缓缓向山坡上行来。他们显然没能弄到整齐划一的行头。其中两个面貌酷似,简直像是双胞胎的高大黑人,各穿着一套可能是从战死的士兵身上搜罗来的破军装;一个干瘦的白头发少年一身农民打扮——帆布裤子、棕色羊毛衬衫、灰色羊毛外套;另外一人看上去像是一位旅行的传教士,穿着长下摆的黑色西服上衣、斜纹厚绒布裤子、白衬衫,立领上打着一个黑色领结。他们的马都是一副惨相,缩背弓腰,脖子周围长着湿疹,后屁股上沾满了绿色的粪渍,头上的每一个孔洞里都拖着一条条黄色的黏液。不过,他们的武器却着实精良:屁股上挎着克尔手枪,猎枪和来福枪插在枪套里,挂在马鞍上。 囚犯的父亲当路伫立等待对方。在暮色微雨中,老人看起来像个幽灵,一个灰色的生命,叉开双腿站在两道车辙中间衰草迷离的台垄上。他穿着一身家纺的羊毛外衣,用灰胡桃外壳捣成的浆汁染成褐色;头上的帽子软软的有如睡帽,好像是一滩正在融化的东西;下颌上的肉松垂下来,像猎犬上唇两侧下垂的赘肉。他把长枪藏在背后,用腿挡住。 ——站住别动!他等对方来到二十步开外时说。 那两个大汉和白头少年没理会他的命令,用脚跟夹紧马肚,催迫它们继续慢慢朝前走。那个像传教士的人掉转马头,拐向路边,一支插在枪套里的斯潘塞短卡宾枪挂在他的膝盖处,这样一来就被身体就遮住了。他的同伴聚拢在老人面前停住。 一切在电光石火之间发生,有人暴出一声尖叫。 原来老人猛然从身后拿出枪,以迅雷之势在一个大块头下颌的软肉上用劲一戳,然后又把枪收了回去。这是一支设计古老的鸟枪,击锤高高竖起,枪管粗得像个酒杯。一小股鲜血流下那大汉的脖子,消失在衬衫领子下面。 另一个大汉和那白头少年端然坐在马背上,视线越过一小块玉米地,望向对面的树林。他们脸上挂着微笑,似乎期待着林中会出现什么满有趣的东西。在树林和玉米地交界的地方,堆着去年的草料,软塌塌的一个灰色的圆锥。 老人说:栅栏边那位,我知道你是谁,提格,过来! 提格没有动。 老人说:你不过来? 提格仍是不为所动。他脸上露出笑容,但眼睛却像是余灰已被铲尽的冰冷的炉膛。 ——这俩大黑鬼是你的奴隶?老人对提格说。 ——这话我可是头一次听说,提格道。但他们不是我的,你也不能把他们白送给我。 ——那是谁的? ——我想是他们自己的吧,提格说。 ——你到我们这边来,老人说。 ——我就在这树林边呆着,提格答道。 ——别让我心里发毛,我可说不上给谁一枪,老人说。 ——你那支单管猎枪只能射一次,提格指出。 ——我这枪打出去可是一大片,老人道。他向后退了几步,算定面前三人都在大猎枪散射面的范围之内,然后说,下马站在一起! 除了提格,别人都从马上下来。几匹马的缰绳拖到地上,耳朵向前支棱着,似乎挺开心的样子。拜伦,就是被老人打伤的那个,摸摸伤口,看看手指上血迹,然后在衬衫下摆上擦了擦。另一个人名叫艾龙,他的头向一侧歪着,一截粉红色的舌尖从嘴里伸出来,小心留意着每一点动静。白头少年揉揉他的蓝眼睛,前后左右扯了扯衣襟,好似刚穿着这身衣服睡了一觉,然后就专心致志地检视起自己左手食指的指甲。它几乎跟手指一样长,让人想起那些留着指甲来干切黄油或挖猪油这类活的人。 老人用猎枪指住三人,打量着他们五花八门的装备。 ——黑鬼带着骑兵的马刀能干什么?当烤肉的叉子吗?他问提格。 谁都没有说话。过了半晌,老人道:你们到这儿来干什么? ——你知道的,提格说,抓逃兵。 ——他们都走了,老人说,走了很久。躲进林子里,找也找不到。要么就是爬到山那边,穿过边界,向联邦政府投诚去了。 ——哦,提格道,照你这么说,我们都应该打道回城了。你是这个意思吧? ——如果那样,大家都省了麻烦,老人说。 ——你还是留神着点吧,我们很可能把你这只老狗也吊死呢,提格说。要是他们走了,你怎么会拿着枪在路上拦着我们? 就在这时,那个白头少年猛然扑倒在地,大喊一声:万王之王! 老人的注意力刚落在少年身上,艾龙突然向前一进身,左拳猛地击在老人头部,紧跟着一掌将猎枪拍落在地。如此魁梧的一个人出手居然这般迅捷,完全让人意想不到。老人仰面倒了下去,帽子掉在身旁的泥里。艾龙拣起猎枪,在老人身上狠命地乱打一气,枪托断了就用枪管继续打。须臾,老人躺在路上一动不动了。他似乎还保持着知觉,但眼神中则只有迷茫。一只耳朵中流出的液体,竟与咖啡肉汁汤一模一样。 拜伦朝地上啐了一口,擦去溅到头上的血,抽出马刀,刀尖抵在老人下巴的赘肉上,向下用力,直到那里流出一股鲜血,与他方才所受的伤等量齐观。 ——烤肉的叉子,他说。 ——算了吧,艾龙说,他已经没什么能为了。 这俩人尽管是彪形大汉,嗓音却都又尖又细,像鸟叫一般。 拜伦把刀从老人下巴上拿开,双手握住刀把,不等任何人反应过来,轻轻一送,就将老人的腹部刺穿,不比把搅拌器探进奶桶更费力。 拜伦走到一旁,双手左右摊开。刀刃已经完全不见了,只剩涡卷形的护手和缠着铁丝的刀柄,从老人胸膛下方戳出。他挣扎着想起来,但只抬起了头和膝盖,身体已经被牢牢钉在地上。 拜伦看着提格说,你想让我结果他吗? ——就让他和上帝斗到最后一口气吧,提格道。 白头少年一直躺在地上,这时才站起身,走到老人旁边,瞅着他。 ——他已经准备好受死了,少年说,他的灯已经点亮,正在等他的新郎。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除了老人和提格。提格说:住嘴柏奇,咱们办正事吧。 他们上马朝房子骑去,这时老人呼出最后一口气,惨叫一声,死了。骑过老人身边时,拜伦从马鞍上俯身,灵敏得如同马戏团的马术师一般,把马刀拔了出来,在马鬃上擦去血迹,插回鞘内。 拜伦来到院门前,将门闩踢断,几个人从门中骑过,直到门廊前才停下。 ——出来,提格叫道,声音里透着一种节日的欢庆气氛。 见没人出来,提格看着拜伦和艾龙,下巴朝前门一点。 那两人打马上下来,把缰绳拴在廊柱上,拿出手枪,沿相反方向绕着房子展开搜索。他们的行动如同结伴觅食的饿狼,无声而默契。尽管身材粗壮异常,他们却行走如风,无比轻巧敏捷。然而,他们最擅长的还应该是近身肉搏,看起来两人似乎能徒手将一个人的骨头拆散。 绕着空房转了三圈之后,他们分别来到房子的前后门,同时破门而入。很快,他们就出来了,艾龙手里抓着一把蜡烛,烛芯成对捻在一起;拜伦则提着大半只火腿,白色的胫骨握在手中,像拎着一只鸡腿。他们将这些东西放进搭在马背上的驮篮里。提格和柏奇翻身下马,不用任何语言和手势来指挥,甚至连一点暗示都没有,几个人就一起向牲口棚围过去,撞开畜栏的门。然而,眼前所见,只有一匹老骡子。他们登上厩楼,在干草堆上踩踏了一番,厚的地方拿马刀捅了个遍。他们从牲口棚出来,又盯上草料仓,但不等走到跟前,仓门猛地打开,那三个逃避兵役者撒腿就往外跑。 他们跑得不快,因为带着的武器太过累赘。那几件仓促拼凑成的家伙,看起来像是某个更黑暗的史前时代的古董——一根链子上吊着一只磨尖的犁头,来回晃悠个不停;一把旧铁锹砸平锉窄,勉强弄出矛的样子;一根松木棒,一端钉着许多马蹄钉。 提格让他们先跑上一段,然后把卡宾枪顶在肩上,撂倒了跑在头里的两人。他们倒下的时候,武器叮当一阵乱响。最后一个人,就是如今的这个囚犯,举起双手转身站住,面对着他们。提格拿眼睛瞅了他一阵。他没穿鞋子,脚趾抠到土里,似乎嫌自己站得不够稳。提格舔湿拇指,在斯潘塞卡宾枪的准星上擦了擦,然后抬起枪,珠状准星对正照门。那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手里仍然抓着狼牙棒,举过头顶,看上去就像书里插页上画的野人。 提格放下枪,枪托拄地,一只手轻轻握着枪管。 ——把那棍子扔下,不然我就叫他们俩过去把你撕了,提格说。 囚犯看了看那两个大块头,把棒子扔到脚下。 ——很好,提格说,站在那儿别动。 他们都向囚犯走去,艾龙抓着后颈把他提了起来,像提起一只小狗。然后他们的注意力转向地上的两个人。一个已经死了,血流得很少,衣服上几乎看不出血迹。另一个人被子弹射穿了大肠,他还活着,但已经离死不远。他用胳膊肘撑着地,把裤子和内裤都褪到膝盖,两根手指探进伤口,然后看着他们哭喊道:我给打死了。 几个民兵向他围拢过来,但一闻到空气中的臭味,就赶紧向后退开。这时囚犯挣动了几下,好像要去看他倒下的朋友。艾龙用掌根在他头侧敲了三下。柏奇掏出一块黑色的板烟,一头咬在嘴里,用刀子贴着嘴唇切断,将剩余的部分放回口袋。他每吐一口焦黄的烟汁,就用脚尖踢土盖住,似乎非常在意,不愿在地上留下痕迹。 中弹的人仰面躺下,眨着眼睛,似乎头上的天空让他感觉困惑。他的嘴在动,在说话,但只发出干涩的哑哑之声。他的眼睛闭上,要不是隔好久手指头就会略微抽动一下,人们会以为他已经死了。他流血如注,多得不可思议,周围的草都被染红,衣服被血浸得沉甸甸地,滑腻得像是油布,在如此昏暗的光线中依然润泽鲜亮。血终于停住,他再次睁开双眼,但眼神已经暗淡迷茫。 他们猜这下他应该是死了。 柏奇打算朝他眼睛里吐口烟汁,看他会不会眨眼,但提格说,不用试探了,他死了。 ——这家伙比你先死了一步,和你的老头一样,柏奇对囚犯说。 囚犯没有做声。提格说:柏奇,别废话了,给我找个东西把他的手捆起来,我们好把他拖回城去。 少年从马背上取回一卷绳子。但当提格弯腰去绑他的手时,囚犯突然发起疯,他的行为完全不可理喻,除非说他是宁可死掉也不想被绑住。他狂乱地踢打起来,一脚蹬在提格大腿上,却没有踢实。提格和那两个大个儿一起扑上去要把他制住,但他实在太过疯狂,一时甚至看不出哪方会占得上风。他手脚并用,头也不闲着,向对方猛撞。他一直在尖叫,声音震颤凄厉,几乎使所有人的神经都受不了。最后,他们总算把他按倒在地,手腕脚踝全都绑住。即便如此,他还是弓起身子,伸头向前一挺,一口咬在提格手上,鲜血直流。提格在上衣后摆上擦了擦手,看着伤口。 ——我宁愿让狗咬一口,他说。 提格派柏奇进屋拿出一把直背椅,大家一起动手,把他按在椅子上,连人带椅绑在一起,胳膊捆在身体两侧,脖子也给绳子缠住。现在他只有手指和头还能扭动,就像一只被掀翻的乌龟。 ——嗯,提格说,看他还怎么咬我。 ——失心疯,柏奇说,我听说过,这个词说的就是一个人能变得多邪乎。 他们蹲在地上喘口气儿,囚犯还在挣扎,直到脖子被绳索勒出了血,这才安静下来,不动了。拜伦和艾龙歇着不动,小臂搭在粗壮的大腿上。提格吮了几下伤口,然后拿出一只手帕,掸掉黑衣上的尘土,然后擦去囚犯在他白裤子的大腿部位留下的脚印。柏奇抬起左手一看,长指甲在扭打的时候被拗折了,仅剩一半还连着。他拿出刀把指甲削掉,不住口地咒骂,痛心不已。 艾龙说,那儿有只爬犁,我们可以把他连着椅子放在上面,拉着进城。 ——可以是可以,提格说。但我现在更想把他搬到草楼子上,脖子上拴根绳子,吊在椽子上,然后把他往门外一推。 ——你不能吊死坐着的人,柏奇说。 ——不能?提格说,我倒想知道为什么不能?操,我就亲眼见过。 ——就算是吧,但如果我们隔三差五抓回个人去,还是会更好看一些。 几个人站着商议了片刻,结果明显认为柏奇的话在理。他们聚在椅子旁边,把它抬起来放到爬犁上捆住,然后套上骡子,向城里进发。囚犯的头一路颠个不停,他连让头稳住不动的意愿都丧失了。 ——这个世界不会长久了,囚犯最后喊道,上帝是不会允许它一直这样下去的。 ———————— 等他讲完,太阳早已偏西,艾达和鲁比离开法院向家中走去。她们心头都很沉重,最初谁也没有说话。后来,俩人在路上谈起囚犯的故事,艾达认为不过是夸大其词,鲁比则认定确有其事,因为它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究竟能干出什么勾当。之后的大约一两英里路程,她们又就该如何看待这个世界争论了一番:它是否一个充满危险和恐惧的地方,以至于让人只能满怀忧愁;或者是否人们应该努力争取光明和快乐,尽管一只握成拳头的黑手已经高高举起,随时可能当头落下。 等她们走到鸽子河的西岔,拐上河边道时,日光已稀,那个叫做“大脚丫”的山包已经被蓝岭的高峰投来的阴影盖住。河水看上去又黑又冷,散发出的气息悬浮在空中,土腥味与腐叶味各占一半。虽然从早晨到现在水位已经降了一些,但由于昨夜那一场豪雨,流量依然很大。水中露出的石头又湿又黑,两岸的树木几乎在河道中心交汇,河水一直在它们的阴影中流向远方。 她们沿岸溯河而行,没走多远,鲁比停了下来,转身对着河面,眼睛瞧着河里的什么东西,好像在瞄准一样。她两腿微弯,像一个斗士降低重心,准备进击。她说,喂,看那儿,那可是个少见的东西。 河中立着一只巨大的蓝色苍鹭。它原本就很高,而斜阳的映照加上她们所处视角的影响,更使它显得如同人一般高,长长的影子在水面上铺出老远。它的腿和翅膀尖端颜色同河水一样深。喙的上缘为黑色,下边呈黄色,折射出柔和的光辉,有如绸缎或削平的燧石发出的光泽。苍鹭全神贯注地盯着水底,每隔许久便极小心地移动一下位置,先从水中抬起一足,停上半天,好似在等待腿上的水滴净一样,然后再换个地方重新放入河底。每一步地点的选择显然都经过深思熟虑。 鲁比说,它正在找青蛙或者是鱼呢。 但它专心致志地看着水中的姿态,却让艾达想起那喀索斯。她把这个故事简略地给鲁比讲了一遍,也算是捎带继续她们对希腊文化的学习。 ——那只鸟想的可根本不是自己,鲁比在艾达讲完后说道,你看它的嘴,啄杀猎物,那才是它首要的天性。它现在想的是找到东西将其刺穿,然后吃掉。 她们慢慢地朝水边走去,苍鹭转过来略感兴趣地注视着她们。它极细微精确地调整着自己扁扁的头,似乎视线受到长喙的妨碍。艾达觉得它的眼睛好似在审度自己身上有何可取之处,却一无所得。 ——你在那里做什么哪?她大声地问苍鹭。但仅从神情艾达便能看出,它天生是位遗世独立的神秘客。和它的所有同类一样,它是个孤单的漫游者,特立独行,不受任何群居鸟类规则与惯例的约束。艾达想,为了繁衍后代,苍鹭竟也能容忍彼此间的亲密接触,实属难能可贵了。这样的鸟,她只见过有数的几次,它们是如此孤独,让人心中隐隐做痛。鸟中的放逐者。无论哪里,对它们来说,似乎都是遥远的异乡。 苍鹭朝着她们走来,在水滨的一条泥滩上停住,距她们还不到十英尺远。它的头稍稍侧倾,脖颈微弯,一足堪堪抬离地面,黑色的鳞皮一块块有指甲大小。艾达瞧了一会儿泥上留下的奇特爪痕,当她抬起眼睛,那鸟正盯着她,似在端详一个久远以前曾经相识,但仅余模糊记忆的人。 然后,苍鹭缓缓张开翅膀,整个过程似乎在一系列合叶、杠杆、曲轴、滑轮的操纵之下展开,羽毛和皮下的根根长骨历历在目。完全打开的羽翼宽阔异常,艾达简直想不出它怎能从树木之间飞出去。苍鹭向艾达迈近一步,身体从地面轻轻提起,双翅仅慢慢地拍动了一两下,就已经腾空而起,越过艾达的头顶,从林木的伞盖间冲出。艾达能感觉到翅膀搅动起的气流,一个冰凉的蓝色的影子,掠过地面,掠过她脸上的肌肤。她旋过身来,挥着一只手,遥送苍鹭消失在天宇之中,像告别一位来访的亲人。它预示着什么呢?艾达心想。一次祝福?一个告警的信号?还是一位来自灵界的先遣哨兵? 艾达拿出她的新日记本,用小刀削好一支素描铅笔,凭记忆勾出一幅苍鹭立于泥滩上的粗线条草图。画完后,她对脖子的弧度与喙的角度均不甚满意,但双腿、嗉囊处的颈毛以及眼睛都画得非常传神。在页下正中,她用自己那像如尼文一般的笔体写上:蓝苍鹭/ 鸽子河西岔/1864年10月9日。她抬头看了看天空,然后问鲁比:你估计现在是几点钟? 鲁比挑起一只眼睛向西看了看说,五点过一会儿。艾达提笔补上“5时”,然后合上日记本。 沿着河向上走时,她们又谈起了那只鸟。鲁比觉得自己与苍鹭之间有些纠缠不清的干系,她给艾达讲了一件事。她说小的时候,斯特布罗德经常不认她这个女儿,说她的爹不是人类。原来,鲁比的妈妈在怀着她的时候,每逢醉酒苦闷,故意要惹斯特布罗德发火,就经常说孩子根本不是他的,而是一只蓝苍鹭的种。她说有天早晨,一只蓝苍鹭落在溪边,在啄了一上午的淡水虾之后,来到她的院子里,当时她正在掰碎一块干玉米饼撒在地上喂鸡。斯特布罗德复述她的话说,那只苍鹭迈动向后弯的长腿,大步走上前来,直视着她的眼睛。那眼神明白无误,只能有一种解释。她转身就跑,苍鹭一直跟着她追进了房子,她四肢着地想钻到床底下去藏起来,这时苍鹭从后面冲到她身上。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在鲁比的母亲讲来,犹如一场残酷的鞭刑。 ——这故事他跟我讲了不下一百遍,鲁比说,我很清楚,这不过是他的又一个谎言,但每次看到苍鹭,心里难免还是会感觉有些奇怪。 艾达不知道该说什么。从树干之间看过去,河面上的阳光已呈金黄,微风吹起,山毛榉和杨树的叶子瑟瑟抖动。鲁比停下脚步,穿好毛衣,艾达抖开大衣的褶子,把它像斗篷一样披在肩上。她们继续赶路,在河津处遇到一个年轻女人,肩上背着一个用方格桌布包起来的婴儿。她赤足在河中的一块块踏脚石上跃过,轻捷得像一头鹿,经过她们身边时没说一句话,甚至连眼睛都没抬一下。但那个孩子却木无表情地瞅着她们,棕色的眼睛像两颗橡子一样。过河不久,农田中一株孤零零的苹果树上飞起一群小鸟,贴地飞入一片树林。鲁比的眼睛迎着夕阳,所以分辨不出它们是什么鸟,但从它们飞翔的方式来判断天气却不成问题——雨天还没结束。 她们沿路继续上行,走到一个河湾形成的水潭附近,人们有时候在此施洗礼。这时,一棵即将红透的枫树上,突然惊起一群黑压压的紫崖燕。夕阳的下缘刚好擦着山脊,天空呈现出一片白镴皮的颜色。紫崖燕整齐划一地从树上飞出,在天上仍然保持着方才停落其上的枫树的形状。然后它们开始御风而飞,有大约两次心跳的工夫,它们展开翅膀,斜斜地滑翔,艾达只能看到一只只燕子纤细的侧影,和它们彼此间疏朗的空隙中透出的银色天空。霎时间,它们又折向高空,一双双翅膀对着艾达完全展开,填补住原来明亮的空隙,看起来就像是火红的枫树投在天空中的一个黑色映像。它们的影子在路那头农田的长草上掠过,不断地跳动着。 暮色在艾达和鲁比周围升起,似乎黑暗逐渐从河面向上弥漫,渗向天空。鲁比离奇的苍鹭故事、关于源与根的传说,让艾达想起门罗在去世前不久讲的一件事,其中涉及到当初他怎样追求艾达的母亲。天色越来越黑,还要溯河走几英里路,为了打发时间,艾达把这个故事比较详细地对鲁比讲了一遍。 艾达知道门罗和她的母亲结婚相对较晚,门罗45岁,母亲36岁,也知道他们相守的时间非常短暂,但对他们当初求爱与结缡的具体情况则一无所知。她一向以为父母的婚姻是平淡友谊的结合,类似的老光棍与老处女之间的联姻,她也见过不少。她设想自己是他们各自情场失算后,无奈凑合的婚姻的产物。 那是门罗去世前的一个冬日下午,雪下了一整天,非常潮湿,大片大片的雪花落地既融。长长的下午,艾达和门罗一直坐在壁炉前,艾达给他读一本新书《生活的准则》。许多年来,门罗一直怀着极大的兴趣追读爱默生先生的每一部作品。那天他认为,爱默生虽然年岁已老,可精神观念还如以往一样,过于极端了些。 窗外天色渐暝,艾达把书放到一旁。门罗看起来非常疲倦,脸色苍白,眼窝深陷。他呆坐在那里,看着灰烬中缓慢燃烧的余火,几乎已经没有火苗。最后他说:我还从来没告诉你我是怎么和你母亲结婚的。 ——没有,艾达说。 ——最近我经常想起这件事,不知道是为什么。你还从来不知道我遇到你母亲的时候,她刚到十六岁,而我才二十五。 ——不知道,艾达说。 ——嗯,是的。第一次见到她,我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人。那是在二月,天色阴冷,海上吹来潮湿的微风。我刚买了一匹高大的栗红色汉诺威骟马,有17掌高,不差一寸。只是后腿稍微有点向外掰,但无关紧要。我出去溜马,它跑起来可真神奇,四平八稳,简直像飘在水上。我骑出查尔斯敦,沿着阿什利河向北跑出很远,过了米德尔顿,然后向回返,路过哈纳汉。路程很长,尽管空气冰凉,马还是跑出了一身大汗。我也饿了,急着想吃饭。就是在大约现在这个时辰,夜色同样阴暗,我骑出了乡野,刚刚算是进入城市。 我在一户人家门口停下,那房子既算不上不阔气,但也不寒酸。门廊很宽,两头都长着古老的蒲葵树,院子里有一个饮水槽。房子距路太近,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窗户黑洞洞的,我想可能没人在家,就下来让马喝水。这时,从门廊上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她说,你可以先跟主人打声招呼的。 显然,她一直在窗下的一只长凳上坐着呢。我摘下帽子说请原谅。她从门廊的阴影中走出,来到最末一级台阶上站定。她穿着一身灰色羊毛厚裙,肩上搭着一条黑色披肩,头发黑亮,有如乌鸦的翅膀,面孔则像大理石一样洁白。她刚才应该是在梳头,因为她的头发披散着,几乎垂到腰上,手里还拿着一把玳瑁柄的梳子。她身上的一切不是黑的就是白的,要么就是两者之间的颜色。 尽管她衣着非常朴素,我却从来没见过有谁能比得上她,那种美丽非言语所能表达,我已经魂不守舍,最后只憋出了一句话:小姐,我再一次请您原谅。说完就上马仓皇逃开,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那天深夜,我吃过饭躺在床上,心头猛醒:她就是我要娶的女人。 第二天,我就开始行动,尽我所能努力而又谨慎地展开求爱的计划。第一步是收集信息。我打听到她的名字是可莱尔·德舒特,父亲是个法国移民,在美国与他的祖国间做往返贸易,进口葡萄酒,出口大米。他的日子挺宽裕,但并不阔绰。他在库珀河码头附近有一间仓库,我们的第一次会面就安排在那里。仓库里弥漫着河水的气息,装满了成板条箱的高低档波尔多红葡萄酒,还堆了许多麻袋的美国大米。我的朋友阿什威尔介绍我们见面,他曾经与德舒特有过生意上的往来。德舒特,你的外祖父,个子不高,身材粗壮,确切地说是很敦实的一个人。他身上的法国味道太重,超出了我喜欢的程度,我想你能明白我的意思。你和你的母亲都没有什么明显的地方像他。 我开门见山表明意图:我想和他的女儿结婚,并希望得到他的赞同与支持。我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情况介绍、财产证明,以及任何能使他相信我会是个乘龙快婿的材料。我能看出他心里在打着算盘。他的手摸着领结,眼珠子骨碌碌转着,然后走到一边与阿什威尔嘀咕了一阵。回来后,他向我伸出一只手说:我会尽力帮助你的。 他唯一的要求是希望可莱尔过了18周岁再结婚。我同意了。两年的等待似乎不算漫长,而且在他那方面也是个公平的要求。过了几天,他带我回家吃晚饭,作为他的客人。就这样,是他把我正式介绍给了你的母亲。我从她的眼神中看出她还记得我,但她一个字也没提。我从一开始就相信,我对她的感情不是单方面的。 我们约会了几个月,从春至夏,再到秋天。我们在舞会上见面,给她的请帖都是我安排的。多少回,我骑着汉诺威骟马一路向北,赶到德舒特家。多少个潮湿的夏夜,可莱尔和我坐在门廊的长凳上,谈论着我们钟爱的所有话题。不能骑马外出日子,我们就互相通信,这些信件每天在米亭大街的某个地方交错而过。我在深秋的时候定做了一枚钻戒,蓝宝石有你的小手指肚那么大,镶在一枚白金雕花的指环上。我决定在11月下旬的某个晚上送给她,作为惊喜。 在选定的那天,我骑马在黄昏中向北进发,马甲的口袋里装着那枚戒指,妥帖地放在一只天鹅绒的小袋子里。那一晚夜凉如水,至少按照查尔斯敦的标准,已经有了一些冬意,从各方面来讲,都与我们初次相遇的那晚分毫不差。 赶到德舒特家,天已经完全黑了,但房子里灯火通明,每一扇窗户都亮堂堂的,向我表示着欢迎。钢琴声从屋内隐约传来,听得出是巴赫。我骑马在路上多站了一会,想着这一晚将把前几个季度的努力推上一个高峰。我心中渴慕的一切,都将举手可得。 就在这时,我听到门廊上响起低低的说话声,有人在动。可莱尔的身影向前倾斜,身后窗户的黄光照出她黑色的轮廓,就是她,决不会错。从窗户另一侧也探过一张脸来,一张男人的脸。他们凑到一起互相亲吻,看得出,是一个热情的长吻。他们的脸分开了,然后可莱尔伸出手去,把他的脸又拉了回来。我的胃一阵抽搐,握紧双拳。我想走到门廊上,吼出心中的怒火,找个人痛打一顿。但惨遭背叛的追求者这一屈辱的角色,并不是我喜欢扮演的。 我不再多想,两脚一踢马肚,向北疾驰而去。我骑了不知多少英里,胯下的健马甩开长腿,片刻不停地飞奔。那一路,就像在梦中穿越一个黑暗的世界,速度更接近插翅飞翔,而不是在马背上奔跑。我驰过密生着土耳其栎、沼泽松和代茶冬青的平野,穿过长着牛筋草和克拉莎草的荒地,最后,直到蜡杨梅从左右两侧侵至路中的一处地方,马才放慢脚步,大口喘着粗气,头低垂下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我没有一直顺着路向前骑,甚至连方向也不能完全保证,只知道大体是朝着北方,因为我没有冲进阿什利河或库珀河中淹死。在残月的微光中,浸在汗水中的红马看起来黑溜溜的,有如黑檀木雕成,乌黑发亮。现在,除了真的发狂,奔向西方,一辈子消失在德克萨斯的旷野之中,要么就只好打道回府。我正掉转马头要往回去,蓦然看见远处蜡杨梅林上方的天空亮起黄光,像有个巨大的篝火。造物的其它方面,看来也和我一样,怒火万丈。那火,我想,提供了另一个可供选择的方向。 我朝火光处骑去,在路上转了一两个弯之后,来到一间着火的教堂前。屋顶和尖塔都烧着了,但墙壁部分还未被殃及。我下马走到教堂前,进门顺着过道朝里走。我从口袋中拿出装戒指的小袋,放在圣坛上,然后就呆立在滚滚浓烟和耀眼的火光之中。屋顶的木头带着火焰一块块在我周围落下。我是等待在圣坛前的新郎,我想,就让自己葬身在大火之中吧。 正在这时,一个人从门外冲了进来。他的衣服胡乱穿在身上,手里拿着一夸脱装的酒瓶,只剩瓶底的一英寸,在火中发出金黄的色泽。他说:你在这里干什么?快出去。 我猜是自尊心促使我说自己从这里路过,进来看看能帮上什么忙。 ——哦,快出去,他说。 我和他一起走了出去。我们决意要把教堂从火中救下来,尽管他已经喝醉了,而我还有些心神恍惚。我们尽自己所能,用他的酒瓶从附近的小溪打水,蹲在溪边,等着水从细细的瓶口咕嘟咕嘟灌满,然后一起走回教堂,每次将一夸脱的水浇在火上。与其说是想把火扑灭,倒不如说是为了一旦有人问起,可以说我们已经尽力了。当黎明来临,那人和我都是一脸碳黑,地上只剩下一大摊灰烬。 ——哎,就这样了,除了合叶和门把手,全都烧了个精光,那人说。 ——是啊,我说。 ——我们已经尽力而为了。 ——绝对是。 ——谁也不能怪我们没有尽到努力。 ——对,谁也不能,我说。 他把瓶中最后剩下的几滴水洒在灰堆旁被火烧焦的草上,然后将瓶子揣进外衣口袋,沿着路走了。我上马返回查尔斯敦。 一星期后,我乘船去了英国。接下来的一年中,我没做什么事情,只是四处游荡,参观老教堂,欣赏古画。回国后,我发现你母亲已经结婚,丈夫就是那天在门廊上和她呆在一起的那个男人。他是个法国的葡萄酒中间商,与德舒特有业务上的联系。她跟他到法国定居。一扇门就这样关闭了。 我一向对灵魂方面的事有兴趣,此时正好从家庭的生意中脱身出来,当了牧师,既有心灰意冷的一面,可也不无快慰。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这个决定。 19年后的一个春日,我偶然发现,可莱尔已经孤身从法国返回。她没有孩子,丈夫已经死了。如果传言可信,他们的婚姻并不十分美满,事实上,是充满痛苦。那个小个子法国人的表现,完全吻合了我最自私的梦想。 知道这个消息几天后,我就来到库珀河岸上的那间仓库,再次与德舒特会面。他现在已是一个老人,肚腹巨大,下颚的肉松松地垂着,而我两边太阳穴后的头发已经秃了,双鬓斑白。他瞧着我的神情可以作为“傲慢”一词最好的图解。他说: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那语气放在从前可能会引起一场决斗。 我说:咱们继续把这件事办完,但这回我不希望再出什么岔子。 那年秋天,我和你母亲结婚了。婚后的两年,我非常幸福,我想她也很快乐。她的前夫,那个法国小男人,没有任何让人满意的地方。他因没有孩子而怪罪她,脾气变得乖戾暴躁。我把补偿她受到的每一点冷落和羞辱当成自己的责任。 知道有了你以后的那几个月,对我们这样一对人又老、又有坎坷过去的夫妻来说,似乎是难得的恩赐。当可莱尔死于生产,我几乎不敢相信上帝竟然这么快就抛弃了我们。连着几个星期,我几乎什么都不能做。好心的邻居为你找到一位乳母之后,我就病倒了。等我再次爬起来,心里已经决定,今后我只是为你而活着。 父亲讲完,艾达站起身走到他的椅子后面,把他的头发从前额抚到脑后,在他的头顶亲了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被自己诞生的故事惊呆了。艾达原以为自己是一场沉闷的错误婚姻的产物,谁想竟是一场历经挫折的漫长苦恋的结晶,她一时还不能容易地理清对自己的新定位。 ———————— 等艾达的故事讲完,天几乎完全黑了。东边云层上方,一轮月亮笼罩在氤氲的雾气之中。一只鸟高高地从月亮表面掠过,接着是另一只,然后越来越多,成群结队地飞过。这是一些夜间飞行的鸟类,可能是䴙䴘或者鹬鸟,在南迁的途中。星星还没有出来,但西边,靠近冷山起伏的山峰处,有两颗星,在靛蓝色的夜空中闪闪发亮。 ——那颗蓝色、更亮一些的,是金星,艾达说。她与鲁比转上了去往布莱克沟的小道。 像斗鸡一样生活 正午,英曼和维西经过一棵新锯倒的山胡桃树,粗大的树干与路平行躺在地上。在它旁边放着一把长长的横割锯,锯片涂着油,没有一点锈。密密的锯齿才打磨过不久,闪闪发亮。 ——看那儿,维西说,一把没人要的锯,我能卖个好价钱的。 他走过去拾起那把锯。英曼说:伐木的人刚去吃饭了,他们很快就要回来把这棵树锯断破开的。 —一那我可不知道,我只知道路边有把锯,被我发现了。 维西把锯捡起来,搭在肩上继续赶路。每走一步,两端的木柄都上下抖动,又宽又长的锯片发出嗡嗡铮铮声,像一只单簧口琴。 ——我会把锯卖给我们遇见的第一个人。维西说。 ——你似乎对别人的财产特别随便,我倒想知道,你在布道的时候怎么用经义为此开脱?英曼说。 ——你搞错了,在财产的问题上,上帝没那么严格。他根本不把财产放在眼里,而且处处都表现出这一偏见,从降天火与发洪水这些事上尤其看得出来。你见过上帝用财产实施惩恶扬善的正义吗? ——没有,没有能察觉到的那么明显。 ——完全正确。我要说的就是,只能说,一个人如果打算遵照经义的教导来生活,就不能太关注一把锯是谁的这种小事。这样的琐事会干扰远大的目标。 ——远大的目标?英曼说着看了看牧师结满痂的头顶,眼睛下面被那个威猛的妓女割出的细细的刀疤,还有在迪普河边被英曼用手枪打出的伤痕。你这人,身上被人教训得到处是伤,嘴里却说着远大目标,他说,看来每一次挨打都很应该。 ——我不是说我不需要挨打,维西说,许多比我好的人还被打得更惨呢,但我也不准备再轻易地让人打了。 说到这里他想起了自卫问题。他说:把你那只大手枪给我瞧瞧。 ——不!英曼说。 ——来嘛,又看不坏。 ——不行。 ——我想的是,它正合适做一位枪手的武器。 ——太大太重了,英曼说,你需要的是一把海军手枪:一支科尔特或一支斯塔尔,重量轻,拔抢快。 ——我想至少你该把我的枪还给我。 ——我计划到我们分开的时候再给你。英曼说。 ——我们说不上什么时候会突然分开,维西说,那我不是连武器都没有了。 ——那样世界可就清静了。 他们说话间走到一棵斜伸到路上的皂荚树下,由于没更好的东西可吃,他们只好将就着从树上摘下焦黄干巴的豆荚,装满了口袋。他们继续赶路,用拇指的指甲将豆荚剖开,用牙齿刮着吃豆子之间甜甜的白色棉花状物质。过了一会儿,他们看见前边坡底下站着一个人,似乎在对着眼前的图景沉思,其中最显眼的一物,是一头巨大的黑色公牛,倒毙在一条小溪里。那人见他们走过,便喊他们,问两位老兄可否从路上下来,帮他一把。英曼爬下坡去,维西把锯在路边放好,也跟了下来。 他们站在那人旁边,看着肿胀的公牛,小溪流水拍打着它的肚皮,牛的嘴巴和屁股上落满了黑压压的苍蝇。他们都环抱双臂眼睛向下,一副工人面对着让他们头疼的工作的姿态。 那人并不真的很老,但也为时不远了。他的身子很厚,圆滚滚的,从猿到马的绝大多数雄性哺乳动物在成年后期都会变成这样。他戴着一顶样式古老的黑色羊毛帽子,帽顶呈圆锥形。虽然天气并不很冷,他还是用麻绳将宽宽的帽檐拉到耳朵上,看起来就像戴着顶女帽。又粗又密的连鬓胡子一直长到下颌上,乌黑的眼睛从帽檐的阴影中向外窥视,厚厚的眼皮半开半合,像一只猛禽。他的嘴小而圆,让英曼想起战争初期在海边作战的那段不长的日子里,见过的一条生着长吻的巨鱼的呼吸孔。 旁边的一棵树上斜靠着一支容弹量为十高奇的单筒猎枪。枪管被锯短了,看来是想获得一个较宽的散射面,但有些过短,已经超出了正常和实用的程度。用来锯枪的工具想必也很拙劣,切口参差不齐,还是斜的。 ——你打算怎么把它弄出来?维西问。 那人在回答前思索了片刻,拇指与食指捏在一起,伸进裤子,去摸索某个正在骚挠他腹股沟的小生物。他把手指拿出来,举到跟前,似乎用又黄又厚的指甲啪的掐死了什么东西。他的手很大,手上的皮肤已经角化,结满了白色的皮屑。 他说,这头公牛几天前走丢了,不知是怎么死的;这条小溪最他的水源,本来没有味道,这两天突然出现了一股强烈的恶臭,他沿岸查找原因,才发现了死牛;他带着一根绳子,想着大家可以合力把牛从水里拉出来。 英曼朝他和维西打量了几眼,又转头看看庞大的公牛。他想,至少得有一群马才能把那牛拉出来。 ——我们试试看,他说,但牛实在太大了,最好还是想想其他的办法。 那人没理会英曼的话,他把绳子拴在牛颈上,然后三个人一起用力向外拉。牛尸纹丝不动。 ——杠杆,那人说,如果能找到合适的棍子就可以把它撬出来。 ——用不着去找,咱们可以自己锯,维西说,我有一把好锯,等咱们干完了你可能想买下来呢。他跑上河岸去取横割锯,乐颠颠地像第一次跟大人一起干活的孩子。 英曼觉得这是个馊主意。他在一棵倒地的树上坐下,饶有兴致地看着那两个人忙活起来。他们劲头十足,可惜用错了地方。他想起军队中的那些工程师和他们的下属,在建造桥梁或其他设施的时候也是这样充满了干劲,与工程的实用价值形成绝大的讽刺。最终的结果是,大量的人力物力被虚耗,只干了一件在英曼看来有不如无的工作。 这时候,维西和那人已经锯好了三根粗大的棍子,转眼他们的就下到齐膝深的水里,摆几块大石头当支点,各持一根木棍协力下压,想把牛翻过来,但牛身只略微颤动了几下。英曼下到水中,三个人一起用力压,这一次牛确实动了。问题在于,即使把杠杆的一头压进水里,也只能让牛身拾起一英尺高。然后他们就会吃不住劲,手一松,那牛就哗啦一声落回水中。 ——我知道了,维西说,我们可以先把它撬起来,然后用脚踢石头到下面把它撑住,再换更高的石头当支点把它重新撬起来,然后在下面添更多的石头撑着。这样一步步地,就能把它翻个个儿。 英曼目测了一下从牛到岸边的距离。 ——即使让它翻个身,它还是会在水里。他说。 ——那就翻两次。维西说。 ——那倒是会让它上岸,英曼说,但它仍然会烂掉,把水弄脏。 ——那就翻三次,维西说。他已经完全被杠杆的神奇与这件体现男子气概的工程作业迷住了。 英曼可以想见他们几个在此一直待到天黑,把公牛撬起来,用石头垫住,然后再撬起来,没完没了地重复。多少小时赶路与休息的大好时光都得被耽误了。 英曼走到岸边,拿起维西放在地上的锯,回到水中将锯架在牛脖子上。 ——来,谁过去拿着另一头?他说。 维西失望极了,但那人抓住另一端的锯柄,没拉几下,他们就把头锯了下来。紧跟着,又锯掉前胸连着两腿,最后才把后肢与肚子锯作两截,大堆的内脏和黑色液体倾泻而出,还喷出一般臭气。维西看着看着,猛然弯腰呕吐起来,一摊皂荚树豆荚里的棉状果肉泛着泡沫向下游漂去。 那人看着维西,嘎嘎笑了起来,好像见了什么特别逗乐的事。胃太娇气。他说。 ——他可是位传教士,英曼说,这个活与他的职业差距太大了。 他们干完后,小溪里东一块西一块地布满了牛的残尸。他们尽快将这些腐肉从水中拖出,远远地抛开,但溪水仍然是红的,让英曼想起夏普斯堡的那条小溪。 ——要是我,几天内都不会喝这水的。英曼说。 ——对,那人说,我想是的。 那人和英曼在上游的清水中将手和手臂洗净。 ——来我家吃晚饭吧,那人说,还有个干草棚,睡觉正合适。 ——除非你愿意把这锯从我们手上买去。英曼对那人说。 ——我开价联邦钞两块钱,或邦联钞五十块。维西说道,一下子兴奋了起来。 ——拿着吧,英曼说,不要钱。 那人一手拿起锯片,平衡搭在肩膀上,空着的手提起锯得不成样子的猎枪。英曼和维西跟着他,沿着小溪边的路向前走去。那人似乎因为将饮用水源清理干净,情绪开朗起来,甚至表现得有些诙谐。没走多远,他就停下来,一根手指放到鼻端,对着英曼两人眨了眨跟睛,然后走到一棵大栎树前。树干齐眼高的地方有个树洞,他把胳膊伸进去,摸出一只用瓶塞塞住的棕色酒瓶。 ——我还有不少瓶酒藏在附近,以备不时之需。他说。 他们靠着树干坐下,酒瓶在三人中间传来传去。那人说他叫朱尼尔,接着讲起他年轻的时候,在各地周游,靠斗鸡谋生活的故事。他说有一只多米尼加大公鸡特别出众,它活着只为两件事:与别的公鸡斗,与母鸡交配。连着好几个月,不论什么样的对手,都在它面前一败涂地。他说起那些史诗般的战斗以及充满戏剧性的胜利。斗鸡在谷仓中进行,有时候,多米尼加鸡眼看即将败北,它就一下飞到房梁上,待着不动,所有的观众都开始冷嘲热讽,待讥笑声达到最高潮,它就猛然间像铁锤一样直跌下来,砸在对手身上,在地上留下一摊鲜艳的鸡血和鸡毛。 朱尼尔说在他的旅途中,女人们纷纷投怀送抱,其悍猛的劲头不亚于砸向对手的多米尼加鸡。他记忆尤深的是位已婚妇女,她的丈夫邀请朱尼尔在斗鸡的空当到家中小住几日。那女人瞧上了他,一有机会就挨挨蹭蹭地揩他的油。一天,她丈夫出去耕地,她到井边汲水。当她弯腰拿水桶的时候,朱尼尔从后面过来,把她的裙子撩到背上。他说,那女人裙子底下根本没穿内裤,他把她就这么按在井口上……,前后持续的时间大体与她从井里摇上一桶水相当,干完后他就把公鸡在胳膊底下一夹,上路走人了。他想让英曼和维西相信,当年,他经历过许许多多这样美妙的日子。我的艳遇可不少。他说。 维西空腹喝酒,脑子已经晕了。他觉得这件事极妙,等朱尼尔讲完,他欢呼了一声,然后含糊不清地讲了起来,说这才是一个男子汉该过的日子。 ——像只斗鸡一样生活,那就是我的目标。他用充满渴望的口吻说。 朱尼尔说漫游的日子确实舒心,他的一切烦恼都是从定居结婚开始。结婚三年后,老婆居然给他生了个黑鬼孩子。更气人的是,她拒绝说出生父的名字,剥夺了朱尼尔正当的复仇权利。他想离婚,但法官不予批准,理由是朱尼尔在娶她的时候,就知道她是个荡妇。 她后来又叫自己的两个姐妹到家里同住,她们在淫荡方面与朱尼尔的老婆可算是棋逢对手。其中一个生了一对双胞胎,说不清楚是什么人种,虽然现在已经好几岁了——朱尼尔说不准具体的年龄——可得到的教养和一对野猪也差不多。家里所有人,包括双胞胎的母亲,连名字都懒得给他们取,要单独提他们中的某一个时,就用拇指朝那个孩子一点说:那个小东西! 朱尼尔说,婚姻的经验使他相信,他本应该娶一个十三岁的女孩,然后按照适合自己的要求把她养大。他说,多少次,他彻夜不眠,想着自己每一刻都将活在痛苦之中,不死不休。唯一的出路,就是在睡觉的时候,把她们的喉管全部切断,然后用猎枪轰碎自己的头,或者逃到林子里,直到最终给狗追到树上,像只浣熊一样被人用枪打死。 这番话让维西的兴奋劲冷却了些。片刻之后,朱尼尔把酒瓶放回原处,再次扛起锯片,领着他们在路上拐了一两个弯,就看到了他的房子。朱尼尔的家在路下方一片潮湿的洼地中间,占地挺大,板条钉的墙壁,看来是从来没人修葺,一头的墙已经从河石地基上脱落。因此,整栋房子一边高一边矮,似乎正朝地心扎去。 院子里散放着一些金字塔形斗鸡笼,是用忍冬花藤把剥了皮的树枝编在一起做成的。颜色鲜艳的公鸡从笼子的孔隙中向外瞪视,在它们那冷冰冰的眼睛看来,这世界的存在,只不过是为了给它们提供搏斗的机会。烟囱里只冒出淡淡的白烟,而房后某处,却冲天升起一道浓浓的黑烟。 他们从路上下来,刚走进洼地,一只只有三条腿、身上的毛长一块短一块的小猎犬,突然从门廊底下贴地蹿出,无声无息地直向英曼扑来。英曼已经学会对不叫的狗更要留心提防,没等它近身,早一脚踹到它的下巴上。小狗飞了出去,一动不动地倒在地上。 英曼看着朱尼尔说:我没别的办法。 ——狗咬的不都是贼。维西说。 朱尼尔只是呆呆地瞧着那只狗,什么都没说。 最后,它终于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三条腿一瘸一拐地走回到门廊下面。 ——我很高兴它没死。英曼说。 ——死没死我都他妈的不在乎。朱尼尔说。 他们来到屋前,进入厨房兼饭厅。朱尼尔马上又从碗厨里拿出一个酒瓶和三只锡杯。屋里的地面斜得厉害, 英曼坐进桌边的一把椅子里,必须双脚用力,牢牢撑住地面,不然就出溜到较低的那面墙上了。英壁见炉边摆着一张床,看来他们家的人连给它垫平都嫌费事,只是调整了一下方向,让床头朝高的一边。 墙上贴着从报纸和书上剪下的图片,有些角度与倾斜的地面平行,另一些则不是与什么对齐,兴许是用水平仪测着贴上去的呢。壁炉里的火不旺,闷烧着。一只铁炉架在炭火上,发出一股烹制腐肉的味道。炉膛非常倾斜,烟不等进入烟囱,就直接贴着边墙往上蹿了。 在这样的房间里,惯常的重心方向已经错位,甚至向杯中倒酒这样的小事也成了难题。英曼第一次倒酒,半点没倒进杯子,全洒到脚面上了。他小心地找好正确的方位与角度,成功的将酒杯注满,喝了一口,然后把杯子放回餐桌上。这时他才留意到,桌面一圈钉满了用桦树枝锯成的横挡,以防盘子和杯子滑到地上。 维西一边呷着酒,一边在屋内坡下坡上地来回踱步,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我们可以在低的那头装上杠杆,很快就能把房子抬平。他说。 最近杠杆似乎成了他思想的核心,他好似发现了一件可解决一切烦恼的机器,任何问题,只要在下面安上杠杆,就可将其纠正。 ——我想把房子撬起来应该没什么问题,朱尼尔说,但我们已经这样过了太久,早熟门熟路了,要是住到一个没有坡度的地方,反倒别扭呢。 他们又喝了一阵,英曼很快就感觉酒劲上头了,从昨天聊胜于无的晚餐到现在,他只吃了一些豆荚充饥。维西腹中空空,酒意来得更是猛烈。他僵挺着脖子坐在那里,向下瞧着酒杯。 不久,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从前门进来。她身材单薄,肩膀和脚踝都很纤细,皮肤是鲜奶油色,细碎的鬓发垂到肩后。英曼很少见到这么漂亮的孩子。 ——你妈妈在家吗?朱尼尔问。 ——在。女孩说。 ——她在哪呢? ——在屋后呢,刚刚还在。 维西从酒杯上抬起眼睛,仔细打量着小姑娘。他对朱尼尔说,咦,白人的孩子比她肤色更深的我也见过,你觉得她有多少黑人血统?八分之一还是更少? ——八分之一还是四分之一都没有区别。我推一能看出的是她是个黑鬼。朱尼尔说。 维西突然站起来,蹒跚走到床前,倒头就昏睡过去了。 ——你叫什么名字?英曼问小姑娘。 ——卢拉。她说。 ——不,不是,朱尼尔转头瞪着孩子道,说你叫什么名字? ——妈妈说是卢拉。女孩说。 ——那不是,你妈只能想出这种妓女的贱名,名字得我说了算,你的名字是贞贞。 ——我看,两个名字都不错。英曼说。 ——不,朱尼尔说,我取的名字高明多了,因为能让人想起她母亲是一个荡妇。 他喝干杯中残酒说:跟我来。说罢也不管英曼是否会跟着,就先走了出去,坐进前门廊上的一把摇椅里。英曼走到院子里,仰望着天空。时已近晚,月光暗淡倾斜,一片残月和金星已经出现在东方的天际。空气清凉干爽,英曼深吸了一口气,那种气味和感觉让他想起,秋天已经到了,时间的车轮又向前滚动了一个刻度。 ——丽拉!朱尼尔喊道。 不一会儿,一个年轻的女人从房角后面走出来,走到英曼和朱尼尔正中间,在门廊的台阶上坐下。她膝盖高高屈起,以挑剔的眼神打量着英曼。这是个浅黄色头发、臀部浑圆的女人。穿着一身薄薄的棉布裙子,被水洗得泛白,几乎可以透过裙子蜡色的纤维看到她皮肤的颜色。裙子上曾经印着一行行的小花,但褪色得厉害,现在看起来更像是某种模糊潦草的竖写文字。 她身上所有的线条都是浑圆的,裙子撩起,向后搭在台阶上,大腿的根完全暴露在外。她的眼晴是灰色的,像钓钟柳的花瓣,头发没梳,赤着双足,上面被荆棘划出道道痕迹。她身上透出一种魅惑奇特的气息,以至于英曼竟看着她一只胖乎乎的脚丫,去数那些脏兮兮的脚趾头,看是不是真有五个,以此来保持头脑清醒。朱尼尔从兜里掏出一个玉米心制成的烟袋,烟嘴是陶土的,还拿出一个皱巴巴的装烟丝的大袋子。他在烟袋锅里填满烟丝,往黑漏洞的嘴巴里一塞,然后把装烟丝的口袋,悬在英曼面前让他瞧。 ——牛阴囊,他说,人做的口袋怎能与上帝造的相比。这类东西是上帝的一种检验,看我们能否靠他创造的一切过日子,还是要躲避他的全权统治,自作主张,梦想靠我们自己没用的脑子设计出更好的东西。 然后他对那女人说了声:火! 她站起身,裙子一动,门户大开。她从房内拿回一片燃着的玉米穗包叶,弯腰凑到烟袋上去点烟。她的臀部正对着英曼,薄薄的裙子打着褶,挤在两瓣屁股当间的裂缝中,其他地方则紧贴着肌肤,英曼可以看到她臀部两侧紧绷绷的肌肉形成的凹陷,以及上方脊椎与髋骨交界处的那两个小坑。裙底风光在英曼眼前一览无余,如此奇异而陌生,却又不觉非常可恶。 这时,女郎突然身体一颤,发出一声尖叫,如苍鹰爪下惊恐的野兔。英曼只见朱尼尔再次并指如钳,从她胸脯附近移开。 ——朱尼尔,去你妈的!她说。 朱尼尔开始抽烟。丽拉坐回到台阶上,一只小臂紧紧按着胸口,过了一会,她把胳膊拿开,只见衣裙的前襟处渗出一小点黑色的血迹。 朱尼尔说:让这些母狗给你弄吃的吧,我得到下面草地去瞧瞧那匹母马。 他站在门廊边上,伸手到裤裆里一掏,一股很粗的尿沿着抛物线向前飘出,浇到一丛雪球花上。他抖了抖身体,系好裤子,走出院子,踏上外面的小道。天色已经昏暗,他把烟袋叼在嘴里,边走边哼着歌,英曼听他唱道:上帝让诺亚克到彩虹,并非说再没有洪水,而是下次要用火来攻。 英曼跟着丽拉转到房子后面。周围是一圈熏房、储藏室、冷藏室、鸡房、玉米仓,中间围成一片类似天井的空地,当中用大块木柴烧着一堆火。火舌蹿动,高到丽拉的头,溅起更高的火心。夜色四合,远处树林的边缘已经涂上了一层阴影。林子这边是一片满是杂草的园子,种着玉米和豆角,豆角已经摘完。近处还有一个栅栏围起来的菜园,尖栅的顶端戳着一些轻飘飘的死乌鸦,腐烂程度不一。黄色的光焰在黑暗中吞吐,在没有刷漆的墙壁上投下跳动的阴影。头顶的苍穹却仍是一片银白,没有星星。 ——嗨!丽拉喊了一声。 从熏房里出来一对面色苍白的女人,明显是丽拉的姐妹,在长相特征方面非常相似,甚至可能是三胞胎。 然后从冷藏室走出一对黑头发的男孩。他们都聚拢在火堆周围。丽拉说:晚饭做好了吗? 谁都没说话。火堆旁放着一只陶罐,两姐妹中的一个探出一只黄揭色的食指,插到陶罐颈口处的环形提手里,把它拎起来在臂弯上放稳,咕咚咚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下一个人。英曼本以为是难喝的家酿劣酒,谁知竟然与他喝过的任何酒都大不相同,饱含着肥沃泥土的气息,还有一些异样的滋味。应该是用某些树菌和动物腺体提炼配制而成的强劲的药酒,这些东西的药性知道的人估计没有几个。罐子在众人之中轮了几圈。 其中一个女人这时转过身,撩起裙子下摆,弯腰朝火堆撩起后腚。她盯着英曼,蓝眼睛中露出极为快意的光彩,浑圆的乳房垂下来,似乎要把紧身胸衣涨破。英曼想:自己这是闯进了一个什么样的淫窝啊。 三姐妹中的另一个站在火旁,一只手蜷起来扣在腹股沟上,她朝玉米地对西望了片刻,然后走进熏房,取回一个木齿的耙子。她在火堆边缘的灰烬中耙出几捆用玉来穗外皮包住的东西,已经给火烤焦了。那对男孩似乎一下来了兴趣,他们在一旁看着,其中一个走到跟前,用呆板无力的声音说:面团兵,兵面团。 除开讲了这一句话,两个小孩一直神情木然。他们眼窝深陷,似乎沿着某种确定的路线,在被火光照亮的院子里走来走去,脚在地上拖着,一句话不说,像鬼影一样。当英曼对他们说话时,他们一声不吭,甚至连眼睛都不朝他瞥一下,以示听到了他的声音。英曼心想,或许小男孩刚才说的那句话,已经包含了他们掌握的全部词汇。 几个姐妹动手剥去包在那几大块东西外面的玉米皮,阵阵蒸汽散发到冰凉的夜空之中。原来里面包着的是六条黑面包,每个都捏成人头小人的形状,连下腹的小东西都赫然在目。她们将玉米皮再扔回火堆,火光一亮,转瞬间烧成了灰烬。 ——我们早知道你要来。卢拉说。 两姐妹给了两个孩子一人一条面包,他们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一次撕下跟自己拳头大小相仿的一块塞进嘴里,吃完后,又开始沿着被他们在地上踏出的模糊的足迹走了起来。英曼在一旁看着,试图弄清楚他们的路线究竟是什么图案,也许其中隐含着他不应错过的天机。但却看不出眉目,过了一会他只好放弃。 那两个女人拿着剩下的四条面包走回房里。丽拉过来站在英曼旁边,一只手放在他的肩膀上说:你真是个壮汉。 英曼想不出该如何回答。末了,他把装着钱和勒马特左轮的食囊解下来放到脚前。天差一点就全黑了,他看见远处的山坡上有一点黄光,在树木中间游移不定地移动,一忽儿变得模糊朦胧,转眼又成为一个亮晶晶的光点。那光看起来如此奇异,甚至使英曼怀疑它并非来自外界,而是自己的脑子出了问题产生的幻觉。 ——那是什么?英曼问。 丽拉盯着光点瞧了一会儿说:什么都不是。今晚很小,但有时候它大得跟天上多出一个月亮似的。有这么一回事,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朱尼尔在那边的山上杀了一个人和他的狗,把人和狗的头都用刀切了下来,并排摆在一棵山胡桃树桩上。我们都跑去看,那个人头的脸变得几乎跟黑鬼一样黑,眼神非常古怪。从那以后,有些夜晚山上就会有光飘来飘去。你可以现在就走到那里,保证什么也看不到,但可能有什么东西会靠过来,蹭到你身上,感觉像晒干很久的小牛皮。 ——他为什么要杀那个人?英曼问。 ——他从来没说过。他脾气很丑,一发火就动手,连自己的妈都给他开枪打死了。按他的说法是因为他妈把围裙裹在身上,被他当成了一只天鹅。 ——我没发现这地方有多少天鹅。 ——很少。 山上的光亮更炽,转成蓝色,加快速度在林间跳跃,然后突然消失了。 ——你觉得那光是什么?英曼问。 ——上帝自己在《圣经》里说得明明白白,死人的脑袋里没有一点想法,所有的思想都从脑袋里飞走了。所以不应该是那个被砍头的人。我相信是像人们说的,有时候狗的鬼魂在头上带着灯。但我也可能错了。老人们说,过去的鬼比现在多多了。 丽拉盯着英曼看了半天,手在他的小臂上揉摸着。我相信你这一路都打着杀无赦的黑旗。她说。 ——我什么旗都不打。英曼说。 那两姐妹之一来到后门的台阶上招呼他们吃饭。英曼把食囊提到门廊上,丽拉伸手抓着他肩上背包的袋子,从他的两臂上取下来,把背包与食囊放到一起。英曼低头看着,心想这可能是个错误,至于为什么,却再也想不清。 趁丽拉和她的姐妹转身进屋,他提起食囊,从门廊上堆着的一堆木柴的空隙中塞进去,深达胳膊肘。他跟在两个女人后面走了进去,屋子不知何故显得比方才大了许多。她们领着他穿过一个倾斜的过道,两侧的墙壁都是没刷漆的木板,他觉得脚下总像要打滑。在黑暗中,房子给人的感觉犹如一个巨大的兔子洞,分隔成许多错综复杂的小房间,每面墙上都有门,屋子一间套着一间,简直不可思议。英曼和丽拉终于来到了倾斜的主屋,餐具已经在钉着横挡的桌子上摆好。维西在炉角的床上睡得像个死人。 桌上放着一盏烟灯,微弱的顶光在墙壁、地板和桌布上流动,像映在溪底石头上的阴影。丽拉让英曼坐在上首,在他的脖子上系了一块格子布的餐巾。从火堆灰烬中拿出的一条面包也用餐巾包了,摆在桌子中间。 两姐妹之一从壁炉端来一个大浅盘,上面摆着一大块肉,浸在油汪汪的肉汁里。英曼看不出是什么肉,猪腿不可能有这么大,牛肉的颜色又会深一些。它是一整个关节。关节两头的骨头上都连着厚厚的肉,白色的筋腱和韧带纵横交织。那女人把盘子放到他面前,用一把炒菜勺翻过来插到底下垫平,勺柄向上撅起。英曼面前只摆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餐刀。他拿起刀子,眼睛看着丽拉。 ——我们连一把叉子都没有。她说。 英曼左手抓住骨头,用刀割呀割,但皮肉之间的那层黏膜却始终不为所动,连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三个女人现在都聚在桌边看着他。她们身上散发着一股发情的骚味,犹如潮湿的加莱克斯草发出的味道,甚至掩盖住了那块怪肉的臭味。丽拉挪到英曼身边,小腹柔软的肌肤贴着他的肩膀,她轮流用两只前脚掌支地,在他身上厮磨着,他可以感觉到她两腿中间毛茸茸的地方,透过薄薄的裙子蹲在自己的皮肤上。 ——你张的真俊,她说,我敢打赌,女人见了你,都像飞蛾见了灯一样。 姐妹中的另一个盯着英曼说:我希望他抱着我,直到让我叫出声来。 丽拉说:她是我的,你们也就配看他几眼,然后去发你们的清秋大梦吧! 英曼感觉身体疲倦而僵硬,他还在割着那块肉,但胳膊越发沉重。燃烧的灯心向昏暗的房间投射出的光芒似乎非常怪异。英曼想起刚才喝的那罐东西,觉得自己的醉意不大对头。 丽拉把他油腻的左手从骨头上拉过来,伸到自己裙子底下,放到大腿根上,英曼察觉出她没穿内衣。 ——出去。她对另外两个姐妹说。她们向门厅走去,其中一个在门口回过头说:你就像牧师讲的,把自己的教堂建筑在鸡巴上。 丽拉用拇指把肉盘子从下面垫着的勺子上推开,掀到桌子高的一头,灰色的肉什洒了出来,流到低的一侧,顺着桌边往下滴。丽拉连挤带蹭,最后面对着英曼坐到桌子上,双腿叉开将他夹在中间,赤着的双脚踏在他椅子两边的扶手上。她把裙子向后搂到腰部,身体后仰,用胳膊肘支着桌面,对英曼说:怎么样?像什么? 除了它自己,什么都不像。英曼想道。但他的脑子如同魇住了一般迷茫迟钝,说不出话来。她白白的大腿上还留着他汗津津的手印,再向上,是张开的缝隙,它似乎是那么迷人。 ——来吧,她说着将在衣衫从肩膀上抖落,乳房一下掉了出来,淡淡的乳头和乳晕足有品脱杯口那么大。丽拉探身向前,拉过英曼的头,按在自己乳房之间的深谷中。 就在这时,门被砰的一声撞开了,朱尼尔往屋中一站,一手提着盏烟灯,另一只手拿着猎枪。 ——这是他妈的怎么回事?他说。 英曼靠回到椅子里,看着朱尼尔举抢对准他,尖尖的击锤扳到后面,足有驴子耳朵那么长。短枪管末端参差不齐的枪口是一个巨大的黑洞,散射面能罩住墙壁的绝大部分。丽拉从桌上滚下来,上下左右拉扯了一通衣裙,基本将身体重新遮严。 死在这个狗屁倒灶的地方可是太冤了。英曼想。 有老半天谁都没说话,朱尼尔蠕动唇吸吮着一颗犬齿,似乎在沉思着什么事情。最后他说:告诉你,基列没有乳香,求神也没用。 英曼坐在桌边看着黑洞洞的枪口,心想:得采取行动,一个正确的行动。但他的身体却不听使唤,像块石头一样被定在原地。英曼盯着自己搁在桌布上的双手,不着边际地想:它们现在看起来已经像父亲的手了,但不久前还是另一番模样呢。 朱尼尔说:能让我满意的解决办法只有一个,要么咱们安排一次婚礼,要么杀人。没别的选择。 丽拉叫道:太好啦! ——等等!英曼说。 ——等等?朱尼尔说,没时间等了。 他转头望了一眼睡在炉边的维西。去把他弄醒!他对丽拉说。 ——等等!英曼又说了一次。但除此之外,他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脑子根本不听指挥,处于毫无条理的昏乱状态。他心里又打起了问号,真不知在火边喝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丽拉走过去俯身将维西摇醒。他睁眼便见面前正对着两只乳房,立揭笑盈翻开,以为自己来到了一个美丽的新世界,直至他瞧见了枪口。 ——现在你去把她们也叫出来!朱尼尔说罢,走上前,扬手狠狠给了丽拉一记耳光。她一手捂住红肿起来的脸颊,走出屋去。 ——还有东西给你看呢!朱尼尔对英曼说,起来! 英曼站了起来,却觉得脚下虚浮踉跄。朱尼尔用枪指住他,来到房间另一头,抓住维西的衣领将他提溜起来,拉着他慢慢走向英曼这边。维西领子被对方揪住,只能前脚掌着地往前挪,那姿态就像偷偷摸摸要干什么坏事的人。将维西拉到英曼身边后,朱尼尔用枪管捅了一下英曼的屁股说:出去看看我带了什么回来。 英曼像走在水中一样,缓慢而艰难地来到前廊。他模模糊糊地看到,前面路上的阴影中,有物体在移动, 具体是什么却看不清楚。耳边传来一匹马的喷鼻声,一个男人在咳嗽,马蹄踏在石头上,发出嗒的一声。有人打着火,点亮一盏灯,另一盏灯也亮了起来,然后是又一盏。最后,在一片黄色的打光中,英曼看出面前是一队骑马的民兵,在他们后面,徒步跟着一群被捆住的犯人,一个个垂头丧气,散乱的人影逐渐隐没在黑暗之中。 ——你可不是第一个中了我的圈套的人,朱尼尔对英曼说,每抓到一个逃兵,我能拿到五美元。 其中一位骑手喊道:我们走不走? 但一个钟头以后他们依然没有离开。他们把英曼和维西与其他的犯人绑成一串,统统赶到熏房的墙根处。没有一个犯人说话,他们走到墙边,行动呆滞僵硬,有如一群僵尸。每个人都无力地拖着脚,目光茫然。从士兵到逃亡者再到囚犯,一段时间以来的坎坷遭际已使他们精疲力竭。他们坐在墙根向后一靠,马上就都张着嘴无声无息地睡着了,身体一动不动,连半点抽搐都没有。但英曼和维西却一直坐着没睡,他们隔一会儿就挣动几下被绑住的双手,希望绳子出现松动的迹象。 民兵们烧起一大堆篝火,火焰高到屋檐,几间房子的墙壁上投满了跳动的光影。天上的星星被火光遮蔽,密集的火星却高高地蹿起,消失在黑暗的夜空里。这番景象让英曼觉得,真正的星星们经过聚议,一致决定远远地离开,去照耀一个更为温馨的世界。远处的山坡上,鬼火再次亮起,发出橘色光芒,像颗南瓜一般在林木间闪动。英曼收回视线,篝火前一个个黑色的人影走来走去,一个民兵拿出一把小提琴,拨弄了两下琴弦试试音色,然后拉动琴弓奏起一个单调的曲子。很快就听出来,他只是没完没了地重复着同一个简短的旋律,不但适合跳舞,如果拉的时间足够长的话,让人头昏脑涨也不成问题。火光映着他们的身影,一个个上身后仰,捧着各色的罐子和酒精痛饮。然后他们开始围着火堆跳舞,有时可见他们与丽拉或另外某个姐妹结成一对,在光影中做出各种各样活色生香的造型,丑态百出。 ——这里跟他妈窑子没什么区别,维西说,就差还没跟人收钱了。 那些暂时没轮到与丽拉或另外两姐妹共舞的人就自己跳。他们一圈圈转着,抖动身体,像抽筋一般地跳着踢踏舞,又扭腰又踢腿,时而低头看着脚面,时而伸头凝望空洞的苍天。间或有人被音乐催动,发出尖厉的号叫,如同突然受了伤。 他们直跳到一干人等都不得不停下来歇口气。朱尼尔在这时明显已经喝多了,他执意要给英曼和丽拉举行一次婚礼。 ——我一进屋,那个高个儿和丽拉正要干好事呢。我们应该给他们办个婚礼。 ——没牧师办不了啊。民兵队长说。 ——那个头发给剃了的小个子是。朱尼尔看着维西说。 ——他妈的,队长说,他看起来可不太像。 ——你愿意当证婚人吗?朱尼尔问。 ——只要能让我们尽快走人就成。 他解开英曼和维西身上的绳索,用抢指着,将他们带到火堆旁。三个女人站在那里等着,那一对黑头发的男孩也跟她们站在一起。民兵立在一侧观礼,他们巨大的身影在墙壁上抖动着。 ——过去。朱尼尔说。 英曼朝丽拉迈出一步。这时,那个一直盘旋在他脑际可就是抓不住的想法突然清晰起来。他说:她已经结婚了。 ——在法律上是,但在我心里和上帝眼里她还没结婚,朱尼尔说,站过来! 英曼无可奈何的站到丽拉身旁。 ——哦,太美了。她说。 她头发刚刚梳成一个发髻,垂在颈上,跟戴了发网差不多。脸上涂了粉,但左颊上朱尼尔的巴掌印还清晰可见。她两手抓着一束从玉米地的篱笆边上采来的一枝黄色斑鸠菊,垂在腹前,脚指头喜气洋洋地在地上画着小圈。朱尼尔和维西站在一旁,猎枪抵在英曼的尾椎骨上。 ——你解开系在下巴上的绳子,将帽子摘下来放到脚前。 他的头顶稀稀拉拉生着一些干巴巴的头发,看来长在屁股上更为合适。他摆正姿势,枪架在臂弯上,以粗哑的嗓门唱起了祝婚诗。听起来勉强有点歌的样子,调子很低,急促的节奏异常刺耳。歌词的大意,英曼仅能听出是关于死亡之本可避免与生之苦厄。那对小男孩用脚打着拍子,似乎很熟悉并喜爱这歌的旋律。 唱完后,朱尼尔又转入仪式的演说部分,出现频率最多的是命运、死亡与疾病这几个词。英曼望着远处的山坡,鬼火又开始在树木间移动。他真希望那鬼能到这里来,把他带走。 仪式结束后,丽拉将花扔进火中,紧紧抱住英曼,一条大腿插进他的两腿中间。她看着他的眼睛说:再见。 一个人走到英曼身后,将一把科尔特枪顶在他的太阳穴上说:想想着,刚刚还是你的新娘,再过一会儿,我要是扣动扳机,她就会笑呵呵地用勺子从地上舀起她丈夫的脑子,用餐巾包起来。 ——我不明白你们这些人。英曼说。 他们将英曼和维西重新与其他把人绑在一起,押着他们上路,向东方走去。 他们接连走了几日,英曼排在最后,前面还有十五个人。他们像排成一行的小马驹一样,双手都被绑在一条长绳上。英曼前面就是维西,他吃力地向前走着,低着头,还没从自己的厄运中缓过神来。每当绳子开始移动或停止的时候,他都给带得一个趔趄,被捆住的双手朝前一耸,像是突然想要祈祷。排在前边的人中有的是上了岁数的老头,有的还只是大孩子,所有人的罪名都是开小差,或者是同情北方。绝大多数都是穿着家纺衣服的农民。英曼估计大家的下场都是进监狱,或者给送回战场。有些人每隔一阵就朝着民兵们喊叫,解释自己根本不是他们想抓的那类人,完全是无辜的。还有的低声咒骂着,威胁说如果他们的手没被捆住,并且有把斧头的话,一准会把这些民兵从头到裆劈成血淋淋的两大块,再在上面撒泡尿,然后才找路返家。另一些人哭哭啼啼地哀求把他们放了,呼唤着想像中存在于人心的某种善良的力量,为他们解危渡厄。 和人类中的大多数一样,这些囚犯也将从大地上消失,不会留下比一道犁沟更为持久的痕迹。你可以将他们埋葬,用刀在一块栎木板上刻出他们的名字,插进土里,但待刻在木板上的字迹磨灭,他们的一切——他们做过的坏事或善事、他们的懦弱或勇敢、他们的恐惧或希望、他的面容——都会被忘记。难怪他们要弯着腰向前跋涉,似乎背负着早己被遗忘的过去生命的重担。 英曼痛恨被与他人绑在一起,痛恨失去了武器,最为痛恨的则是前进的方向与自己的目标背道而驰。向东迈出的每一步都是充满痛苦的倒退。一英里又一英里,家园的梦想越来越遥远。当太阳升起,照在他的脸上,他朝太阳啐去,只恨没别的办法发泄怒火。 那一天和接下来的几天里,囚犯们一直向前赶路,彼此间几乎没说过一句话。一天下午,一个家伙为了找点乐子,用枪管把每个人的帽子都打落在地,谁要是弯腰去捡,就会挨上一枪托。他们继续赶路,身后的路上留下了十五顶黑色的帽子,见证着他们曾在此走过。 他们吃不到任何东西,水也只能是在穿过小溪时用一只手舀起来,喝到几口算几口。囚犯中的几个老人尤其因饥饿而变得虚弱,等他们实在精疲力竭,即使用枪管戳也戳不动的时候,民兵们就给他们喝点酷乳,里面泡着玉米的碎渣。待他们恢复神志,就马上继续赶路。 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以最惯常的方式落到这一步的:一件倒霉事紧跟着另一件,最后竟陷入这般完全没有料到的绝望境地。英曼经常想着这个问题。现在,除了被释放,他最渴望的就是让朱尼尔鲜血横流。 有些日子民兵们赶着囚犯走一整天,在晚上睡觉;有时候他们白天睡觉,太阳下山的时候起来,赶一夜的路。但多少天下来,周围的景物几乎没有任何变化,一直是连阳光都无法穿透的密密的松林。单调的景观让英曼觉得仿佛一直行走在幽暗之中,如同一个人在梦中逃避什么可怕的东西,步履缓慢而怪异,无论如何用力,却总是跑不远。 艰辛的跋涉也同样折磨着他,他感觉虚弱、头晕、饥饿。心脏每一次搏动,脖子上的伤口都随之蹦跳。他觉得伤口可能会裂开,又像在医院一样,吐出东西来。一只望远镜的镜片,一个开塞钻,一小本血淋淋的《诗篇》。 英曼看着自己好不容易向西走出的路程,像一卷毛线一样,一圈圈蹲在脚下回绕松脱,乱成一团。几天之后的一个傍晚,他们停下过夜。囚犯们依然被绑在一起,没有食物,没有水喝。民兵们一如前几晚,根本不管他们怎么睡觉,没给他们毯子,也不给他们点火取暖。精疲力竭的人们在冷冰冰的红土地上互相挤压着,像一群聚堆睡觉的狗。 英曼在书中读到过,一些被关押在城堡中的犯人在砖或石头上越痕记日。这确实是个很有用的法子,因为英曼已开始怀疑自己凭记忆推算的日期是否准确,但他却连块石头都没有。不过,也没必要再记日子了。深夜里,睡得很轻的犯人们被一个家伙叫醒。他举着一盏灯在他们脸上照着,叫他们起来站好。另外六七个家伙枪托触地,稀稀拉拉站在一起,有的抽着烟斗。领头的那人说:我们商量过了,带着你们这群人渣简直就是浪费我们的时间。 他们举起步枪。 一个小男孩,也就十二岁出头,跪在地上哭了起来。一个满头白发的老犯人说:你们怎么能这样,难道想在这里把我们全杀死? 有一个人垂下手中的枪,看着领头的人说:我当民兵可不是为了杀老大爷和小孩子的。 领头的对他说:要么开枪,要么就去跟他们待在一起! 英曼看着对面阴暗的松林。这就是我长眠之地的风光了。他心里想。 他们一起开火,大人和孩子纷纷倒下。维西朝前迈步,直到给绳子拉住,他在枪声中喊道:现在放弃这卑鄙的行为还不晚!随后身上就被打出好几个洞。 击中英曼的子弹先已经穿过了维西的肩膀,因此冲力大减。它沿着头部一侧的发际线,在头皮与头骨之间穿过,从耳后飞出。他像被一把扁斧劈中,倒在地上,却并未完全丧失知觉。他无法移动,连眨眼的力气都没有,而且也不想动弹。他能看到世界在身外继续运行,却觉的自己并不是它的一部分。它似乎在对人的理解力进行嘲讽。人们在他周围倒下,死去,仍被绳索连在一起。 放完枪后,他们站在一旁,似乎不清楚下一步该干什么。其中的一人似乎突然发了神经,或者中了什么邪,他唱着《棉眼乔依》,手舞足蹈地蹦来跳去,直到另一个民兵用枪托照他的腰眼给了一下。最后一个人说:还是把他们埋了为好。 这活儿他们干得很是马虎,只在地上挖出一个浅坑,将尸体横七竖八扔到里头,盖上一层浮士,厚度正好适合种土豆。干完后,他们骑上马走了。 英曼脸朝下倒在坑里,头搭在臂弯上,有呼吸的空间。身上压着的土非常薄,如果死在这里的话,原因可能是饥饿,而非窒息。他趴在那里,晕一会儿醒一会儿,神志始终模糊朦胧。泥土的气息向下牵引着他,他找不到可以让自己站起身来的力量。死在这里似乎比活下去更为轻松惬意。 但在天亮前,几只野猪跟着空气中的血腥味,从林子里下来,用长嘴在土里翻着。尸体的胳膊、脚和头接二连三露出地面。很快,英曼就给拱了出来。他睁开凄凉、困惑、戒备的双眼,与一只长着粗大獠牙的公野猪的长脸打了个照面。 ——呀!英曼轻喊了一声。 野猪向后退开几步,然后停下来,眨着小眼睛吃惊地看着他。英曼将整个身子从土中挪动出来。他重新产生了挺起身、好好活下去的愿望。等他挣扎着完全站立起来,野猪已经对他失去了兴趣,又走回来在地里拱着。 英曼仰望无月的星空,发现天空似乎变了样,他竟然找不到一个熟悉的星座。好像星星全被人用棍子搅乱,再没有任何线索可寻,只是一片黑暗中寥落散乱的光点。 头部受伤总是这样,英曼流出的血与伤势根本不成比例,面部全被鲜血糊住,沾满了泥土,看起来犹如一尊赭色的泥塑头像,揭示着早期人类初具轮廓的五官。他摸到头皮上的两个洞口,用手指抠了抠,发现已经被血凝住,感觉有些麻木。他用衬衫下摆在脸上擦了擦,却没有什么效果。之后,他抓着手上的绳子向外拉,全身使力,很快就把维西从土中拽了出来,像从泥潭中钓起一条大鲈鱼。维西的脸上保持着木然而困惑的神情,眼睛张开,泥土沾在上面。 英曼看着他,对他的死并不特别难过,但也不觉得这是正义伸张、恶有恶报的证明。英曼见到了太多的死亡,在他眼中,死亡已经完全成了一种随机的事件,毫无道理可言。他甚至无法计算近来有多少人在自己眼前死去,但毫无疑问,应该数以千计。死亡的方式千奇百怪,有的你就是想上几天也想不出来。他已经习惯于面对死亡、在死人中间走过、睡在他们中间、平静地将自己看成一个将死之人,以至于死亡对于他已不再是一件阴森神秘的事情。他担心自己的心被火焰炙烤太久,可能再也无法做回平民百姓。 英曼四处张望,找到了一块尖利的石头,他坐下来,在石头上磨捆住双手的绳索,直到日出,才将绳子磨断。英曼再次看了看维西,他的一只眼皮垂下来,几乎要完全合上了。英曼想为他尽一番心意,但连挖坑的铁锹都没有,惟一可做的,就是把他脸朝下翻过来。 然后,英曼背对着朝阳,向西走去。整个上午,他一直觉得眩晕,头部的胀痛与心跳同步,脑壳似乎随时会裂成无数碎片,掉在脚下。他从一道篱笆边采下一把羽毛状的蓍草叶子,用捋去叶片的梗把它们扎在头上。据说蓍草可以减轻疼痛,确实发挥了一定作用。头上的草叶随着他疲惫的脚步抖动,一上午,他就这样一直盯着它们投在地上的影子,向前赶路。 中午,来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英曼心头一片茫然,三条路摆在面前,却不知该选哪一条。他心里毫无头绪,惟一可做的,是将身后的来路排除在外。他抬头望天,想辨别方向,但太阳正在天顶,似乎朝哪边落下都有可能。他摸摸头发边上那道拱起的弹伤,触手是已凝固的血块。很快我就要挥身是伤疤了。他想。脖子上在彼得斯堡留下的红色伤疤也开始疼了起来,假乎要对新的弟兄表示同情,整个上身都像满是溃疡一般难受。他决定先在铺满松针的路边坐一会,等待出现某种迹象或征兆,告诉他选哪一条路为上。 时醒时睡地过了半晌,他看见前面路上一个黄种奴隶赶着一架爬犁走了过来,拉爬犁的两头牛个头差别很大,一头红色一头白色。爬犁上装着许多新木桶,还有一大堆黑色的小西瓜,像木柴一样码的整整齐齐。那人瞧见英曼,将牛喝住。 ——我的天,他说,你看起来像个泥人。 他握拳在两三个西瓜上敲了敲,选了一个扬手扔给英曼。英曼把西瓜在一块石头的棱上砸成参差不齐的两瓣,粉红色的瓜瓤非常密实,点缀着黑色的瓜子。他像条恶狗一样,把头埋进半边西瓜里,然后又转向另一半。 待他把头抬起,就只剩下两瓣薄薄的西瓜皮了,粉红色的汁液顺着他的胡须滴到路面上。英曼低头瞧了一阵它们滴出的图案,期望从中看出某种征兆或启示,因为他知道自己太需要帮助,不管是什么来路的。但他却看不出任何眉目,那些小泥坑既不像图腾,也不似象形文字,无论他怎么调换角度都是枉然。他心想,那个看不见的灵界已经将他抛弃,不给他一点卜测未来的能力,让他孤独一人,没有指引不辨方向,走过一个只剩重重磨难的破碎世界。 英曼停止对地面的现察,抬起头说:谢谢你的西瓜。那黄种人穿着灰色羊毛衬衫,袖子捋到胳膊肘,光着双脚;身材瘦削精悍,无一处不细,但脖子和小臂上却肌肉盘虬。他的帆布裤子明显是给一个身材更高的人做的,裤脚向上卷起很高一块。 ——上爬犁跟我走吧!他说。 英曼坐在爬犁的后挡板上,背靠着一只木桶,白色的栎木桶板散发出清新的气息。他想睡一觉,却没睡着,只好呆呆地向下望着爬犁宽宽的梣木板拖出的痕迹,看它们在土路上伸向远方。一对平行钱,越向远方延伸,彼此靠得越近,其中似乎蕴涵着什么道理。他把自己的蓍草头饰取下来,一片一片扔在两道拖痕之间。 行至主人的农庄附近,那黄种人叫英曼爬进一只木桶,带他进庄,将爬犁上的东西卸到一个大谷仓里。他让英曼在厩楼屋檐下的一个干草堆里藏身。接连几天,英曼一直躺在草料上体息,他又记不清日子了。他大部分时间在睡觉,奴隶们给他送来猪油煎的玉米饼、蔬菜,还有连着肥肉考得嗞嗞作响的猪脊骨。 等他的两腿又有了力气,英曼准备再次启程。他的衣服已经煮洗干净,头上的伤也好了一些,还多了一顶黑色的旧帽子,额檐处浸透着奴隶的汗渍。夜空上升起半个月亮,英曼站在谷仓门口,与那个黄种人道别。 ——我得走了,英曼说,路上得先办件小事,然后回家。 ——你要注意,那黄种人说,一位北方战俘上周从索尔兹伯里的监狱里逃了出来,现在路上到处都是搜捕他们的骑兵,不管白天还是晚上。你要是走原路,保证会被他们逮住。你要小心,不过,小心可能也没用。 ——那我该怎么办? ——你要去哪里? ——西边。 ——那就往北去,朝威尔克斯走,那一带都是愿意助人的摩拉维亚教徒和教友派教徒。一直走到蓝岭脚下,然后沿着山麓向南走。或者直接插进山里,顺着山脊走回到你原来的路践上。但听人说那边的山里又冷又艰苦。 ——那就是我的家乡。英曼说。 黄种人用纸给他包了一些玉米面,外面用麻绳扎好,还有一大条腌猪肉和几小块烤猪肉。然后他又花了好一阵工夫,用墨水在一张纸上画出一蝠地图,等他画完,呈现在眼前的简直是一件艺术品。图上标满了小小的房屋、怪模怪样的谷仓和弯曲的树木,树干上画着面孔,而树枝则犹如手臂和头发;地图的一角上画着一个漂亮的方向标志;还用清晰的字迹写明谁可以信赖,谁不可靠。越往西,地图越为简略,直至完全成为空白,只有一些象征山脉的连绵的弧线。 ——我最远就到过那里。他指着地图的边缘说。 ——你会读书写字?英曼问。 ——主人百无禁忌,那法律根本不放在他眼里。 英曼伸手进口袋,想着多拿出一些钱来报答他,却发现兜里一无所有,这才想起剩下的钱都装进了食囊,藏在朱尼尔家的柴堆里了。 ——我本希望能有什么可以酬答你。英曼说。 ——反正我可能也不会收呢!那人说。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英曼来到那倾斜的房子前。它像一只癞蛤蟆般蹲在洼地当中,窗户都是黑洞洞的。他轻声将那只三条腿的狗唤出来,扔给它一块早就放在兜里、用悬铃树叶包起来的猪骨头。小狗一路用鼻子嗅着,无声无息地走过来,叼起骨头,又跑回去消失在前廊下。 英曼随着狗走到屋子跟前,然后绕到房后。当天的那堆大火,现今只是地上一个冰冷的黑色痘痕。他走上后廊,背包还在那里放着,他翻了一下,东西都在,只不见了维西的科尔特手枪。他伸手到柴堆里,隔着口袋便摸到了勒马特左轮的枪把。他把枪掏了出来。枪拿在手里的重量,匀称的感觉,以及扳回击锤发出的声音,都使人心神为之一振。 熏房门下透出一线亮光。英曼走过去,将门推开一条缝向内观看。朱尼尔正在给一只猪腿抹盐,屋地上插着一把刺刀,一根蜡烛插在刺刀的枪管插座里,和银烛台一样好用。熏房的地面非常油腻,在烛光中闪闪发亮。朱尼尔俯身在猪腿上,脸被帽檐的阴影遮住。英曼把门推开,走进亮光中。朱尼尔抬头看着他,却似乎没认出他是谁。英曼上前轮起手枪,枪管正打在朱尼尔的耳根上;然后又用枪把一顿猛砸,直到他仰面躺倒在地。朱尼尔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鲜血不断从耳朵、眼角和头上的伤口中涌出,流到熏房黑黑的地面上,聚成一摊。 英曼停手蹲在地上,小臂搁在膝头,累得直喘气。他把蜡烛从刺刀的插孔里拔出来,手感麻麻赖赖,是被吃油腻的蟑螂咬的。他将蜡烛举到朱尼尔脸上。躺在面前的这人诚然非常可恶,然而英曼却怕其实所有人的心都同样可憎,没什么真正的差别。他吹熄蜡烛,返身来到屋外。东方地平线上月亮即将升起的地方,透出一片灰蒙蒙的亮光。山坡上的鬼火依然在飘动,光芒越来越黯淡,非常缓慢地消失于黑暗之中,让你说不清具体在哪一刻。 英曼整夜朝北走,这一带人口很密,随处可见亮着灯的窗户,狗叫声不绝于耳。那黄种人说的没错,黑暗中一次次有马队经过,但英曼总能及时听到,躲到树丛里。早晨有雾,所以不用担心一点点炊烟会暴露他的所在,他在林中升起一小堆火,煮了两片腌猪肉,然后将玉米面倒进水里,将就着熬出一锅玉米粥。他在树丛里躺了一整天,睡不着的时候就在地上辗转反侧。树上有三只乌鸦,正在骚扰折磨一条蛇,它们停在蛇上方的树枝上,对着它呱呱叫个不停,时不时的某只乌鸦就飞到蛇近前,做势用亮闪闪的喙去啄它。那蛇使尽老套的手段,摆出各种可怕的姿态,竖起身体,脖子涨得老粗,嘶嘶的向前扑击,装出一副剧毒的模样,但所有的努力只遭到乌鸦的嘲笑和讥讽。蛇很快就从树上离开了。乌鸦们下午大部分时间继续留在树上,庆祝着它们的胜利。英曼只要一睁开眼睛就看着它们,仔细地观察它们的举止和表达方式。闭上双目,他梦想自己生活在一个不同的世界,在那里,只要愿意,一个人就可变为乌鸦,虽然充满了黑暗的错误,却有能力从敌人面前飞走,或者把他们击退。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后,英曼看着夜幕降临,似乎是乌鸦无限膨胀起来,将一切吞噬在黑暗之中。 代替事实 早晨的天空非常呆板,颜色像在白纸上薄薄地涂上了一层黑。 拉尔夫站在田地里低头喘气,似乎不想朝小溪边再迈出一步。它拉着一爬犁做围栏用的洋槐木,跟同样体积的石头一样沉重。鲁比计划沿小溪新修一道草场围栏,今天先打好木桩。艾达拿着赶马车的鞭子,用散开的鞭梢在拉尔夫背上抽了一两下,却无济于事。 ——它是匹拉车的马。她对鲁比说。 鲁比说:拉车的马也是马。 她走到拉尔夫跟前,一手揽着它的下颌,看着它的眼睛。马的耳朵支棱到后边,眼睛向下一翻,露给她一圈眼白。 鲁比把嘴唇贴在马柔软的鼻子上,然后退开一点,张大嘴巴,朝着它突起的鼻孔长长地吹了一口气。她相信,这么做能在人和马之间达成理解,它传达的信息是,她与拉尔夫对眼前的事情有着同样的看法。这样就可让马定下心神,缓解它们通常紧张对立的情绪。一个表示友好的呼吸,便可安抚一匹翻白眼的马。 鲁比又对着它吹了一口气,然后抓着它肩胛骨附近的鬃毛向前拉,马终于朝前迈开了脚步。到了溪边,鲁比将马从爬犁上解下来,就它到树阴旁边,去吃长在那里的苜蓿。然后,她和艾达动手沿着蜿蜒的溪岸打下木桩。等以后有时间,她们还要在本桩上钉三排横木,最终将围栏做好。 艾达早就注意到,鲁比通常并不一次性地将一件活干利索。她是按照事情的紧要次序,什么着急就先做什么。如果一时没有特别急切的事,她就拣现有时间里能干完的活先做。那天早晨之所以决定要钉下围栏的桩子,是因为刚好能赶在鲁比出门办事之前干完。她要去与艾斯科做一笔交易:用苹果换卷心菜和萝卜。 为了搬弄沉重的木桩,艾达特地戴了一副皮制的劳动手套,但皮子糙的一面朝里,所以干完活后,她的手指头磨得跟不戴手套也没什么两样了。她坐在爬犁上,摸着手上水泡,然后到溪水中洗洗手,在裙子上擦干。 她们把马赶回牲口棚,将它从爬犁上卸下来,正要给它套笼头,为鲁比外出交易作准备。但鲁比突然停下手,两眼盯着墙壁,那里,在一颗钉子上挂着一只旧夹子。这也是布菜克一家去得克萨斯时丢下不要的东西,看尺寸是用来夹河狸或土拨鼠以及体形相近的动物的。夹子己在那里放了很久,嘴几乎锈死,锈迹已经染到下面的壁板上了。 ——我们现在正需要这个东西,她说,不如在我走之前就把它装上。 她们正为玉米仓的事发愁。连着几天,每天早晨都发现少了一些玉米,鲁比注意到之后,给仓门加了铁锁,把木棍之间泥巴干裂脱落的地方重新补好。但第二天早晨,两根木棍当中的泥巴又被抠开,洞口大到可以伸进一只手,或者钻进一只松鼠,甚至是一只小浣熊、负鼠或土拔鼠。她用泥将洞口堵住两次,但总是在第二天早晨发现又给重新抠开了。每次丢的玉来穗不多,几乎看不出来,假如持续下去,很快累积起来的数量就足以让人担忧了。 艾达和鲁比动手收拾那只夹子,用铁刷子刷去锈迹,接合处涂上猪油。弄好后,鲁比用脚将夹子踩开,然后拿根棍子在触发板上轻轻一碰,夹子啪的一声合上,力道大得让它自己从地上跳了起来。她们把夹子拿到玉米仓,在玉米穗中间摆好,离洞口恰好伸手可及,夹子上连着一根铁链,鲁比把链子末端的长钉尽可能深地插进土里。为防贼是人,艾达坚持要把夹子口的尖齿用麻袋片包起来。鲁比照办了,小心地估量着别包太厚,以防过分好心铸成大错。 一切布置妥当后,鲁比给拉尔夫套上笼头,将两大袋苹果搭在它的背上,然后不用马鞍直接骑了上去。她在路上又停下来,大声提醒艾达,叫她也别闲着,给菜园弄个稻草人。说完两脚一踢马腹,一溜小跑着走远了。 艾达看着鲁比转过弯道,多少松了口气。她现在有一整个中午,没别的事情要干,只需像个孩子一样,轻松愉快地做一个大布娃娃。 最近一群乌鸦盯上了菜园,经常飞来啄食幼嫩的菜苗,尽管它们吃得并不起劲,如果不采取任何措施,用不了多久,菜也会给它们啄个精光。有一只乌鸦两边翅膀都少了一些羽毛,形成两个对称的方形豁口。它似乎是众乌鸦的首长,总是带头从地上或树枝上飞开,其他的都只是它的跟班。豁翅膀比其他乌鸦更为健谈,通晓乌鸦的所有语言,从生锈合叶的吱吱声,到正被狐狸追杀的鸭子发出的嘎嘎声,没一样它不能的。艾达已经观察了它几个星期,有一回,鲁比实在受不了了,不惜耗费珍贵的弹药,朝它放了一枪,但距离太远,收效甚微。或许自己的稻草人能让豁翅膀不得不有所顾忌。艾达想到这里很是开心。 她怀着复杂的心情自言自语:我现在的生活,竟也要惦记某些鸟的一举一动了。 她走回房,到楼上打开一个箱子,取出门罗的一条旧马裤和一件栗色的羊毛衬衫,还有他的河狸皮礼帽和一条鲜艳的领巾。用这些东西她能做出一个挺漂亮的稻草人来。但她看着叠在手里的衣物,惟一可以想到的,是每天一出门,便瞧见门罗的身影站在田地里。傍晚从门廊上看过去,则会见到一个阴暗的人影,向这边凝望。她担心,也许不等乌鸦怎样,自己反而先心神不宁起来。 艾达把衣物放回箱子,去到她自己的房间,在抽屉和衣柜中翻了一阵,最后她决定用在万多河畔舞会最后一晚穿的那条紫色连衣裙。她又找出一顶法国生产的草帽,那是十五年前他们去欧洲旅游时门罗为她买前,现在帽檐已经起毛了。她如道,鲁比会反对用这条裙子,不是出于任何情感因素,那是因为这料子可以派更好的用场。裁开后,可以拿来做枕巾、被面、椅背罩布,以及其他许多有用的东西。但艾达拿定主意,如果需要丝绸的话,她还有许多其他的长衫可以用。而她想穿着站在地上雨淋日晒的,却只有这条裙子。 她拿着裙子来到外面,用铁丝把两提豆角杆绑成十字作为骨架,立在菜园中间,用铁锤牢牢砸进土里。然后在一个破枕套里塞进树叶和干草,绑在杆子顶端,算是头,并且用她自己拿烟灰和灯油调拌成的颜料在上画了一个笑脸。她把裙子套到架子上,上身塞满干草,再给它戴上草帽。最后,她在稻草人一条胳膊的末端挂上一只已经锈出洞的小铁桶,然后去篱笆边折下一些紫菀和一枝黄,装进桶里。 完工后,艾达退后几步打量自己的作品。稻草人朓望着冷山,似乎在为装饰餐桌采摘鲜花的途中,突然被眼前的美景打动,停步观赏起来,紫色的长裙在微风中轻轻飘动。艾达想:风吹日晒一年之后,它的颜色就会跟干巴的玉米叶子差不多了。艾达本人穿着一条褪色的印花裙,头戴一顶女式草帽。她想:这时要是有人站在约拿斯岭上,远远地俯视着山沟,如果要他指出田地中的两个人影哪一个是稻草人,真不知他会选谁。 她在厨房的门廊上的水盆里洗了洗手,然后给自己弄了一份午餐:从艾斯科家的火腿上切下几片深褐色的肉,早餐吃剩的凉饼,还有昨晚剩下的一块烤南瓜。她拿起日记本,把盘子端到梨树下的桌子上。吃完后,她打开日记,粗略翻看了一会——蓝苍鹰的简图、山茱萸的浆果、几串漆树的果实、一对水黾——直至翻到第一张空白页。她把那个稻草人画在这一页,页眉处还画上那只乌鸦有豁口的一对翅膀,写下日期、大概的钟点和当前所处的月相,然后在底边上注明稻草人拿的铁桶里装的是什么花,并在空白的一角粗略地勾勒出紫菀花的具体特征。 艾达画完后不久,鲁比就牵着马向坡上走来,马背上一边三个,搭着六大袋鼓鼓囊囊的卷心菜。比公平交易的数量多出两袋,鲁比还没骄傲到要拒绝艾斯科慷慨的冲动。艾达迎上前去,鲁比走到她跟前站住,伸手从裙子口袋里掏出一封信。 ——你的,她说,我顺便去了磨坊。她语气中表露出一种坚定不移的看法:任何不是通过声音面对面传递的信息,都很可能不地道。信封脏得像干活戴的旧手套,油乎乎、皱巴巴的,在投递过程中曾经弄湿过,留下一片起皱的水渍。上面没有回信地址,但艾达认识写着自己名字的字体。她把信揣进口袋,不想在鲁比的监视下阅读。 她们一起将麻袋卸到熏房旁边,趁鲁比牵马回棚的工夫,艾达也给她准备出一盘与自己刚才差不多的午饭。鲁比一边吃饭,一边不停地说着卷心菜的许多做法,在艾达听来其实没有几种——腌卷心菜、炒卷心菜、炖卷心菜、菜肉卷、卷心菜沙拉。等鲁比吃完,她们就开始处理卷心菜。一袋子留起来,等星相回转到合适的时候做泡菜,不然就可能在坛子里烂掉。其他的埋起来留冬天吃。这活儿对艾达来说又古怪又烦人:在熏房后面挖出个像墓穴一样的坑,垫上干草,把卷心菜堆到里面,再盖上更多的干草,然后填土,培出一个土堆。鲁比在土堆上立了一块木板作为标志,用锹头砸牢,看着就像块墓碑。 ——行了,鲁比说,这就省了我们一月的时候在雪地上到处找了。 艾达却想:那可真是够惨的,在隆冬腊月一个阴云满天的下午——狂风呼啸,光秃秃的树木在摇颤,地面上盖着一层灰色旧雪,已经结成硬壳——出来挖开那个坟坑,只是为了一颗卷心菜。 天色向晚的时候,两人坐在石头台阶上,艾达在鲁比身后,坐得比她高一阶。鲁比枕艾达的小腿和膝盖,好像它们是椅背的横撑。她们看着太阳西沉,约拿斯岭蓝色的阴影跨过小溪,覆盖了草地。一群家燕在空中没头没脑地乱飞。艾达用一柄英国产的猪鬃发刷轻轻梳着鲁比的黑发,直梳得光滑齐整,像崭新的枪管一样闪闪发亮。她的手指在鲁比头发里穿过,把它分成七份,每一份都沉甸甸的,充满弹性。艾达将它们一缕缕分开搭在鲁比肩上,仔细地看着。 艾达和鲁比正在比赛编头发。这是艾达的主意,她见鲁比有时心不在焉地将拉尔夫的尾毛编出复杂的花样,由此产生了这个念头。鲁比会站在拉尔夫身后,心里想着别的事情,眼神一片迷茫,手指头毫不费力地从它长长的尾毛中一下下穿过。这似乎可以帮助她思考。拉尔夫则昏昏欲睡,它站在那里,跷握一只后蹄,眼皮不停地眨动。但之后它走动的时候后肢总是略微瑟缩着,神态紧张而又尴尬,直到她们中的谁去把它的尾巴解开,用刷子刷好。 鲁比在编马尾巴的时候,心神迷茫沉醉得让人欣羡。艾达想像着她就像一个被人遗弃的孩子,强强地在乡间游荡。她给一匹孤单的耕地老马的尾巴编辫子,是出于接近温暖生命的渴望,以一种既亲密又遥远的方式,不是直接去触摸生命的本体,而是抚弄从生命中延伸出来的、美丽但没有血液的部分。这样想着,艾达便建议她们比一比,看谁能将对方的头发编出最复杂、美丽或古怪的花样。这样比赛会更有意思,因为谁都不晓得自己的头发被编成什么样,只知道自己给对方是怎么编的,要等回到房间后,用两面镜子前后对照,才能看见自己的后脑勺。谁输了就包下晚上所有的活儿,赢的人则坐在门廊的摇椅上,看着天空慢慢变黑,数着天上出现的一颗颗星星。 艾达的头发已经编好。鲁比弄了好一阵,连拉带拽,艾达两鬓的头发都给紧紧地扯到后面,连眼角都感觉得到。她伸手到脑后去摸,却被鲁比打开,不让她事先知道底细。 艾达把鲁比头发正中的三缕头发先编成一个简单的辫子,这是容易的部分。剩下的那几缕,她打算照着自己喜欢的一个酒椰叶篮子的花样,编成复杂的人字形,叠在原先那根辫子上头。她拿起边上的两缕头发,把它们用带子束起来。 四只乌鸦,由豁翅膀带头,盘旋着向田里飞落,一看到新的稻草人,又尖叫着飞走了,声音像是挨了一枪的猪。 鲁比说看来它们对艾达的手艺评价不低。 ——那顶帽子尤其不赖。她说。 ——是法国货。艾达说。 ——法国?鲁比说,我们这里又不是没高帽子。东岔河就有一个人编草帽换黄油和鸡蛋。镇里的帽商做河狸皮帽子和羊毛帽子,但一般得花钱买。 绕过半个地球买帽子,这样的事情让鲁比无法理解。在她看来,能想出这种事的人绝对不够稳重。鲁比不需要法国、纽约或查尔斯顿这类地方的任何东西。即使在本地,也很少有什么是她想要,而自己又不能制造、种植或在山上找到的。她对旅行没有任何好感,不管是去欧洲还是其他地方。她的现点是,在一个井井有条的世界里,居民们都会非常适合自己当地的生活,他们既无必要也没有愿望去旅行。什么驿车、铁路、汽船全不需要,所有的这些交通工具都会闲置起来。人们都心满意足地守在家里,因为一个明摆着的事实是,不安分守己,是从古到今的许多坏事的根由。在她所设想的这样一个稳定的世界里,有些人可能快快乐乐过了一辈子,天天听着远处邻居家的狗叫,却从未想走出自己的田地,去看看那是一只猪犬还是一只塞特狗,是纯色的还是杂毛的。 艾达没有费事和鲁比争论,因为她想像自己未来的生活中,旅行和进口的帽子都将变得无足轻重了。辫子编好后,艾达非常失望,她尽力想编得漂亮,结果却与想像天差地远,她觉得简直像一个发神经或醉酒的船员胡乱卷起来的一堆麻绳。 艾达和鲁比从台阶上站起来,互相将对方头上的散发抚平,或塞进发辫中。她们来到艾达的卧室,背对着梳妆台上的大镜子,拿一面银手镜前后对照。艾达的辫子简单结实,她用手摸了摸,硬邦邦的像根栗树枝,干一整天活都不会散开。 鲁比对着镜子看了好半天,她这还是头一回瞧见自己的后脑勺。她伸直手掌,在发辫上反复轻轻抚摸,说真的是太美了,并不由分说地裁定艾达获胜。 她们回到前廊,鲁比刚要进院把睡前的活干完,却又突然在门廊的阴影中站住。她四下望了望,又抬头看看天色,伸手摸摸后颈和头顶上的发辫。她见还有足够的光线来读几页《仲夏夜之梦》,便对艾达说了这个意思。故此两人又坐回到台阶上,艾达边读边讲解。罗宾的一句话让鲁比大感兴趣,他说:有时我化作马,有时化作猎犬,化作野猪、熊或是磷火。鲁比一遍遍重复着这些字眼,似乎其中蕴藏着无穷的含义和乐趣。 光线很快就变得太暗。农田和树林间有两只山齿鸦来来回回地互相叫着,每次都是一模一样的三声。鲁比站起来说:我得干活了。 ——去看着我们的夹子?艾达说。 ——没必要,白天你什么也抓不着,鲁比说罢就走开了。 艾达合上书,在里面夹一片黄杨树叶当做书签。她从裙子口袋里取出英曼的信,倾斜着拿在手中,迎向西方仅有的一点亮光。信写得比较含糊,英曼只大略交代了一下自己的伤势和回家的计划。那天下午,她已经把这封信读了五遍,但第五遍并未比第一遍多看出些什么。她只是感觉到,英曼似乎对他们两人之间的感情关系作出了某种决断,然而自己对此有什么想法和打算,她却说不上来。她几乎有四年没再见到英曼,从上次收到他从彼得斯堡寄来的信到现在,也已经超过了四个月。那封信写得仓促潦草,语气平淡,口气好像收信人是一位远房亲戚。但这并不奇怪,因为此前英曼曾提出,要他们永远不要对战后两人之间的发展抱太多指望。没人知道那时会是怎样一种局面,而想像各种可能性——不管是愉快的还是痛苦的——都只会给他的思想蒙上一层阴影。战争期间他们的通信一直时断时续,有时连续好多封,,然后是长时间的沉寂。但最后这次的中断,即使按照往常的标准,也是太久了。 艾达手上的这封信没署日期,也没提到任何最近发生的事件,甚至连可以帮助判断时日的天气都没有提到一笔。它可能是一周前写的,也可能有三个月了,从信封破损的程度看,应该接近后者。但艾达无从得知,他说回家是指现在,还是在战争结束后?如果是现在,也没法知道他是已经在路上耽搁了很久,或是才刚刚出发。艾达想起路上囚犯隔着法院的铁窗讲的故事,她担心每个县都有这样的囚犯。 她眯起眼睛看信。英曼的字体根小,有些难以辩认。黑暗中,她能看清的惟有下面这短短的一段: 如来你还留着我四年前送你的照片,我请求你,千万别去着它。我现在无论从外貌到精神上都与它没有一点相似之处。 自然,艾达马上就去到卧室,点亮一盏灯,在几个抽屉里找了半天,终于把那张照片翻了出来。她当初把照片收起来,是因为打一开始就觉得它一点都不像英曼本人。收到照片时,她曾拿给门罗看。门罗对摄影向来没有好感,此前没照过相,此后也不打算去照,虽说他年轻时倒是让人画过两次肖像。他对着英曼的面孔颇感兴趣地瞧了片刻,然后啪地将盒子关上,走到书架旁,抽出一本书来。他念了一段文字,是爱默生的照相经验谈:你是否担心影像模糊,连一根手指都不敢动,以至死死攥着拳头,好像要打架或者濒临绝望?在保持面孔不动的努力中,你有没有感觉到脸越来越僵,眉头阴惨地蹙在一起,眼神呆滞,像抽筋、发疯的人或死人的眼睛? 尽管英曼照片的效果并不完全符合上面的描述,艾达不得不承认,也差得不太远了。所以她把照片收了起来,以防原本对英曼的记忆被它扰乱。 艾达现在拿在手里的这类机器拍摄的小照并不稀罕,她就见到过许多。本地凡是有儿子或丈夫参军的人家,几乎都有一幅,哪怕只是镶在简陋的锡盒里。照片摆在壁炉架或桌子上,旁边放着《圣经》、一支蜡烛、加莱克斯叶,给人类似祭坛的感觉。在一八六一年,任何士兵只要有一元七角五分钱,就可用玻璃版、锡版、碘化银纸版或银版照像法摄影留念。在战争刚开始的时候,艾达觉得这些照片普遍都很好笑,但随着照片中的人纷纷死去,它们反倒让她感觉非常压抑。当年,他们一个接一个佩带着武器,僵硬的坐在摄影师面前等待漫长的曝光,或是胸前挎着手枪,或是身边立着上了刺刀的步枪,或是挥着锃亮崭新的鲍伊猎刀。军便帽耀武扬威地戴在头上,农村来的孩子脸上的神情比杀猪的日子还要快活。他们的衣装五花八门,从干活的破衣服到正式的军装,穿什么打仗的都有。更有些人装扮古怪绝伦,即使在和平时期,他们也可能只因为穿着这样的衣服,就挨人一枪。 英曼的小照与大多数人的不同,因为他在盒子上花了比平常更多的钱,是一个很漂亮的雕花小银盒。艾达把它在臀部的裙子上翻来覆去蹭了半天,擦去表面的灰尘,然后打开它拿到灯下。图像很模糊,像是漂在水上的一层油,她得拿在手上小心翼翼地调整对光的角度,方能着清眉目。 英曼的团对服装要求很随便,他们与团长达成一致意见:穿家常衣服一样可以杀联邦军。英曼的穿着与这种看法正相符合:宽松的斜纹软呢上衣,无领衬衫,一顶宽边软帽,帽檐垂到额头上。他那时留了一小撮山羊胡,看起来不像士兵,倒更像个温文的闲汉。他屁股上挂着科尔特海军手枪,但被上衣遮住,只露出枪把。双手没有去摸枪,而是张开搭在腿上。他尽力让眼睛盯在镜头一侧二十度方向的某一点上,但在曝光过程中眼睛发生移动,所以看起来模糊而奇怪。他的表情严肃专注,因此看上去像是狠狠地盯着什么无法确定的东西,像是对某件东西很感兴趣,却又不是照相机,或照相这件事本身,甚至也不是旁人会对他静态的仪容作何评价。 说他不再与照片中的人相同,对艾达而言并无太大意义,从任何方面来讲,这照片都与艾达对他最后的记忆对不上号。那天,在开赴战场前,他来与艾达道别,也不过就是拍这张照片几周前的事。当时,他仍住在县城的一间房子里,但两天后就要出发,最多三天。门罗在客厅的壁炉边读书,没出来话别。艾达和英曼一道,朝坡下的小溪走去。艾达一点记不起英曼当时穿了什么衣服,除了那顶和照片里一样的宽边软帽,还有他新做的靴子。那是一个潮湿冰冷的早晨,头一天刚下过雨,高空仍散布着薄薄的云。溪边的草地泛出淡淡的绿色,去年枯黄的草茬中开始冒出新芽。草地已经被雨水泡透,两人不得不小心选择下脚之处,以免陷进小腿深的泥里。沿着溪岸一直到山坡上,紫荆和山茱萸的鲜花,在灰色的树林中争相开放,它们的枝条上覆盖着星星点点的绿色,那是刚刚发出的细小的叶片。 他们顺着溪边前行,走过草地,在一片混生栎树与鹅掌楸的树林中停下。谈话过程中,英曼似乎一时兴奋一时忧郁,过了一阵,他摘下帽子,艾达明白,这是接吻的前奏。他摘掉缠在她头发里的一片淡绿色的山茱萸花瓣,然后手落到她的肩膀上,将她拉向自己身前。但这么做的时候,他碰到了艾达衣领上的一枚珍珠玛瑙领针。领针啪的一声弹开,掉在一块石头上,弹进小溪里。 英曼把帽子戴回头上,走下水去,在长满苔藓的石头周围摸索了一阵,最终找到了那枚领针。他把它重新别到她的领子上,但这下领针和他的手都弄得湿漉漉的,她的领子还给搞脏了。英曼从艾达跟前退开,裤脚在滴水,他抬起一只脚,让水从新靴子上流下去。他似乎很丧气,温柔的一刻给糟蹋了,而他又想不出办法可以让它回来。 艾达心里闪过一个念头:如果他被杀死了会怎样?但她当然不会把这个想法宣之于口。而且也没这个必要,因为几乎在同时,英曼说:如果我被打死了,五年后你很可能连我的名字都不记得了。 她不太肯定他是在逗自己,或只是说出真心的想法。 ——你知道不会这样的。她说。 但是她心里在想:有什么东西是会永远被记住的吗? 英曼望着远处,似乎给自己说的话弄得不好意思。 ——看那边!他说着向后仰起头望向对面的冷山。 山上还是一片寒冬的景象,灰秃秃的有如一块石板瓦。英曼举头看着冷山,给艾达讲了一个和它有关的故事,是他小时候从一个切诺基老太太那里听来的。当年,她成功地躲过了在山上搜捕印第安人,准备把他们赶上血泪之路的军队。英曼一开始被她吓得够呛,她自称已经一百三十五岁,还记得有一个时代,在这片土地上没有任何白人,语气中充满了对从那时到现在这段岁月的厌憎。她粗糙的脸上皱纹密布,一只眼睛完全没有瞳仁,嵌在眼窝里,光滑洁白,像煮熟剥了壳的鸟蛋。她脸上刺着两条蜿蜒的长蛇,盘卷的尾巴一直伸进两鬓的头发里,一对蛇头相对而立,分别刺在两边的嘴角上,所以当她说话时,蛇嘴也随之张开,似乎在跟她一道讲那个故事。 许多年前,在鸽子河的河岔上有一个叫卡努加的村子。它早就消失了,没留下任部痕迹,除了人在河边找抄蚕时,偶尔发现的一些碎陶瓷碎片。一天,一个普普通通没什么特别的人,来到卡努加村。他看来是个外乡人,但人们依然款待他,请他吃饭。慷慨好客是他们的传统。他吃饭的时候,人们问他是否来自西面很远的村子。 ——不是,他说,我住在附近的一个村里。事实上,我们都是你们的亲戚。 大家很是困感,怎么可能有亲戚住在附近,他们却不知道呢。 ——你是从哪个村来的?他们问。 ——哦,你们从来没见过它,他说,尽管它就在那儿,说着用手朝南边达特苏那拉斯刚伊的方向一指。那个脸上刺着蛇的女人说,这是他们对冷山的称呼,与寒冷或山都设有任何关系,完全是另外一些含义。 ——那上面没有村子。人们说。 ——哦,有的,陌生人说,光明石就是我们的大门。 ——但我去过光明石多次,没见过有这样一个村子。一个人说。其他人表示同意,因为大家都对他说的这个地方很熟悉。 ——你们必须斋戒,陌生人说,不然我们可以看见你们,但你们却看不见我们。我们的国度与你们的大不相同。这里常年是战争、疾病,到处都是敌人。很快,一个你们前所未见的更强大的敌人,就要来侵占你们的国家,将你们驱逐。但在我们那里却有永久的和平,尽管我们也和所有人一样,要面对死亡,为食物而操劳,但却不必担惊受怕。我们的心里没有恐惧,没有人与人之间无休无止的争斗。我来邀请你们去和我们一起生活,居住的地方已经准备好了,每个人都有份。如果你们要来的话,所有人必须先去村会堂斋戒七天,在此期间不能出去一步,不能发出战斗的呼声。之后,跑到光明石,它会像门一样打开,你们就可以进入我们的国度,与我们一起生活。 说完这番话,陌生人便走了。人们看着他离开,然后开始讨论他的邀请是真是假。一些人认为他是拯救者,另一按人却说他是个骗子。但最终大家决定接受他的邀请,他们走进村会堂,在里面斋戒了七天,每天只喝一两口水。只有一个人,每天晚上乘大家睡觉的时候,偷偷溜回家吃熏鹿肉,在天亮前回到会堂。 第七天早晨,人们爬上达特苏那拉斯刚,朝光明石的方向攀登。他们刚好在日落时分到达,光明石白得有如一堆雪,一个洞口在大家面前像门一样打开了,直通向大山的心脏。但里面并不黑暗,而是亮如白昼。在远处,他们能看见一片开阔的田野,还有一条河,河边是富饶的谷地,种着大片的玉米。一个村庄坐落在谷地里,一排排的房屋鳞次栉比。在一个金字塔形的小山顶上,是一座村会堂,人们在广场上跳舞,远远地可以听见鼓声。 轰隆隆的雷声骤然响起,似乎越来越近。天变黑了,闪电在大家身边击下。他们都吓得浑身发抖,但只有那个吃了鹿肉的人丧失了理智,他跑到洞口前,发出战斗的呼声。之后,闪电停住了,雷声也向西方隐退,很快就听不见了。大家看着雷声消退的方向,等转回头,面前已经没有什么洞穴,只是一片坚硬的白石,在太阳的余晖中闪亮。 他们走下黑暗的山路返回卡努加村,一路像在默哀,每个人的心都留恋着山中所见的景象。很快,那陌生人的预言就变成现实。他们的土地被夺走,人被驱逐远离开家乡,除了少数几个敢于战斗的终日躲藏在峭壁沟壑间,像动物一样生活在被追捕的恐惧之中。 当英曼讲完,艾达不知该作何表示,只好随便说了句:嗯,很纯粹的一个民间传说。 她马上就后悔了,因为这故事很明显对英曼有着特殊的意义,虽然她不能肯定究竟是什么。 他看着艾达讲了几句话,然后默默地望着小溪。过了一会儿他说:那个老太太苍老极了,她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白色的眼珠里都哭出了泪水。 ——但你并没把它当真事吧?艾达说。 ——我只知道这故事告诉我,她本可生活在一个更好的世界里,但却沦为逃亡者,在枞树林里躲躲藏藏。 接下来两个人都觉得无话可讲,所以英曼说:我得走了。他拿起艾达的手,只用嘴唇在手背上轻轻一触,然后就放开了。 走出不到二十步,他扭回头来,却见艾达正要举步回家。太早了,她甚至没等他转过路上的第一个弯。 艾达警醒过来,马上站定看着英曼,抬起一只手臂,想对他挥挥手,随即意识到现在挥手距离还嫌太近。所以,她又尴尬地把手收回来,将一缕散发拢到脑后的发髻里,假装这是她本来的目的。 英曼转回身面对着她说:你继续往家里走吧,不需要站在这看我离开。 ——我知道不需要。艾达说。 ——我的意思是,你也不想。 ——我不觉得那有什么意义。艾达说。 ——有些人可能会因此感觉好些。 ——不会是你。艾达说。她尽力想表现出一种轻松的口吻,却没成功。 ——不会是我。英曼重复了一遍,似乎在掂量这个说法是否立得住脚。 片刻后,他伸手摘下帽子垂到腿边,另一只手抓了抓头发,然后手指在额前一触,向艾达行了个礼。 ——对,我猜我不是那样的人,他说,后会有期。 她们各自走开了,这一次谁都没有回头。 到了晚上,艾达对于战争和英曼去参战,却并不像白天那么看得开了。夜色阴沉,日落前刚下过一阵雨,晚饭后,门罗马上走进书房闭门工作,要花几个小时准备本周的布道辞。客厅里点着一支蜡烛,艾达一人独坐。她读了一会儿最近一期的《北美评论》,却看不进去,又翻了几期门罗收藏的往年的《日晷》和《南方文学信使》,然后坐下来弹了一阵钢琴。她停下手后,四周一片沉寂。远处的溪水声若有若无,时而一滴水珠从屋檐落下,发出嗒的一声轻响,一只雨蛙叫了片刻,很快就停了下来。偶尔,门罗的语声隔着房门模模糊糊地传来,他在练习某个新句子的节奏。整栋房子都静悄悄的。晚上这个时候,在查尔斯顿,可以听到波浪拍打船帮,蒲葵树叶在风中沙沙作响;马车的铁轮箍在路上隆隆滚过,蹄声杂沓,像一个快慢飘忽不定的大钟;被煤气灯照亮的街道上,可以听到行人的说话声,还有他们的皮鞋踢到路面上的石子发出的声响。但在这个万籁俱寂的山沟,艾达几乎可以听见自己耳朵里的鸣响,寂静如此巨大,以致艾达感觉它像自己额骨后面的一种痛。窗外一片漆黑,有如墨染。 艾达在空荡荡的寂静中思前想后,上午的好几件事让她心头不安。并不是因为她没有眼泪,也不是因为她没有说出那些成千上万的妇女,不管已婚未婚,在送别男人时会说的话。那些话归根结底只是一个意思:她们会永远等着他回来。 烦扰她的是英曼的问题:她对他的死亡会有什么反应?她不知道。然而,今天晚上,这个设想却重重地压在心头,连她自己都没有料到会这样。她担心自己对英曼的故事态度过于粗暴轻率,没能及时反应过来,他想说的并非一个老太太的故事,而是他自己的恐惧与渴望。 总之,她怀疑自己表现得太爱逞口舌之能。要么就是过分冷漠,拒人于千里之外。事实上,这些都不是她想要的。确实,这些姿态自有其用处,它们能非常有效地让别人退后半步,给你一个自由呼吸的空间。但她今天这样做完全是习惯成自然,而且是在一个错误的场合,她为此懊悔不迭。她担心如果不赶快采取补救的行动,它们就会在自己心里生根,直到有一天,她整个人都像一月份山茱萸的花一样,蜷缩到一个又冷又硬的壳里。 那一夜,她在潮湿冰冷的床上辗转难眠。后来她点起蜡烛,试着读一会《荒凉山庄》,但心却静不下来,只好吹熄蜡烛,继续在被窝里醒过来掉过去地折腾,真希望自己能喝一剂鸦片。午夜过后很久,她采取了少女、老处女和寡妇们缓解心神的传统办法。十三岁的时候,她曾整整一年为此惴惴不安,以为自己是惟一发现这种做法的人,或者是惟一可以这么做的人,因为自己生理上有与众不同的缺陷,要么就是特别的下贱。所以,当比她大几个月的表姐露西就孤独之爱对她进行一番指正后,艾达着实轻松不少。露西的观点让人震惊,她说跟任何一种习惯相似,它在普遍性方面与嚼烟叶、吸鼻烟和抽烟袋相差无几,因此基本上可以认定,它是人人都有的行为。艾达声称这观点太下流,太愤世嫉俗。但露西并不改变自己的立场,继续持一种轻松的态度,全不把它当回事。但在艾达心里,它却是一个见不得人的秘密,产生于无法挣脱的巨大绝望,会让一个人在第二天脸上一直留有触目可见的污点。露西的说法,以及接下来若干年的生活经历,都没让艾达对此事的态度有很大改观。 在这个烦躁的夜晚,像梦一般来到她心里的不速之客是英曼。 由于她对人体的知识在某种程度上仅是出于猜测——来自对各种动物、小男孩的身体,以及意大利令人咋舌的雕塑的一知半解的观察——呈现在想象中最清晰部位只是他的手指、手腕和小臂。所有其他部位全赖臆测,因此朦朦胧胧,不具备真正的实体感。之后,她一直躺到接近黎明的时候才睡着,心头仍被渴望与无望所煎熬。 但第二天醒来时,艾达却觉得神清气爽,她下定决心要纠正自己的错误。天空很晴朗,温度也略有回升,艾达对门罗说想乘车出去转转。她知道得一清二楚,门罗每次驾车兜风,准保会去同一个地方。门罗叫帮工把拉尔夫套上马车,一小时后他们就驰进城中。父女俩在车马行下车,有人将马从车辕上解下牵进马厩,喂了半份饲料。 来到外面街上,门罗逐个拍拍自己裤子、马甲和外套上的口袋,找到钱包后,他拿出一枚二十美元的金币,递给艾达,随便得就像是一枚五分镍币。他建议艾达买些衣服、书籍之类自己喜欢的东西,两小时后回到车马行与他会合。她知道他会去找一个老医生朋友,他们会一起谈论作家、画家等诸如此类的话题。在此过程中,他会喝上一小杯苏格兰威士忌,或一大杯波尔多红葡萄酒。然后,他会迟十五分钟赶回马厩,不差一秒。 她直接去到文具店,连事先浏览一下都不用,就买了几份斯蒂芬·福斯特新近创作的活页乐谱,艾达与门罗对于这位歌曲作者的评价大相径庭。至于书,第一眼瞧见的便是特罗洛普的一套三卷本巨著,厚得几乎像个立方体。她并不特别想读,但谁叫它近在手边呢。她让人把东西用纸包上,送到车马行。 然后她来到一家商店,很快买了一条围巾、一副浅黄色牛皮手套、一双母鹿皮颜色的低筒皮靴,这些东西也叫人包起来先送走。她走到街上,看了一下时间,发现自己成功地用远远不到一个小时便完成了购物。她拐进律师事务所和铁匠铺之间的小巷,心里明白自己做的事情未免太不成体统。她走上木头台阶,站在英曼家门前带篷的平台上,敲了敲门。 英曼正在给一只靴子打油,开门的时候,左手插在一只靴筒里,握着门把的右手还攥着一块擦鞋布;一只脚上穿着袜子,另一只脚穿着还没打油的靴子。他光着头,没穿外衣,衬衫的袖子几乎卷到胳膊肘。 英曼脸上一派惊奇。艾达竟然出现在此时此地,这是他们两人谁事先做梦也想不到的。他一时张口结舌,只知道现在万万不能请她进来。他竖起一根食指,示意她稍等片刻,就一小会儿,然后把她关在门外。 艾达适才瞥见的屋内的景况实在堪怜。屋子很小,只有一扇小窗,开在对面墙的上方,从窗子望出去,只能看到巷子对面店铺的墙板和木瓦。至于家具更是可怜,只有一张窄窄的铁架床,一个五斗橱,上面摆着洗脸盆,一把椅子和一个写字台,台上堆着几摞书。跟一间囚室差不多,艾达想,更适合一个修道士住,而英曼在她心中却属于公子哥儿一类的人物。 英曼果然守信,门很快重新打开。他衬衫的袖子已经放了下来,头上戴了顶帽子,外衣也穿在身上。这回两只脚都穿了靴子,只不过一只脏又黄,而另一只则黑亮得像个抹了油的炉盖。看得出,人也没刚才那么慌乱了。 ——很抱歉,他说,实在太意外了。 ——希望不是个不愉快的意外。 ——非常愉快!他说道,尽管脸上却看不出一丝愉快的表情。 英曼走到门廊上,背靠栏杆,两只胳膊抱在胸前。在屋外的阳光中,从嘴往上的部分全部隐藏在帽檐投下的阴影里。有好一会儿,两人都没说话,英曼回头看看,他忘了关门。艾达心中暗忖,他肯定后悔没把门关上,现在又不能确定究竟怎样更槽,是尴尬地走两步去关门,还是让门户洞开,将窄窄的床架难堪地暴露在外。 她说:我是想告诉你,我认为昨天的结局很糟糕,根本不是我所希望的,让人很不满意。 英曼的嘴抿成一线。他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昨天我是去向住在河上游的艾斯科和莎莉告别,路过布莱克谷时,我想不妨顺便也跟你说一声,因此就去找你了。就我而言,没什么不满意的。 艾达还没有过道歉被拒绝的经验,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念头是转身走下台阶,把英曼永远抛在身后。但她没有这么做。艾达说:我们可能永远不再交谈,因此我更不想让你的说法代替事实,那不是你的真心话;昨天你来的时候满怀着期待,却没能实现,过错在我,因为我的行为违背了我的心,我为此难过。如果有机会可以重新开始,我的表现一定会大不相同。 ——我们谁都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回到过去,抹去过后才知道不适合我们的东西,让一切遂我们的心愿。你只能朝前走。 英曼的双臂依然抱在胸前,外衣袖口处露出一小截衬衫的袖子。艾达伸出手,拇指和食指捏住英曼衬衫的袖子,向下拉着,直到他的胳膊松开。艾达拿起英曼的手,用一根手指抚摸他手背上弯曲的血管,从指关节一直到手腕,然后抓住他的手碗,用力握紧。手上的感觉使艾达情不自禁地想到,不知他身体其他部分会是怎样的。 有一会儿,两人都不敢看对方的脸。最后英曼把他的手拿开,摘下帽子,抓着帽檐向空中一旋,又把它接住,手腕一抖,让帽子穿门而入,管它会落到哪里。他们都笑了,英曼一只手揽住艾达的腰,另一只手放到她头后。她的头发向上梳着,由一个珠母贝发夹松松地夹住。英曼的手指碰触到冰凉的发夹,他把艾达的头拉过来,补上了前一天从他们身边溜走的一吻。 那个时代她这种身份的女人要穿的衣服,艾达几乎都穿在身上了,身体被许多层层叠叠死板的布料紧紧包住。英曼的手搂到了她腰部紧身褡的鲸骨衬箍,当她后退一步看着他,根根鲸骨随着她的移动和呼吸互相摩擦,吱吱作响。她猜自己给他的感觉就像一只缩在壳里的鳖,没有任何迹象能表明,里面藏着一个赤裸裸的、温暖鲜活的生命。 他们从门边走过,一起走下台阶。此时那门依然开着,像是两人之间的一个承诺。接近巷口处,艾达转过身,食指放在英曼的领扣上,让他停步。 ——已经够远了,她说,回去吧!像你说的,后会有期。 ——但我希望不会太久。 ——那么说我们想的一样。 那一天,他们认为分别最多不过几月。但事实证明,战争持续之久,他们谁都没有料到。 忙起来 英曼按照黄种人精美地图的指引,穿过当地人所说的山区。夜晚很凉,树叶已经开始变色。大半个星期后,他来到了地图边缘的空白处,如烟如雾的蓝岭横亘在眼前。他又用了三个夜晚,才把一个叫做快乐谷的倒霉地方甩在身后。它是山脚下一道又长又宽的谷地,净是开阔的农田和草场。英曼白天不敢上路,而晚上又时有枪声,经常可以看到火把,路上骑马驰过的黑影接连不断。英曼在土坑和草堆中躲藏的时间绝不比走路的时间少。他推测那些骑手是搜捕从索尔兹伯里越狱囚犯的民兵,全都像迎接黎明的猎人一样,喝得醉醺醺的。开起枪来绝不手软。 在山里每隔不远就可见到一栋带白色石柱的大宅,被一些分散的简陋小屋围在当中,因此整个山谷看起来像是被分割成了许多片。晚上,英曼看着豪宅中的灯光,知道自己一向便是为居住在这类屋子中的人而战,不免愤恨不已。他只想早点走进人口稀少的大山,希望那里的人不会给他这么多麻烦。所以他尽快摆脱危险的谷地,朝北走上了一条狭窄的小路,越过一道山脊,穿过一条幽深的河谷,然后沿着陡峭的山路,艰难地爬向蓝岭之巅。英曼爬了大半天,第二天又攀登了一整天,眼前依然是高高耸立的大山。道路无穷无尽地盘旋上升,很快,周围已是一派晚秋景象,高山上秋季早已开始,地上的落叶与树上的一样多。 快到傍晚的时候,下起了冷雨,天黑以后,英曼怀着抑郁的心情继续赶路,一直到午夜过后很久。他已精疲力竭,浑身湿得像一只水獭,这时,他偶然发现一棵栗树根部有个洞,洞口边缘被树皮包住,像厚厚的嘴唇。他爬到洞里,虽说空间太小只能蹲踞其中,但至少不用继续挨雨淋了。他用拇指和食指把落叶搓成紧紧的小卷,然后把它们弹到黑暗中。待在树洞里,他开始觉得自己像是隐藏在黑夜中的一个湿漉漉的鬼魂,一个小土地神,一个小妖,或住在桥下的山精。一个满怀愤恨的逃亡者,随时准备攻击任何路过的人以发泄心头的怒火。他在半睡半醒中等持黎明到来,最后终于沉沉睡去,紧紧地嵌在栗子树的心里。 他又做起了关于弗雷德里克斯堡战役的那个梦。黎明过后不久,他在颤抖中醒来,心情沮丧无以复加,觉得一切都与睡着之前不同了。他想站起来,却发现下半身没有任何知觉,只好胳膊着地从树洞里爬出来。腿上一点感觉都没有,空荡荡的,简直就像下半身被拦腰锯掉了。他觉得自己正在从地面上消失,将化为虚无缥渺的一片纱、一阵雾,走完前面的路途,透明而无形。 像影子一样行走,这想法并非没有吸引力。 英曼在地面潮湿的枝叶上躺下,透过树枝和滴水的树叶向上看。天上铅云密布。一片片淡蓝色的雾气,纯洁精细得有如粉末,从栗树和栎树上层的枝丫间飘过,在鲜亮的秋叶周围丝丝缠绕。一只松鸡在树林中擂动翅膀,发出低沉可怕的声音,就像英曼自己的心脏在行将爆裂前做最后的搏动。他从地上抬起头听着,心想即便这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至少还是要保持警惕。很快就见一只鸟拍打着翅膀,扑棱棱疾冲而过,消失在树林中。英曼向下看着自己的身体,发现基本没什么短缺,一时不知是喜是忧。他试着动一下脚,它们已经听使唤了。他用手掌使劲地搓了搓脸,理了理身上已经湿透、乱成一团的衣服。 他爬到树洞前取出行囊,背靠树干坐起来,打开水壶,喝了一大口水。食囊中只剩下一杯玉米面,他收拢了一小堆树枝,想生火煮点玉米粥。他将火引着,用力吹着,直到眼前冒出一片金星。但火苗只闪了一下,冒出很大一股青烟,然后彻底熄灭了。 ——我要就这样站起来,一直走下去。英曼自言自语道,不知是在说给谁听。 但是他说完之后,却继续坐了很久。 我的力气每一分钟都在增长。他在心里鼓励自己。但可以支持自己信念的证据却一点也找不到。 英曼挣扎着从湿漉漉的地面上爬起来,摇摇晃晃地像个醉汉。他走了一会儿,然后身不由己地弯下腰。胃部一阵剧烈的抽搐,他干呕了半天,担心自己的某些器官都给呕了出来。脖子上的创伤和头部的新伤悸痛不止,联合起来折磨他。他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一会儿,然后站起来在阴暗的树林中走了一上午。道路很糟糕,盘旋往复不绝,连大致是通往什么方向都看不出,只知道不停地向上,向上。路上的灌木和蕨类植物长得很密,似乎用不了多久,这条大地上的小小疤痕就会完全愈合,一点痕迹都不剩。期间有几英里,路一直在一片高大的铁杉林中迂回延伸,浓雾将它们的绿枝隐藏起来,只能看到一根根黑色的树干,插进低矮的天空中,像某个已经被遗忘的史前种族竖立起来的巨石,纪念他们历史上最悲惨的事件。 除了这条荒野之路,英曼再没见任何人类活动的痕迹,无从询问目前所处的位置。他感觉一片茫然,彻底迷失了方向。路向更高处回旋上升,他仍一步步往前挪着,已经竭尽所能,但即便这样艰难的每一小步,他都无法肯定是否是朝着正确的方向,让自己更接近目标。 快到中午的时候,他转过一个弯,瞧见前面一棵铁杉树下,蹲着一个骨瘦如柴的人,身体被一丛很高的蕨菜挡住,只露出头和肩膀。蕨菜被霜打成棕色,每一个叶片的尖端都悬着一颗雾气凝结的明亮的水珠。从那人的姿态看,英曼一开始以为自己撞上了某个正在屙屎的干巴老头,但靠近后才瞧出原来是个干瘪老太太,正蹲在地上给一个捕鸟的夹子装一块板油诱饵。 英曼停下脚步说:喂,大妈! 那个小老太太抬头瞧了一眼,但连手都没挥一下,继续蹲在地上异常仔细地调整着夹子,看来对这个活儿极为着迷。弄好后,她站起来绕着夹子走了半天,从各个角度进行检查,直至将蕨菜踩出一个溜圆的圆圈。她确实年岁很大,这一点毫无疑问,但尽管有许多皱纹,额下又生着赘肉,面颊却红润有如少女。她戴着一顶男式毡帽,稀疏的白发披散在肩上。宽大的裙子和罩衫都是软皮子做的,看起来像是由一把折刀剪裁后匆匆缝起来的。她腰上扎着一条油腻腻的棉布围裙,上面插着一支小口径手枪,只露出枪把。靴子似乎出于一位新鞋匠之手,脚尖处像爬犁的滑板一样向上翘着。一支枪管很长的鸟枪依在一棵高大的树上,是从前某个世纪的遗存。 英曼对着她打量了片刻,然后说:如果周围人的味道太重,你连一只鹌鹑也逮不着。 ——我没什么味道。那女人说。 ——那你自己随意好了,英曼说,我想知道的是这条路是否最终通到什么地方,还是哪也去不了,很快就到头了。 ——它哪儿都不去,过一两英里就变成一条毛毛道,但就我所知是一直往前,根本没有尽头的。 ——向西方吗? ——大体是向西,一直沿着山的走势。更精确地说是向西南方向。这是从前印第安人时代的商道。 ——多谢!英曼说着一只拇指插到背包的肩带里,准备继续赶路。但这时低矮的天空中突然下起雨来,稀拉拉的雨点又大又重,像落下的铅弹。 那女人伸出一只手,看着雨点在掌心汇成一汪,然后抬头看着他。英曼的伤口没布包扎,她观察了片刻说:那看起来像枪伤。 英曼无话可说。 ——你看起来很虚弱,她说,脸煞白。 ——我没事。英曼说。 那女人又仔细瞧了瞧他说:你好像挺饿,该吃点东西。 ——如果你能给我煎个鸡蛋,我会付钱给你的。英曼说。 ——什么? ——不知是否可以付钱请你帮我煎几个鸡蛋。英曼说道。 ——卖给你?她说,算了吧,我还没穷到那个地步,给你一顿饭吃倒可以。不过,鸡蛋我可没有,受不了跟鸡住一块儿,它们的是最没灵魂的东西。 ——你住的地方近吗? ——不到一英里,如果你愿意来吃晚饭并过夜,那我会不胜荣幸。 ——傻子才不愿意呢。 英曼跟在她身后,注意到她走路内八字,据说印第安人通常这样,尽管英曼认识很多切诺基人,包括游泳者,都是外八字,像鸭子一样。他们爬过一个转弯,前面净是平坦的巨石,英曼感觉似乎行走在一个悬崖的边缘,稀薄的空气表明位置已经很高,不过视线被雾气遮住,无法分辨高低。雨越来越小,最后变得细如游丝,忽而又落下坚硬的雪粒,劈劈啪啪打在岩石上。他们停下看雪,但雪只下了片刻,然后一片片的白雾被气流托起,迅速上升。头顶云缝中现出了蓝色的天空,英曼伸长脖子仰望了一会,心想:今天看来会一直阴晴不定了。 然后他低下头,猛然一阵眩晕,脚下的世界突然展现在眼前——他确实站在一个悬崖的边上,英曼赶紧朝后退开一步。下面一道长长的蓝紫色河谷,明显他就是从那里一路爬上来的,如果吐一口痰下去,估计会砸到前天走过的地方。左边都是高崖,英曼四下张望,突然大吃一惊,西方雾气散开处,显出一座岩石嶙峋的巍峨大山。阳光从一道云缝射下,陡然在英曼与蓝色的大山之间垂下一道纱帘般的天梯。大山右壁的岩石,着起来像是一个生着胡须的老人,倚靠在天边。 ——那山有名字吗?他问。 ——塔那瓦,那女人说,印第安人是这么叫的。 英曼看着巨大的老人山,然后又望向它侧后方较小的群山,在烟雾笼罩之中,逐渐隐没在西南方的天际。波浪般起伏的山峦,放眼望去,似乎没有尽头。最遥远的山峰,颜色只比灰白的空气略深一点,这些鬼影般虚幻、连绵层叠的群山,似乎在对英曼诉说着什么,他却琢磨不透。它们一重重逐渐变淡消退,就像他脖子上的伤口愈合时越来越轻的疼痛。 那女人挥手朝他凝望的方向一指,让他看遥远天边两座尖利的石峰。 ——饭桌岩和鹰嘴岩,听人讲晚上印第安人在上面燃起篝火,一百英里内都瞧得见。 那女人起身向前走去。我的营帐就要到了。她对英曼说。 他们很快就离开了主路,走进一个林木丛生的小山坳,一条小溪从中流过,空气里充满腐叶和烂泥的味道。树木都很矮小,枝干上生着很多节瘤,挂满了苔藓。它们都朝着一个方向倾斜,英曼可以想像,二月狂风卷着积雪向山下冲来,从光秃秃的树木间呼啸而过的情景。来到那女人的营帐前,英曼当即看出,它的主人原本过的应该是流浪生活,后来却在此住了下来。那是一个铁锈色的小篷车,立在倾斜的树林中间的一片空地里。拱形屋顶的木瓦上长满星星点点的黑色霉菌、绿色的苔藓、灰色的地衣。三只渡鸦在屋顶上走来走去,不停地在瓦缝间啄着。车轮很高,轮辐上盘绕着旋花藤。篷车两边画满了俗丽的风景和人像,写着字迹拙劣的格言和标语。在屋檐下挂着一把把草药、好多串红辣椒和各种风干的草根。屋顶的烟囱上冒出一缕青烟。 女人停下来喝了一声:嗨! 听见她的叫声,三只渡鸦呱呱叫着飞走了。一些清秀可爱的两色山羊走出树林,从篷车后绕了过来,眨眼间英曼面前便净是山羊,有二十几只或者更多。它们走上前来,伸长脖子打量英曼,细细的黄眼睛明亮又机灵。英曼想不通,山羊为什么会比绵羊好奇和通人性得多,而两者在外形上却没太大差别。众山羊围着他,挤来挤去,它们咩咩叫着,脖子上的铃铛响个不停。有些靠后的山羊人立起来,小蹄子搭在靠前的山羊背上,以求看得更清楚些。 那女人继续朝前走,英曼想绕开出羊跟上去。这时一只大公山羊肉后退了一两步,把较小的山羊挤到一旁,它前腿抬起朝前一扑,头抵在英曼的大腿上。连续几天的赶路和饥饿,己使英曼极度虚弱,头晕得厉害,所以给山羊一顶,他便跪倒在地,然后整个人仰面倒下。那只公山羊生着黑棕两色的毛,下巴上长着尖尖的长胡须,像撒旦一样。它走过来俯视英曼,似乎在检查自己的战绩。英曼脑中的眩晕和疼痛持续膨胀,简直像要晕过去。但他振作精神坐起来,摘下帽子在山羊的脸上扇了一下,将其挥退,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稳住身体,伸手又给了它一下。 这工夫女人根本没停步,已经绕到篷车的后面,看不见了。英曼、那只公山羊还有另外几只山羊一起跟了过去。她正蹲在一个松木顶的一面坡棚子里,将灶里压住的炭火点燃。看看火已经烧旺,英曼走过去伸手烤火。她往火上添了些大块的山胡桃木,然后拿起一个白色的搪瓷盆,走到旁边的地上坐下。一只长着斑点的棕白两色小山羊走到她跟前,她伸手抚摸它的毛,在它脖子下面抓痒。最后小羊四腿一屈卧倒在地,长长的脖子朝前伸着。老女人继续挠着它的下巴,抚摸它的耳朵。英曼还以为这是和平恬静的一幕,却见老太太继续用左手抚摸着山羊,右手伸到围裙的口袋里,掏出一柄短刀,一眨眼便深深地割开了山羊颌下的动脉。她把白盆推到羊脖子下面,接住喷涌而出的闪亮的鲜血。羊只挣扎了一下,然后便浑身颤抖地躺着不动了。她继续挠着它的毛,抚弄它的耳朵。羊和女人都凝神看着远方,似乎在等待一个信号。 山羊终于咽了气。英曼打量了一番篷车和它壁上的图案。底边是一排蓝色的小人,手拉手在跳舞。其上是些各式各样的人像,没什么具体的排列顺序,有的显然画到中途就放弃了。一张标明是约伯的人脸,表情扭曲痛苦,下面有手写体的黑色字迹,被一张羊皮遮住了一部分,所以英曼只能看到半句话:与他的主对立。另一幅图上的人匍匐跪倒在地,神情空洞呆板,他抬头看着上面的一个白色圆球。太阳?月亮?还是别的什么?下边写着一个问题:你是迷失的人中的一个吗?有一张没完成的脸,只勾抹出了眼睛。它的标题是:《我们个体的生命实在短暂》。 英曼从图画上收回目光,看那女人干活。她把羊从胸骨到屁眼劈开,让内脏流到装血的盆里,然后剥去羊皮。剥了皮的小羊模样怪怪的,脖子老长,眼珠凸出。她又将羊切成若干块,最嫩的部分抹上一层香料、胡椒粉、盐和一点糖,然后用绿树枝串起来放到火上烤。其他的放进铁锅里,加水、洋葱、一整头大蒜、五个干红辣椒、撒尔维亚干叶,还用两只手掌搓了一些香薄荷进去。铁锅底上有腿,她拿起一根木棍,拨了一些炭火到下面让它慢慢炖着。 ——过一会儿再放些白豆进去,到晚饭时咱们就能美餐一顿了。她说。 过了一些时候,雾又聚了起来,雨点滴滴答答落在篷车顶上。英曼挨着阴暗逼仄的角落里的小火炉坐下。屋子里满是草药、泥土和烧木头冒出的烟味儿。他是从后门进来的,穿过一个算是走廊的狭窄通道,只有三步长,一侧放着一个橱柜和一张桌子,另一边是一张窄窄的地铺。再往前,是一间小屋,面积大不过两个坟包。紧靠墙角有一个小铁炉,炉身比猪油桶大不了多少。炉后的板壁上加了一层盖屋顶的铁皮,以防被火烤着。房间里点着两盏小小的油脂灯,是用裂纹的茶杯做的,装满了动物脂肪,里面插着布条搓成的灯心。冒出的烟闻起来有股淡淡的羊膻味。 桌子上乱七八糟地放了一大堆本子和纸张,页边都返潮发黄了。本子大多数都打开倒扣在桌上,一本压着另一本。四周的板壁上钉着一些钢笔画,都是植物和动物草图,笔触有如蛛腿。有的还淡淡地上了一层或黄或棕的色彩。每幅画的边上都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似乎非得说上许多详尽的故事,方能解释清楚这些简略的图画。屋顶上悬着一捆捆干草药和草根。各种小动物的棕色皮毛,成摞散放在一堆堆的本子之间和地板上。最高的一堆本子上展开放着一对黑色的夜莺翅膀,好像正在飞翔。炉中的杉木闷烧着,青烟从炉门的缝隙中飘出,悬浮在屋顶的板条和拱形的椽子下面。 英曼看着那女人做饭。她把煎锅放在炉盖上,将玉来糊舀进劈啪作响的热油里,烙出一张又一张煎饼。等到盘子里已经有了高高的一摞,她用煎饼卷起一块烤羊肉递给英曼。煎饼油汪闪亮,涂了调料的羊肉已经烤成深棕色。 ——谢谢!英曼说。 他吃得如此之快,那女人干脆给他一盘肉和煎饼,让他自己卷着吃。英曼这边狼吞虎咽地吃着,那女人已经将煎锅换成了一只铁罐,开始用山羊奶做奶酪。她不断搅拌,羊奶越来越浓稠。搅好之后,倒进细柳条编的筛子里,分出乳清,用一把锡壶接着,留下的凝乳则倒入一只栎木小桶。她干活的时候,英曼得不停地挪动双脚,以免碍事。他们都很少说话,那女人一直在忙碌,而英曼又吃得太专心。料理停当后,她递给英曼一只陶杯,里面装着温热的乳清,颜色跟刷锅水一样。 ——你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想过在日落前会看见奶酪吗?她问。 这问题让英曼思忖了片刻。很久以来,他就认定,过多考虑一天会发生什么事情没有任何好处,它只会让一个人要么有太多希望,要么太过绝望。经验告诉他,这两者是同样的错误,都只会让人心头烦乱。但他也不得不承认,今天早晨他脑子里连奶酪的影子都没有。 那女人坐进炉边的一把椅子里,把鞋脱掉,双脚伸向炉子,脚和小腿颜色焦黄,鱼鳞状的皮肤简直跟鸡腿一样。她打开炉门,用笤帚上的草棍引火,点燃一杆石南烟袋,然后摘下帽子挠了挠头,稀疏的头发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可以看到下面粉红色的头皮。 ——你是刚在彼得斯堡杀完人来的吧?她问。 ——嗯,这事情还要从另一面看,似乎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一直想杀的却是我。 ——你逃跑了还是怎么着? 英曼掀开衣领,给她看脖子上狰狞的伤痕。受伤休假了。他说。 ——有什么证明吗? ——丢了。 ——哦,我就猜到你肯定丢了,她说着吸了一口烟,脚尖翘起来,脏兮兮的脚底板迎着火。英曼吃下最后一块煎饼,喝一口山羊乳清将其冲下肚去。乳清的味道果然不出他所料。 ——我没有奶酪了,所以才要再做些,不然我现在就可以请你吃点儿。 ——你就一直住这里头?英曼问。 ——没别的去处,而且我喜欢可以随时搬走。一个地方待厌了我就不想再待。 英曼看着这小小的篷车,还有那坚硬狭窄的地铺。他想起了缠在轮辐上的藤蔓,便说:你在这里扎营已经多久了? 她掌心向上伸出双手,看着手指。英曼以为她要掰着手指头一年一年地数,谁想她又把手掉过来,瞧了半晌皱纹密布的手背,纵横交错的纹路有如钢雕上的黑影。她走到那个窄窄橱柜前,打开用皮子当合叶的橱门,在一摞摞皮面的日记中翻了半天,找到她想要的那一本,然后站起来逐页翻看。 ——如果今年是一八六三年的话,就有二十五年了。她最后开口说道。 ——今年是一八六四年。英曼说。 ——那就是二十六年。 ——你在这儿住了二十六年? 那女人又翻了翻日记,然后说:到下个四月就二十七年了。 ——天哪!英曼说着又看了一眼那张地铺。 她将日记扣好,放到桌面的一摞本子顶上。我随时都可能走,她说,套上山羊,把车轮从土里拽出来,然后就上路了。我的车过去一直是山羊拉的,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我周游过全世界,最北到过里士满,向南快到查尔斯顿。它们之间的地方我全都到过。 ——你不会从来没结过婚吧,我猜? 那女人撅起嘴,像闻酸奶一样吸了吸鼻子。是的,我结过婚,她说,也许现在还得算是已婚的呢,尽管我想他肯定早就死了。那时我是一个天真的小姑娘,他是个老头子,已经娶过三个老婆,全部死在他前边了。但他有个很好的农庄,我的家人就差没把我直接卖给他了。我喜欢一个小伙子,黄头发,现在我每年还能梦到一回他的笑容呢。有一次,他从舞会上送我回家,每到拐弯的地方都吻我。但他们却把我交到那个老头手上,他待我就像一个庄稼把式。前三个老婆,都给他埋在山上的一棵悬铃树下,他有时候会一个人去那里坐。你见过这种六十五甚至七十岁的老头,一辈子能耗死五个老婆,让她们不停地干活、生孩子,虐待她们,直到把她们杀死?一天晚上,我在他身边醒来,想到自己的结局不过就是一排五个墓碑中的第四个,我马上就从床上起来,骑上他最好的马,天没亮就逃得远远的了。一星期后,我把马换了这辆车和八只山羊。到如今,祖、曾、高全用上,也计算不完这些羊跟第一批隔了多少代了。这辆车也东拆西补了多少遍,没一个部件是原来的了。 ——就这么一个人过下来了?英曼问。 ——没一天不是。我很快就学到,一个人光靠山羊就基本可以活下去,吃羊奶和奶酪,等到一年中繁殖的数目超过我的需要的时候,还可以吃羊肉。我什么野菜都吃,还捕鸟。只要你知道去哪里找,这世界上到处是白给的食物。北边离这里半天路的地方有一个小村子,我去那里用奶酪换土豆、粮食、猪油之类的东西。我熬汤药卖,配药粉,做药酒、药膏,还有治性病的秘方。 ——这么说你是位女郎中了?英曼说。 ——除此之外,我还偶尔做些小点心,卖一些小册子。 ——什么样的小册子? ——有一本是关于犯罪和救赎的,她说,我卖了不少。还有一本讲饮食的,告诉人们应该放弃吃肉的习惯,多吃全麦面包和土豆一类的块根食物。另有一本谈的是颅相,教给人们怎么通过颅相去了解一个人。 她伸手来摸英曼的头皮,他赶紧一扭头躲开了,说:我买一本讲饮食的,以后饿了看它就行了。说罢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沓各式各样的纸币。 ——我只收硬币,她说,三分钱。 英曼在口袋里丁丁当当掏了半天,找出三分钱给她。那女人从橱柜里取出一本黄色的小册子递给英曼。 ——封皮上写着,如果你遵照它的指示,就能改变自己的生活,她说,不过我什么都不说,你还是自己看吧。 英曼翻了一会儿小册子,灰色的纸张质地粗糙,印刷拙劣。有这样一些标题:《土豆——上帝的食物》、《羽衣甘蓝——灵魂的滋补品》、《全麦面粉——通往更富足的生活》 。 最后一个标题极引了英曼的注意力,他出声地读了一遍:《通往更富足的生活》 。 ——这可是许多人追求的,那女人说,但我不太肯定,一袋子面粉就能让人走向富足。 ——对。英曼说。照他的经验看,富足确实是难以得到的东西,除非你把坎坷困苦的分量也计算在内,它们可是应有尽有的。但一个人真正想得到的那种富足,则另当别论了。 ——匮乏才是人生的常态,我是这么看的。那女人说。 ——正是。英曼道。 女人俯身在炉盖上将烟袋锅里剩下的火星敲净,然后放回嘴里猛力吹着,简直都要吹得呜呜作响了。她从围裙的兜里拿出一只烟袋,重新把烟袋装满,用长满老茧的拇指将烟丝压实,然后在炉火中点燃一根草棍,凑到烟袋上,嘴里吸着,一直到自己满意为止。 ——你那个红色的大伤疤和那两处小的新伤是怎么来的?她问。 ——脖子上的伤是去年夏天,在环球酒馆附近落下的。 ——在酒吧斗殴给刀子割的? ——作战的时候,在彼得斯堡下边。 ——那么说是联邦军用枪打的? ——他们想进占威尔登铁路线,我们的目标是阻止他们。整个一下午,战斗在矮松林、笤帚草丛、农田等各种各样的地方进行。那是一片灌木丛生的可恶的低地,天气闷热,我们全都大汗淋漓,裤腿上都能搓下汗沫来。 ——我猜你肯定想过很多次,如果子弹再偏拇指那么宽的一点,你就活不成了。现在都差点把你的脑袋掀掉了。 ——是的。 ——看起来好像还可能会裂开呢! ——感觉像有这个可能。 ——那新伤呢?是怎么来的? ——都一样,是枪打的。英曼说。 ——北军? ——不是,另一伙人。 那女人挥去面前的烟,似乎对英曼受伤的复杂细节有些不耐烦。嗯,她说,这些新伤倒是不重。愈合以后就被头发盖住,除了你自己和你的心上人,没人会知道。她用手指抚摸你的头发时,只会觉察到一个小小的疤痕。我想知道的是,打这么多的仗,全为了大人物们的黑奴,你觉得值得吗? ——我不是这么看的。 ——你还能有什么别的看法?她说,平原地区我到过不少地方。黑奴让那些有钱人骄横、丑恶,让穷人卑鄙无耻。它是大地上的一个诅咒,人们是在引火烧身。上帝要解放黑奴,为奴隶制而战就是反对上帝。你有奴隶吗? ——没有。我认识的人几乎都没有。 ——那又是什么,让你义愤填膺,不惧死亡参加战斗呢? ——四年前或许我可以说出一个理由,现在我真是不知道了。不过,我确实已经受够了这一切。 ——这算不上真正的回答。 ——我想,许多人参战都是为了驱逐入侵者。我认识的一个人曾经去过北方的大城市,他说那里没有一点好的地方,我们打仗,就是为了避免变得和他们一样。我所知道的是,任何人如果以为联邦军愿意为解放奴隶而付出生命,那他是把人性想得太善良了。 ——既然打仗有这么多好理由,我倒想知道你干吗还要开小差? ——是休假。 ——是啊!她说着身子向后一仰,格格笑了起来,好像听到了一个大笑话。休假的士兵,她说,却没任何证明,给人偷了。 ——是丢了。 她止住笑看着英曼说:你听着,我哪边都不沾,你是不是逃兵,对我来说,就跟往这炉子里吐口痰一样,我一点都不在乎。 似乎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她吐出一口黑糊糊的浓痰,划出一道弧线准确地落进敞开的炉门里。她转回头看着英曼说:你这样做很危险,仅此而已。 他看着她的跟睛,惊讶地发现,其中竟然饱含着善意,尽管她说起话来总是那么狠叨叨的。很长时间了,从没有哪个人像这位羊婆婆那样,让他想一吐心头郁积。他说起每当想到一八六一年的时候,自己竟然满怀激情,离家去与北军中可怜的磨坊工人战斗,所感觉的羞耻。他们是如此无知,需要多少惨痛的教训,才肯相信装弹的时候要弹丸朝前。这就是我们的敌人,数目多到连他们自己的政府都不看重。一年接一年,他的被驱赶着向前,似乎无穷无尽,怎么也杀不绝,直到你已经杀厌了,他们却仍在列队向南挺进,永无休止。 然后他又讲起,今天早晨他发现了一棵晚熟的越橘,果实向阳的一面已经是灰蓝色,背光的一半还是青的。他摘下几颗当做早餐。然后又看到一群迁徙的鸽子,要去遥远的南方某处过冬,它们飞过时,有一瞬间遮蔽了太阳。当时他想,至少这些还没有变,果子还在成熟,鸟儿依旧在飞翔。四年了,他所见到、所经历的,除了变化还是变化。他猜想,对变化的企盼,应该是形成初期战争狂热的一个因素。新的面孔、新的地方、新的生活,都有莫大的吸引力。还有新的法律,你可以随意杀人,不必坐牢,相反却会因此被授勋。打仗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和信念,这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英曼现下忖度,是无聊,是对日复一日生活的厌倦,使人们拿起了武器。战争让人摆脱一成不变的生活,摆脱太阳的东升西落和四季的轮转,它制造出一个全新的、自成一体的气候,英曼也未能逃脱它的诱惑。但或早或晚,看着人们用各种各样的工具,不分青红皂白的互相残杀,你会厌倦恶心到无以复加。所以,那天早晨,他看着越橘和鸽子,心情畅快起来,很高兴它们一直在等着自己恢复理性,尽管他也担心,怕自己再难与一个和谐的世界相容。 听他说罢,那女人想了一会儿,然后用烟袋嘴朝着他的脖子和头一比,说:还很疼吗? ——一直疼,似乎就不会停了。 ——看来也是这样,红得像他妈的苹果。但我可以给你帮点忙,这可是我的本行。 她站起身,从橱柜拿出一篮子风干的罂粟,开始做鸦片酊。她把罂粟壳一颗颗摘下来,用缝纫针刺破,然后装进一个上釉的坛子里,放在炉子旁,等着鸦片慢慢发散出来。 ——过一会儿就好了,到时候再加点玉米酒和糖进去,喝起来更舒服些。让它多泡些时候,增加浓度,治任何疼痛都有效一-关节疼、头疼,什么都行。如果睡不着觉,就喝上一口,躺在床上,很快你就人事不知了。 她又走到橱柜前,拿出一只细口的罐子,伸进一根手指,蘸了些像车轴润滑油一样的黑色药膏,涂在英曼脖子和头的伤处,闻起来有股浓烈的草药的苦味。她的手指刚碰到英曼的伤口时,他不禁抖了一下。 ——不过是疼而已,她说,最终会消失的。等它消失以后,你就会忘记,至少不会记得当初疼得有多厉害,它会慢慢变淡。痛苦在我们的心里,不会像幸福那样长久停驻。这是神赐予我们的一种天赋,是他眷顾我们的一个标志。 开始英曼想和她争论,但又觉得最好还是保持沉默,让她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吧,只要她能从中得到安慰,哪怕她的想法全是错的。但他的嘴却不听话地说:我无意去追究为什么要有痛苦,一开始制造出痛苦这种东西的人,究竟是出于什么心理? 那老太太望着炉门中的火,然后又瞧了瞧自己的食指,上面还沾了油腻的药膏。她用拇指在食指上快速地搓了三下,然后在围裙下摆上蹭干净。操心完手指头,她放下手,对英曼说: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仅是回忆久远以前的幸福,就够让人痛苦的了。 她把装药膏的罐子用玉来心塞住,放到英曼的口袋里。带着吧,她说,厚厚地涂在伤口上,用完为止。不过别碰到衣领,洗不掉的。然后她又从一个大羊皮口袋里掏出一把卷扎好的草药块,像一截截很粗的方头雪茄。她把药块放进英曼的手里道:一天吃一块,现在就吃。 英曼把它们装进口袋,留了一块放进嘴里。药块似乎在嘴里膨胀起来,湿乎乎的一大团,像含了漫漫的板烟,发出一股臭袜子味儿,怎么也咽不下去。英曼的眼睛都流出泪来,马上就要呕吐,他赶紧抓起杯子,用乳清把药冲了下去。 晚上白豆汤和小羊肉煮好,他们并肩坐在棚下吃饭,雨水落进树林的沙沙声不绝于耳。英曼连吃了三大碗。饭后,他们每人倒了一小陶杯鸦片酊,然后一边向火里添着柴火,一边聊天。英曼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说起了艾达。他逐条地描述她的性格和人品,还讲到自己在医院作出的决断:他爱艾达,希望和她结婚。尽管他明白,婚姻意味着相信存在这样一种未来,从理论上,像两条在时间中延伸的直线,越来越靠近,直到合而为一。他对这种观念心存疑问,况且,也根本不能肯定,艾达是否会愿意接受像他这样一个肉体和精神都伤痕累累的人的求婚。他最后说,尽管艾达小毛病挺多,比较难伺候,可在他看来却很美丽。她常常半阖的眼睛目光下视,稍微有点不对称,让她总是显得有点忧郁。但英曼觉得,这让她的美貌更为突出。 那女人看着英曼,好似破天荒头一回听到这么傻的话。她用烟袋嘴指着英曼说:你听着,为美丽娶一个女人,就跟吃鸟为了听它叫一样,都是愚不可及的。不过,大多数人都会犯这个错误。 他们坐了一会儿,默默地呷着鸦片酊,入口带点甜味,很浓,像高粱糖浆一样粘稠浑浊。它的味道接近蜂蜜酒,只是没有蜜味,粘粘地挂在杯子上,英曼得伸出舌头去舔。雨下得更大了,几个雨点穿过棚顶的缝隙,落进火星嗤嗤作响。这是一种孤寂的声响,除了雨和火,再没有别的东西。英曼想像自己在冷山上,选一个同样荒凉孤寂的地方,过类似的与世隔绝的生活。在雾气弥漫的岩石上,建一个小木屋,几个月见不到一个人影,生活得和羊婆婆一样单纯,与世无争。这是一幅非常感人的图景,然而在内心深处,英曼却知道,自己痛恨每一分钟这样的生活,每一天都会遭受孤独与渴望的折磨。 ——冬天这里肯定很冷。英曼说。 ——非常冷。在最冷的几个月,我让火一直烧得很旺,被子如厚。但我最怕画画时墨汁和水彩冻住,有的日子我坐在桌边,把水杯夹在两腿中间保温,但当我用画笔上色的时候,没等笔尖伸到纸上,毛就冻硬了。 ——你那些本子是做什么用的?英曼问。 ——作记录,那女人说,在里面绘画,还写些东西。 ——是关于什么的呢? ——一切东西。山羊、植物、天气。我记录一切的发展变化,这会占去一个人全部的时间。错过一天,可能就永远没法回头补上了。 ——你是怎么学会写字、读书和画画的?英曼问。 ——跟你一样,都是别人教的。 ——你就这样过了一辈子? ——到目前为止是这样,可我还没死呢。 ——你住在这里不感觉孤独吗? ——偶尔会有一点吧。但要干的事情太多,一忙起来我就顾不上想别的了。 ——你一个人要是生病了怎么办?英曼问。 ——我的草药多的是。 ——那要是死了呢? 那女人说,这样离群索居确实有不利的地方。她知道无论出了什么事,都不会有人来帮忙,她也不想活到不能动弹的时候。不过,她感觉离那一天还远着呢。知道自己很可能死于孤寂之中,没人给安葬,她却一点也不为此发愁。等到觉着快咽气了,她打算就在石崖顶上一躺,让渡鸦把她的尸体啄碎,带着她飞向远方。 ——不是渡鸦就是虫子,就这两样,她说,我宁可让渡鸦展开黑色的翅膀,带着我飞走。 雨越来越大,从棚顶不断滴下来。该休息了,英曼爬到篷车底下,用毯子裹住身体睡着了。等他醒来,白天已经过去,又到了傍晚。一只渡鸦落在轮辐上看着他。英曼起身,在伤处涂上药膏,吃了一块草药,又喝了一口鸦片酊。那女人为他准备了更多的羊肉白豆汤,他在篷车的台阶上吃饭的时候,她坐在旁边给他讲了一个冗长无聊的故事。说有一次她向南到首府做交易,卖给一个人半打山羊,钱已经到手了,她才想起来忘了摘羊脖子上的铃铛。那人拒觉了她的要求,说交易已经完成了。她说铃铛不是交易的一部分,他唤出狗来,把她赶走了。晚上,她带着刀子回去,割断羊脖子上的皮项圈,把铃铛全拿了回来,用她自己的话说,是一路咒骂着走出了首府的大街。 她讲的时候英曼一直觉得迷迷糊糊的,药在身体里起作用了。 等她说完,英曼拍了拍她满是皱纹和老人斑的手背,说:真是一位夺羊铃铛的女豪杰。 英曼又睡着了。醒来时天是黑的,雨已经停了。天气很冷,羊在他身边趴成一堆取暖,它们身上的味道太重,熏得英曼几乎流出眼泪。他说不上现在是睡前的同一晚,还是己经又过了一个白天。篷车地板的缝隙中透下几线油脂灯的亮光,英曼从车下爬出,站起身,脚下净是湿漉漉的落叶。一小片月亮斜挂在东方,星星全部悬在老地方,一颗颗又冷又亮。山脊后面,一座黑黝黝的巨大石峰,高高插进天空,像一个哨兵,随时警惕着从天而降的侵袭。上路的强烈冲动又袭上英曼心头。他敲了敲篷车的门,等那女人叫自己进去,却没人回答。英曼开门走了进去,她不在车里。他看着桌上的本子和纸,拿起一本日记随手打开,见上面画着山羊。它们的眼睛和脚画得跟人一样,下面写的话很乱,似乎是比较山羊在热天和冷天的不同表现。英曼接着往前翻,看到一些图上画着植物,还有更多的山羊,姿态各异,全部用有限的几种暗色画成,让人以为她用的是衣服的染料。英曼读着附在图上的说明文字,它们记述了山羊吃的食物,彼此之间的态度,以及每一天情绪的变化。在英曼看来,她似乎打算一点不落地为山羊的习俗作个全记录。 这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英曼想,做个高踞云端的隐士。让喧嚣烦扰的世界在记忆中淡忘,一心只关注上帝所造的更优美的事物。但他日记读得越多,越是禁不住想,当那女人翻阅几十年的日记,计算距年轻时的某件往事过了多少岁月,该是怎么一种心情。那个她想嫁的黄头发农家少年,那一次短暂的浪漫。在秋收后某一日欢闹难忘的舞会上他们相遇,一轮金黄的月亮挂在树梢,她在门廊上张开双唇,吻着他,屋内小提琴奏着古老的乐曲,让她觉得不可思议的兴奋。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太多年月,即使没有那份与之相伴的甜美记忆,单单是这个数字便足以叫人黯然神伤。 英曼四下看了看,发现车上连一块镜子都没有,他推想那女人平时梳洗一定全靠感觉。她是否连自己近年的模样都不知道呢?长长的头发,像蛛丝一样又细又白;眼睛周围和颌下的皮肤松弛下垂,堆满褶子;额头上布满褐色的斑点,耳朵上生出短毛。只有脸颊是红润的,蓝色的瞳仁依然明亮。如果在她面前举起一面镜子,她会不会被镜中白发苍苍的老人惊得当堂倒退?因为在她心里,仍然保留着自己几十年前的模样。与世隔绝的人,可能会产生这样的心理。 英曼等了很久,那女人还没有回来。曙光升起,他吹熄油灯,又掰断一些木柴添到小炉子里。他想出发,却不愿意就这么离开,连感谢的话都不说一句。上午已经过去大半,那女人方才回来,进门的时候,手掐后腿拎着一对野兔。 ——我得走了,英曼说,我只想看看能不能付你一点饭钱和药钱。 ——你尽管付,她说,但我是不会收的。 ——那么多谢你了。英曼说。 ——你听着,如果我有一个儿子,我也会对他说同样的话,你要多加小心。 ——我会的。英曼说。 他转身向车外走,却又被她叫住。带上这个,她说着递给英曼一张纸,上面极为精细地画着一嘟噜腐臭花秋天结的蓝紫色的果实。 自由自在的野人 晨曦初现,鲁比就起身出去,要到下面大屋,给炉子生火,热一锅玉米粥,再煎几只鸡蛋。天还很暗,看不清东西,雾气笼罩在周围。一年四季,除了冬天,几乎每天早晨布莱克谷都会聚集着这样的浓雾,一两个小时才散。走到房子附近,她瞧见玉米仓旁边站着一个穿一身黑衣的男人。鲁比径直走进厨房,门框上方钉着两个分叉的树枝,猎枪就架在上面,已经装好了弹药。她取下猎枪,将两个击锤都搬到后面,然后快步朝玉米仓走去。 那人戴着一顶宽边软帽,帽檐压得很低,头向下垂着。他的肩膀靠在仓壁上,一腿支地,另一腿斜叉过来,只用脚尖点地,一派轻松惬章,像是靠在路边树上等车的行人,想着心事打发时间。 虽然光线昏暗,鲁比还是能够看出,那人衣服的料子和做工都极其考究。靴子尽管有点旧,但怎么看也更配一位绅士,而不是偷玉米的小贼。只有一样,与他目前极端悠闲的派头不相称:他的整个右臂都插进仓壁木板之间的缝隙里。 鲁比直接走到他面前,枪口下垂,但至少还对着他的膝盖,她准备好好教训一顿这个偷玉米的贼。这时那人仰起头,帽檐让开视线,他看着鲁比咧嘴一笑说:真他妈的不巧。 ——这么说你还没死? ——还没有,斯特布罗德说,快把你爹放开。 鲁比把猎枪靠在玉米仓上,打开门锁走了进去。她把铁链从地上拔出来,撬开夹子将他的手放脱,然后回到外面。斯特布罗德把手从玉米仓里抽了出来,尽管夹子上垫了布,他手腕肉少的地方还是给咬出了一道滴血的口子,小臂上一片青紫。他用没受伤的手揉了一会,然后摘下帽子,取出一方质地上乘的亚麻手帕,擦拭额头和脖子。 ——被夹子夹住,这一夜可真长啊!他说。 ——那是。鲁比看着斯特布罗德说。他有了一些变化,站在她面前的已经是一个老人。他的头发掉了一半,胡须花白,倒是一点没胖,仍然那么瘦小,一根竹竿也比他肉多。 ——你现在多大年纪了?她问。 他动了动嘴唇,似乎在心里计算着。 ——可能有四十五了。他过了一会儿说。 ——四十五? ——差不多。 ——你看起来不像。 ——谢谢。 ——你理解反了。 ——哦。 ——换做另外一个人,鲁比说,我就会问,明明看着不像缺钱的样,怎么还来偷我们的玉米。但我太了解你了,你是这偷点那偷点,想弄出一锅烧酒。那身衣服不是偷的,就是打牌赢的。 ——差不多吧。 ——你肯定是从战场上逃跑了。 ——作为战斗英雄,我休个假是理所当然。 ——你? ——每一次战斗,都是我带头冲锋。斯特布罗德说。 ——我听人讲,军官往往派最窝囊的人冲在前面,好趁早摆脱他们。鲁比说。 然后她不等斯特布罗德张口作答便说:你跟我来。她拿起猎枪走回房子,叫斯特布罗德坐在门廊的台阶上等着。鲁比进屋点起火,烧上一壶咖啡,揉好面团,然后开始麻利地张罗早餐:小面饼、玉米粥、鸡蛋,还有几片煎咸肉。 艾达下来,坐进窗边的椅子里喝咖啡,和往常一样,一大早总是恹恹的。 ——我们终于夹到了点东西。鲁比说。 ——也该是时候了,是什么? ——我爹,他就坐在门廊上呢。鲁比边说边调一锅用咸肉汁做的白色肉汤。 ——什么? ——斯特布罗德,他离开战场回家了。但他生也好死也好,跟我都没什么关系。给他一盘早饭,然后咱们就打发他上路。 艾达站起身,看向门外斯特布罗德消瘦的背影。他坐在最末一级台阶上,弓着背,左手伸在面前,口里哼着歌,手指不停地在掌根上点着,像某些在心里默算数目的人一样。 ——你应该叫他进来的。艾达说着坐回椅子里。 ——他可以在外面等。 早饭弄好后,鲁比给斯特布罗德送去一盘,放在梨树下的桌子上,她和艾达则在餐厅吃饭。隔着窗户能看见斯特布罗德吃得很急,帽檐随着他的咀嚼上下抖动。他就差没有端起盘子把沾在上面的一点油舔净了。 ——他可以在里面吃的。艾达说。 ——那我可不让。鲁比说。 她走出屋,去收他的盘子。 ——你有地方去吗?鲁比问他。 斯特布罗德说他确实有个窝。他结识了一伙武器精良的逃兵,住在一个很深的山洞里,像自由自在的野人一样,只想着打猎,整夜饮酒弹琴。 ——嗯,我猜那正适合你,鲁比说,你的人生目标一向就是手里拿着酒瓶,整夜跳舞。现在你已经吃了早饭,就可以走了,我们没别的东西给你。你要是再来偷玉米,我可能打你一身子弹。 她朝他拍着巴掌,像轰牛似的。斯特布罗德双手插兜,慢悠悠地往冷山方向走去。 第二天阳光灿烂,天气温暖而干爽。到目前为止,本月只下过一场小小的晨雨。落与未落的树叶都像放凉的炸肉皮一样,又黄又脆。鲁比和艾达到下面的谷仓察看晾起来的烟叶。落叶踩在脚下,与头上被微风吹动的树叶一道,发出清脆的响声。谷仓伸出的屋檐下,宽阔的烟叶被绳子串在一起,一排排大头朝下悬在立柱间。成束的烟叶舒展的椭圆形轮廓,造成一种人性的、阴柔的、压抑的感觉,像一串老旧的黄色棉布裙子。鲁比走在成排的烟叶中间,用手指在烟叶上抚摸揉捏一番,然后宣布一切尽如人意,多亏了干燥的天气,以及播种和收割时依足了星相的指示。很快就可以把它们泡在糖浆水里,然后压成板烟去换东西了。 鲁比建议她们到干草棚上坐一会儿,她说那可是个歇脚的好地方。她爬上梯子坐在草棚门口,两腿叉开在空中悠荡着。艾达认识的成年女人,没一个会这样的。 艾达起先有些犹豫,不太想跟鲁比坐到一起。她坐在干草堆上,腿压在身下,用裙子遮好。鲁比笑嘻嘻地看着艾达,那样子仿佛在说,我可以这么坐,是因为我从来不讲规矩,你同样可以这么坐,因为最近你也把规矩放下了。草棚的门很宽,艾达起身坐到鲁比旁边,她们像小子一样,嘴里叼着草棍,懒洋洋地晃悠着双腿。从仓门看出去,高处的房子、房后坡上的田野尽收眼底。再往后就是秋色斑驳的冷山,在干燥明净的空气中显得棱角分明,仿佛近在眼前。房子白得一尘不染,看起来又干净又漂亮。一缕蓝色的炊烟笔直地从厨房的黑烟囱里升起,随即被一阵吹下山沟的微风卷得无影无踪。 ——你说你想了解这片土地?鲁比说。 ——是的。 鲁比站起来跪在艾达身后,伸出两手捂住她的眼睛。 ——听!鲁比说。她的双手温暖粗糙,闻起来杂有干草、烟叶、面粉的味道,以及某种更深沉的气息——一种纯净的动物的气味。艾达感觉到她的指骨压着自己跳动的眼皮。 ——听到什么?鲁比问。 艾达说她听到风吹过树林,干枯的树叶沙沙作响。 ——树,就是树吗?那你还差得远呢!鲁比轻蔑地说,好似早已料到艾达会说出这么愚蠢的答案。 她把手拿开,坐回艾达身边,不再谈这个话题。艾达琢磨,鲁比的意思是,这世界是由具体不同的事物构成的。在一年中的这个季节,分辨杨树和栎树的声音是最容易的,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那她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就根本还没有入门。 快到傍晚的时候,尽管天气依然很暖和,但倾斜而淡薄的阳光明显说明,一年即将终了,这样温暖的日子没有几个了。为此,艾达和鲁比特地决定在屋外梨树下吃晚饭。她们烤了艾斯科送来的鹿腰肉,炸出一锅土豆和洋葱,用滚烫的咸肉肉油拌了一些秋生菜。然后她们将桌子上的落叶扫掉,正在布置桌椅餐具的当口,斯特布罗德从树林里施施然出现了。他提着一只麻袋,大模大样往桌边一坐,好似口袋里揣着一张请帖。 ——只要你说一声,我就把他赶走。鲁比对艾达说。 艾达说:我们的晚饭足够了。 饭间,鲁比一声不吭,斯特布罗德与艾达聊起了战争。他说希望战争尽早结束,他就可以从山里出来,但恐怕还要拖上很久,苦难即将落到每一个人头上。艾达唯唯诺诺,但当她环顾沐浴在淡蓝色照光下的山沟,觉得苦难似乎尚且远在天边。 吃完饭后,斯特布罗德从地上拿起麻袋,自袋里取出一把小提琴,横放在膝头。它的设计很新颖,一般应该是卷形的琴头处,雕成一只朝后扭的蛇头,鳞片与刀割般的蛇眼都清楚地刻了出来。斯特布罗德的自豪之情溢于言表,他也有这个资格,因为尽管远非完美,这把小提琴却是他在几个月的逃亡过程中自己设计制造出来的。原来的那把琴在回家的路上给人偷了,没有样本,他只好根据记忆自己仿制一把,难怪看起来像一件稀奇的古董,产生于人类刚刚开始制作乐器的古老时代。 他把琴翻过来掉过去给她们看,然后讲起了制作经过。他在群山之中跋涉了好几个星期,选择合适的云杉、槭木、黄杨木,将它们砍下烘干后,他一连干了好几个钟头,按照自己设计的形状,砍削出小提琴的各个部件。他将侧板用水煮软并定型,这样晾干以后就不会崩开,破坏柔和的曲线。他仅凭自己的双手雕出系弦钮、琴马和指板,将鹿蹄煮溶当做胶水,钻孔装上调音弦轴,然后把各主要部件装在一起,再用一根铁丝安好音柱,用商路汁将指板染成黑色。随后,用了几个小时雕出摆在后面的蛇头,还摸黑从一户人家的工具棚里偷了一小罐油漆,给小提琴漆上颜色,最后装弦调音。他甚至在一天晚上,从一匹马的尾巴上剪下长毛,为琴弓配上了弓毛。 他爱着自己的成果,心想,现在还差一步,就可以得到理想中的乐声了。他要杀一条蛇。有这个想法的时间已经不短了,他估计如果把一条响尾蛇尾部的响环装进琴箱,必然会使音色有极大的改善,赋予它一种独一无二凄厉低沉的音响。他认定,响环的节数越多越好。斯特布罗德说,这是他所追求的音乐上的进步的一个环节,寻找响环相当于一种神秘的苦修,其功效可能不亚于响环在琴箱中发挥的实际作用。 为了这个目的,他在冷山上到处游荡,寻找响尾蛇。他知道蛇在秋季刚刚转冷的时候都会出来活动,觅穴过冬。他找到一些相当大的响尾蛇,但杀死之后才发现,它们的尾巴都短得可怜,根本不合用。最后,在生长着黑肢树的高山上,他碰到一条老大的木纹响尾蛇,正躺在一块溜平的石头上晒太阳。这类响尾蛇一般长不到惊人的长度,它也并不是特别长,但身子却比一个人胳膊最粗的地方还要粗。身上的环形斑纹已经挤到了一起,互相衔接,简直黑得跟一条黑蛇差不多。蛇尾上的一组响环长度赶得上他的食指。斯特布罗德说到这里对着艾达伸出食指,然后用另一只手的姆指指甲在第二节指关节上一画,说:就是这么长。说完还用指甲在干燥的皮肤上反复画个不停。 斯特布罗德走到石头附近,对蛇说:嗨,我想要那些响环。那蛇的脑袋大如拳头,它从石头上抬起头,用细如刀割的黄眼睛打量着斯特布罗德,然后半盘起身躯,表示宁愿一战,决不退缩。蛇摆动了一会儿尾巴,热热身,然后振动骤然加剧,发出惊心夺魄的尖响。 斯特布罗德向后退了一步,这是自然的正常反应。但那些响环的诱惑实在太大了。他拿出一把折刀,割下一根大约四英尺长的分杈的粗树枝,又去找那条蛇。它在原地没动,似乎颇想较量一番。斯特布罗德站在估量是蛇攻击所能及的范围一臂开外,那蛇把头昂得更高。 斯特布罗德引逗它来进攻。呜……他边喊边在它面前挥动树枝。 蛇不为所功,继续振动着尾巴。 哇!斯特布罗德喝了一声,拿树枝去戳它。蛇盘起来的身躯移动了一下,尾巴的响声变小变低,然后一动不动,似乎已经厌倦。 显然得来点真格的才成。斯特布罗德挪近一点,然后俯身向前,把刀子放到嘴里咬住,右手的树枝举在半空,左手快速挥舞,已经在蛇攻击的半径之内了。它跃走了起来,身体与地面平行,张开巴掌大小的血盆大口,毒牙朝下龇着。蛇没有咬中目标。 斯特布罗德手里的树枝向下一叉,将蛇头卡在岩石上,然后迅速地用脚踏住蛇头,一手抓住扭动的蛇尾,另一手取下嘴里的刀,将响尾齐根割下。随后像一只受惊的猫一样,嗖地闪身跳开。蛇翻腾着盘起身躯,重新摆出进攻的姿势,滴血的秃尾巴根还在尽力振动。 ——还想活就继续话吧!斯特布罗德说罢摇着手里的响环走了。他相信从此以后,自己所奏出的每一个音符都不同了,在其中蕴藏着一种凄厉紧迫的意味,那是响尾蛇在示警。 对艾达和鲁比说完制作经过后,斯特布罗德坐在那里看着小提琴,仿佛依然觉得它非常神奇。他把小提琴举起来向她们展示,同时也是在显示,自己在某些方面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奔赴战场的人了。他说,战争彻底改变了他的音乐和他本人。 鲁比照旧是一个怀疑主义者。她说:战前,你对拉琴的兴趣可没这么大,只要能让你在舞会上弹个曲子,混口酒喝就心满意足了。 ——有人说我现在拉起琴就像个疯子。斯特布罗德为自己辩解道。 斯特布罗德说,他的转变是突如其来的,发生在一八六二年一月。当时,他所在的部队在里士满附近扎营过冬。有一天,军营中来了一个男人,问谁会拉小提琴,就被打发到斯特布罗德这里。他说自己有个十五岁的女儿,每天早晨生火,都把煤油倒在新添的引火柴上。但今天,煤油却流到了烧红的炭上,她刚把炉盖放回去,炉子就在她眼前爆炸了。炉盖重重地钉在她的头上,脸上的皮肉几乎被喷出来的火烧到骨头。她就要死了,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她在一两个小时后恢复了知觉,家人问能做点什么缓解她的痛苦,她说想听小提琴。 斯特布罗德带着琴,跟那人在路上走了约莫一小时,来到他家。全家人沿卧室的墙根坐成一圈。烧伤的姑娘靠在几只枕头上,她的头发已经烧得片片焦糊,脸看上去像只剥了皮的浣熊。头下的枕套湿漉漉的,都是从脸上渗出的液体。耳朵上方有一道被炉盖砸出来的深深的口子。伤口已经停止流血,但依然是猩红的颜色。她上下打量着斯特布罗德,眼白映着血肉模糊的脸,触目惊心。结我弹点什么吧!她说。 斯特布罗德坐进床前的一把直背椅里,开始调弦。他没完没了地拧着弦轴,那姑娘没办法只好说:你最好赶紧开始,如果你有意拉琴送我上路的话。 斯特布罗德弹了一段《锅中豆》,然后换成《莎莉·安》 ,很快就把看家的全部六支曲子过了一遍。它们都是舞曲,连斯特布罗德也知道与这个场合实在不相称,所以他尽最大努力让节奏慢下来,但无论拍子多么慢,就是没有肃穆忧伤的效果。当他弹完后,那姑娘依然活着。 ——再给我弹一支。她说。 ——我不会别的了。斯特布罗德说。 ——真惨,姑娘说,你算什么小提琴手呢? ——滥竽充数的残次品。他说。 姑娘脸上闪过一丝笑意,但眼中马上浮现出痛苦的神色,她的嘴角又垂了下来。 ——那就给我编个曲子吧!她说。 这奇怪的要求让斯特布罗德吃了一惊,他从来没想到过尝试作曲。 ——我恐怕不成。他说。 ——为什么呢?你从来没试过吗? ——没有。 ——那最好从现在开始。时间不多了。 他坐着凝神想了片刻,重新调了调弦,把琴抵在脖颈上,拉动琴弓,流淌出来的琴声让他自己都大吃一惊。他奏出的曲调舒缓摇曳,情绪主要由长低音和双音传达,他觉得无以名之,旋律的凄切忧伤接近弗里吉亚调式。姑娘的母亲一听马上痛哭起来,冲出房间,躲到门厅里。 他奏完后,姑娘看着他说:很动听。 ——不好。他谦逊地说。 ——确实好。姑娘说。她转过脸去,呼吸变得重浊。 姑娘的父亲走过来,拉着斯特布罗德的胳膊肘,带他走进厨房,让他在桌边坐下,倒好一杯牛奶后返身离开。等杯子喝空,那人又回到厨房。 ——她去了,你让她走得不那么痛苦。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联邦发行的一美元,塞进斯特布罗德手里。 斯特布罗德把钱揣进衬衫口袋,返回军营。一路上,他多少次停下脚步看着小提琴,好似生平头一回见到这种乐器。他以前从未想过要提高自己的技艺,但如今,似乎每一首曲子都值得用心去演奏,仿佛听力范围内的一切,新近都对他的音乐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在侧耳倾听。 此后,他每天都拉为那姑娘创作的曲子,从不厌倦。事实上,他相信那首乐曲是没有穷尽的,他可以日复一日地温习,一直到死,每次都有新的领悟。手指按弦、琴弓挥动,一切都重复了无数次,现在他已经不用想着怎样去拉,音符似乎会自动自发地跳出来。那旋律已经成了一个独立自觉的个体、一种习惯,能给一日的终了带来秩序和意义,就像有些人在夜幕降临时祈祷,有的要检查两次门闩,还有的会喝一杯酒。 从那天起,他的心越来越被音乐所充满,战争好像已经与他无关。他一有机会就从部队溜出来,也甚少有人过问。他开始把越来越多的时间打发在里土满污浊的酒馆区,那里充斥着肮脏的肉体、泼溅出来的烈酒、廉价的香水和没倒掉的夜壶的气味。事实上,整个战争期间,酒馆从来就是他最喜欢待的地方,一向是得空就去,但现在与以往不同,他感兴趣的是那些经常给顾客表演的精通音乐的黑人。许多夜晚,斯特布罗德从一个地方逛到另一个地方,直至发现某个弹奏吉他或班卓琴的天才,旁若无人地鼓弄着他的乐器。斯特布罗德便会拿出自己的小提琴,跟着拉到天亮,每一这样做,他都学到些新东西。 他的注意力开始集中在调谐、指法和分句这些方面。但慢慢地,他开始聆听黑人的唱词,对他们竟能如此清晰而自豪地唱出生活中的每一种渴望和恐惧钦佩不已。很快,他越来越强烈地感到对自己有了意想不到的全新的了解。他惊讶地发现,音乐对于他来说不单是快乐,还是一种精神的寄托。音群的组合、乐音在空气中回荡减弱,都给他以慰藉,对他诉说着关于世界创造的规则和道理。音乐告诉他,世间存在着一种正确的秩序,生活不应该只是无尽的混乱与漂泊,它应该是有序的,有一个合理的目的。它有力地反驳了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出于随机与偶然的观点。到如今,他会拉九百首小提琴曲,其中有大约一百首是他自己创作的。 鲁比对这个数字表示怀疑,她说从前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十个手指头一向够他算术用了。 ——他从来没有什么东西,数目能超过十的。她说。 ——九百首曲子!斯特布罗德说。 ——那你就拉一首。鲁比说。 斯特布罗德坐着想了片刻,然后拇指沿琴弦从上至下一抹,调了调一个弦轴,再试一次,又调了一下另外两个弦轴,最终把E弦降低了三品,与A弦上的三分音和声,形成一种奇异的音调。 ——我一直想不出该给它取个什么名字,或者你们就叫它《嫉妒的姑娘》好了。 接着他挥弓在崭新的小提琴上演奏起来,它的音色清晰、锐利、纯净得让人吃惊,调低的音准产生了一种不和谐的和声。旋律缓慢,具有调式,但节奏却很急促,覆盖的音域甚宽。不仅如此,乐曲持续地压迫你,提醒你一个忧伤的事实:它是转瞬即逝的,马上就会消失,你永远不可能把握。渴望,是它的主题。 艾达和鲁比吃惊地看着斯特布罗德演奏。至少在这首凄凉的乐曲中,他明显是摒弃了所有已知的小提琴手那种快速短促挥动琴弓的方法,而是使用长弓,奏出极为甜美却又哀伤的长音。鲁比从没听过任何与此类似的音乐,艾达也不例外。他的演奏从容得就像一个人的呼吸,但其中又蕴含着对一个有价值的生命的坚定信念。 斯特布罗德一曲既终,将小提琴从须髭花白的颌下取下。大家全部沉默了许久,溪边的小鸟,面对近在眼前的寒冬,叫声格外悲苦,同时又充满希望。斯特带罗德看着鲁比,似乎在等待她作出苛刻的评价。艾达也看着她。鲁比脸上的表情一目了然:要想软化她的心,单凭一个故事和一首小提琴曲可不够。她没对斯特布罗德讲话,而是转头向着艾达说:真奇怪,一辈子就会摆弄两下这个东西,到今天这个岁数,竟然还真给他弄出点门道了。这么个可怜虫,连外号都得来不易,偷火腿被抓,给人用棍子打了个半死。 (斯特布罗德英文有棍棒之意——译注。) 但在艾达眼中,这近乎一个奇迹,斯特布罗德竟然在众人中脱颖而出,成为一个正面的例证:不论一个人的生命如何虚度,永远都有机会找到方法去补救,不管多么有限。 新娘床上流满了鲜血 一连多日都是糟糕的天气,英曼在山里走得晕头转向,迷路了。雨似乎一直从新月下到月圆,但除非你从落下第一滴雨的时候,就想到要记住天数,否则谁又说得准呢?天空一直阴沉沉的,英曼至少有一个星期没看到太阳、月亮和星星。如果说他一直在绕圈子,或者沿着某种更为复杂但同样兜来兜去的路径前进,也不足为奇。也为了走直线,他尽量选择正对着自己的某一点、一棵树或一块岩石,朝着它走。他这样走了很久,直至突然想到,或许自己选择的这些点连在一起,就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圆圈,而绕大圈还赶不上绕小圈呢。想到这点,他便抛开顾忌,开始在迷雾中瞎闯,觉得哪边像是西方就朝那里走,尽可能说服自己,只要还在走着,就该满足了。 他把羊婆婆的药一直用完,很快,头上的伤口就抽紧成为小小的伤疤,脖子上的伤口只剩下一道苍白坚硬的印子。疼痛逐渐减轻,直至变成一种遥远的声音,好似河水潺潺,他想这声音自己可以永远听下去。但他的思想并没有同样快地愈合。 食囊里已经没有食物了。他最初想打猎,但高高的枞树林似乎已经被动物们遗弃。此后他又试着抓小龙虾煮来吃,折腾了几个小时,抓到能装满一帽兜的小龙虾,但在吃完以后却发现根本不顶事。他剥下一棵小榆树的树皮放到嘴里嚼,然后又吃了一株红宝石色的牛肝菌的伞盖,有一口煎锅那么大,十五分钟后就又饥肠辘辘。很快,他就只有拔溪边的野水芹吃,渴了便手捧溪水喝上一口。 一天下午,他爬行在生满青苔的溪岸,像头野兽一样吃着水边的草,头发全湿了,嘴里满是呛人的水芹味,心中一片空白。他爬到一个水坑边向下一望,看见自己的脸在水中的倒影,也正向他望来,随着波纹摇动,丑陋而又可怕。他赶紧伸手将倒影搅碎,因为他一点也不想看到自己的模样。 上帝啊,如果我可以生出翅膀飞翔该多好,他想,巨大的双翅会带着我冲天而起,离开这里,长长的羽毛迎风呼啸。世界将在下画展开,犹如打开一卷亮丽的图画。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我留在地面。河流和山脉在下方掠过,从容而轻易。我一直向上,向上,直至变成晴空中的一个黑点。我要飞往另外一个地方,住到树枝间和崖石上。偶尔某些来自人类社会的干扰,可能像使者一般企图拉我回去,但每次都不成功。我要飞落到远处某个高高的山脊上,观赏平常每一天的明媚阳光。 他坐起来,听了一会儿溪水冲刷圆石以及雨打落叶发出的声响。一只精湿的乌鸦落在一提栗树枝上,抖了抖羽毛上的水珠,然后缩起身子,显出一副病态。英曼站起身,按照他命中注定的方式,迈开双足朝前走去,最终走上了一条荒僻的小径。 第二天,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英曼开始感觉有人跟踪。他旋回身,看见一个生着猪眼、穿着一条褪色的工装裤和一件黑色西服上衣的小个子,正悄悄地紧跟在他身后。英曼几乎可以一伸手抓住他的脖子,把他掐死。 ——该死的,你是谁?英曼问。 那人一溜烟跑进树林,躲到一棵鹅掌楸后面。英曼走过去朝树后一看,空空如也。 英曼继续赶路,隔一会儿就回头看一眼。他有时抽冷子猛然转身,便可看到那个鬼鬼祟祟的跟踪者的身影,在树林中闪缩。他在观察我前进的方向,然后就会去向民兵汇报。英曼想到这里拔出勒马特手枪,在空中挥舞着。 ——我会一枪崩了你,英曼朝树林里喊道,你瞧着吧,我决不会犹豫,我要把你的肚子打个大窟窿,狗都能钻过去。 那猪眼男人在树林里躲躲闪闪,不敢靠前,但继续跟住他不放。 最后,英曼拐过路上的一个弯,那人从他前头一块岩石的后面走了出来。 ——你到底想怎样?英曼问。 小个子伸出两根手指,在嘴上放了一会儿,英曼认出这是红绳会或者美国英雄社的一个接头手势,他记不清究竟是哪个了。医院的一个义工曾跟他说起过这些同情联邦的组织。它们都跟共济会一样,擅长制造各种暗号。英曼回了一个对应的手势,伸出一根手指在右眼上一比。 小个子露出笑容,说世道艰难啊。英曼知道,这又是一句暗语。正确的回答如下:是的,但我们企盼未来会更好。然后那人会问:为什么?英曼再答:因为我们在寻找解脱自己绞索的办法。 不过,英曼说的却是:到此为止吧,我不是美国英雄社的人,别的组织也不是,我跟任何组织都没关系。 ——你是个逃兵? ——如果有地方可逃,我倒是愿意当个逃兵。 ——打开天窗说亮话,我和你一样,哪方都不靠。我的儿子在夏普斯堡给打死了,从此以后,无论哪一边,我都叫他们见鬼去吧。 ——我参加了夏普斯堡的战斗。英曼说。 那人伸出一只手说:波茨。 英曼跟他握手,说了自己的名字。 ——夏普斯堡的战斗是怎么一个情况?波茨问。 ——都一样,但比一般的规模更大。一开始双方互相炮轰,然后冲锋、射击,葡萄弹和步枪子弹,什么都有。死了很多人。 他们站了片刻,看着附近的树林,然后波茨说道:你看来累得不成人样了。 ——没东西吃,我一直拼命赶路,可也走不多快。 ——可惜手边什么都没有,不然就可以给你点吃的了。前方三四英里,住着一个好心的姑娘,她会给你东西吃,而且什么都不会问。 雨被寒风吹送,倾斜着落下,冰冷刺骨。英曼把防潮布裹在身上,快步朝前走去。他看起来就像古昔游方的僧侣,一身黑色的僧帽僧袍,躲开污浊的人世,为了拯救自己的灵魂浪迹天涯。雨水从他的鼻尖滴落,流到胡须上。 不到一小时,他便行至波茨所说的地方。那是路边一栋用方木料建成的孤零零的小房子,位于一个潮湿阴暗的山沟的入口处,只有一间屋。窗户上糊着油纸,一缕棕色的炊烟从一个用泥巴、树枝垒起来的烟囱里冒出,马上就被风吹散了。山坡上有一个猪栏,一只猪在里面走来走去。墙壁与烟囱之间的角落里,摆着几只盒子形的鸡窝。英曼走到栅门外,向里面喊了一声。 雨中开始夹杂着飞洒的冰霰,他两边的面颊挤缩在空荡荡的嘴里,似乎要贴到一起了。栅栏里侧生着一株山胡椒,红色的果子已经挂上了冰锥。英曼等了片刻,然后又喊了一声。一个女人,应该说是个年轻的姑娘,将门略微推开,探出生着棕色头发的脑袋看了一眼,又马上缩了回去。英曼听到上门闩的声音。害怕是正常的。他想。 他又朝门里叫了几声,这回补充说是波茨叫他来的,想在这里吃口饭。门打开了,姑娘迈步来到前廊上。 ——你刚才怎么不说?她说道。 她长得挺清秀,身材娇小,皮肤紧绷,一头棕色的头发,在这么冷的天气里,仍穿着棉布印花裙。英曼摘下挂在门柱上的长铁链,走到门廊前,脱下身上的防潮布,抖一抖搭在门廊边上控水;解下食囊和背包,放到上门廊上雨浇不到的地方,然后站在冰雨中等待。 ——快上来吧!她说。 ——我吃饭会付钱的。英曼说着走上门廊来到那姑娘身前。 ——我是很穷,给不了你太多东西吃,只有一块玉米饼和一点豆子,可也没到为此要收钱的地步。 她转身走进屋子,英曼跟在后面。房间里很黑,只靠炉火照亮。从油纸窗透进一点昏黄的阳光,洒落在擦洗过的木地板上。英曼看得出,房间尽管简陋得像个谷仓,却很干净。没什么家具摆设,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个碗橱和一张绳床。 除了床上的被子,屋内其他的东西没有一丝装饰的痕迹。墙上没有亲人或耶稣的图像,甚至连从杂图里剪下的插图都没有一张。笤帚上也没扎蝴蝶结。惟有被子做了装饰,拼缝而成的被面上的图案,与任何本地的风格大异其趣,没有七瓣莲、飞鸟、奶油搅拌器的手柄或杨梅叶,而是一些完全虚构的寓言中的动物,或是半想象的黄道十二宫的动物。分红、绿、黄三色,色度较为暗淡,用的可能是从树皮、花瓣或坚果壳中提取的染料。除此之外,木屋中一片棕黄,惟一的例外是一张婴儿的红脸蛋。婴儿紧包在襁褓中,躺在一个用松木棍做成的简陋童床里,树皮都没有剥下。 他环顾着房间,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肮脏。在这个洁净封闭的空间里,他发觉自己的衣服因连日赶路流汗,散发出刺鼻的味道,靴子和裤筒上全是泥块,糊在小腿上,每迈一步都留下肮脏的脚印。他想把靴子脱下来,又担心自己的袜子会臭得像块腐肉。他已经很长时间没脱过鞋了。木屋很新,仍然散发出新破开的栗木和山胡桃木的淡雅香气。英曼觉得自己身上的味道更加分明,唐突了空气中的芬芳。 那女人把一张椅子搬到火旁,示意英曼坐下。很快,他身上的湿衣服就被烤得冒出淡淡的蒸汽,泥水不停地从裤脚滴落,在木地板上汇成几小汪。他看着自己的脚,注意到炉前有半圈木地板已经被踩踏得颜色发白,有如一条拴住的狗在活动半径内踩出的地面。 装斑豆的壶挂在火边的一根铁棍上,来回摆动,壁炉台上的一只铁烤炉里放着一大块新鲜的玉米饼。那女人递给他一只盘子,盛着一块玉米饼,还有冒尖的一堆斑豆,以及一个剥了皮的洋葱头。接着又把一只装着泉水的木桶放在他脚前,桶里有一把长柄勺。 ——你可以到桌子上吃,也可以在这里,这里暖和些。她说。 英曼把盘子放到大腿上,拿起刀和勺子便吃了起来。他也想表现得斯文一点,但动物性的本能却占了上风,他狼吞虎咽,发出偌大的声响,不到万不得已决不停下来细细咀嚼。他先把洋葱切开,像吃苹果一样吞掉,然后用勺子舀起热斑豆填进嘴里,同时大口地咬着那块油汪汪的玉米饼,其速度之快连他自己都觉惊心。咬出来的豆浆流下他的胡子,滴落在衬衫肮脏的前襟上。他忙得呼吸不匀,已经有点喘不上气,鼻子里呼哧呼哧作响。 经过一番努力,他放慢咀嚼吞咽的速度,喝了一勺冰冷的泉水。那女人已经把自己的椅子搬到壁炉另一面,坐在那里看着他吃,就像看着一头吃腐肉的公猪。也即是说,又好奇,又有点恶心。 ——很抱歉,我已经好多天没吃到真正的食物了,只吃了些野水芹,喝点溪水。英曼说。 ——用不着抱歉。她说。语气平缓,英曼听不出是表示原谅抑或责备。 英曼第一次近距离地看她。这样一个瘦弱的姑娘,竟孤身一人住在这个阳光甚少光顾的幽暗山谷里。她的生活简单到连纽扣都没有,英曼注意到,她裙子上都是用鸡距藤做的木夹夹住的。 ——你多大了?英曼问。 ——十八。她说。 ——我叫英曼,你呢? ——萨拉。 ——你怎么会一个人住这儿? ——我男人约翰去打仗,在弗吉尼亚战死,已经有段日子了。他从来没见过自己的孩子,现在就剩我们娘俩了。 英曼默默地坐了一会儿,想着那些死在战争中的人,不管是哪一方的,还不如用枪管顶住上颌把自己崩了呢!又有什么分别? ——这里有人帮你的忙吗?他问。 ——没有。 ——那你怎么生活呢? ——我用犁尽我所能开出一小片玉米地,还有一个菜园,在山坡那边不远的地方。但今年都没收下多少。我有一个磨玉米的平轮水磨,还有几只下蛋的鸡。原来有一头牛,但夏天偷袭的北军翻山过来,把它拉走了,还烧掉了本来就不大的谷仓,抢走了蜂巢,用斧子在门廊上劈死了我们的大青狗来吓唬我。冬天主要就得靠猪栏里的那口猪了。我得尽快把它宰了,可又害怕,我还从来没自己杀过猪呢。 ——得有人帮你才行。英曼说。让这么一个弱不禁风的人杀猪,实在是难以想像。 ——需要不等于能得到,短期内都没有指望。我的家人都死了,除了波茨,附近也没有我可以求助的邻居。但一说到干活,波茨是根本指望不上的。一切都得我自己来做。 这样辛劳的生活,短短五年就会让她成为一个老女人。想到这里,英曼真希望自己从没踏进这个门槛,哪怕会倒毙于路旁,也该继续赶路。他难过地看出,这个女人的生活,如果自己走进去,就会从今晚开始,一直辛苦到死,永远不会有出头之日。仅是想上片刻,他便感觉整个世界都像一堆木头般高悬在上,随时准备滚落下来,将陷阱中的她活活砸死。 外面夜幕已经降临,房间里黑得像一个熊窝,只有炉中投射出一片黄光。姑娘的腿向火炉伸出,她穿着一双男式的灰色厚袜子,褪到脚踝处,裙摆提了起来。火光中,英曼能看见她纤弱的小腿侧面的金色绒毛,紧贴在肌肤上,又细又软,闪闪发亮。长期的饥饿使英曼头脑昏乱,竟然想到要去抚摸她的小腿,就像抚摸一匹受惊的马的脖子,以镇定它的心神。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她的身体都透出彻底的绝望。 ——我可以帮忙,英曼发现自己在说,现在是有点早,但也勉强可算适合杀猪的天气了。 ——我是求之不得。 ——你没有求,是我自己愿意的。 ——我不能让你白干。我可以把你的衣服洗干净缝好,看来你也正需要,上衣的那个破洞可以在外面垫一块布缝上。暂时你可以先穿我男人留下的衣服,他差不多和你一样高。 英曼又开始低头吃饭,很快便一扫而光,他用一小块玉米饼把盘子里最后一点汤汁抹净,放进嘴里。萨拉没问他是否还要,就用勺子又给他舀了一大堆豆子,还用叉子给他叉了一块玉米饼。英曼正吃着腿上的第二盘食物,这时孩子哭了起来,她走到房间昏暗的里侧,把裙子在腰间解开,坐在床上给孩子喂奶,侧身对着英曼。 英曼想不看,却还是从侧面瞧见了她圆圆的乳房,在朦胧的光线中丰满而洁白。过了一会儿,她把孩子拿开,湿漉漉的乳头上闪烁着一点亮光。 她捧着一摞叠好的衣服回到壁炉旁,衣服上还立着一双干净的皮靴。他把空盘子递给她。 那女人将衣服和靴子放到他的腿上,说:你可以到外面门廊上换衣服,给你这个。她说着递给他一块灰色的肥皂,一块布,还有一个葫芦底做的盆,里面装着清水。 他走入夜色之中。门廊的一头有一块洗衣板,上方挂着一面小圆镜,抛光的金属已经出现锈迹。这是年轻的约翰刮脸的地方。细碎的冰霰仍然敲打着残留在栎树上的叶子,但在山谷开口的方向,朵朵散开的乌云飞掠而过,月亮在它们后面隐约可见。英曼想像那些人在门廊上将狗杀死,让姑娘在一旁看着。他在冰冷的空气中将衣服解开,脱下来的衣服就像新剥的皮一样,又湿又重,软塌塌的。他一眼也没往镜子里看,用肥皂和布头使劲地擦拭身体,然后将剩下的水浇在头上,穿好衣服。死者留下的衣服很合身,因多次水洗变得又薄又柔软。靴子简直就像特为给他度身做的。不过,他总还是觉得像披上了另外一个生命的外壳。重新进入木屋的时候,他的感觉肯定与鬼魂相仿,占据着过去的形体,却依然是个虚幻的空壳。萨拉点燃了一支牛油蜡烛,正在桌上的一个盆里洗盘子。蜡烛附近的空气似乎异常重浊,近旁所有光洁的物体都被染上了一层光晕,而烛光范围外的一切,都隐没在黑暗之中,似乎再也不会重现。姑娘俯身在桌上,英曼觉得,她后背形成的曲线,此后的一生将再无缘目睹。这一幕应该牢记不忘,等到老年,这记忆虽不能带回青春,但至少可给人以安慰。 他坐进炉边的椅子里,很快那姑娘也坐了过来,他们默默地待了一会儿,盯着炉火,她抬起头看着英曼,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却又异常可爱。 ——如果我有一个谷仓你就可以睡哪里,她说,但现在没了。 ——我可以睡玉米仓。 她又低头看着火,似乎表示他可以走了。英曼再次来到门廊上,拿起自己的包裹和湿漉漉的毯子,走到房后的玉米仓。云散开得很快,月亮露了出来,近处的景物开始显出比较清晰的轮廓。温度更低了,砭骨透肌。英曼爬进玉米仓,尽力把身体蜷缩在玉米穗当中。山坡上传来一只猫头鹰的叫声,从高至低,呈现一定的韵律。猪醒了过来,哼了几声,然后又陷入沉寂。 英曼估计这一夜会又冷又硌得疼,但跟躺在野地上比终归要好多了。借着从玉米仓壁板的缝隙中透进的一道道蓝色月光,他从食囊中取出勒马特左轮,检查一遍弹仓里的十发子弹,用那位已经去世的丈夫的衬衫下摆擦拭枪身,将击锤半扣。他又拿出刀子,在一只靴子干净的皮底上磨了磨,然后裹好毯子准备睡觉。 但没睡多大一会儿,他便被脚踩落叶的声音惊醒。英曼慢慢把手放到枪上,以免碰到玉米棒子弄出声响。脚步声在距玉米仓十来英尺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请你到里边来吧!萨拉说完便转身走了。 英曼爬出玉米仓,将手枪插进裤腰,仰头看着山沟上方狭窄的天空。猎户星座已经升至中天,似乎正好骑跨在山沟两边的山脊上,看姿态仿佛对于何去何从心中自有主意。他走到木屋前,只见窗纸亮得像盏灯笼一样。姑娘往炉里新添了山胡桃木的板子,火光熊熊,小屋可能从来没这么温暖亮堂过。 她躺在床上,辫子解开,浓密的头发覆在肩头,反射着火光。 英曼走到炉旁,把手枪放到算是炉台的一块木板上。童床已经挪到火旁,孩子面孔朝下睡着,只在被子外面露出一个毛茸茸的后脑勺。 ——你拿着那把大枪看起来像个逃犯。她说。 ——现在我还真说不上自己究竟是什么人。 ——如果我让你做一件事,你会答应吗? ——英曼想:他应该答一句“也许”,或“如果我能做到”类的话,应付过去。 但他说出来的却是:我能答应。 ——如果我要你到床上来,躺到我身边,但别的什么都不要做,你能答应吗? 英曼看着她,心想:她眼中此时看到的又是什么呢?一个穿着她丈夫衣裳的可怕幽灵?一个让她喜忧参半的鬼魂?英曼的眼睛落到她盖的被子上。被面上面画着粗壮的野兽,大眼睛,小细腿,笨拙却又尊贵,有如作为纹章的异兽。它们似乎是根据对梦中所见怪兽的残缺记忆拼凑起来的,肩部大块的肌肉隆起,足上生满利爪,咆哮着张开巨口,露出长长的獠牙。 ——你能吗?她又问。 ——能。 ——我知道你可以,不然我也不会问。 他走到床前,脱掉靴子,衣服全部穿在身上,仰面躺进被窝。 床垫里装着新鲜的干草,散发出干爽的清香,让人想起秋天。被窝里还有那姑娘自己的气味,像一丛淋湿月桂,花瓣已经全部凋落于地。 两人全都一动不动地躺着,好似中间摆着把已经上膛、一触即发的猎枪。过了一会儿,英曼听到她猛烈地抽泣起来。 ——我还是走吧,如果这样能让你感觉好过些。他说。 ——别说话。 过了半晌,她止住哭声,坐起来用被角擦擦眼睛,开始谈起她的丈夫。她只让英曼听着,每次他想开口,她便说:别出声。她的故事没有任何出奇的地方,但却是她的生活。她说起如何与约翰相遇、相爱。为建这栋木屋,她像个男人一样,与约翰一起干活,伐树,立起削平的木料,用泥弥缝。在这样一个英曼看来很难维生的荒凉所在,他们却设想着美好的未来。她讲到过去四年的艰辛,约翰的死,粮食的不足。惟一的亮点是约翰的一次休假,那真是天堂般快乐的时光,也就是那次,她有了现在睡在火旁的孩子。如果没有她,萨拉说,自己早就撒手离开这个世界了。 她最后说道:外面那口猪长得不错,一直放在树林里吃栗子,赶回来以后,喂了两星期玉米,猪油应该很多,它肥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萨拉说完,伸手去摸英曼脖子上的伤疤,先是用指尖,然后整个手掌都贴上去。片刻后,她把手拿开,转身背对着英曼躺下,很快呼吸就深沉均匀起来。英曼想,仅仅是找个人诉说一下她过的是如何孤单而朝不保夕的生活,便使她从中得到安慰。她的生活就像个装满了悲哀的坛子,全靠一头猪将坛口塞住。 尽管非常疲倦,英曼却无法入睡。他躺在萨拉旁边,看着屋顶的亮光随着炉火减弱而逐渐暗淡。很长时间以来,他从未体验过任何女性哪怕仅带着一点点柔情的触摸,以致他已经把自己看成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另一种生物。不得救赎,遭受惩罚,这是他的命运;他将永远得不到任何柔情,他的生命注定是一个可怕的错误。英曼思绪起伏,心头被悲伤填满,甚至不敢想自己可以把手放在萨拉的腰上,把她拉到自己身边,相拥到天明。 英曼这一夜睡得很少,还做了许多梦。他梦见被面上的动物,在一个幽暗的森林里追逐自己,无论逃往哪个方向,都没有任何可以避难的地方。他孤单一人,面对那黑暗而可怕、似乎为要置他于死地而联合起来的整个世界。那里的一切都是阴暗漆黑,除了像月亮一样白的尖牙和利爪。 英曼睁眼醒来,发现萨拉正推着自己的肩膀。起来,赶紧走,她说,语气极为紧迫。 天刚蒙蒙亮,木屋里冷得要命,路上响起微弱的马蹄声,正朝这里赶来。 ——快走,萨拉说,不管来的是民兵还是北军,你在这里对我们都没好处。 她跑过去将后门打开。英曼蹬上靴子,抓起壁炉上的手枪,冲了出去。他没命地奔向小溪对面的树林,一头扎了进去。逃到隐蔽处,他又小心地在树林中绕到房子正面,藏在一丛浓密的月桂树下的阴影里,从两根树杈间向外观望,省得把自己的脸暴露在外。地面也已经冻上了冰坨,踩在脚下喀啦作响。 他看见萨拉穿着睡衣,赤脚跑过霜冻的地面奔向猪栏。她把挡门的横木从立柱上取下,尽力想把猪哄出来,但它就是不动。她走进猪栏,两脚踩破薄薄的冰壳,沾满了下面黑色的泥浆和猪屎。经萨拉用脚一踢,那猪站了起来,朝门走去。但它太大太重,肚皮垂得太低,费了好大劲才迈出门去。萨拉把它朝树林方向赶,速度刚刚有点起色,就听下边路上有人喊道:站在别动! 英曼看见三个穿蓝色军装的联邦士兵,从几匹羸弱的马上下来走进前门。其中两人左臂的臂弯上擎着新普林菲尔德步枪,枪口朝下,但他们的手指都插在扳机护弓里。另一人向上举着一支海军左轮,像是要打天上的飞鸟,但他的眼睛却直盯着萨拉。 拿手枪的那人朝萨拉走过去,叫她坐在地上,萨拉照办了,猪也在她旁边趴了下来。两个拿步枪的人走上门廊进入房间,随即响起乒乒乓乓砸烂东西的声音。拿手枪的那人一直站在萨拉旁边,既不看她,也不对她说话。过了半晌,那两人走了出来,其中一个抓着布角把襁褓中的孩子提在手上,就像拎着一个小布口袋。孩子大哭起来,萨拉挺身要赶过去,却被拿手枪的那人推倒在地。 三个士兵在院子里商议了一会儿,在孩子的哭叫和萨拉的乞求声中,英曼根本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他能听出他们的口音,又平又快,像铁锤一下下敲击,这声音在英曼心里勾起了强烈的反击欲望。然而,对方的位置在勒马特左轮的可靠射程之外,可即使是在射程内,他也看不出怎样动手,才不会搭上萨拉、孩子和自己的三条性命。 随后,他听到他们跟她要钱,问钱藏在哪儿了。英曼想,钱就是他们的命根子。萨拉说的只能是实话,他们眼前所见的一点东西,便是她的全部财产。他们问了又问,最后把她带到门廊上,拿手枪的人把双手扭在背后,一个持步枪的人走到马跟前,从鞍囊里取来一根旧牵犁绳一样的破绳子。拿手枪的人用绳子把她绑在一根柱子上,然后用一根手指朝孩子点了点。真中一人打开襁褓,把孩子放在冰冻的地面上。英曼听到拿手枪的人说:咱们有的是时间。萨拉号叫起来。 几个人坐在门廊边上聊天,脚不停地晃悠着。他们卷起纸烟,抽到只剩烟屁股,然后那两个小兵从马背上取下马刀,在院子冰冷的地面上插来插去地忙了一通,希望能找着什么宝贝。孩子不停地哭,萨拉一直在哀求。那个拿手枪的人站了起来,走到萨拉跟前,把抢管在她两腿中间一插,说:你真是连屎都没有,是吧?另两个人走过来,在一旁看着。 英曼开始在树林中移动位置,要绕到房子侧面,这样等他从屋后转出来,至少能趁他们不注意打死一个。这计划一点都不高明,但他没别的办法,因为双方之间隔着一大片空地。他知道自己和那女人以及孩子很可能都会死掉,但又别无选择。 但没等他移动多远,那几个人就从萨拉身边走开了。英曼停住观望,希望能出现什么有利的局面。拿手枪的人从马的鞍囊里取出一截绳子,走到猪跟前,把绳子拴在猪的脖子上。另两人中的一个解开萨拉手上的绳索,另一人走到孩子旁边,单臂把她举起来,塞给萨拉。他们开始满院子追鸡,最终抓到三只母鸡,用细绳把鸡腿绑住,头朝下挂在马鞍后面。 萨拉把孩子紧紧抱在怀里,当她看见他们要把猪牵走,便喊道:我就剩那口猪了,把它牵走,还不如在我们娘俩头上一人一枪,现在就把我们的杀了算了,反正都一样。但那几个人骑上马背上路走了,那头猪被牵着,费力地跟在后面小跑。他们转过一个弯,走出视线。 英曼跑到门廊前,抬头看着萨拉说:赶紧把孩子暖一暖,然后点一堆火,越大越好,再煮一大锅水。说完他便沿路跑了下去。 他隐身在树林边缘,悄悄跟在那几个联邦士兵后面,心里也不清楚自己到底该怎么办,只能等待时机出现。 他们只走了两三英里,便离路拐进了一个小山沟。山沟地势凹凸不平,入口处有一片洼地。他们朝坡上行了一段,将猪拴在一棵小刺槐树上。一条湍急的小溪边有一大块突出的岩石,他们紧靠着岩石生起一堆火。英曼估计他们是想在这里扎营过夜,而且必然要饱餐一顿,哪怕得把那头猪的腿生生割下来。英盖从树林里绕到岩石顶上,藏身在石块间,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只见他们拧断两只鸡的脖子,拔掉鸡毛,掏出内脏,用树枝串起来架在火上烤。 他们背对岩石而坐,等着鸡慢慢烤熟。英曼听到他们谈起家乡。原来那两个下属来自费城,拿手枪的那人则来自纽约。他们说起如何想家,真希望是待在家里。英曼也希望他们留在家中,因为,他对自己正要尽力去做的事,并不是特别热衷。 他在岩石上悄悄地移动,走了相当远的一段距离,下到与地面齐平的高度。这时,他发现在岩石的边缘有一个洞口,探头进去一看,才不过十来英尺深。很久以前这里曾来过打浣熊的猎人,因为地上还有一摊陈年的灰烬。在更为久远的年代,还曾住过另外一些人,他们在洞壁上刻下了自己的痕迹,一些古怪的、早已被遗忘的楔形文字。现今没有一个活人能分辨出它们的含义。此外还有一些早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的动物,或者根本就没有存在过,而那些把它们想像出来的头颅,也和老葫芦一样,早成了空壳。 英曼离开洞穴,继续绕着岩石向前移动,最后沿着溪流穿过的峡谷下行,朝那几人的位置靠近。就在他们视线以外的地方,他发现了一棵枝杈很低的铁杉树,他往树上爬了大约十英尺,紧贴黑黝黝的树干站在一根树杈上,像他曾经见过的白天在树上藏身的长耳鸮一样。他模仿野火鸡叫了三声,随后便静静地等待。 他能听到那几人在谈话,却听不清说的是什么。片刻后,拿手枪的人就举着海军左轮慢悠悠地转了过来,径直走到铁杉树下,英曼只能瞧见他的帽顶。拿手枪的人把左轮夹在胳肢窝里,摘下帽子,用手挠了挠头发。他的头顶已经秃了,露出纸牌筹码那么大的一块白色头皮,英曼的枪就瞄向那里。 他说了声:嗨! 拿手枪的人一抬头,英曼扣动扳机,没有打中那块头皮,子弹从肩腾靠近脖子的地方射入,从腹部炸出来,跟着喷出一大团东西,如同剧烈的呕吐一般。那人的腿骨似乎突然间融化了,他倒在地上,想朝前爬,但手却什么都抓不住。他翻过身,想看看是什么猛兽给了自己致命的一击。当他们四目相对时,英曼伸出两根手指一碰帽檐,跟他打了个招呼。那人随即便死去了,脸上一副困惑的表情。 ——打中了吗?另两人中的一个从下边喊道。 之后的一切就简单了。英曼从树上下来,沿着来路快速绕回到岩石上,从它的另一侧下来,这一次是逆着溪水的流向,摸到篝火附近。他躲在一丛杜鹃后面等待着。 火边的两人一遍遍地唤着,英曼发现原来自己打死的那人名叫伊本。最终他们不再呼喊,拿起斯普林菲尔德步枪,朝上游找去。英曼借着树木掩护,紧跟在后。他们发现了伊本那已经不算完整的尸体,然后站在稍远一点的地方商量该怎么办。从声音中明显可以听出,他们真正的愿望是把眼前的一切抛在脑后,赶回家乡。但正如英曼所料,他们最后还是决定向上游搜索,以为凶手必然朝那个方向逃跑了。 英曼悄悄地跟着他们,往山坡上走去。他们一直在溪边间距很近的大树之间穿行,担心偏离溪水会迷失方向。他们是城市青年,对森林心存戒惧,想到自以为即将展开的杀人行动,脸上一副凝重的神情。这里,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片无路的荒野,然而在英曼看来,他们却有如行进在通衢大道上一般。他们装模作样地寻找凶手留下的踪迹,但除非是泥浆里的大脚印那么明显的痕迹,他们什么都看不见。 英曼靠得越来越近,开枪时,他简直可以一伸手摸到他们的衣领。第一个人被打在椎骨与后脑相接的地方,子弹从前面穿出,掀掉了他大半个额头。不用说,他马上应声瘫倒。另一人半转过身,英曼一枪打在他的腋窝附近。让英曼沮丧的是,这一次没能一击毙命,那人跪倒在地,手里仍抓着步枪。 ——如果你们待在家里,就不会有这些事了!英曼说。那人想把长枪掉过来对准英曼,但英曼已经扣动扳机,打在他胸口上,距离如此之近,枪火把他的衣襟都烧着了。 两个费城青年送命的地方距洞穴不远,英曼把尸体拖进洞里,安置他们坐靠在洞壁上,然后又取来斯普林菲尔德步枪,支在他们身边。他沿着溪水向下,走到铁杉树旁,发现仅存的那只母鸡已经挣脱束缚,跑了出来。它的头插进纽约佬伊本肚子上的窟窿里,正在啄食被炸开的花花绿绿的内脏。 英曼从伊本的口袋里翻出烟叶和烟纸,蹲在地上给自己卷了支烟,然后一边吸着,一边看母鸡在伊本身上忙活。他把抽剩的烟头在鞋跟上捻熄,想起了一首弥撒曲。尽管这支歌通常是用对位复调编排的,他还是哼了一小段,心里琢磨着歌词: 再也没有对坟墓的恐惧 我的死就是我的重生 灵魂在晶莹的河边欢笑 我的见就是我的重生 哈里路亚,我将重生 英曼决定这样看待眼前的事情:跟弗雷德里克斯堡凹路下方的战场,或者那个炸出的大坑底部的尸山相比,此时此景根本算不上一回事。他在那两个地方杀死的人中,可能不知有多少从各个方面都比这个伊本强上百倍。尽管如此,英曼想:今天发生的故事,他可能还是永远不会向人提起。 他站起身,抓住鸡腿,把它从纽约佬的身上拉开,走到溪边,将鸡浸在溪水中冲洗,直到它的毛再次变白。他用联邦士兵的一截线绳捆住鸡脚,把它扔到地上。鸡转动着脑袋,它的黑眼睛以一种在英曼看来似乎是新的兴趣和热情,打量着这个世界。 英曼抓着纽约佬的脚把他拖进洞里,与他的伙伴们放在一起。洞穴里的空间太小,他们几乎坐成了一圈,姿态像是几个人喝醉了酒,准备玩一把牌。他们脸上的神情则充满了惊恐和困惑,似乎落到他们头上的死亡形同一种忧伤,是灵魂的沉降。英曼从洞口处的灰烬里捡起一根木炭,把萨拉被面上那些曾在昨夜的梦中追逐自己的动物画在洞壁上。它们的外形让英曼想到,人的身体在一切锋利、坚硬的物体面前是多么脆弱。这些动物与切诺基人或随便什么其他人在英曼之前画在洞壁上的那些图案倒是非常相配。 英曼返回山沟入口的空地,检查那几匹马,发现它们身上都烙着军马的火印,这使他大为丧气。他将马背上的东西解下来,然后分三趟全部拖到洞里,放到它们的主人身边。只留下一个食囊装那两只烤熟的鸡。他牵马走到离洞口很远的山坡上,在每匹马头部打了一枪。这是万不得已的事情,如果不这么做,它们身上的标志肯定会给萨拉和他自己带来危险。回到岩石下,他把活鸡也装进食囊,与那两只烤鸡放到一块儿,背在肩膀上,然后把猪从树上解开,牵着它走出山沟。 当他回到木屋时,萨拉已经在院子里烧起一大堆火,上面架着一口黑色的大铁锅,一股股蒸汽冲进冰冷的空中。她已经把英曼的衣服洗了,摊在灌木上晾着。英曼抬头看着天,发现还是上午,尽管他感觉这似乎是不可能的。 他们不等到午饭时间,便将那两只鸡吃了,然后开始干活。两个小时不到,猪已经杀好,拿开水烫过,刮净了毛,用一只铁钩穿过后腿的筋腱,挂在一个大树枝上。各种内脏和下水都装进盆里,冒着热气。萨拉在猪油桶旁边忙活着,她拿起一片网捕油,像条蕾丝围巾一样举在面前,透过它瞧了一眼,然后揉成一团就扔进桶里熬油。英曼用一把斧头,将猪肉沿脊骨两侧割开,直至两扇猪肉扑通落在地上,然后又沿关节切成若干块。 他们一直干到接近天黑,将猪油全部熬好,小肠洗净,边边角角的肉都磨碎做成香肠,猪腿和肋条肉用盐腌起来,又把猪头的血控净,准备做腌猪头肉。 他们洗干净手,走进屋里。萨拉开始张罗晚饭,英曼先吃了点她打算掺到玉米饼里的猪油渣。她炖了一锅猪肝、猪肺,因为它们存不住,里面加了很多洋葱和辣椒调味。他们吃到半截停下来歇了一会儿,然后又开始吃。 饭后萨拉说:我相信如果你刮了胡子可能会好看些。 ——如果你有剃刀我可以试试。英曼说。 她从箱子里翻出一把剃刀和一条宽大的用油处理过的皮带,拿过来放到英曼腿上。 ——这也是约翰的。她说。 她从水桶里舀出足够刮脸的水,装进一只黑盆里放到火上加热,等到开始冒热气,再将水倒入一个葫芦瓢中,然后点燃一根插在铁烛架上的蜡烛,英曼把所有的东西端出门外,摆到门廊一头的搓衣板上。 英曼把剃刀在皮带上磨了磨,然后用水将胡须打湿。他举起剃刀,注意到的约翰衬衫的袖口上有一点棕色的血迹。不是人血就是猪血。他看着金属镜子,将剃刀凑在面颊上,开始在闪动的烛光中刮脸。 他从战争第二年就留起了胡子,隔了那么久的时间,现在就要重睹自己的面孔,他心里什么滋味都有。他一直在脸上刮着,刀钝了就在皮带上磨一磨。当年不再刮胡子的原因之一是,他不愿意看自己太久,此外,过去两年中保存刀片和烧水都是非常困难的事情。留胡子,似乎就使注定会做不到的事少了一件。 过了半天,他终于将脸刮净。镜子已经生锈,表面有许多棕色的斑点。他看着自己苍白的面孔,镜子上的锈迹仿佛是他脸上的一个个小伤疤。镜中人眯起眼睛看着他,目光略有闪烁,让他觉得非常陌生。五官抽紧,眼窝和面颊下陷,不仅仅是由于缺乏食物造成的饥饿。 英曼想,正从镜子里向外看的这人,与她年轻的丈夫没有一点相似之处。一张凶手的面孔,占据了那年轻的约翰曾经向外凝视的地方。如果你坐在冬日的炉火旁,抬头看见黑暗的窗外正有一张这样的面孔向你望来,你会有什么反应?他心里想:那不知会导致怎样的慌张和惊厥! 值得称许的是,英曼尽力说服自己,这并非真的是自己的面庞,而且,以后也许会有所改观。 他走进屋子,萨拉对他笑着说:现在你看起来有点人样了。 他们在壁炉旁坐下,看着炉膛中的火焰。萨拉把孩子抱在怀里摇着,小孩咳得很凶,英曼估计他很难活过这个冬天。孩子不睡觉,在萨拉的怀里烦躁地扭动着,所以萨拉就给她唱了一支歌。 她似乎有些羞怯,既是对于自己的声音,也因歌声中传达出了自己的生活。她的嗓子似乎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歌声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才挤得出来。憋在她肺里的空气急于寻找出路,却发现她牙关紧闭,无奈只好绕道,通过失细的鼻音宣泄自己。在孤独中倾听,只能更添悲哀。 歌声刺破了夜幕,它的旋律诉说着绝望、憎恨和潜藏的惊慌。英曼觉得,她如此艰难地歌唱,是自己见过的最英勇的行为,就像目睹一场代价惨重、最终胜负难分的鏖战。她的声音属于已经活了两个世纪的女人,苍老、疲惫到极点,而她还是这样年轻的一个孩子。如果她是一个早年曾歌喉婉转的老妇人,别人可能会说,她真会遮掩自己已经褪色的声带,知道怎么样取得最佳的效果;会说从中可以学到如何面对生活中的不足和损害,如何接受它们,合理地利用它们。但萨拉不是一个老妇人。那歌声听起来诡异,让人不安。你可能会认为,孩子听到妈妈唱这样的歌,肯定会难过得大哭起来,但恰恰相反,他偎在萨拉的怀里睡着了,像听着摇篮曲一样。 但它的歌词,却与催人入梦的摇篮曲没有任何关系。它讲述了一个可怕的故事,是一首吟唱谋杀的歌谣,名字叫《美丽的玛格丽特和温柔的威廉》。这是一首老歌,但英曼却从未听过。它唱道: 我梦见我的卧室挤满了红猪, 我梦见我的新娘床在上流满了鲜血。 这一首既终,她转而唱起《徒步旅行的陌生人》,一开始只是轻声哼着,用脚打着拍子。等到她终于放声唱了出来,那声音根本不像是歌唱,而是悲痛的呼喊,宣告着灵魂的苦难,是一声孤寂的尖叫,一种彻底的孤独,像鼻子上被猛击一拳之后的疼痛般纯粹。她唱完后,是一段长长的沉寂,只有一只猫头鹰,在黑暗的树林中发出几声鸣叫。对于这样有死亡与孤独的沉重主题,浸染着鬼魂世界气息的歌曲,倒不啻是个合适的尾声。 萨拉所奉献的歌谣,照说不会带给人任何安慰,对孩子是如此,对于英曼就更不用说。这份沉重的礼物,本身就充满凄切哀愁,怎么可能减轻他人的悲伤?但事实并非如此。尽管那一夜他们很少说话,两人却并肩坐在火前,感受着生存的疲倦、满足、放松、快乐。后来,他们再次一同上床入睡。 第二天早上出发前,英曼吃的早餐是猪脑,煮至半熟,然后与一个鸡蛋放到一起煎炒。下蛋的鸡,昨天曾啄食那个来自纽约的士兵的内脏。 满足之心 艾达和鲁比将秋季的大部分时光花费在苹果上面。苹果收成颇丰,不得不加以采摘、去皮、切片和榨汁,在林间处置水果的确是件惬意的干净活儿。天空大部分时间澄碧如洗,空气干爽宜人。即使在正午,阳光都是细碎偏斜,单从光线角度判断,人们便已知晓冬日已然不远。每个清晨,当露珠仍在鸡足草上滚动时,她们便抬着梯子出来了。爬到果树的枝杈间采摘苹果,将它们装进袋中,梯子随着支撑她们体重的树枝轻轻摇曳。当所有的袋子装满后,她们便把马和爬犁拉进果园,将袋子拖过来倒空后重新开始采摘。 与割草不同,干这种活并不十分劳累,晚上躺在床上时,它只在艾达的脑海中形成一幅祥和的静态画面:红色或黄色的苹果悬挂在低垂的枝干上,背景是深蓝色的天空,她的掌心向上伸向苹果,但并未触及它。 艾达和鲁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餐餐都吃苹果,或炸或炖,或做成馅饼,或打成果酱。她们将苹果切片晾晒成小块的苹果干,然后装在布袋中挂在厨房的天棚上。一天,她们在院子里生起了一堆火并架起了一个黑色的果酱锅,这个锅如此之大,以至于当她们站在边上用木杆搅拌里面的果泥时,艾达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麦克白》中女巫们调制魔粥的场面。当果酱变得极为黏稠,并因里面的调味香精和红糖呈现出旧马鞍的色泽时,她们便用瓦罐将果酱封存起来,足够吃上一整年。她们将略微腐烂的苹果挑出,连同那些落在地上的苹果一起轧成果汁,剩下的残渣喂猪,鲁比说那样会使猪肉吃起来更香。 现在,果汁已发酵成为多少可以派上用场的苹果酒,为此,鲁比在一个下午特意外出交易。听说河的下游有一个姓亚当斯的人宰了一头牛,她便带上两罐苹果酒,看他们能够换来多少牛肉。她给艾达派了两个任务:烧掉她们较早前垦拓那块被遗忘的低洼空地时清出的枝杈;还有就是按照鲁比教给她的方法,将她们在那片空地边缘的蒿草中发现的,已被截成六段的老黑栎树树干劈成木柴。这将是伐木工作的一个极佳开端,因为她过不久便要爬上山去伐倒一棵山胡桃树或栎树,将它分成几段,然后装在抓斗中用马拖回家去切割成片、劈砍成柴。艾达怀疑她们是否有足够的力量来完成这样的工作,但鲁比详细论证说,拉锯不一定要用蛮力,只需急徐有致、心平气和以及掌握节赛。拉锯,放手,等着另一端的人将它拉过去之后再将它拉回来即可。要避免卡住,鲁比说,主要的是不要急于求成。按照一种可以持之以恒的节奏来干。控制在你第二天仍旧可以下床继续干活的强度,既不要多,也不要少。 艾达目送着鲁比渐行渐远,决定先将那几段原木劈成木柴,然后再在凉爽的下午享受篝火。她从菜园来到工具房,取出大锤和楔子并将它们带到那片空地,她围着栎树树干在齐腰深的草丛中踩出一个圆圈,成了一个工地。木头堆在一边,它们的长度超过两英尺。自从这棵树在两三年前被雇工伐倒之后,这些原木便被遗忘,一直躺在那里,木质已呈灰色。鲁比曾警告说,这些干木头可能不像它们在新鲜湿润时那么容易劈。 艾达将这些圆柱形的木头放倒,再将它们竖起来,她发现拇指般大小的鹿角甲虫正隐匿于腐烂的树皮中。她按照鲁比曾经演示的那样,先在横断面寻找一个合适的缝隙,然后将楔子插入其中。要慢慢来,不要紧张,只需举起七磅童的大锤让它下落,于是,重量、重力以及角度组成的魔力就会劈开木头。她喜欢将楔子砸进一半,然后停下来聆听木头彻底爆裂前几秒、缝隙扩大时所发出的裂帛之声。除了那连续的砸击之外,这个工作是平稳的。木质顽固的韧度和锤子的重量给这一工作平添了缓慢的节奏。除了一截树干因上部长过大枝杈而变得纹理不清、难以处置外,其他的木头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全被艾达劈成柴了。她将每段原木劈成了八大片,估计共有四十片木材堆在地上将被拖回烧火。她有一种巨大的成就感,但后来才意识到这些劈柴只够烧上四五天。她开始计算她们整个冬季大约需要的木柴数量,但很快便放弃了,因为这将是一个太大的数字。 艾达肩背处的衣服已被汗水浸透,她的头发湿湿地粘在脖颈上。她回到房子旁,喝了两勺溪水,摘下帽子,再多舀两勺浇在头发上,然后将水从头发里拧出去。她把脸打湿后用手揉搓着,再用自己的衣袖把脸擦干。随后,她走进房中将小桌和笔记本拿到屋外,坐在阳光下的门廊边上,等着身上干爽起来。 艾达将她的钢笔在墨中蘸了一下,开始给她在查尔斯顿的表姐露西写信。周围寂静无声,只有笔尖在纸上划过的声音。 若是我们在大街上相遇,我怀疑你是否还能够认出我来;鉴于我目前穿着寒酸,外表又欠优雅,你就是看见我,也未必愿意理睬我。 此时我正弯腰坐在这里将纸放在膝盖上给你写信,我穿的是一件破旧印花衬式连衣裙,它已被我劈栎木木柴时出的汗浸透,我一直戴着一顶边缘和帽顶均已破损的草帽,所以它现在就像很久以前我们曾躲在上面避过暴风雨的那个干草堆一样支满了草梗(还记得吗?)。我握笔的手指黑得就像马镫上的皮革,那是在剥胡桃那臭烘烘、湿乎乎的外壳时浸染而成,我的食指指甲像斧刃一样凹凸不平,亟需修剪。那个雕刻着山茱萸花朵的银制手镯在我手腕黝黑皮肤的反衬下显得格外耀眼。今日秋意如此浓郁,以至于对它的任何描述都会宛如哀歌。我正在小憩,等着身上的衣服干透,然后再去点燃那堆柴火。 在无法尽叙父亲去世之后所有我所从事的这些粗活。它们改变了我。仅仅几个月的劳动竟能造成身体上如此大的变化,真是令人惊异。整日待在户外使我变成了硬币一样的棕色,而我手腕部和前臂的肌肉多少变得结实起来。我在镜子里看到的是一张比以前更坚定的面孔,颧骨下面更加凹陷。我想,一种新的表情有时会出现在它的上面。当在田间干活时,有一些短暂的时光我的大脑完全呈现空白状态。没有任何想法掠过我的头脑,尽管我的感官对周遭极为敏感。如果一只乌鸦飞过,我会洞悉它的全部细节,但我不会再为它的黑色寻找比拟物了。它是某种虚无的东西,不带任何隐喻。任何事物都是独一无二的。我认为那些时刻是我崭新心态的萌芽。你从未在我身上见到过这种情绪,我怀疑它有些类似于某种满足感。 她重新浏览了一遍这封信,觉得没有提及鲁比显得有些古怪和不实,造成了一种她独自生活的印象。想着稍后再去加以修正,她便将这封没有写完的信放在桌子上。她找来了一把草耙、一些火柴、一条披肩,《亚当·比德》(英国女作家乔治·爱略特的小说——译注)的第三部和一条腿被锯短、椅背挺直的小椅子,将它们带到了树枝旁。 她和鲁比上个月每天大部分时间都用长柄镰刀、耙子和锯子忙个不停,然后让砍下的树枝落在地上。这些铺在地上的黑莓枝、蒿草、大块的古柏木和漆树枝摆在一起,已被太阳晒了几个星期,现在已经相当干燥。艾达用草耙忙活了一会儿,将树枝拢在了一起,当她干完时,这个树枝堆已经像个玉米垛,空气中充满了枯枝烂叶的味道。她将一些残枝败叶踢到柴堆的边缘并将它们点燃。当火熊熊燃烧时,她便将椅子拖到热量所及的范围内,坐下来读那本《亚当·比德》,但书看得并不顺利,因为她不得不时常站起来去拦截那些飘向地面的火舌。她用草耙背将它们打熄。而之后,当火堆烧平时,她就不得不将柴火聚拢并向高处堆,每一轮下来,这个火堆的直径都会减小一些,当天色渐晚时,火堆己呈圆锥形高耸在空地中,火焰在它的上面升腾,就像她曾看到过的一本关于南美的书中所画的正在喷发的火山。 于是,她把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书上归咎于工作。但实际上,她对亚当·海蒂和其他那些人物早已失去了耐性,要不是看在这本书使她大大地破费了一把的分上,她早就把它扔在一边了。她希望故事中的所有人物能够更加豁达豪爽,而不是如此受制于环境。他们需要的是更多的机会、更广的区域。去印度吧,她指挥着他们,或是去安第斯山区吧。 她用欧蓍草枝作书签标记了她所看到的位置,然后便合上书将它放在膝盖上。她怀疑当她到了一定的年龄,或是心里感到人生的航向已然确定,读到的任何东西也许不再能够给她改变人生的强大动力时,文学是否会丧失一些吸引力。 在她的身边伫立着一棵粗大的蓟。她记得拿着镰刀干活时曾因艳羡它那拳头大小的紫色花朵而绕过了它,但那朵花现已干枯成了银白色。她伸手将花头撕碎。她的想法是:既然世界上的每个细小角落似乎都能够成为某个生物的家园,那她倒要看看居住在蓟花里面的房客是何方神圣。蓟花的冠毛很快在风中飘散,其中一些粘在她那满是烟味的衣服和头发上。她发现只有一个针尖大小、状如螃蟹的凶猛小生物孤独地居住在这个干枯的花心内。它用某条后腿紧紧扒住一线冠毛并挥舞着一对细小的蟹钳做出威吓状。她一口气将那根发亮的冠毛和那个无名生物吹走,并望着它们借着一般上升的气流向上飞腾,直到像己故人们的亡灵那样消失在无垠的天际。 在她刚生好火并开始阅读时,阳光还很明亮均匀,天空从地平钱到天顶层次分明地由白渐蓝,使艾达联想到并非十分高明的风景画。而现在夜幕已经逼近草木葱茏的山坡和牧场,天空呈现出颜色柔和的条带和旋涡,直到整个西天看上去就像她那本日记的大理石花纹衬页。加拿大黑雁鸣叫着列成“V”字队形向南飞去,寻找着过夜的地方。一阵微风吹过,菜园里稻草人的裙摆上下翻动。 瓦尔多已经来到畜棚的门边。它等待着并很快会大叫着以提醒人们前来挤奶,于是,艾达离开她的椅子将这头母牛牵回畜棚给它挤奶。空气平静而潮湿,随着天色渐晚而转凉,这头母牛转过头来看着挤奶过程时,她的呼吸带着哈气并散发出湿草的味道。艾达用力拉着奶头,看着牛奶流出,听着它们注入奶桶时音色的变化,先是注向桶壁和桶底时所发出的尖锐咝咝声,然后便是一种较低沉的哗哗声了。在奶头粉红色皮肤的反衬下,她手指的皮肤显得越发黝黑了。 艾达将牛奶放入冷藏间后回到了空地,在那里,篝火仍在慢慢地燃烧,渐渐地化为飞灰。晚上任它自行燃烧并不会发生什么危险,但艾达不愿那样做。她想让鲁比顺着山路回来时发现她满身烟灰地驻守在工作岗位上。 空气中有了一丝凉意,艾达围上了披肩。据她估计,无须几天,夜晚就会变得过于寒冷而无法在日落时分坐在外面了,就是裹着毯子也不行。草丛中有了露水,于是她弯下腰去把自己扔在地上的《亚当·比德》捡了起来,将它的封皮在自己的裙子上揩拭。她走过去用草耙搅动着篝火,而篝火向空中投撒着火星。在空地的边缘,她收集起掉落的胡桃枝和干燥的古柏枝,将它们投进了火中,火焰很快旺了起来,烤热了周围的空气。艾达将她的椅子拉过来并伸出手取暖。她望着山脊的弧线,看着它们隐没在远方时暗影的深浅变化。她仔细研究着天空,看它的颜色何时才能渐至靛青色,那两颗航标一般的行星——金星和另一颗(据她估测是土星)——何时才会闪烁在西方低低的天际,迎接那即将繁星密布、令人头晕目眩的夜晚。 今天晚上她留意了太阳落山时的位置,因为几周以来她一直在练习记录它在山脊上的落点。据她观察,随着白天越来越短,太阳的落点逐渐向南偏移。要是她打定主意在这个布莱克谷生活下去直至死亡的话,她相信自己将会在山脊上竖起两座高塔来标记太阳一年之中摆动的南北两端。她拥有太阳全年落点的整段山脊,而这是一件饶具情趣的事。之后人们只需标注十二月和六月太阳在自己的行动路线上折身而回以进行又一轮的季节交替时所在的位置就可以了。然而转念一想,她又认为根本无须高塔,只要将太阳转折处的一些树木清除便可在山脊上刻上凹槽标记了。如果年复一年带着企盼望着太阳逐渐接近那个凹槽,然后在某一个特定的日子落入这个凹槽,之后又从里面升起并原路折回,那将是何等的乐事。随着时间的流逝,一次又一次地观看这个过程,将使岁月不再像是一个可怕的单向流程,而是循环往复的过程。感受这一现象会令一个人找到自己的位置,这就像是在说:此刻你在这儿,就在这一点上。这或许就是那个问题——我在哪儿?——的答案。 夕阳早已西下,艾达仍坐在火堆旁等待着鲁比。金星和土星用它们璀璨的星光照亮了西方的夜空后,便沉向了地平线并隐没无踪。一轮满月升了起来,而就在这时,艾达听到林中传来一阵声响,是踏在落叶上的脚步声和低低的说话声。出于本能,她从地上捡起了那把草耙并躲到火光照亮的范围之外,观察着。有人影在空地边缘移动,艾达进一步退到黑暗中,她将草耙举在面前,五个尖齿对准了声音传来的方向。然后,她听到有人叫着她的名字。 ——嗨,艾达·门罗小姐!一个声音柔和地叫道。 无论名和姓都是按照她父亲最不喜欢的发音方式叫出来的。他向来都不厌其烦地一再纠正人们对这个名字的发音:艾达中的“艾”音要短促清脆;“门罗”中的第二个字要重读——他总是这样说。但经过了这个夏季,艾达不再迫使自己的名字去违背人们自然的发音习惯了,她也学着去接受艾达·门罗被称呼的方式: “艾”拉长,“门”重读。 ——是谁?她问道。 ——是我们。 斯特布罗德和一个同伴走进火光中。斯特布罗德左臂臂弯里夹着他的小提琴和琴弓。另外那个男人肩上斜靠着一把工艺粗糙的班卓琴(一种强乐器,琴身中空,圆形——译注),他像人们经过边境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时那样将琴身支在身前。他们两人都因刺眼的火光而眯起了眼镜。 ——门罗小姐,斯特布罗德再次说道,只有我们。 艾达走近他们,一只手搭在前额上挡着火光。 ——鲁比不在。她说道。 ——我们只是随便拜访,斯特布罗德说道,如果你不介意有人陪伴的话。 他和另外那个男人放下了乐器,斯特布罗德挨着她的椅子坐在了地上。艾达将椅子从他身边拉开了一段适宜的距离,也坐了下来。 ——给我们再捡些树枝,把火烧旺一些。斯特布罗德对那个拿班卓琴的人说道。 此人一言不发地走进林边的黑暗中,艾达能够听出他正拾起树技并将它们折成适合烧火的长度。斯特布罗德在他的衣服下面摸索着,掏出了一个装满棕色液体的一品脱小瓶。磨损了的玻璃瓶上满是划痕和指纹,几乎已经不再透明了。他拔去瓶塞将瓶口在鼻子下面晃了一下,再将酒瓶举向了篝火,看着透过威士忌的光亮,然后呷了一小口。他轻轻地吹出了一个两个节拍的口哨,声音由高到低。 ——对我来说,它简直好得无与伦比。但不管怎样,我还得把它喝掉。他说道。 他长长地喝了一口酒后用拇指将瓶塞按了回去,然后便将酒瓶收了起来。 ——我们有一段时间没见到你了,艾达说道,你还好吧? ——一般吧。他说道,像一个逃犯似的住在山里没那么有趣。 艾达想起了她听到监狱的那个俘虏讲述的故事。她开始讲给斯特布罗德听,以警告他等待逃兵的将会是什么,但他已经知道这个故事了。它在这个县已流传了好几遍,开始是被当做新闻,然后变成了逸事,最后成了传奇。 ——那伙人是帮刽子手,斯特布罗德说道,当他们人多势众时尤其如此。 那个拾柴者回来往火堆中扔了一些断枝,然后又到林中去了几趟,拾来更多的木柴堆在那里备用。干完后,他便挨着斯特布罗德坐在了地上。这个男人既不说话,也不看艾达,而是将身体朝篝火相反的方向倾斜一个角度,以使自己的目光能够落在斯特布罗德身上。 ——你的伙伴是谁?艾达问道。 ——他是斯万哲家的男孩,或是庞格家的。他有时这么说,有时又那么说。但两家都不认他,因为他是一个弱智儿。不过依我看,他长得有点像庞格家的人,干脆就叫他庞格。 这个人长着一个与他极不相称的大圆脑袋,上帝像是存心开玩笑一般竟使里面的内容如此之少。尽管据斯特布罗德说他已年近三十,但人们仍旧称他为孩子,因为他的智力低下得连最简单的迷语都解不开。对他而言,这个世界没有次序、没有因果、没有惯例。他看到的一切都是新鲜事物,从而每一天都充满了惊奇。 他是一个个柔软肥胖的人,臀部宽大,就像他顿顿吃粗粉肥肉长大的一般。他那像母猪一样的胸脯耷拉在衬衫领口的外面,当他走路时它们不停地拍打着。他塞在靴子里的裤腿松垮地盖在靴子上面,而他的脚小得几乎无法承受他的体重。他的头发近似于白色,而他的肤色略微发灰,故此,总的来说他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用来装点心和香肠末肉汁的陶瓷盘子。除了新近被发现的弹奏班卓琴的天资之外,他几乎没有一技之长,除非人们把他的温和、善良及睁大柔和的双眼观察面前发生的一切当做是一种才能。 于是,斯特布罗德讲起了他们俩凑在一块儿的过程,在他讲述时,庞格毫不关心,似乎根本不知道,或是根本不在乎自己成为了谈论的话题。据斯特布罗德说,庞格一定程度上是在无人关心的状态下长大的。一般来说,他是一个毫无价值的人,因为他既不能正常地思维,也无法被强迫去干活。如果逼他干活,他就会坐下来。鞭打他,他就会不躲不闪地承受且依旧不动。因此,他成年后便被放任自流,任其在冷山中游荡。他逐渐熟悉了它的所有罅隙。他遇到什么就吃什么,几乎分不出蛴螬与鹿肉之间的区别。他根本不去理会一天中的时段之分,月明之时便主要在夜间活动。夏季,他以铁杉树和胶杉树下芬芳的腐叶堆为床,而在数日阴雨时便到突出的岩脊下面躲避。冬天,他便借鉴蟾蜍、鼹鼠和熊的生存方式:在一个山洞里做窝,寒冷的月份几乎不再活动。 当庞格多少有些惊奇地发现逃兵们开始在他的山洞里居住时,他便将自己安置在他们中间。出于对小提琴曲的热爱,他尤其依恋斯特布罗德。对他而言,斯特布罗德是一个学问高深、身怀绝技、深谙神意之士。当斯特布罗德将琴弓在琴弦上拉动时,庞格便会不时的跟着哼唱,但他发出的声音就像鸭子在叫。被其他人喝止之后,他便爬起来跺着脚跳上一段极具神秘色彩的舞蹈,一种古代凯尔特人的痉挛抽搐式舞蹈,就像他们在对抗罗马人和朱特人,或是对抗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英国人的战斗中获胜后表演的那种。庞格左奔右突地跳着,直至筋疲力尽,大汗淋漓。然后,他就会扑倒在尘土已经夯实的山洞地面上仔细地听着琴声,他的鼻子在空中描画着音乐的曲调,就像一个人在看着苍蝇盘旋一样。 斯特布罗德会奏出一串音符,一遍又一遍地拉着这个乐句,一段时间之后,它就会对庞格的心灵产生魔咒一样的效力。庞格喜欢斯特布罗德的演奏所带给他的感受,于是,他迷恋上了小提琴和小提琴手。他开始追随着斯特布罗德,总是带着一种等待食物的狗一般的忠诚。晚上,在逃兵们的山洞里,他会醒着躺在那里,等到斯特布罗德睡着之后便爬过去,紧靠着他那弓着的背躺下。斯特布罗德在凌晨醒来时就会将这个男孩连同他的帽子一起推开,使他同自己拉开一段适当的距离。这个男孩之后就会盘着腿坐在火旁盯着斯特布罗德,就像随时会看到某个奇迹一般。 斯特布罗德是在一次“袭击”中偶然获得了庞格的这把班卓琴,“袭击”是这些“穴居人”用来描述他们最近抢劫随便某个曾得罪过他们中的成员、致使这个成员怀有朦胧恨意的富农的术语,这多少使他们的这个新习惯显得体面些。十年前某个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会成为袭击的借口;一个人从泥泞的路边跑过时将泥浆溅在了你的身上;当你走出商店时有人匆忙经过并撞到了你的胳膊却没有道歉;某人雇用你为他干活却克扣了你的佣金或是给你下命令时的口吻可以被你理解为他自认为高你一等。任何怠慢、贬损或是嘲弄,无论多么久远,都可以成为借口。再也没有比现在更好的算账机会了。 他们抢劫了一个叫沃克的人的家。也是这个县里少数几个贵族之一,是一个主要的奴隶主,而这同穴居社群相抵触,他们的基本观点最近有了转变,开始将战争及战争带来的麻烦归咎于蓄奴者了。同时,在那些被沃克认为是低他一等的人(据他判断,这几乎包括了所有人)的眼中,他长久以来都是一个专横跋扈的浑蛋。“穴居人”们裁定,他应该受到惩罚。 他们在黄昏时到了那个农庄,将沃克夫妇捆在了楼梯的栏杆上并轮流打沃克的耳光。他们已经搜查过外面的库房并洗劫了他们能够找到的所有食物——火腿、猪腰、大量的腌制食品、几袋粗粮和玉米粉。他们还从这个房子里拿走了一张红木桌子、银质餐具和烛台、蜂蜡蜡烛、一幅从餐厅墙上取下来的华盛顿将军画像、英国的瓷器、田纳西的藏酒。后来他们就用这些战利品将他们的山洞装饰起来。华盛顿的画像放在壁凹中,蜡烛插在银烛台上。桌子布置上了威基伍德(由威基奇伍德及其后代制造的陶瓷的商标。威基奇伍德(1730—1795)是英国陶瓷工匠,制造的器皿极有名——译注)陶瓷和银制餐具,尽管他们中的许多人一辈子都是用瓢和角制成的容器吃饭的。 从某种角度来说,斯特布罗德的注意力并没有完全放在劫掠沃克的财物上,庞格的班卓琴是他惟一的战利品。他是从沃克的一个工具间里的挂钩上把它拿下来的。它有点难看,琴身的圆形部分有失对称,但琴头是用猫皮制成,琴弦用的是羊肠线,并且它的音质极为柔和。他只打了沃克一个耳光作为报复,因为在很久以前他曾听到沃克说他是个傻瓜,当时他正醉醺醺地坐在路边的木桩上,徒劳地试图用小提琴拉出音乐来。我现在已经掌握拉小提琴的技巧了!斯特带罗德在打过沃克那已经发红的面颊后说道。回想起来,那次对沃克的袭击令他不安。有生以来头一次,他认为他的行为可能会遭到报应。 回到山洞,斯特布罗德将班卓琴送给了庞格并把自己仅知的一点弹奏知识传授给他:如何拧弦轴调音,如何用拇指和食指拨弦,时而轻拂,时而像猫头鹰扑向野兔那样猛抓琴弦。显然是出于极好的天资和给斯特布罗德的小提琴演奏提供适当伴奏的渴望,这个男孩没费多少力气便知道如何弹奏它了,就像人们学敲鼓那样轻松。 那次抢劫之后,他和庞格几乎不事旁务,潜心于音乐。渴了,他们有沃克的上等好酒。除了偷来的果冻,他们什么都没吃。他们只在醉得无法弹奏时才肯睡觉,连洞口都不常去,以至于不知外面是黑夜还是白昼。然而,正因为如此,庞格现己熟悉了斯特布罗德的全部曲目,他们形成了二重奏组合。 当鲁比最终回来时,她只拿回了一小块用纸包着的血淋淋的牛胸肉和一罐苹果酒,因为亚当斯只想卖掉比她希望的要少得多的牛肉。鲁比站在那里一言不发地看着她的父亲和那个男孩。她的眼神冷漠,在赶路时她扎起来的头发散落下来,披在了肩上。她穿着墨绿与浅黄相间的条纹棉布裙子和灰色的毛衣,头戴一顶灰色的男式毡帽,在缎带上插着一根小小的孔雀羽毛。她把那个纸包托在掌上并上下掂着它的重量。 ——几乎不到四磅。她说道。 她把它和那罐酒放在地上,进房去取来了四个小玻璃杯及一个装着盐、糖、黑胡椒粉和红胡椒粉混合物的杯子。她打开纸包并将那些混合物涂抹在肉上,然后把肉埋在篝火的灰烬中,完事之后便坐在了艾达身边的地上。她的裙子早就污秽不堪,所以坐在尘土中也不会更脏。 当肉仍在烧烤时,他们都喝了一点苹果酒,然后,斯特布罗德将他的小提琴拿了过来,晃了晃,听了听里面的嘎嘎声,随后便将它抵在下巴旁,拉出了一个音符,拧紧一个弦轴。当他这样做时,那个男孩坐直身子抓过他的乐器弹出了一串悦耳的乐句。斯特布罗德起了一个较低但还算轻快的音高。 当他弄好后,艾达说道:忧伤的小提琴。 鲁比瞧着她,似觉好笑。 ——我的父亲就这么称呼它的,总是用嘲讽的口气。艾达解释道。她接下去说同一般的传教士不同——他们把小提琴曲当做是罪恶来反对,并且把这个乐器本身看做是魔鬼的匣子——门罗鄙弃它是出于审美的角度。他的评价是,所有的小提琴曲听上去都是一样且名字都很古怪。 ——那正是我喜欢它的原因。斯特布罗德说道。他又拉了几个乐句,然后说道,这是我作的曲子。我把它取名为《喝醉了的黑奴》 。它的曲调不稳,回转且不连贯,几乎不需要用左手,只需操弓的手臂疯狂地运动,就像一个人在抵挡一只在他周围乱跳的鹿那样。 斯特布罗德又拉了一些他作的曲子。总的来说,它们是一种古怪的音乐。节奏倒也强劲,但多数不适合跳舞。对于鲁比来说,小提琴曲的惟一用途就是伴舞。艾达和鲁比坐在一起听着,鲁比拉起艾达的手,握着它,心不在焉地将艾达的镯子除下来自己戴上,过了一会儿又把它套回到艾达的手上。 斯特布罗德改变着音高并在演奏之前大声地报出它们的曲名,渐渐地,艾达和鲁比开始怀疑她们听到所有这些曲子集合起来是否构成了他在战争岁月的某种自传。这些曲子是:《瞎子摸象》、《我以枪杆为枕》、《推弹杆》、《六夜之醉》、《酒馆之战》、《不要卖掉它》、《剃刀伤口》、《里士满的女士们》和《别了,李将军》。 作为这一系列的总结,他又拉了一个被他命名为《以石为床》的曲子,主要是由刮擦的声音组成,中等节奏,进退迂回,小节间有大量的切分音,断续踟蹰。除了某一刻斯特布罗德扬起了头高声吟诵了三遍曲名外,这些曲子没有歌词。男孩庞格颇具乐感地只轻轻地配以几个滚奏和单奏,然后便用拇指和食指最多肉的部位轻轻按住琴弦消音。 这首曲子尽管粗陋,但艾达发现自己被它打动了。她相信,这比她在任何歌剧院中——无论是码头大街的还是米兰的歌剧院—一曾听到的那些更动人,因为斯特布罗德演奏它时完全相信它的存在,相信它能够把人们引向一个更美好的生活——一个有朝一日能够在获得满足之心的生活。艾达希望能有一种手段像照相机捕捉形象那样来捕捉住今天她所听到的东西,这样,它就可以保留下来以备未来的人们在需要获得它所代表的一切时能够聆听。 当曲子逐渐接近尾声时,斯特布罗德抬起了头,似乎是在观看星星,但他的眼睛是紧闭着的。小提琴的琴身抵在他的胸前,琴弓在琴弦上急速、抽搐般地跃动。曲终时,他的嘴巴突然张开,但他没有像艾达预料的那样大笑或尖叫。相反,他露出了深沉而长久的、带有无声的喜悦的笑容。 他结束了演奏,琴弓举在空中,停在了拉完后一个上扬音符时所在的位置。然后,他睁开了眼睛,看着火光中的其他人,看自己的演奏有何反响。此刻,他有着圣徒一般愉悦的面容,松弛而含笑,对自己的天资和才能的态度适度而得体,就像是他早已愉快地承认,无论每次他演奏得多好,他总该还有更好的时候。如果全世界都拥有这样的一个表情,那战争将只是一个苦涩的回忆。 ——他拉的曲子会对你有好处。庞格对艾达说道。而之后,似乎对自己竟直接跟她说话而感到惊骇,他马上将头缩回并将视线转向森林。 ——我们要表演最后一个压轴节目。斯特布罗德说道。 他和庞格放下乐器并把帽子摘了下来以示下一首歌极为神圣。是福音歌曲。斯特布罗德领先唱了起来,庞格随后跟上。斯特布罗德已将这个男孩天生的公鸭嗓子训练成为一种不甚自然的男高音,所以,庞格急促快速地复唱斯特布罗德部分乐段的方式在另一套完全不同的思维体系下可能会被当成一种喜剧效果。他们的声音大部分时间是在互相冲撞,慢慢才协调起来,然后,他们配合起来并提到了深深的和谐与共鸣。这首歌是讲述我们的生活多么黑暗,多么冷酷和动荡,多么缺乏理解,毫无出路。这就是全部。它结束时令人感觉有些不完整和阻塞,同对这一类型歌曲的所有预期相反,在最后一割它没有描绘出一个光辉的前景以把人们引向希望。似乎缺少至关重要的一段。但这个二重唱在一种兄弟之谊般的温情和甜蜜中结束了,这足以令他们不顾这首歌的抑郁情绪而继续生活下去。 他重新把帽子戴上,斯特布罗德举起了杯子。鲁比给他倒了少许苹果酒便停了下来,而他用食指轻触着她的手背。在一旁看着的艾达以为那是一种温柔的表示,后来才意识到那只不过是为了促请对方多倒一点酒。 当红色的金星从乔纳斯山脊后面升了起来,篝火已经烧成了一堆木炭时,鲁比宣布肉已烤好。她用草耙将它从灰烬中扒了出来。香料已经在牛肉的周围形成了一层硬壳,鲁比将它放在一截木桩上,用刀按照牛肉的纹理将其切成薄片。里面呈粉红色并淌着浆汁。他们没有使用任何盘子,也没有其他的辅助食品,用手指抓着将它吃掉了。吃完后,他们用空地边上的纸莎草把杯子和手擦干净。 之后,斯特布罗德将他衬衫上端的纽扣系好并抓住衣领依次拉拉,把夹克抖平。他摘下帽子,用手掌将两侧鬓角的两绺头发拂到脑后,然后又将帽子戴了回去。 鲁比看着,然后没有特别对着谁地说道:他是想要什么人帮他的什么忙。 斯特布罗德说我只是想要跟你说话,想要你帮点忙。 ——哦?她说道。 ——是这样,我需要照料。斯特布罗德说道。 ——是你的酒喝光了? ——那个吗,还有很多。实际上,他说道,是我感到害怕。 他解释说,他担心抢劫会使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逃兵们推举出了一个新的头目——一个意志坚定的人,他能说会道,并使他们相信:他的在这场战争中所经历过的战斗并不像他们以为的那么单纯。他们已经被玷污了,因为他们盲目地为那些富人对黑奴的所有权而战,是仇恨这一人类弱点驱使他们去打仗的。他们曾是一群傻瓜,但他们现在醒悟了。他们一直都在议论着这些,像学习班一样聚拢在篝火旁讨论着。他们一致同意,以后应该为他们自己的利益而战。他们不会轻易地就被抓回到军队中去。 ——他让我们全部立下血誓,今后要像狗那样去死,斯特布罗德说道,死也要咬住敌人的喉咙。但我不想离开一支军队又投身到另一支队伍中去。 斯特布罗德的决定是,他和庞格过不久会离开那里,寻找其他的避难所。离开那个战斗队。他需要的是一个保证,保证他能够得到食物,天气恶劣时能有干谷仓躲避,或许时不时地需要一些钱,至少到战争结束他能够自由地回来为止。 ——吃草根吧,鲁比说道,喝泥坑里的水,在树洞中睡觉。 ——你对你父亲的感情就仅此而已?斯特布罗德说道。 ——我只是教给你野外生存的知识,是经验之谈。当你在外面鬼混的时候我就吃了很多草根,睡在连树洞都不如的地方。 ——你知道我已经对你尽了心,那时时世艰难啊。 ——没有现在艰难。而且不要对你自己说你尽了心。除了对你来说是顺手的事以外,你什么都没为我做过,而且我不会容忍你假装我们之间有什么更多的感情。对我来说我向来什么都不是。你来来去去,你回来的时候我都不一定在那儿。但不管怎样这没什么关系。如果我死在了山中,你或许认为我在一两周之后就会出现。就像当号角吹响、黄昏来临时一群猎犬中的一只没有归来一样。只是那么一点遗憾而已,不会有更多别的。所以,不要指望我现在在你的一声召唤下挺身而出。 ——但我是一个老人。斯特布罗德说道。 ——你对我说你还不到五十岁呢。 ——可我觉得自己老了。 ——但我也觉得自己老了,但那又怎样?并且还有一点,如果人们关于提格那伙人的传言有一半是正确的话,那窝藏你将会给我们带来极大的麻烦。这儿不是我的地方,也不该由我做主。但即使由我做主,那我也会说不行。 他们都望向了艾达。她披着披肩坐在那里,双手插在两膝间的裙子里以保持温暖。从他们的脸上可以看出,他们正把她当做仲裁者,可能是由于她的土地所有者身份,或是教育或是文化程度等原因。然而,尽管她对这片土地拥有一定的所有权,但她觉得处于支配者这个位置上令她很不自在。她所能想到的就是鲁比的父亲差不多是要死里逃生,而那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 于是她说:鉴于他是你的父亲,所以一定程度上,照顾他是你的责任。 ——阿门!斯特布罗德说道。 鲁比摇了摇头。那就是我们对父亲的理解不同,她说道,我可以告诉你一些我的看法。我不知道那时我有多大,只记得当时还在换牙,而那时他就去酿酒了。 她转向了斯特布罗德,说道:你还记得吗?你、普兹勒还有冷山?那使你想起什么了吗? ——我记得。斯特布罗德说道。 ——那好,说说你记得的那些部分。鲁比说道。 于是,斯特布罗德讲述了他的经历。他和一个同伴认为造酒可以发财,于是他们就跑去住到山里的一个树皮搭成的窝棚里。在他眼里,鲁比似乎完全可以自食其力了,所以也就让她自己过了三个月,而那时她还不到八岁。他和普兹勒并不精通造酒这个行当。他们很快用完了那还装不满一个茶壶的原料,而且他们因觉得麻烦就没有将洗过的木炭放到第一轮滤出液内进行过滤处理,结果几乎流出的每一滴液体都是浑浊的绿色或是浑浊的黄色。但它非常浓烈。他们没有再将它稀释为纯酒精浓度的四分之三。这同他们的凯尔特祖先所酿造的卜丁酒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之处。然而,许多顾客发现他们酿造的酒过于刺激肠胃。结果,生意失败了,他们没赚到钱,因为除去他们自己的需要量,剩下的就只够去换回下次酿酒的原料了。斯特布罗德一直待在那里,直在到恶劣的经济状况如十一月寒冷的天气将他赶下山来。 当他说完后,鲁比开始讲述她自己的那个部分,即他不在的那几个月中她都做了些什么。她在野外觅食,挖掘草根,用柳枝编网捕鱼,并用类似的手法捕捉飞鸟。除了尽量避免去吃食鱼鸟类和食腐鸟类之外,她不加分别地吃掉任何捕到的鸟。只有通过尝试和失败才能了解哪些可以吃、哪些不能。在一个令她难忘的星期中,她运气不佳,没有捕到任何东西,于是就只吃一些栗子和山胡桃,她将它们磨碎成粉并在炉边的石板上烤成跪饼充饥。一天外出采集栗子时,她意外地见到了一幅静态画:斯特布罗德正在一个窝棚里睡觉,据他的同伴说,他已经整整睡了一天。只有他时不时动一下的脚趾,才使你知道他还活着。那一刻以及之后类似情景似乎应该令她感到高兴,因为自己毕竟还不是一个狼孩。但依鲁比之见,艾达曾给她读过的罗穆卢斯和瑞摩斯(罗穆卢斯是战神的儿子及传说中罗马的缔造者,和瑞摩斯是孪生兄弟,由狼哺育长大——译注)是幸运的孩子,因为他们至少还有一个凶猛的监护者。 然而,尽管有这些艰苦和孤独的岁月,关于斯特布罗德,鲁比还是不得不公道地说,他从未因气恼而打过她巴掌。她不记得曾被打过。不过,反过来,他也从未亲切地轻拍她的脑袋或抚摸她的脸颊。 她看着艾达说道:怎么样,那符合你对责任的理解吗? 在艾达能够提出一个完整的想法或只是说“哦,天哪”之前,鲁比已经站起身来大步走进黑暗中了。 斯特布罗德什么都没说,而庞格像是自言自语地轻声说:她现在非常恼火。 稍后,将只带着朦胧的和解希望的斯特布罗德和庞格送走之后,艾达沿着通往库房的小径漫步。夜晚逐渐变得寒冷,她猜测黎明时分可能会有霜冻。圆月高悬,月光皎洁,每条树枝都投下了蓝色的暗影。艾达真希望自己能够拿出口袋里的《亚当·比德》在月下阅读。灰色的夜空只有最明亮的星星在闪耀。当随意审视它们时,艾达留意到猎户座爬上了东边的天际,而之后,她看到那轮月亮少了一部分。它被削去了细细的一牙。是月食。 她回到房中取来了三床被子和门罗的小型望远镜。这个望远镜是意大利制造的,尽管从光学角度而言它不如德国制造的那些东西精准,但它有着漂亮的外观,黄铜镜身上还雕有许多涡状花纹。她到棚中取来一把折叠椅。当从四把椅子中抽出一把时,她怀疑这是否就是门罗死在上面的那一把。她在前院把它展开并将自己包裹在被子中,然后仰面望向苍穹。她将望远镜调准焦距。在她跟中,月亮发出炫目的光芒,有阴影的边缘虽呈紫铜色却依然清晰可见。它的顶端有一个凹口,中心有一座山。 艾达望着阴影逐渐遮住月亮的圆盘,但即使是在月食最甚时,月亮依旧隐约可见,色如一美分旧币似的深棕,并且表面看来,大小也与之相差无几。在月亮几乎完全消失之时,银河呈现了出来,一条光河横贯天际,如同路上扬起的一带灰尘。艾达将望远镜移到银河上面,停在那里,凝视它的深处。在望远镜中,那些繁星纵横交错,编织成为光的灌木丛,似乎无穷无尽,直到她开始觉得自己悬浮着暴露在一个峡谷的边缘。似乎正悬挂在她所在星球半径的外缘并在向下、而不是向上望着。有一刻,她感受到了自己曾在艾斯科的井边所体验过的那种眩晕,似乎她会被放开并无助地落入那光的荆棘之中。 她睁开了那只眼睛并将望远镜放在了一边。布莱克谷那黑暗之墙升了起来并固定在那杯状的陆地之上,而她心满意足地躺了下来,在月亮渐渐从地球的阴影中显露出来时望着夜空。她想起了晚上斯特布罗德一首曲子的配歌、一首粗朴的爱情歌曲。它的最后一句是:我请求你回到我的身边。若非它乃《月神情人》中较深奥的诗句之一,斯特布罗德可能就不会唱得那么自信。艾达不得不承认——至少是偶尔如此——直接、浅白、无所保留地表达心声可能会比一千句约翰·济慈的诗都动人。她在一生中从未这样做过,但她觉得自己宁愿学着如何去做。 她回房拿了桌子和一盏灯回到椅子旁边。她将钢笔笔尖蘸上墨水后,便坐在那里盯着纸张,直到她的笔尖变干。她想到的每句话都显得造作可笑。她用墨纸将笔尖擦干净并再次蘸上墨水,写道:我请求你回到我的身边。她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将信纸折叠起来,然后用大写字母写上了一家医院的地址。她将自己紧紧裹在被里并很快睡去,薄霜凝结了,在她的被子上结了薄薄一层白。 熊之誓约 英曼顺着道路穿过山村,一路上几乎没有遇到什么人。他以日为单位计算着路程。一整天的路程,半天的,不到半天的。任何少于这个时间的距离就只是一小段路程了。英里和小时已经成为他不屑使用的单位了,因为这两者他都无从衡量。 在他遇到一个伏在篱笆上为她死去的孩子哭泣的小个子女人后,他的行程被耽搁了。烟囱帽遮住了她的脸,所以除了她的鼻尖,英曼只能看到一片黑色。然而,当她抬起头来转向英曼时,泪水从她的脸颊上滴落下来,在晨曦中闪闪发亮。她的嘴巴极为痛苦地张开了一道缝,致使英曼想到了剑鞘的开口。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而她将不得不把自己的孩子卷在一床旧被中埋掉,因为她不知道怎样去做棺材。 英曼主动帮忙,一天都在她的后院忙活,将从古旧的熏肉桶上拆下来的木板钉成一个小棺材。他们闻到了猪油和胡桃烟的味道,木板的内侧因多年熏制火腿而变得漆黑光滑。那个女人时不时地来到后门处查看他的进度,而每一次,她都会说:我女儿死去前两周大便稀得像炉灰一样。 英曼完成他的木匠活后,便在棺材的底部铺上了一些松针。他走进房中去抱那个躺在楼下床上、包在被子里的女孩。他举起了她,而她坚硬、紧绷得如同一片豆荚或一块木头。他将她从后门抱了出去,而那位母亲坐在厨房的桌子旁,用失神的眼镜望着他。他打开被子,将女孩放在棺材盖上,尽量不使自己的思绪停留在她那皱缩的灰色面颊和尖鼻子上。他用自己的刀把被子划开并将它填补在小棺材里作为衬里,然后她抱起了女孩,将她安置在棺材里面,之后便拿起了锤子向门里走去。 ——我最好把它钉上。他说道。 那个女人走出来亲吻女孩凹陷的双颊和额头,然后坐在门廊边上看着英曼将盖子钉紧。 他们将她埋在附近的一座小山上,在那里,还有四座分别用凿平的河底页岩做成墓碑的旧坟。前三个都是婴儿,他们的出生日期分别相距十一个月。死亡日期与出生日期只相差几天。第四座墓是一位母亲,英曼注意到她是在最后一个婴儿的降生日死去的。他在脑子里迅速地计算了一下,知道她只活到二十岁。英曼在这一小排石碑的后面为新坟挖坑,挖完之后,他说:你想说点什么吗? ——不,这个女人说道,我说出的每句话都只会使人痛苦。 当英曼重新填好那个坑时,夜幕即将降临。他和那个女人走了回去。 她说,我应该请你吃饭,但我根本没有心情生火,更不用说做饭了。 她进房取出一些粮食。两个小布袋,一个装着玉米粉,一个装着面粉。一厚块猪油包在一张被油浸透的纸中,一块棕色的猪颈骨熏肉,一些烤玉米粒,装在方纸卷成的螺旋纸杯中的汤豆,一个葱头,一个萝卜和三个胡萝卜,一块碱皂。英曼接过它们,向这个女人道了谢,然后转身离去。但在他到达篱笆门之前,那个女人叫住了他。 ——如果让你没吃饭就走,那当我回想起这一天时就不会心安理得。她说道。 英曼升起了妒火,那个女人坐在一个心形的凳子上给他炸了一块极棒的牛排,这块牛排来自邻居一头陷入泥沼、并在人们发现之前已经溺死的小母牛。这个女人将黄色的玉米粥倒进一个棕色的陶瓷盘子里,玉米粥非常稀,以致漫到了盘子的边缘。那块牛排被炸成了杯状,就像一只伸出来要零钱的手,她把这块杯状牛排倒扣在玉米粥上,然后又将一对儿煎鸡蛋加在了穹隆状的牛排上。作为最后一道装饰,她又挖了一勺松鼠头大小的黄油放在了鸡蛋的上面。 当她将这些东西端到他面前的桌子上时,他低头看着盘子,着到融化了的黄油淌过蛋黄和蛋白、棕色的牛肉、黄色的玉米粥使整个盘子在烛光里闪闪发光,几乎叫了出来。他攥着刀叉坐在那里,但他无法下口。这些食物似乎需要某种特别的感谢作为回报,而他找不到合适的话语。外面的黑暗中,一只北美鹑叫了一声并等待着回应,然后又叫了一声,一阵轻风骤起,下了一阵使树叶沙沙作响、屋顶微微颤动的小雨,之后,雨停了。 ——这顿饭需要感恩祈祷。英曼说。 ——那就祈祷吧。女人说。 英曼想了一会儿说:我一句都想不起来。 ——‘我为我即将得到的一切表示感谢’就可以。她说道。 英曼重复着她的话,斟酌着,看是否妥当。然后他说道:你不知道我有多久没吃过这样一顿饭了。在他吃的时候,这个女人从一个架子上拿起了一张照片端详着。 ——我们曾经照过相,她说道,我的男人带着他全部的照相设备乘着四轮马车旅行。而我现在是惟一的幸存者了。 她用衣袖将上面的灰尘拂去,然后将这个镶了边框的小艺术品递给英曼观赏。 英曼接过它并将它靠近一根蜡烛。这是一张盖尔银版照片。上面有父亲,几年前的这个女人,一个老奶奶,六个孩子,大的是可以戴宽边帽的男孩,小的是还戴着童帽的婴儿。所有人都是一袭黑衣,缩着肩膀坐在那里,看上去不是心存疑虑,就是惊恐不安,就像刚刚接到了死亡判决书。 ——我很难过。英曼说道。 他吃完后,这个女人送他上了路。他在黑暗中跋涉,直到繁星转换了新的图案,然后,他在一条小河边露营。没有篝火的露营。他在高高的衰草中踩出一个睡觉的空间后就滚到他的毯子上沉沉睡去。 之后,在连续的几个雨天中,他尽可能地赶路,在鸟儿出没的地方宿营。一天夜里,他发现自己睡在一群野鸽当中,鸟儿们没有留意到他,只有当他翻身时它们才全部惊飞起来并发出微弱的咕咕声,然后又重新落了回去。接下来的一夜,他睡在一块干爽的地面上,上面有一个尖塔状的鸽舍,这是一个使人想起供奉某个小神的庙宇。他必须蜷起身子睡觉,因为如果他伸直身体的话,不是头部就是双脚,将会被那倾斜的尖顶滚下来的水滴淋着。还有一个夜晚他是睡在一个废弃的养鸡房中,他将自己的防潮布铺在那满是厚厚的白垩色陈年鸡屎的地上,当他转身时,下面的鸡屎发出咯吱声,并散发出一种古老木桩那腐朽的气息。当在夜色尚浓的某刻醒来且无法重新入睡时,他将手伸进自己的背包找到了一截蜡烛并将它点亮。他展开巴特拉姆的那本《旅行笔记》,将它举到黄色的烛光下快速地翻阅着,直到他的目光落在了一个吸引住他的注意力的段落上。上面写道: 我近来穿越的崇山峻岭就像暴风雨后的大海一样均匀地起伏。这波状外观逐渐变得和缓,然而极为规则,就像鱼儿的鳞片,或是屋顶青瓦的排列。离我最近的地面呈现出饱满的绿色。然后就是略带淡灰的蓝绿色。而最后,当视野最远处的曲线似乎掺进了乙醚时,它便几乎成为了蓝色。因此,我的想像力全部关注在这片广大而壮丽的山水上面。这山水之景变化万千,没有止境。相形之下,我几乎对近在眼前的那些迷人事物视而不见、毫无所感了。 巴特拉姆详细描绘的生动画面跃入他的脑海。山川峡谷连绵不绝。人们将沧桑、畸形、暗桩处处的地貌暂搁脑后。英曼曾多次极目远眺过巴特拉姆所描述的景象。这里是挨近冷山山坡、东西方向无限延展的边界地带。他曾踏足它的每一角落,历经它的所有季节,记得它的每种色彩,嗅过它的所有气息。巴特拉姆只是一个过客,只了解他曾见到过的那个季节及只维持数日不变的天气。摆在英曼心中呈现出来的不是他一生所见、所知的那个自然景观,而是巴特拉姆所作的总结。此时,山峰显得更加高耸,峡谷显得更加幽深。英曼在心中描画着那层层高低起伏的山脊,如云堤般浅淡高远,他为它们建立了等高线,填上了颜色,一层比一层淡,一层比一层蓝,当他最终达到了融入天际的假想脊线时,他已昏然睡去。 第二天,英曼向西南走,沿着一条穿过群山的古道跋涉。这是藻叶满地、清新宜人的一天。他甚至都没认出他所处的是哪个乡村。也许是布拉迪麦迪逊吧。他来到一个路标旁,看到这个牌子一边写着 “距X65英里”,而另一边写着 “距Y65英里”。他所能得出的全部结论就是,到任何一个城镇都有不近的一段路程。 他转过一个弯,来到一个水池边,它周围的石头长满了苔藓,变成了绿色。池底布满了腐烂的栎树枝和杨树叶,泉水呈琥珀色,像是这些枝叶浸泡而成,宛若淡淡的一池茶水。他弯下身去往自己的水壶里灌水。山风骤起,他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喀嚓——喀嗒” 声,就像试图只用干树枝作为乐器来奏出音乐时所发出来的声音。他循声朝泉边的树林望去并看到了一幅古怪的图景。他发现自己面对着的是三副悬挂着的骷髅,它们在风中摇曳,相互碰撞。 水壶灌满了。英曼站了起来,将壶嘴塞住,然后向那些骸骨走去。它们并排拴在一株大铁杉较低的枝干上。吊着它们的甚至都不是绳子,而是用小胡桃树的树皮编结成的绳鞭。其中一具骸骨的髋骨和腿骨已经坠落到地上堆成了一堆,一只脚上的趾骨竖了起来。一具完整骷髅上的绳鞭已经拉得很松,致使这个人的脚趾触到了地面。英曼将树叶拨开,想在尘土中找到这个人死前挣扎时所夯实的小块地面。他的头发已经从头骨上脱落下来并散布在树叶中。头发是金色的。所有的骨头都很白,松弛的下巴上的牙齿是黄色的。英曼用手摸着这个人半脱落的臂骨,上面还有纹路。落下来的腿骨和脚骨堆成一堆,像是架起引火的柴。他无法自己砍断绳索下来,英曼想,不过,要是他有足够的耐心,总有一天他会下来的。 几天后,有一天英曼爬了整整一个上午,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雾气像林中的牡鹿一样在他面前移动。午后,他走上了一条山脊小路,小路在离地与一小段空旷的峡谷之间延伸;峡谷中有小片的山毛榉树林,还有一些阔叶树,它们已到达了它的能够存活的最高处。在他走着的时候,他开始怀疑自己大概认识这个地方。这是一条古道,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他经过了一个切诺基人很久以前堆砌的石冢,至于它是作为路标、纪念碑还是神圣之地就不得而知了。英曼在经过时捡起一块新的石头扔在了石冢上面,以祭奠某种古老情怀。 这天较晚时,他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山石嶙峋的悬崖上,周围是石楠丛生的荒地,密集的杜鹊、月桂和香桃木直接长在了山脊的裸石上,高及腰部。道路在这里消失了,就像游客习惯于在此驻足以欣赏这里的景致似的。然后,小路经由杜鹊花丛中一条不明显的小径,重又转回了林中,离英曼钻出树林时的那段路仅约四十英尺。 太阳正在西沉,英曼想着自己又要来个没火、没水的露宿了。 在悬崖的边缘,他收集了一些腐叶,以便能有一个柔软的睡处。他用手掌托着吃了烤玉米粒,然后便伸展开来躺到他的“铺位”上睡觉,他希望天空中会有一轮更大的月亮来照亮他面前的景物。 天上刚刚露出第一道灰暗的曙光时,他被石楠丛中的一阵脚步声惊醒。他坐了起来,把勒马特手枪瞄准了声音的来源处。过了一会儿,就在离英曼不足二十英尺的地方,一只黑母熊从草丛中伸出头来。它直立着,仰着褐色的口鼻,脖子伸得很长,在微风中吸嗅着并眨着小眼睛。 它不喜欢它所嗅到的气味。它拖着脚步向前挪动着,喉咙里咕噜作响,身后一株弗雷泽冷杉的树干上,有一只比人的头都大不了多少的熊崽在往上爬。英曼知道,单凭它那微弱的视力,在这样昏暗的光线中,它看不到他,只能闻到他。它实际已经离他如此之近,以至于连他那人类的鼻子都能闻到它的气息。是湿狗的味道,或味道更浓重的东西。 母熊口鼻排气的速度加快了一倍并小心翼翼地向前移动。英景翻身站起,熊竖起了自己的耳朵。它眨着眼睛,再次伸长了脖子,用力吸嗅着又向前迈了一步。 英曼将他的手枪放在了地上,因为他曾经对自己发誓,永远不再猎杀熊,尽管他以前杀死并吃掉过许多只熊,并且知道自己仍旧非常喜欢熊脂的味道。这个决定来自于他在彼得斯堡泥泞的战壕中一周之内所做过的一系列梦。在第一个梦中,他是一个男人,正生着病,在用熊莓的叶子喝茶作为滋补,但逐渐地,他变成了黑熊。在夜里,变为熊的英曼独自在绿色的梦中山峦里游荡,四肢着地,躲避着自己的同类以及任何其他种类的动物。他掘地觅食白色幼虫,捣烂蜜蜂巢偷蜜,大把地吃着越橘果,快乐而强壮。 他想,那种生活方式也许蕴含着某种教谕,教导他们如何寻求和平,如何疗治战争的创伤,使之逐渐愈合。 然而,在最后一个梦中,他被猎人在长时间的追捕之后射杀。 他脖子上套着绳索被吊在树上剥皮,而他从上面看着这个过程。他那滴血的尸体同他所知道的、被剥过皮的真熊一样:也就是说,像是人形,比人们想像的要薄,皮毛下的熊掌狭长,状如人掌。随着熊的被杀,梦境发展到了尽头,而当他在最后那个早晨醒来时,觉得熊是一种对他有着特殊意义的动物,一种他应该观察和学习的动物,对他而言,无论出于何种理由杀死一只熊都属于犯罪,因为在熊身上,他看到了希望。 然而,他并不喜欢当前的处境,背靠着乱石山脊的悬崖,面前是丛生的石楠,一头母熊为它在这个季节刚降生的幼崽的安全而紧张不安。对他有利的是:他知道熊很可能会逃跑,而不是进攻,它最多是做出佯攻的姿态,向前冲十五英尺左右,伸着前爪扑过来并向空中喷鼻。其目的只是将他吓走,并不是要伤害他。但他无处可逃。他想让它知道他的处境,于是,他对它说,我不想打扰你,我会从这儿走开并永远不再回来。我只需要一条通道。他说得平静而直接,尽力使自己的声音带有诚意。 这头熊又闻了一会儿,它的重心在两条腿上转换着,身子左右摇晃。英曼慢慢地卷起他的铺盖并将行囊背到了肩上。 ——我要走了。他说道。 他移动了两步,而那头熊发起了佯攻。 他在心里盘算着对策,但哪一招都不管用,就像在木匠活中所遇到的任何尺寸都对不上号的时刻。他只有三英尺的余地可后退。而熊全力扑来,势头极大,它距面前的悬崖边缘只有十英尺。 英曼向旁跨了一步,熊从他身边掠过并跃下了那高高的、昏暗中它根本没有看到的悬崖。在它经过时,他能够闻到它身上浓重的气味。像湿狗,像粪便。 他向下望去,看到它在下面很深的岩石上爆裂开来,在晨曦的曙光中像朵盛开的红花。黑色的毛皮凌乱地散落在岩石上面。 见鬼!他想道,我的一番善意还是枉然,希望本身只不过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而已。 冷杉上的那只熊崽痛苦地咆哮着。它甚至还没断奶,没有了母亲,它将会死。它会哀嚎数日,直到饿死,或是被豺狼、黑豹吃掉。 英曼走到树旁,端详着小熊的面孔。它冲他眨着黑色的眼镜,张开了嘴巴,像人类婴儿一样哭泣。 英曼想要伸出手去抓住熊崽的后颈,对它说:我们是亲戚。然后把自己的背包拿下来将熊崽塞进去,只露出它的头。接着就背上背包上路,而那只获得新环境的小熊将会像印第安小孩那样眼睛闪闪发光地四处观望。把它作为宠物送给艾达。如果被她拒绝的话,他或许可以把它作为半驯化的熊养大。成年之后,它或许可以时不时地造访他在冷山隐居的小屋并陪伴他。把它的妻子和孩子也都带来,这样一来,几年之后,英曼至少可以有一个动物家庭。那将是对这次不幸事件的一种补偿。 然而,英曼做了他惟一能做的事——他捡起了自己的左轮手枪,向熊崽的头部开了一枪,看着它僵滞了一下,然后,扒在树上的爪子无力地松开,它坠落在地。 于是,为了不浪费熊肉,英曼生起了一堆篝火,将熊崽剥皮、切块并放在火上烧烤。他把黑色的熊皮展开放在一块石头上,它的大小同浣熊的皮不相上下。在烧烤熊肉的同时,他坐在悬崖上等待天明。薄雾散开,他能够看到山峦河流延伸至地球那遥远的边缘。阴影顺着近处山脊的斜坡滑了下去,落入山谷,如同汇入地下一个巨大的黑暗池塘之中一般。云的碎片悬浮在英曼脚下的山谷之中,但纵观整个远景,竟没有一个屋顶、一柱炊烟或是一块开垦了的土地来标识人类居住的迹象。你可以极目远眺这交叠在一起的山川,而你得到的全部感觉就只是:这是世界的全部。 扫荡群山的山风将烤熊肉的味道卷走,只留下潮湿石头的气息。英曼朝西可以望出去几十英里。山峰、悬崖和峭壁堆叠着呈现出灰色,一直延伸至地平线。卡塔鲁奇,切诺基语,意思是“连绵不绝的出峦” 。而今天,很难将山峦从阴冷的冬季天空中分离出来。两者都被深浅相同的灰色加上了条纹和阴冷色调,所以,高高低低延展着的图景就像是一大块带着条纹的肉。若要隐没在这个世界中,英曼的穿着再合适不过了,因为他的全部装束就只是灰色、黑色和弄脏了的白色。 然而,尽管景色如此凄凉,英曼心中却渐增喜悦之情。他离家越来越近了;他能够在微风对皮肤的轻拂中、在自己对人们房上飘渺的炊烟的渴望中感觉到这一点,那些他所熟悉的人们——那些他不会被教唆去憎恨或惧怕的人们。他站了起来,在岩石上找了一个开阔的立足处,他伫立在那里,眯起了眼睛,将眼前广阔的视野缩小为一座远山。它同天空分离开来,只像一支墨水不足的钢笔画出的笔迹,纤细、潦草而随意。但它的形状逐渐变得清晰明确起来。他眺望的正是冷山。他已经望见了自己的家园。 他仔细端详,辨认出了远方每一山脊的线条,对于这些他绝非只是记得而已。似乎在很久之前,一把锋利的工具便已将它们铭刻在他的角膜上,无法磨灭。他从这个高原极目展望,知道了每一景物的名字。他大声地将它们报了出来:小熊尾脊、车道山口、瑞普辛、饥饿溪、榔头岭和多石岭。没有一座山、一条河欠缺名号;没有一种鸟、一丛灌木藉藉无名。这是他的地盘。 他左右扭动头,感觉它在脖颈上重新获得了平衡。他愉快地想着自己从前很少站在这个高度俯瞰世界。有一会儿,他觉得自己似乎还是有可能不会永远感到空虚的。地形复杂的山区的确可以供人隐遁其中。当他走过时,山风会卷起枯黄的叶子覆盖他的足迹,他可以隐藏起来以避开这个世界那狼鱼一般的眼睛,自在而逍遥。 英曼坐下来欣赏着山地景色,直到熊肉烤熟。他将面粉撒在上面,并用那个女人几天前送给他的最后那块卷在纸里的猪油煎了一下。他坐在山巅吃着。他以前从未吃过这么幼小的熊。尽管幼熊的肉没有老熊的那么黑那么多油,可吃到嘴里还是有些罪恶的味道。他把七宗罪历数了一遍,想给这一罪恶立个名目,可哪一条都不合适。最后他决定给七宗罪补上第八宗,叫做“懊悔”。 枉然徒劳 即使他们正在攀爬的这个山脊有名字,斯特布罗德也不知道是什么。他和两个同伴弓身前行,朝下的面孔因寒冷而紧绷,帽檐压至鼻子附近,手缩进袖管之中。他们的身影长长地伸展在他们前面,从而使他们踏在自己的影子上。树林在他们周围悄然退却。七叶树、银钟、郁金香和椴树的秃枝在风中摇曳,脚下几千片树叶使他的的脚步悄然无声。 男孩庞格紧接着斯特布罗德的脚后跟走着。第三个人落在六、七步远的后面。斯特布罗德将他的小提琴放在袋子中夹在腋下,而庞格用皮带捆好班卓琴倒背在肩上。第三个人没有任何乐器,但他背上的背包里装着他们这伙人全部的、为数不多的家当。他将自己裹在一条虫蛀了的褐色土布军毯中,毯子拖曳在地上,在满地落叶中扫出一道痕迹。 他们的肠胃因前一天的晚餐而闹个不停,那晚他们吃的是被他们发现死在地上已僵冷的母鹿。由于对肉食的渴求,他们决定不去理会这个东西在那儿躺了多久以及它是怎么死的。他们用潮湿的白杨树叶生起了一小堆冒着浓烟的篝火,用它烘烤着死鹿的大腿肉,在它刚刚不那么僵硬时他们就吃了起来。他们都吃了一些,但现在已后悔不迭。他们没有说话。时不时地,会有人突然冲进月桂丛中,之后再追赶上来。 没有清风习习,没有鸟儿啾啾。惟一的声音就是他们经过铁杉树下时针叶坠落的细微声响。曙光已经扩散为东方天空前一片褐黄,轻薄的云彩飞快地掠过惨淡的太阳。阔叶树两根枝干蚀刻在微弱的光线之中。有一段时间,除了棕与灰的抑郁色调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凡间的色彩。他们经过一个冰冷的石壁,看见上面长着某种松垂下来的黄色苔藓,色彩鲜亮得刺目。庞格伸手揭下薄薄的一片,这是一种皮革样的齿状植物,他好奇且小心翼翼地咀嚼着。但他既没把它吐出来,也没多搞一些,所以很难判断他品尝的结果。然而,在这之后,他轻快机敏了许多,继续前行并小心留意着这个世界可能赠与的其他礼物。 他们登上了一块平地,这里同时出现了三条不同的岔路,其中一条他们曾尝试过并滑了下来,另外两条更难攀爬。这两条Y形分布的岔道中较大的一支开始时是由水牛踩踏而成,之后便成了印第安人的小径,然而它夹在树木之间的过道仍旧太窄,甚至都不能通过一辆马车。猎人曾在此露营,留下了一圈方便使用的火架,他们曾砍过树枝用来生火。距Y形岔道大约五十步的范围之内树木稀少,然而一株巨大的白杨伫立在那条沿山而上的小径中间。它没有遭到砍伐并非出于对它的美丽或是体积或是年轮的任何敬意。只是没有任何一把横割锯足以长过树的直径。它插入地面的主干如同玉米垛般粗细。 隐约觉得自己认识这个地方的斯特布罗德环顾四周,而当他这样做时,庞格踏在了他靴子的后跟上。斯特布罗德的脚整个地从靴子里拔了出来,他只穿着袜子站在了冰冷的、铺满叶子的地上。他转过身,用一根手指抵着这个男孩的胸骨将他推开了一步,然后弯下腰去,将他的小提琴放在地上并重新穿上了靴子。 三个人站在那里,因攀爬而气喘吁吁,他们一起看着面前的这两条岔路,呼出来的哈气似乎十分关切地在他们周围盘旋,然后,这些形状模糊的东西失去了兴趣并悄然消失了。附近某处有一条小溪在流动,而它给这个地方提供了唯一的声音。 ——真冷。第三个人说道。 斯特布罗德看着他,然后清了清喉咙并吐了一口痰,以作为对荒凉的景色和那句评论有欠深奥的评注。 庞格将一只手伸出他的袖管,掌心向上冲着寒冷的空气比画了一下,然后又攥成了拳头并缩了回去,就像海龟的脑袋。 ——啊,上帝呀,简直把人冻死了。他说道。 ——我就是这个意思。第三个人说道。 他们是在逃兵们的山洞里把这个人带出来的。他没有报过自己的姓名,而斯特布罗德也无心过问。他是一个不超过十七岁的佐治亚男孩,黑色的头发,棕色的皮肤,长着一小撮连鬓胡子,但脸上的皮肉像少女一般光滑。有一些切诺基血统或是克理克血统。同所有人一样,他也有一部战争辛酸史。他和他的堂兄都是令人同情的小兵,他们于一八六三年被征入伍,在同一个军团中打了一年的仗,然而贡献不会太大,因为他们的步枪比帽顶都高。他们每晚都在一条毯子下睡觉,也一起开了小差,理由是:没有一场战争会永远持续下去,尽管人们生下来就注定会死亡,但在和平的边缘这样死去极为愚蠢。所以,他们离开了。但回家的路途如此漫长难辨,他们没有想到自己曾经过如此多的地方。他们走了三个月才到达了冷山,而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这里是哪个州。他们彻底迷路了,他的堂兄因某种湿肺症而高烧不退、咳嗽不止,最后死在一个可怕的峡谷中。 几天之后,这个男孩在漫无目的地流浪时被一个“穴居人”发现。他被交给了斯特布罗德和庞格,而他们正准备动身到光明石附近的某处建立他们自己的两人社区。尽管在斯特布罗德心目中佐治亚州的地位不是太高,但他同意当他们到达一定的高度、能看到更广阔的南方时给这个男孩指出方向。 然而,他们先得从这个山洞下来,到一个藏有食物的地方去。途中,他们谈到了艾达以及她是如何最终说服鲁比来帮助他们的。尽管鲁比为这一善举讲好了条件,她和艾达也靠这点食物过冬,所以只能给他们一小点,两个男人单靠这些食物为生根本不够。她认为斯特布罗德和庞格到她们那里非常冒险。她不想见到他们像她们的影子一样频繁出现在农场里。食物必须放在某个安全且隐蔽的所在,她提议山上某个她儿时闲逛时发现的地方。那是一块扁平的圆形石头,上面刻满了古怪经文般的记号。另外,她不想受某种时间表的束缚。当她高兴时,她就把食物送到那里;而她不高兴时就不送。这得由斯特布罗德自行查看了。 当这一行人到了这个地方,斯特布罗德向四周环视了一番,然后跪了下来,双手在叶子下面摸索。随后,他开始用自己靴子的边缘试探,很快,他找到了那块嵌在地上的扁平圆石。它的大小有如洗衣盆,上面的标记没有任何切诺基文字的特征。它们这些符号的角度过于突兀和生硬,就像紧张不安地爬过平底锅的蜘蛛一样。它或许来自于人类之前的某个物种。在这块石头的边缘下面,他们找到了一锡盒的玉米粉、卷在一张报纸中的一些苹果干、几片腊肉和一陶罐腌豆。他们把这些东西同他们自己的酒、烟草和嚼烟放在了一起。 ——估计我们得走哪条路?那个佐治亚男孩对斯特布罗德说道。当他用胳膊肘比画着岔道时,他的毯子鼓起了一块,这使垂在地上的部分折叠起来,就像石头雕出来的帷幔一样。 斯特布罗德朝他比画的方向望去,但他既不知道他们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该走哪条路。他只认识更高、更远的地方。那是一座大山。要是绕着山脚走上一圈,那你就得走上将近一百英里。即使它不是像现在这样山峰高耸入云、沟壑重叠往复,而是像地图一样平坦的话,那这座山的山体占地也颇为广阔。再者,他以前即便到过这里,也是在喝醉之后。所以,在他看来,这两条纠缠在一起的小径可能会伸向任何地方。 庞格看着斯特布罗德困惑地研究着地形。然后,带着某种因自己比恩师知道得更多而产生的歉疚,他终于迟疑地说他明确无误地知道自己所在的位置,并知道右边的岔道很快会变得难以辨认,但它仍会断断续续地穿过大山,伸向一个他从来不屑留意的遥远地方,一个印第安人前往的地方。左边的这条岔道开始时较为开阔,但它只是迂回往复并很快消失在一片阴湿的水塘附近。 ——那么,我们还是先吃饭,然后再赶路吧。斯特布罗德说道。 三个人收集了一些木柴并在一个石头垒成的火架上生起了一堆勉强燃起的篝火。他的把一些玉米粉放在溪水中在火上煮着,认为它的寡淡或许会调理好他们备受折磨的肠胃。他们将原木拉过来坐在上面,点燃烟斗,吸着烟,在不至于把衣服和鞋底烤着的前提下尽可能靠拢那微弱的火焰。他们传递着那个酒瓶并长长地喝上一口。寒冷的空气渗进他们的骨头,将他们的骨髓冻硬,就像冷却了的猪油。他们坐在那里,等待着火焰和酒精产生的热量给他们解冻。 一段时间之后,斯特布罗德开始非常专注地用他的刀在装腌豆的瓦罐中探索。他一次一粒地小口吃着刀尖上的腌豆,每吃完一粒便在他的裤腿上把刀刃上面的醋擦去。庞格在吃干瘪的苹果圈,他用手掌将它压平后举到眼前,就像苹果圈中间那个空洞是能够提供观察世界的望远镜。佐治亚州的男孩坐在那儿,身体前倾,手伸向篝火。他的毯子蒙在头上,要不是火光照亮了他的黑眼睛,他的面孔就全部笼罩在阴影中了。他把手放在腹部并挺直了上身,就像被一根尖棍刺中了要害。 ——要知道会泻得这么厉害,那些鹿肉我一口都不会吃的。他说道。 他站了起来,有些虚弱地慢慢向离这个空地较远的月桂丛走去。斯特布罗德看着他离开。 ——我为那个男孩感到难过,他说道,他希望自己从未离开过家,但他甚至不知道他的那个州有多么糟糕。如果我有一个兄弟在监狱里,而另一个在佐治亚州,我会先把那个在佐治亚州的救出来。 ——我从来没到过佐治亚州那么远的地方。庞格说道。 ——我只去过一次,斯特布罗德说道,也没在那儿待多久。当发现那里是那么一个破地方时,我就回来了。 一阵微风使火焰突然蹿了起来,这两个男人将他们的手伸出来取暖。斯特布罗德打着盹,他的头不时地点着,直到下巴靠在了胸前。当他的头猛地向后拾起时,他看到的是正在路上行进的骑兵,他们刚刚到达山顶。在一个花花公子模样的人和一个瘦弱少年带领下的是一小队垂头丧气的民兵。这些人拿着马刀、手枪和步枪,其中有几杆指向了斯特布罗德。他们穿着臃肿的衣服,裹着毯子,那些马在寒冷的空气中打着响鼻,一股股白汽从他们像杂种狗一样的鼻孔中冒了出来。路上覆盖着一层冰,当它们行进时,马蹄踏在上面就像是杵捣在臼上一般。 民兵出现在这条小路上,直奔空地而来,直至逼近这两个男人并将影子投在他们的身上。斯特布罗德刚要起身,但提格说,坐着别动。他松弛地坐在马鞍上,手中那支斯潘塞短卡宾枪的弧形枪托靠在他鼓起的大腿肌肉上。他带着毛线手套,右手手套上的拇指和食指剪了下去,这样他就可以不受阻碍地拉动枪栓、扣动扳机了。马缰绳稳稳地摆在他另一只戴着完好的手套的拇指与食指之间。他自己端详了一会儿面前这两个人。他们的皮肤发灰,带着黑眼圈的眼睛像被火烧出的黑洞。那个胖男孩一边的头发油腻腻地直立成一座像蛋白酥皮卷似的棕色山峰,而另一边的头发却乱蓬蓬地贴在头皮上。斯特布罗德那个光头上的皮肤疙疙瘩瘩且色泽暗淡,松松地附着在头颅上,完全缺乏秃头所普遍具有的紧绷和光泽。他的脸孔看上去像是从鼻尖往下全部塌陷,状如漏斗。 提格说:我甚至都不想问你们是否看到了报纸。关于那件事各种不实的说法我都听过。我们正在追捕一帮据说是住在一个山洞里的逃兵。他们一直都在抢劫乡民。如果有人知道那个洞在山上的什么地方,那他最好还是说出来。 ——我不是很清楚。斯特布罗德说道。他的声音听上去确实干脆响亮,然而他的心里却是极度绝望,估计不到一个月他就得回到那个该死的弗吉尼亚去拉枪栓了。如果我知道,我会说的,他说道,我只是听人们谈论过这件事。有人说它是在山的背面,在熊笔支流或闪宁溪等地附近。 庞格颇为奇怪地看着斯特布罗德,困惑像阴影一样在他的脸上浮动。 ——关于这一点你有什么话说?提格对庞格说道。 这个男孩上体后仰地坐在那里,他的体重都压在了他那宽阔的髋骨骨架上了。他的一只手搭在眼睛上遮挡着从他面前这排骑兵身后透过来的阳光,那双小眼镜带着疑惑斜视着。他不知道如何才能很好地回答那个向他提出的问题。各种想法都从他那张柔和的脸上掠过。 ——为什么说得那么离谱,庞格最终望着斯特布罗德说道,它就在这边。你知道。就在大脚丫山上方,尼克溪往上三英里。你会找到一个火鸡爪般支出来的地方,右边的山坡上还长着很多山胡桃树。秋天,你还能看到松鼠在树下忙活。地上有很多松鼠,你都能用石头打死它们。你沿着一条穿过山胡桃林的小路一直向上爬到一个石坡,然后上到坡顶你就到了。在悬崖上有一个同谷仓一样大的山洞。 ——太感谢了。提格说道。他转向两个高大黝黑的骑兵,嘴角扭了一下,传递了一个隐含的信息。他将他的体重压在马镫上,鞋上的皮革吱吱直响,他蹁腿下马。 其他人也跟着下马。 ——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们想借你们的火烤烤,提格对斯特布罗德说道,和你们一起吃点早餐。烤着吃。过一会儿,我们还要听听你们这两个小子演奏点什么,看你们是否真有两下子。 他们将火烧旺并在周围坐了下来,就像大家都是一伙的。民兵们有很多系在一起的香肠,当他们把香肠从自己的鞍囊中拖出来时,它们冻得硬邦邦的,像腹腔中的什么东西一样缠绕在一起。他们不得不用一把小手斧将它的切成便于食用的小片。他们将切下来的小片放在火堆旁的扁石上解冻,然后再用削尖的树枝把它们穿起来放在火上烧烤。 篝火很快便焰高炭红,底部一片白灰。它释放出了足够的热量,致使庞格解开了外衣的纽扣,接着是衬衫纽扣,然后他便对着火焰露出了苍白的胸腹并完全放松下来。此刻他所能感受到的只有温暖、伙伴之谊和食物的香气。他端详了一会儿自己的班卓琴,似乎在欣赏着它的形状及良好的材质,就像以前从未见过它一样。观赏它的乐趣不亚于用它来弹奏。很快,他的眼神呆滞起来,然后瘫坐在那里,全部体重从躯干压向了屁股,于是前胸便成了层层交叠的肉卷。他简直就是用猪油雕刻出来的塑像。 ——梦游乾坤去了。斯特布罗德疲惫地说道。 提格从自己的袋里拿出了一瓶酒递向斯特布罗德。 ——对你来说现在喝酒不会太早吧,对吗?他说道。 ——我早就开始喝了,斯特布罗德说道,当你几天没睡觉、只是打了一两个盹时,就很难说什么是太早。 他接过酒瓶,拔去了瓶塞,举到嘴边喝了一口,尽管酒的质量一般,他还是礼貌地表示赞赏。他吧嗒着嘴唇,呼出了一口气,点头称赞酒的味道。 ——那你为什么不睡觉呢?提格问道。 斯特布罗德解释说,他们几天来不分黑天白昼地演奏并同一群骗子赌博,然而他没有说那是在逃兵的山洞里。纸牌,斗鸡,斗狗,骰子。他们能够想到的所有竞技方式都被用来赌博。这群大赌棍热衷于下注。一些赌徒狂热到要把你的帽子赢走,然后再拿你的头发赌单双。没有什么更有趣的东西时,他们就会为哪种鸟先从树枝上飞走而下注。斯特布罗德吹牛说自己收支相抵,考虑到对手是这样一群人,这应该算是一个奇迹。 提格四指并拢,拇指在上面一捻,做出把牌展开的动作。 ——职业赌徒。他说道。 香肠鼓胀起来,猪油慢慢渗出,在肠衣中嗞嗞作响,当滴落到火炭上时发出了咝咝的声音。最后,它们变成了棕色。除了已经睡着的庞格,所有人都吃着香肠。当他们吃光所有的肉后,提格看着小提琴和班卓琴说:你会演奏那些东西吗? ——会一点儿。斯特布罗德说道。 ——那给我们奏点什么吧。提格说道。 斯特布罗德不太想演奏。他很疲倦。而且,他估计他的听众没有什么音乐细胞,完全缺乏热爱音乐所需的素质。但他还是拿起了他的小提琴并用皮肤干燥的手掌轻拂琴弦,根据它们发出的沙沙声来判断应该调成哪种音高。 ——你想听什么?他问道。 ——什么都行,你决定吧。 斯特布罗德伸手推了推庞格的肩膀。男孩醒了过来,他眯缝着小眼睛,显然是在努力理清头绪,以弄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想听我们弹支曲子。斯特布罗德说道。 庞格一言不发,先将自己的指关节在火旁烘暖,然后拿起了班卓琴,调节了一下弦轴,没等斯特布罗德,他便按照《辛迪慢步》的曲调弹出了几个音符。在他弹奏时,他胸前的肉褶随着他的动作轻微地颤动。当他弹了一轮回到开头时,这些音符只是混杂交错在一起,他僵在那儿,停了下来。 ——这样只会徒劳,他对斯特布罗德说道,只有你一起弹,我们才能奏出点名堂来。 斯特布罗德用琴弓拉出了《辛迪慢步》中的一个曲调,然后又拉了其他几个似乎很随意、互不相干的音符。他一遍又一遍地拉着这些音符,逐渐清晰起来的是,这些音符并未组成什么特别的曲调。但他突然把它们连贯起来并拉出了一个变奏,然后在又一次精确的调整之后组成了一个曲调。 他确定了自己正在尝试的曲调,然后跟着这些音迹找到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像笑一样的活泼、轻快和毫不费力。他将这个曲调拉了两次,直到庞格放慢了他弹奏和弦的速度并转而弹出一系列欢快、强劲的音符加以呼应。之后,他们便一起尝试着创作出某种乐曲。 尽管从形式上说,它既不是快步舞曲,也不是里尔舞曲,但它仍旧可以伴舞。但是,他们的胃里仍在翻江倒海,所以他们两人谁都无法挪动一步。庞格的一只脚伴着拍子在地上轻踏着,他的脑袋不停地点着,眼睛微合,只露出了微微颤动的睫毛间那一道白缝。 斯特布罗德拉了一会后便将小提琴从他那多毛的颈部位下移,使琴身末端抵在了他的前胸。他用琴弓在琴弦上敲出了节奏。庞格会意地也将他那只摊开的手敲击着皮包着的琴头,和着这强劲的节奏,斯特布罗德昂头唱了一首他即席创作的抒情歌曲。这首歌同腹部像骡子的脖颈一样坚硬的女人有关,说这样的女人远比其他女人无情。 唱完后,他又奏了一遍便停了下来。他们两人商量了一下并将弦轴再次调到安魂曲的音高,然后便开始演奏了某个以华盛顿将军命名的曲子,它使人多少想到了拿破仑·波拿巴的撤退。这首曲子更为柔和、深沉,然而绝不像哀乐那么阴沉抑郁,它如同树下的暗影,使人想起黑森林与灯光。这是一首极为古老的乐曲,一种集文化之大成并展现其内涵的音乐。 布奇说,耶稣在哭泣。他们现在进入到另一个境界了。 民兵中没有一人见过小提琴和班卓琴配合得如此默契,他们也没听过用这样的力度和节奏演绎如此哀婉悲怆的音乐主题。庞格用拇指从第五根琴弦到第二根琴弦的滑奏也是一个惊人的奇迹,就像晚餐的铃声,极为庄严低沉。他另外两根手指以一种略显艰涩、探索的方式弹奏着,但都达到了一种粗旷的完美。斯特布罗德的手指似乎严格遵照自然的法则扣在琴颈上,审慎、沉着地按着琴弦,毫不理会右手如何疯狂地运弓拉弦。斯特布罗德唱的那首歌叙述了一个——他的或是某个虚构的叙述者——的梦境,歌中说这个梦是在一个铁杉木床上做的,充满了对逝去的爱的想像,那是一段糟糕的时光,一个披着绿色斗篷的女孩。没有音乐,这些歌词就会像电报的文字一样空洞,但两者结合起来,它们便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世界。 当歌声停止时,布奇对提格说:我的上帝,他们真是神人啊。他们心中有一个你我之流无法了解的世界。 提格吸吮着一颗牙望着远方,像是在尽力回想着什么事情。他站了起来,弄平他的衣领,调整着裤腰带,直到裤子呈现出令他满意的状态。他从地上捡起了他的斯潘塞步枪,将枪口对准了斯特布罗德和庞格。他将枪把托在左手手腕上,而左手平静地低垂着。 ——靠着那棵大白杨站着,他看着斯特布罗德说道,带上那个男孩。 没有更好的主意,斯特布罗德只好无奈地走过去站在树边。这棵参天白杨树树干挺拔,光溜溜近百英尺无枝无丫。除它以外,周围只有两棵树,大小与普通的树相仿,像枝状烛台一样盘旋生着。树冠早在上个世纪的某个时候便已折断,长满青苔,遗留在旁边的地上,腐烂变松软了,以至于可以把它像粪堆一样一脚踢散,里面的甲虫四散奔逃。 斯特布罗德用前臂将小提琴托在面前。琴弓挂在一根手指上,弓身微微有些扭曲,随着他的心跳颤动。庞格站在他的身边,他们的姿势就像战争刚刚爆发时人们在旧式相机前摆出的那种自豪而紧张的姿势,尽管斯特布罗德和庞格举在面前自卫的是小提琴和班卓琴,而不是来复枪、科尔特手枪和博伊大猎刀。 庞格用他空着的手臂搂着斯特布罗德的双肩,就像学校里的小伙伴那样。民兵们举起了步枪,而庞格对着他们咧嘴笑着。这个笑容里就没有一丝嘲讽,也没有故作勇敢之态,那只是一种友好的微笑。 ——我无法对着一个冲我笑的人开枪。他们中的一个人说道,他的来复枪垂了下来。 ——不许笑。提格对庞格说。 庞格扭着嘴巴尽力使它变平,但之后它又回复成了笑容。 ——这儿没有什么可笑的,提格说道,一点儿都不好笑,准备好去死吧! 庞格用双手从发际线到下巴抹了一把,他将自己的嘴角用两只拇指往下拉,而当他放开拇指时,嘴角又翘了回去,这样,他的脸笑得像开了花一样。 ——把你的帽子摘下来!提格说道。 庞格摘下帽子,仍在笑着,双手捏着帽檐托在齐腰的高度。他把帽子一圈一圈地转着,像是在演示地球是如何旋转的。 ——把它盖在脸上!提格说道。 庞格将帽子举起来盖在自己的脸上,这时,民兵们扣动了扳机,子弹穿过这两个人的肉体后将巨大的白杨树树干打得木屑横飞。 冬季黑树皮 ——当他们扣动扳机时,那些马全部跳了起来并四处乱窜,那个领头的咒骂它们并脱下帽子抽打它们的脸。这些人没有把他们遮盖起来,甚至都没有走过去对地上的他们说点什么,除了其中一人说刚才发生的事或许可以被称为枪战,因为毕竟有人开枪了。他们中的一个人笑了,还有一个人走过去往火上小便,然后他们就上马离开了。我真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这里的人们竟会如此对待他人。 这个佐治亚男孩像是刚刚受到了惊吓,他仍很激动,迫切要将他所经历的耸人听闻却又真实的故事讲述出来。 ——我全都看见了,他说道,全都看见了。 ——如果你近得足以看清一切,那你为什么没有被捉或被杀?艾达问道。 男孩考虑着这个问题,他望向一边,用他张开的手指将额前垂发拂开,然后又用他的拇指拨弄着门闩。他站在篱笆的外侧,艾达和鲁比在内侧。他们隔着栅栏门说话,而她们能够闻到他那身汗湿的衣服和湿漉漉的头发上的大烟味。 ——是听到的,也就是,他说道,没看见的部分都是听到的,听到的部分较多。我进了树林,在树林后的一片月桂丛中。是去方便一下,类似的事情。 ——哦。艾达说。 ——也可以说,是去解手。 ——我们明白你的意思了。鲁比说道,最后怎样了? ——那正是我想要告诉你们的。我没去管他们堆在白杨下那血淋淋的尸体,就一路跑到这里,我记得那个小提琴手曾提到过你们所住的地方。我找到了我们昨天停下来取食物的那块花石。我从那儿就一直跑,直到找到了这个房子。 ——多久了?鲁比问道。 男孩向四周扫视着平缓的灰色云彩以及青色的山脊,似乎在尽力找回自己的方向感。但他既看不出西方在哪儿,那片天空也没有在时间上给出多少暗示,因为它没有亮光,只有几抹旧斧头的颜色。 ——现在是三点,艾达提醒道,最早不过两点半。 ——三点?男孩说道,似乎有些吃惊。他低下头对着院门口已被踩实的土地陷入沉思,双唇紧闭,嘴巴蠕动地计算着。他举起手来握住了两根栅栏板,从唇间喷出了一口气,但又与吹口哨不同。 ——七个小时,他终于说道,可以说,是六七个小时。 ——你一直在跑?鲁比问道。 ——跟跑差不多,他说道,我被吓坏了,很难回想清楚,但我一直跑到筋疲力尽为止。然后我就跑一段,走一段。轮着来。 ——我们需要你带我们回到那里。艾达说道。 但那个男孩说,他不愿再回到山上去,宁可被杀也不愿再回到那里。他已经看到他不想看的一切。他在那儿的伙伴现在都死在了林子里。他想回家,那是他惟一的愿望。据他估计,他带回来的这个消息大概会使他得到一些食物、一条毯子和一两件他在路上或许用得着的东西。 ——很多人会任由他们死在那里,根本不去在乎狼是否会很快将他们啃得只剩骨头。他说道。他对这两个女人说:他估计狼已经把他那死去的堂兄吃掉了。由于没有挖掘工具,他所能做到的埋葬工作就是把尸体安放在山间的一处瀑布下面。一块突出的石脊下面有一块干爽的地方,从石脊上倾泻而下的瀑布形成了一道水帘,所以那就像山水之间的一个凹室。他讲述他如何使他的堂兄盘腿靠着一块岩石坐着,并对着那张安静的脸说,除了这个世界以外还有一个世界,他们将在那里重聚。他说完便走开了,回头望去,阳光穿过瀑布的水雾,形成了一道彩虹。所以,不!他不打算再踏进大山一步了! ——冷山正好横在你回家的路上,鲁比说道,但随你的便吧!我们不需要你。我知道你说的地方,我们可以牵着马去,不到五个小时我们就能到达那里,一路走着去。不过,我们会请你吃饭的。我们平时可不请每个经过这里的流浪汉吃饭。 鲁比打开门让这个男孩进到院子里来。他走到两棵黄杨树之间的房前,在台阶上坐了下来,将两只手搓了搓后又闻了闻。鲁比留在门边,一只手举了起来放在虬曲光秃的野苹果树干上,站在那里望着大路。 艾达走到她的身边,望着她的侧脸。艾达的经验,女人们在这种悲痛时刻所能做的就是哭泣和相互拥抱,并说些抚慰和诚恳的话。而艾达实际上做的是伸出手去抚摸鲁比用一段兽皮束起来扎在颈后的黑发。 然而,鲁比似乎并不欢迎哪怕是一点点抚慰。她把头扭向一边。她既没有哭泣,也没有揉皱手中的围裙边,没有任何因斯特布罗德的死感到痛苦的迹象。她只是把手放在野苹果树的树干上,眺望着大路,大声地说出她所关注的一个问题:她们是把那两个男人埋在山里,还是把他们带回到布莱克谷,让他们同布莱克家的先人一起安息在那个小墓园中?两个选择各有利弊。但既然斯特布罗德在生前和布莱克家素无往来,她想,那死了以后还是让他们各自分开的好。 ——我们现在就得决定,因为这涉及我们带些什么东西的问题,鲁比说道,铁锹之类。 不带男人同去使艾达感到有些顾虑。这听上去过于随便,就像埋葬一条狗。 ——我们不能只是到上面挖个坑,把他们放在里面就回家。她说道。 ——那同我们将他们拖到这儿来有什么区别?鲁比说道。如果是我,我宁愿安葬在山上,也不愿被送到某个连自己都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地方。 听她这么一说,艾达无言以对。她得到房子里去给那个男孩做饭,但在进去之前,她伸出双臂拥抱了一下鲁比,至少是为了安抚自己。艾达意识到这是她们第一次拥抱,而鲁比双臂垂着站在那里,艾达拥抱的就像是一截木头。 艾达在厨房中重新加热了一盘她们晚饭的剩饭——炸苹果,玉米饼,一些由于煮得过久而成了糊状的干利马豆。这些豆子冷却后凝结在罐子中,呈现出秃顶一样的色泽和硬度。灵机一动,她把豆子从罐子里挖了出来并切成了小块。 当她出来将盘子递给那个男孩时,男孩研究了一会儿这些豆子。从他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他认为又有了新的证据来确认自己对这个州的看法。 ——那是豆子。艾达说道。 男孩在观察着它们,然后叉下一小块放在嘴望。 ——我们那儿根本不是这么吃豆子的。他说道。 当男孩坐在台阶上吃饭时,鲁比坐在他上面的一级台阶上,用嘴描绘出绕过冷山的漫长道路的路线图。艾达坐在门廊上的一把摇椅上望着他们,一对儿如此相像的小人,他们或许会被当做是兄弟姐妹。鲁比告诉男孩如何沿着高处的山脊走,避开那些可能会有人的河谷大路,应该从冷泉岭到双泉沟,然后是熊笔沟、马骨沟、山毛榉树,从那儿往山下走,无论碰到什么岔道或是小溪的分支。都选择西南方向的。按照这条路钱,离这个男孩位于平原上的那个可怜的家就不到两星期的路程了。 ——晚上赶路,白天睡觉,不要生火,鲁比说道,即使你没有一路跑着回去,你也能赶到那儿过圣诞节。据说你一到佐治亚就能认出来,因为那里除了红色的尘土和崎岖不平的道路,什么都没有。 之后,鲁比便将这个男孩抛在了脑后,开始去同艾达计划她们的行程。时机很不凑巧。据鲁比推断,由于接近一年中白天最短的日子,无论走哪一条路,无论进山出山,她们都得在林中度过一个晚上。但依她的想法,这无关紧要。她们最好还是马上出发。于是,她和艾达离开那个正在用最后一块玉米饼抹着盘子的男孩,走进房中,把火封上并按照鲁比的要求匆忙地收拾起一些露营装备:被褥,炊具,蜡烛,一小盒火柴,用于划燃它们的砂纸,一捆干燥多脂的引火柴,一卷绳子,一柄手斧,上膛的短枪,弹药和弹塞,喂马的谷物,鹤嘴锄和铁锹。她们把这堆用具装在两条麻袋中并把麻袋口扎在一起,然后便将它们像两个粗笨的驮篮一样抛到拉尔夫的背上。 鲁比眺望着天空,寻找能够预示天气的云、风或是光,而它们显示出的是大雪和寒冷。 她说:你的房子里还有裤子吗? ——裤子?艾达说道。 ——羊毛的或帆布的,哪种都行。要两条。 ——有,是我父亲的。 ——我们得穿上它的。鲁比说道。 ——男人的裤子?艾达问道。 ——你爱穿什么就穿什么,但我可不喜欢被冬季的冷风吹进衣服的感觉。那上面哪有人会看到我们呢? 她们找到了两条打猎时穿的毛裤,一条黑色,一条灰色。她们穿上了长内裤,然后便套上了毛裤,将裤角卷了起来,用皮带束紧了腰部,这样,多余的部分就像一个大衣褶那样垂了下来。她们穿上了棉毛衬衫和毛衣,鲁比注意到了门罗的宽边帽并说它们可以遮雪,不让雪花落在脸上。于是,她们从架子上拿了两顶戴上。要是在愉快的环境下,艾达想,这就像是化妆比赛——一种看谁把自己装扮得更像男人的比赛。用烟灰在自己的脸上画上胡子,拿着一根没有点燃的雪茄,模仿男人的抽雪茄时的愚蠢样子。然而,她们穿戴时几乎没有说话,对接下来的四天她们都充满了忧惧。 在出发之前,她们在自己的靴子上涂了蜂蜡,将鸡舍和牛棚的门打开,在地上堆满了干草。鲁比估计,在她们回来时,瓦尔多将会大叫着要求挤奶。她们给了那个男孩食物和被褥,并告诉他先睡在草棚里,等天黑安全时再上路。当她们过去牵马时,那个男孩仍坐在两棵黄杨树之间,朝着她们挥手,就像主人送别客人那样。 傍晚时分,雪花穿过雾霭降了下来。艾达和鲁比在冷杉树下的昏暗光线中行走着,她们只是在一个除了不同层次的黑暗外没有任何色彩的地方移动的两个模糊的黑影。离她们最近的树看上去确实橡像真树,但稍远的那些就只像素描中的树木了,一种写意的树形。在艾达看来,似乎根本就没有实际的风景,她是在一片云雾中穿行,只对一臂之内的景物略有所知,而其他的便都浑然不觉了。这使拉尔夫十分紧张,这匹马将它的脖子左右探着,耳朵来回耸动以侦察任何有威胁的动静。 她们在铁杉浓重的树阴下走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她们越过了一个低矮的山脊并走下一条河谷。她们已经远离艾达所熟悉的领域。层层的落叶使她们脚下的地面十分柔软。像筛过的粗粉一样干燥的雪花穿过树冠洒落下来,它们划着弧线或是盘旋着,像是不愿落到地面。她们小心地踩在水中石头上过了一条黑色的小溪。艾达看着这条小溪被沿岸闪亮的狭窄冰层、周围的岩石断木、成片的苔藓及其他所有东西所阻挡。然而,湍急的水流总是全速地向前流去。 当它流到较浅的地方,流速变得较慢时,就是它被冻结的地方。艾达想,门罗将会利用这样的事物进行宣教。他会说这条小溪象征人生,上帝需要我们以这种方式来度过。上帝创造的一切不过是一些精心设置的隐喻。在这个可见的世界中所有明亮的形象都只是神圣事物的投影,因此,人间天堂,高低贵贱,在形式和意义上都能够古怪地契合起来,因为它实际上就是重叠的。 在门罗的一本书中,你可以查到这类东西。玫瑰花——它的茎刺和花朵——象征着某种困难以及通往灵魂觉醒的危险路途;婴儿——在疼痛和鲜血中痛苦地降临到这个世界——象征我们痛苦的凡间生活,充满了暴力;乌鸦——它的漆黑,它的不羁本性,它嗜食腐肉的秉性——象征着等待征服人的灵魂的罪恶力量。 所以,艾达很自然认为这条小溪和上面的冰层给灵魂提供了武器,或是一个警告。但她拒绝相信会有一本说明如何去阐释或是如何去利用它们的书。无论书上说的是什么,都会因缺少精髓并毫无用处,其本身就像门合页上没有铆钉的空眼那样毫无用处。 过了小溪,马停了下来,抖着身上的毛皮,直到瓶瓶罐罐在袋子里哗啦作响,然后,它伸长脖子,柔和地呼吸着,将鼻息长长地呼进这个世界,渴望有个令它安心的伙伴回报以同样的气息。艾达将手罩在它光滑的鼻上。它伸出了舌头,她便将它用拇指和食指捏住轻轻地摆动,然后,她们继续前行。 由于小溪是从山中流出来的,她们便沿着溪边走,后来这条小路出现了一条岔路并进入一片栎树林。那儿仍有一些已经枯萎的树叶挂在枝头。这是一些古老的栎树,它们的树干上还挂着一丛丛的槲寄生。雪下得越来越大了,小路变成了一条穿过树林的直钱,当夜晚来临时很容易迷路。小路上连野猪走过的足迹都没有,它似乎是某条已被遗忘的印第安人小径,长久以来无人走过,连接着一串早已不复存在的去处。 她们一直走着,直到夜色降临,雪仍在下着。云层很厚,遮住了渐圆的月亮。但是雪反射着亮光,使人隐约看到黑色的树干。 艾达首先想到的是露宿之处,每到一处岩脊,她就说:我们可以在这儿睡觉。但鲁比说她知道——或至少是认为自己记得——附近有一个更好的地方,于是她们继续走下去。 不久,她们遇到了一堆巨石。鲁比四处巡视着,直到发现了她要找的地方:三块巨石垒在一起形成了一间屋,这是一个天然形成的石棚,它的墙壁平直,一块压顶石角度适当地紧压在上面,以至于能够遮挡雨水,下面的空间不比鸡舍大,但足够坐下和转身了。它使艾达想到了圆周率的符号“π” 。地上铺满了厚厚的干草。二十码处有一个春季涌出的泉眼,周围长满了栗子树和栎树,从来没被砍伐过。它成为了一个人们所能想到的最好的露宿处。鲁比说,尽管己多年没来这里,但它同她记忆中的样子完全相同,那时她还是一个孩子,出来觅食时在这儿度过了许多夜晚。 鲁比让艾达去收集一捆她能找到的干柴,不到半个小时,她们便在石棚口燃起了一堆温暖的篝火。她们烧了一壶水泡茶。泡好后,她们便坐在那儿一边喝茶,一边吃饼干和苹果干。苹果圈小得不够一口,但它们的味道却使她们忆起了刚刚过去的那个温暖季节。 她们吃东西时没怎么说话。艾达说那个佐治亚男孩似乎与一般的男人不同。鲁比说他同一般的男人没什么特别的区别,也就是说,他醒着的每一分钟都要在人在后面踢上一脚督促才行。 她们吃完后,鲁比甩手将地面上的叶子拂开,挖出了一些泥土,然后凑近火光给艾达看。是木炭的碎屑和燧石的裂片,还有古老的火器和被抛弃的带有裂纹的箭头。无论多么微小,它们都是古人留下的碎片。 她们谁都没有说话,艾达挑选了一些燧石裂片,将近于完整的一片留了下来,她知道在某个不详的年代曾有人做过同她们一样的事情——在这个岩石堆中找到露宿之处并在此吃东西、睡觉。 雪呼啸而下,温度骤然降低。火很快便将石头烤热,当艾达和鲁比将自己裹在毯子里钻进干树叶中并在被褥上面堆上更多的树叶时,她们暖和得就像躺在家中的床上一样。这很不错,艾达躺在那里想道,穿过山河的废弃小径,周围没有一个人,这个石棚温暖干燥,像小精灵的住处一样古怪。尽管别人只是把它看做是一个避难所,但它如此符合她的期待,以至于她会搬过来住在这里。 篝火将光影投在倾斜的石头屋顶上,艾达发现如果看得足够久,火就会制造出世界上各种物体的形状,鸟、熊、蛇、狐狸或者一条狼。除了动物以外,火似乎对别的东西不感兴趣。 这些画面使艾达想起了一首歌,斯特布罗德唱过的歌。它执着地留在艾达的脑海中。她曾因歌词的怪异和斯特布罗德的演唱而特别留意它,其情感极为强烈,艾达只能认为它表达了深层的人性。这首歌以叙述者想像的行为作为主题,他希望有能力变成各种野生动物。一只春天的蜥蜴——听着他的爱人唱歌:一只长着翅膀能够飞翔的小鸟——回到他的爱人身边哭泣哀鸣直至死亡;一只地里的鼹鼠——将高山掘翻。 艾达因这首歌而感到不安。这些动物的愿望既奇妙又可怕,尤其是那只鼹鼠,一个软弱、隐居、盲目的小东西竟会被寂寥和怨恨所驱使而使周围的世界崩塌颠覆。尤为奇妙、可怕的还是唱出这些歌词的人,希望抛弃一切慈悲来舒缓失去的爱、背叛了的爱,无法表达的爱和徒劳的爱所施加的苦痛。 听着鲁比的呼吸,艾达知道她还没有睡着,于是她说,你还记得你父亲曾唱过的那首关于地里的鼹鼠的歌吗? 鲁比说她记得,艾达问鲁比是否认为那是斯特布罗德创作的。鲁比说很多歌曲你很难说清具体是某个人创作的。一首歌曲从一个小提琴手传唱到另一个小提琴手,每人都增加了一些东西也去掉了一些东西,这样一来,这首歌根快就变成了另一个样子,它的曲调或歌词几乎听不出同原来那首是同一支歌曲。但你不能就说这首歌被改进了,因为它们都是人类的创造,根本就不存在进步与否之别。任何的添加都意味着失去,而失去的部分并不比添加的部分差也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如果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得失相当,那就算是幸运了。任何其他的想法都是空洞的虚荣。 艾达躺在那里看着火光映出的影子并听着雪落在树叶上的声音,她很快便沉沉睡去,没做一个梦,就连鲁比起来往火里添加木柴都没有使她醒来。当艾达睡醒时天空已出现了第一缕晨光,她能够看出雪花飘落的速度已经缓慢下来,但并没有停。地上的积雪已有齐踝深。无论鲁比还是艾达都不急于进入铺展在她们面前的这新的一天。她们将毯子裹在肩头坐着,鲁比吹旺篝火并往火里添加着木柴。她炸了一片肋骨肉,将它从油脂中挑了出来放在一块平坦的石头上。然后,她往油脂里加了一些水煮了一罐玉米粥,再把那片肋骨肉从石头上拿起来碾碎后放进罐中的玉米粥里搅匀,艾达用一个小罐子泡茶,当她呷着茶水时,鲁比讲述了她第一次泡茶的情景,那是斯万哲太太给她的茶叶,她非常喜欢,后来,她在斯特布罗德外出猎取浣熊时把一把茶叶包在一抉方布中送给了他。几周后她再次见到斯特布罗德时,她问他是否喜欢。斯特布罗德说它的味道一般,并不比其他的蔬菜更好。鲁比后来才发现他将茶叶同一块肥肉一起煮了并像吃水芹那样将它吃掉了。 当他们到达那条岔道时,她们发现了男孩庞格一个人躺在那里,面朝上躺在白杨树下。他被一层白雪所覆盖,雪花落在他的身上,比周围地上的雪层要薄一些,显然,雪花开始时融化在他的身上,而之后就不再融化了。鲁比掸开积雪看着他的脸,发现他仍在微笑,尽管他的眼睛里有一丝困惑,也许那就是死亡的表情。鲁比将手罩在他胖胖的面颊上,然后用指尖触摸着他的前额,像是要给他盖上一个弃儿的标记。 艾达从他的身上转开了视线并开始用她的靴头踢着周围的雪。在她踢着的时候,她发现了班卓琴的碎片。然后是折断的琴弓,悬挂在一根马鬃上的紧弦螺母碎片。她再在周围踢打着,寻找着小提琴,但她没有找到。没有小提琴也没有斯特布罗德。 ——他在哪儿?艾达问道。 ——不是所有从佐治亚来的人都能够说出一半的实话的,鲁比说道。无论是死是活,总之他们把他带走了。 她们决定将庞格埋在小路上方那一小片高地的一棵栗子树旁。这儿的土地极易挖掘,几乎不需要鹤嘴锄,因为表面只有薄薄的一层冻土,下面是蓬松的黑土,一直往下,均是如此。她们轮流用铁锹挖着,很快就大汗淋漓,她们脱下衣服挂在树干上。之后她们又感到寒冷,但冷总比汗湿衣服强。当开始遇到大量的岩石时,她们已经挖出了一个大坑,尽管它比六英尺——那是艾达所认为的常规墓穴深度——还浅两英尺,但鲁比说,这样也可以了。 她们走到庞格的身边,一人拉着一条腿将他从雪地上拖到墓穴旁并慢慢地放了进去。她们没有当棺材的箱子,甚至连一条将他裹起来的多余毯子都没有。于是,在她们往里填土前,艾达将自己的围巾盖在他的脸上。当她们将他埋得仅剩个靴头露在外面时,艾达开始哭拉起来,尽管她只见过这个男孩一次,而且还是在篝火旁,她们之间的全部交流就只是他所说的斯特布罗德的演奏对她有好处。 艾达想起了她们埋冬季卷心菜时自己的想法,想起当时对此做的隐喻。但她发现这次埋葬完全是另一回事。除了都在地上挖洞这一事实外,两者毫无相似之处。 当她们把这个墓穴堆成一个土包时,还剩下很多土,鲁比说这是因为现在正接近月圆之夜的缘故。在月亮由盈转亏的一周之内所挖的墓穴最后只能成为一个洼地。她们把那些多余的土添在了庞格的墓上并用铁锹的背面拍实。然后,艾达拿出她的折叠刀,从一棵山胡桃树苗上剥下一些树皮,又找到了一棵黑色的洋槐,用斧头砍下了上面的两条枝干并用山胡桃的藤条将它们捆成了一个十字架。她将十字架插在庞格头部位置的松散土地上,尽管她没出声,但她在心里为他祈祷。她曾听鲁比说过,洋槐有强烈的生张愿望,你用从它主干上劈下来的木材做篱笆柱,有一天,它们也会在柱坑中扎根生长。而这正是艾达的期望——有朝一日,一棵高大的洋槐将会矗立在这里,标志出庞格的位置,年复一年,直至下个世纪,它都会述说一个珀尔塞福涅式的故事。它在冬季是黑色的树皮,春天却是一片白花。 她们的手很脏。鲁比只是捧起雪在手掌中搓揉着,然后将脏水抖落。但艾达穿过树林来到溪旁,她跪下来洗手然后将冰冷的水泼溅在自己的脸上。她站起来甩了甩头并环视着四周,目光落在小溪的一个低矮岩脊上。它构成了一个悬空石檐,一个遮风挡雨之处。在雪的反衬下,棕色的土地显得尤为黑暗。石檐下坐着斯特布罗德,尽管一分钟之后艾达才认出他来,因为他的衣服融进了裸露地面的黑暗之中。他静止不动,双目紧闭,盘腿坐着,头歪向了一边,双手环绕在大腿上的小提琴上。一阵小风刮起,吹得栎树上仅有的几片树叶沙沙作响并将光秃树干上的雪抖落下来。雪花掉落在艾达的发际和脸上,马上便融化了。 ——鲁比,艾达叫道,鲁比,我要你到这儿来。 她们站在他的面前,他的面孔呈现出同雪一样的颜色,身体极为瘦削。这么一个小老头。他从伤口处流出了大量的血,而咳出的血更多,以至于他胸前的衣服满是血污。鲁比将小提琴从他的腿上拿起并递给艾达,琴的共鸣箱在晃动时发出了干涩的嗡嗡声。鲁比解开他的扣子,发现他衬衫上的血已经发黑并凝结成块了。他的胸膛瘦弱而苍白。鲁比将耳朵贴了上去,缩回头,然后又贴了上去。 ——她还活着。她说道。 她撕开他的衣服并将他转过去以查找他的伤处,结果发现他被射中了三抢。一枪射穿他举在前面的操弓的手;一枪穿透了大腿根到髋骨处的肌肉;还有最严重的一枪穿过乳头射进了胸膛。那颗子弹打断了一根肋骨后穿过肺尖并留在肩胛骨上面的后背肌肉中。在他的皮肤下有一个海棠果大小的青色肿块。在搬动他时,他既没有清醒过来,也没有因疼痛而呻吟。 鲁比将木柴收集起来并砍下了一些松枝,用火柴将它们点燃。当火生起来后,她将自制刀的刀刃举到火焰中。她将刀插进斯特布罗德的后背,而他仍旧没出一声也没颤动一下眼皮。切口处只流了一点点血,似乎除了几滴红色的血水,他已没有更多的血留给新的伤口了。鲁比将一根手指插进他的后背并在周围搜索着,然后,她将一颗子弹挖了出来。她伸出手将子弹放在艾达的手上,那就像一小块生肉。 ——去把它洗一下,鲁比说道。有一天他会想要它的。 艾达来到溪边,将手放在水中,让水流穿过她合拢的手指。当把它拿出来时,她观察着这颗洁净的灰色铅弹。在穿过斯特布罗德的身体时,它被挤压成了蘑菇状,弹头呼啸着爆裂开来,成为了一个异常的形状。然而弹壳末端完好无损,上面有在制造时被刻上的三个圆圈,从而使它能够充分利用枪筒中的来复线。 艾达回到岩檐处,把子弹放在了小提琴旁边。鲁比已将斯特布罗德用毯子裹了起来,火焰己蹿至齐膝高。 ——你留在这里给我烧一些水。鲁比对艾达说道。 艾达望着她走进了树林,她肩上扛着铁锹,低头寻找着疗伤用的草根,而这只能根据支在雪地上的干枯茎荚来辨认它们了。艾达在火的周围垒上石块,将罐子支在上面。然后,她朝马走去,从马背上的袋子里取出了一个罐子。她用它装满了溪水并将它放在石头火架上加热。她坐下来看着斯特布罗德,他躺在那里像个死人。除了在他呼吸时胸前的上衣有轻微的颤动外,看不出他有任何生命的迹象。艾达在想着他那几百支曲子。它们现在在哪儿,如果他死了,这些曲子将会去往何处。 一小时后鲁比回来时,她的口袋里装满了她所能找到的、或许有些用处的草根——毛蕊花、西洋蓍草、牛蒡、人参。但没有找到她最需要的白毛莨。近期药草极为缺乏,很难找到。她担心是因为人类证明自己无可救药,而白毛莨厌恶地离开了。她将毛蕊花、西洋蓍草的草根及牛蒡捣碎敷在斯特布罗德的伤口上,并用从毯子上割下来的布条包扎好。她用毛蕊花和人参泡成茶滴进斯特布罗德的口中,但他的喉咙紧紧闭合,她无法知道它们是否流了进去。 过了一会儿,她说道,家离这儿太远了,他不会活着到达那里的。他大概在几天后才能上路,而且,这儿再下更多的雪也不足为奇。我们需要一个比这儿好一些的暂避处。 ——回到石棚去?艾达问道。 ——那儿住不下我们所有人,而且也没有地方做饭和照料他。我知道一个不错的地方,如果它还在的话。 她们让斯特布罗德躺在那里,自己去将长长的木杆砍断作为拖拽式爬犁的杠轴。她们将这些木杆用绳子捆扎好,并将更多的编织在一起做成网状拖篮,然后便将这个装备勾在了马具上。她们把斯特布罗德裹在毯子里抬过小溪放在爬犁上,但当她们将他拖在马后经过地上的石块和草根颠簸着向左边的岔道前进时,她们发现自己的想法错了,这些震动会令他的伤口裂开。于是,她们拆掉了爬犁,卷起了绳子,将斯特布罗德拖到马背上继续缓慢前行。 天空呈现单调的灰色,悬在她们的头上,低得几乎触手可及。有一小会儿,雪花再次从天上降下并随着刺骨的寒风飘荡。开始时大如鹅毛,然后便又小又干,如同粉尘。雪停后,浓雾聚拢在她们周围,惟一清楚的事就是天在逐渐变黑。 她们一度沉默地走着,除了鲁比说她们应该在这儿或那儿拐上岔道。艾达不知道她们走的是哪条路,因为她早已辨不出方位了。 当她们停下来休息时,那匹马垂着头站着,疲惫而痛苦,背上的负担和这里的海拔高度使它精疲力尽。艾达和鲁比拂去一个木桩上的积雪坐了下来。除了附近的树木,她们什么都看不清楚。然而,通过这里的空气,她们可以感觉到自己是在一个山脊上,周围空旷幽深。艾达蜷缩在自己的衣服里,,尽力不去想再过这样的一天以及她们将在一英里外的什么地方过夜。斯特布罗德一动不动地横趴在马背上,同鲁比和艾达把他刚放在那里时一样。 在她们坐着时,两只游隼穿破大雾飞了过来。它们钻进方向不定的风中,翅膀急促地扇动以在稀薄的空气中获得平衡。它们飞得很近,艾达能够听到风穿过羽毛时的嘶嘶声。斯特布罗德醒了过来,当鸟飞过时他短暂地抬起头,他的眼光茫然地追随着它们,直到它们消失在雾中。一线鲜血从他嘴角流到下巴上,像剃刀划痕一样细。 ——灰背隼。斯特布罗德说道。就像说出这些鸟的名字能够使他重新找到平衡。 他开始挣扎,似乎要在马背上坐直,于是鲁比上去扶住他。但当她放开手时,他便向前扑倒,脑袋垂到马肩上。他闭着双眼,手臂伸过头部,两手去抓马的鬃毛。他的腿无力地吊在拉尔夫圆肚子的两侧。鲁比用自己的衣袖擦干他的嘴角,他们继续走了下去。 用了将近一个小时走下一个陡峭的山坡之后,艾达觉得他们正走在一个山谷中,但从任何方向她都无法看得太远,以至于无法证实这种感觉。她们穿过一片沼泽,道路两边都是齐人高的越橘丛。在山谷的底部,他们经过了一泓黑色的止水,它穿过浓雾,仿佛是这个世界敞开的一个黑洞。古老、毫无生气的灰褐色禾草呈条带状环绕着它,它的边缘到处都是锯齿状的浮冰,就像照相机正在变小的光圈一般。三只黑色的鸭子一动不动地浮在水池的中央,头部蜷在胸前。如果她要写一本关于情绪的书,她想,那将是恐惧。 雾气渐稀。他们再次爬坡,那只是一个低矮的小山,山脊上长着铁杉,且很多已被吹倒,根部像植物标本一样暴露在外。他们穿过这片树林进入到另一片栗子林中,正前往一个只能闻其声、却未能见其貌的小溪。这是一段艰难的行程。根本就没有真正的道路,只不过是在两树间狭窄的缝隙、乱蓬蓬的矮树丛和低矮的灌木中穿行。当他们从山上下来走向一个狭窄的河谷时,天光并未改变,而这一天下来,惟一的感觉就是疲惫不堪。 透过树林,艾达开始辨认出了一些矩形的东西。是棚舍和木屋。这是切诺基人的村庄,一个鬼域,里面的原住民早已被赶上了“血泪之路”并消失在某个荒蛮之地。除了一个古老的棚屋是由藤条和泥浆构成并已被岁月腐蚀以外,其余所有的木屋都是由栗子树的树干搭建而成。一棵白色的大栎树倒在一个小棚屋上,但其余的茅舍三十年来基本完好。栗子木材具有强大的防潮特性,在瓦解成土之前或许还能照此状态维持上百年不变。灰色的苔藓在木屋上生长,加拿大飞蓬、藜和蚤草的径干从门口的雪地上支了出来。这儿没有太多的平地可供开垦,所以它或许曾是一个季节性的狩猎营地。荒废后只有少数流浪的食肉动物曾在这里隐居避难。总之,这里只有五六间无窗小屋,不均匀地分布在小溪岸边,而这条湍急的溪流被表面长着青苔的光滑巨石所阻挡,分成了几路。 处于疲劳状态中的艾达认为,知道这些木屋位于小溪的哪个方位无疑很重要。是东,是西,是南,是北。这能够帮助她理清头绪以确定自己所在的位置。鲁比似乎总是能够辩明方位并发现它们的意义所在,不是仅仅指出方向,而是能够讲出一个故事并说明某个事件发生的地点。“东部支流”的西岸或“西部支流”的东岸,如此等等。要讲这种语言需要的是长住居民头脑中的一幅图画。艾达知道,山脉、峡谷、沟渠只是这片土地的框架,是骨髓。你根据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了解它们的位置,然后再根据那些已知的标志来添加细节。从宏观到微观,一切都有自己的名字。要想在某一个地方充实地生活一生,就应不断地去留意越来越微小的细节。 艾达才刚刚开始形成这样一幅图画,她仰望天空以期能够借此确定方向,但没有获得任何助益。因为天空低得几乎可以撞到头顶,没有任何其他的暗示可以遵循。这里复杂的气候使苔藓可以随心所欲地在树木的各个侧面生长。所以,据艾达所知,这个村庄可能位于小河的任何一个方位,没有哪个方位能够被排除在可能性之外。 他们穿行其间的这些木屋似乎因自己的被弃而深为悒郁,它们被河道及云雾笼罩的山顶所挤压。这里的一些原住居民也许仍旧活着,艾达想知道他们是否会时常想起这个孤独的地方,这个此时寂若死灰的地方。无论他们给它起的名字是什么,这个名字都会很快被列进那些没有传达给我们以至于被我们的记忆所放逐的事物名称之中。她怀疑它的原住居民是否曾经预测过未来并想像得到如此彻底、如此快速的黍离破败,哪怕是在最后的那些日子里,他们是不会预见到她们的家园何时会成为另一个世界,住上了另外一些人,他们的嘴里说着另一种语言。他们的睡眠因另一些梦境而松弛或困扰,他们的祈祷会献给另一些神明。 鲁比挑选了一个最好的木屋停下。她们把斯特布罗德从马上弄了下来并将他安置在用防水油布和毯子铺成的床上,然后,她们进到一个没有窗户的小屋中。门是由厚木板做成,连接它的皮制合叶早就断开了。它躺在地板上,关上门的惟一方式就是将它立在门洞上。积满灰尘的地板上到处散落着棕色的树叶,她们用一根大松树枝将树叶扫掉。屋里有一个石头炉灶,一个泥巴和树枝垒成的烟囱。鲁比将头伸进去向上望着,看是否能够看到天空。但显然它从来就不通,栗子木的横梁因多年累积的烟油而变得漆黑发亮。除了灰尘的气味,房中还弥漫着一千种古老篝火的丰富味道。一面墙旁有一个睡觉用的平台,上面还有一层灰色的稻草。她们把斯特布罗德抬进来放在了床上。 当鲁比在炉灶中生火时,艾达出去砍了一根又长又直的树干,用斧头将它削尖并用锤子将它砸入地下,为马在雪松下立了一根马桩。但它已湿透并在发抖。它垂头站着,冬季的皮毛压成了黑色的小卷,被融化的雪水粘在皮肤上。艾达看了看它又望了望天空,根据面颊上的刺痛判断着寒冷的程度,到早晨拉尔夫会死在地上的。 她把它从马桩上解了下来并试图将它牵进一个木屋中,但它不肯低头钻过那个门洞。她使劲拉着缰绳,而它却屈起后腿向后退,直到把她拖得趴在了雪地上。她站起来找了一根手腕般粗细的木棍,绕到马后一下又一下地使尽仅余的那点不多的力量拍打着这匹马。最后,它终于跳进了那个漆黑的门洞,就像跳进了地狱。 然而,拉尔夫一进去就感到十分满意,因为这个木屋在面积和材质上都与畜棚没有太大区别。几分钟之内它就放松下来。它抖散皮毛,叉开后腿,尿了一泡又长又满意的马尿。她用饭罐给它喂食谷物,然后拿着饭罐到溪水中冲洗。 天几乎全黑了下来,艾达站在那里看着水上最后一抹光亮。她又累又冷又怕。这里似乎是地球上最岑寂的地方。她畏惧那即将到来的夜晚,害怕就寝的时刻,因为她将不得不把自己裹在毯子里,躺在黑暗中那个鬼屋冰冷的土地上等待着黎明。她如此疲惫,以致觉得自己的双腿已被烧掉,但她相信,如果她一次做好一件事,并想着余下的事情可以留待以后依次解决、而不是同时解决时便可以熬过这一切。 她走进房中,发现鲁比已经做好了一顿同她们的早餐相似的晚餐。但当艾达将第一勺油腻的玉米粥举到嘴边时,就是无法下咽。她直反胃,不得不站起来跑到雪地上呕吐,然而可供她呕吐出来的都是绿色的胆汁,她用雪擦了擦嘴便进到房中再次吃了起来,直到把碗中的东西吃光。她将碗搁在膝盖上,精疲力竭地呆坐在炉灶前。 这一天的大部分时间中她都忘记了要去喝水,再加上寒冷、跋涉以及埋葬和疗伤的活儿,使她的头脑变得有些古怪,因此,她现在惟一的愿望就是在炉火中寻求一些更令人愉快的幻象。她看了又看,但无论是在火焰变幻的形状中、还是在烧成木炭的柴火边缘的那些几何线条中,她都没有找到什么。燃烧着的木柴发出的吱吱声就像是踏在干燥雪地上的脚步声,艾达知道那预示着什么,更多的厄运就要降临了。 雪地足迹 当英曼到达一个三岔路口,西方的乌云已没有留下足够的光线让他研究地上那些痕迹所讲述的故事了。雪地上的足迹向岔路口的平地延伸,然后又上了那条左侧的岔道。一棵大白杨树下的地上有黑色的血迹,那里一定进行过屠杀。周围的雪地被人和马踩得一塌糊涂。远离白杨处,一个石头火架不久前曾经生过篝火,烟灰已冷,但仍能闻到猪油的味道。足迹和拖拽的痕迹一直延伸到一座插有十字架的新坟。英曼蹲下来看着它,想道:如果真的存在一个像赞美诗所描述的远离悲哀的世界,那这样的一个洞穴就是它可怕、孤寂的入口。 他多少有些困惑。这儿应该有两座坟墓才对。尽管英曼曾见过人被摞起来埋葬以节省挖掘工作,但他估计这儿并不属这种情况。他走回去再在研究那些痕迹,顺着痕迹穿过小溪到达了一个石檐下。在那里的地上,他发现了更多的血迹以及一个熄灭的小火堆。火堆里的木炭仍旧温暖。地上有一堆黏糊糊的草根与一摊水。他捡起了一些草根在手中揉搓并闻了闻,能够辨别出是人参和毛蕊花。 他把草根放在一块石头上走向小溪,捧起水喝着。一条罕见的、有着复杂颜色和图案的蝾螈在石间游动。英曼把它捉起来扣在手中看。它的嘴巴很宽,形成了一个极为安详的笑容,这引起了英曼的羡慕和伤感。英曼想隐居在溪石下大概是惟一能够获得这种表情的方法。他将这条蝾螈放回原处,走回去,站在岔路口张望着,看这些路向何方延伸。他几乎看不到十英尺之外的地方,路都隐没在了那迅速积聚起来的黑暗中。他觉得艾达会永远地从他面前消失,只给他留下一条孤独的、无限延伸的求索之路。 云层低矮厚密。今晚不会有月亮,夜色很快就会像无火的灶膛一样漆黑。他仰起头吸嗅着空气,闻起来像是有下雪的气息。这可太槽了,英曼不仅可能在夜色中迷路,说不定还要挨冻。 无论如何,黑暗都是注定要降临的。于是,英曼回到石檐处坐下,望着最后一缕光线逐渐逝去。溪水潺潺,他尽力根据地上的痕迹拼凑一个故事来解释为什么只有一个墓穴,那两个女人为什么继续钻进深山却不沿来路回家。 他目前的状态使他很难清晰地推理。无论是出于自愿,还是出于无奈,英曼已绝食多日,他的大脑很难正常地运作。自从烤了那只熊仔后,几天来他滴食未进。小溪中传来了溪水流动以及溪床石头相互碰撞的声音。他想,如果他听得足够仔细的话,也许它们会给他讲述这里发生过的一切。但无论他如何分辨,这些声音总是变幻莫测、模糊不清、意义不明。之后,他估计自己根本没有听到任何声音,那些只是自己头脑中所形成的想法。但即便如此,他还是无法理清头绪,他已经饿得没有任何推理能力了。 除了两天前在一个被烧毁的木屋摘的几个胡桃外,他的背包中没有任何食物。那儿没剩下什么东西,只有黏土烟囱下一堆圆锥形的烟灰和附近的一棵大胡桃树。树下地面上还有几个胡桃。胡桃壳包在一丛草叶中,长长的草叶生长在胡桃壳上,而胡桃壳已是腐烂。一直以来,英曼把他找到的所有坚果都放在自己的背包中,但并没有吃掉它们,想来想去,每个果肉都只有食指指头那么大,将它们砸开所耗费的力量还不够从它们那里获得的能量。但也没有扔掉它们,因为他担心如果以这样的评判标准度过一生,那人生就毫无价值了。另外,他发现,在他走路时,它们会发出令人鼓舞的声音。它们相互碰撞的声音就像树上托科鸟口渴时的叫声。 他看着放在岩石上的苦草根。他开始时想要啃一点,但后来还是将它们捡起来扔进了溪水中。他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胡桃也扔进了小溪中,扑通一声,像是受惊的青蛙扎入水中。尽管他想在找到艾达之前不吃任何东西,但还是将其余的坚果留在了背包中。如果她不愿接纳他,那他就属主山颠,看在光明石那里是否会有那个蛇形纹身女人所说的大洞。据说,那个大洞会向每一个有着斋戒之心、一个万念俱灰的人敞开。英曼想不出任何犹豫的理由。他怀疑世界上到那时是否还会有比他更绝望的人。他将会义无反顾地离开这个世界,一路奔向那个她所描述的幸福山谷。 英曼折断树枝在烧剩的木炭上燃起了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他将两个大石头滚到里面加热。他裹着毯子躺了很长时间,两脚烤着火堆,想着那两条向远方延伸的道路。 当早上醒来时,他没有想到天黑时,自己仍将会躺在冰冷的地上。一旦回到家,他认为自己就会成为一个与现在完全不同的人,将有不同的生活规划,不同的人生现念,甚至是不同的站立、行走方式。那天早晨,他确定地认为,到了黄昏,他将向艾达表白自己,并得到某种回复。“好的”,“不行”,或是“也许”。几天以来,他一直在脑海中设想那时的情景,无论在赶路时,还是在露营躺着准备入睡时。他将疲惫地踏上通往布莱克谷的道路,他所经历的磨难将会在他的面容和形体中显露出来,但也正是这些磨难表现出了他的英雄气概。他准备洗澡并换上一套干净的衣服。艾达将会从房里出来,来到门廊,浑然不知他正在前来,只是在忙着自己的事。她一定穿着她那漂亮的衣服。她会看见他并认出他的音容笑貌。她会跑向他,下台阶时将自己的裙子提起,在一阵衣裙沙沙声中冲过院子,穿过院门。在院门还未啪地合上之前,他们就会在大路上拥抱在一起。他已经在自己的脑海中一遍又一遍地看到了这幅图景,除非到家时他被杀死,似乎不会有其他的会面方式。 当他在正午前踏上通往布莱克谷之路时,这样一种对到家情景的想像一直使他的心中充满了希望。为了实现它,他已经尽了自己的那份力,虽然疲惫,但却干净。在前一天意识到自己看上去比最低等的骡夫还粗莽时,他在一个小溪边停下来并将自己和衣服都洗得干干净净。虽然天气尚冷,但他点燃一堆干树枝,把火烧得旺到齐肩高。他烧了一罐又一罐几乎沸腾的热水,从已被油脂浸染得发黑且袖腻的棕色包装纸中取出肥皂,在热水浸湿了的衣服上涂抹、绞扭、在石头上摔打,用溪水冲洗干净,再把衣服展开在篝火附近的灌木上烘干,然后才开始洗澡。这是一块棕色的肥皂,粗糙而富含碱液,它能够洗掉一层皮。他用他所能承受的最烫的热水冲洗着自己,用肥皂搓着,直到他的皮肤感到生疼。然后,他触摸着自己的脸和头发。自从他在那个女孩的小屋中刮过脸后,脸上又长出了新的胡茬,而头发也乱蓬蓬地披在头上。他没有剃刀,所以这些胡茬只能留着。但即使有剪刀和镜子,自己也不是一个好理发师。只有一把带鞘的短刀和溪边一池的静水,他恐怕也没法把自己的发型改善多少。现在他所能做的就只是烧更多的热水,用肥皂清洗干净自己的头发,用手指梳理整齐,以免头发竖着使他看上去很凶。 洗完后,他光着干干净净的身子赤裸着蹲在毯子里熬过了剩下那段寒冷的白天。在等衣服晾干的时候,他裹在毯子里睡着了。在他露营的地方,天上只飘洒了一会儿雪花,然后就停了。当他早晨穿上衣服时,衣服没有汗味,而是散发着碱皂、溪水和栗子木柴的烟味。 他取道小径前往布莱克谷,小心地避开大路,直到距艾达的房子只有一两个转弯。当他接近这座房子时,除了烟囱上的烟,没有任何其他的生命迹象。院子中薄薄的雪上没有任何足迹。他打开院门来到屋门前敲响了门。没人出来,他又敲了敲。他绕到房后,在那儿发现房子与厕所之间有男人的靴印。一件冻结的睡衣僵硬地挂在晒衣绳上。鸡舍中的鸡扑动着翅膀咯咯地叫了几声又安静了下来。他来到后门使劲地敲门,一分钟后,楼上的一扇窗户砰地打开,一个黑头发的男孩伸出头来问他到底是谁,如此吵闹到底是他妈的什么意思。 过了一会儿,那个男孩打开门让他进去。他们坐在炉火旁边,英曼听他讲述了屠杀的经过。这个男孩在他的头脑中重新加工了这个故事,将它提炼得具备了激烈枪战的所有特质。故事中,他杀出了一条生路,而斯特布罗德和庞格被俘并遭杀害。在那个男孩最新的一个故事中,斯特布罗德创作了自己最后的曲子,并充分预感到即将来临的死亡。斯特布罗德将这首曲子命名为《提琴手的告别》,这是有史以来最哀伤的歌曲,使得在场的所有人都潸然泪下,就连那些刽子手们也不例外。但这个男孩不是音乐家,无法重现那个曲调,甚至都不能用口哨将它准确地吹出来,所以很不幸,它将永远地失传了。他一路跑回来将这个故事告诉了那两个女人,出于感激,她们坚持让他在这个房子中吃住,多少天都可以,直到他在下山时患上的疟疾痊愈为止。这是一个古怪且可能致命的疾病,使人备受折磨却几乎没有任何外部症状。 英曼问了几个问题,但发现这个男孩既不知道门罗是谁,及他的行踪,对有关艾达的这个女伴的情况也提供不了任何帮助,只是认为她是那个提琴手的女儿。男孩对那个地点进行了尽可能详细的描述,于是英曼再次踏上了旅程。 就这样,他发现自己再次睡在了地上。他的头脑一片混乱。他躺在火边,各种想法层出不穷,他无法控制它们。他害怕自己在逆境中崩溃,然后又质疑何时才是顺境。他想不出来。他试图把参差不齐的杂音从自己的呼吸中驱逐出去,使它变得平稳。他认为要想掌控自己的思维,首先得掌控自己的肺。但他连自己的胸的起伏都控制不了,所以,呼吸和思绪便以急剧震颤的方式随意变化。 他想,艾达也许会把他从他的烦恼中拯救出来,让他摆脱过去四年的经历,他今后有足够的时光来完成这一使命。他猜想,幻想将孙儿抱在膝上的巨大喜悦也许有助于镇静下来。但相信这样的事情真的会实现却需要对正常秩序的坚定信心。在物资如此短缺的时代你如何才能实现它?英曼头脑中有一个抑郁的声音说,无论你如何渴望,如何为之祈祷,你都不会得到它。你已注定毁灭,恐惧和仇恨已经像噬心虫一样噬穿了你的心脏。在这种时刻,信仰和希望已经毫无意义。地上的墓穴已经在等待着你。有很多像维西这样的传教士发誓说他能够拯救最可怕的罪犯的灵魂。他们给那些杀人犯、盗贼、通奸者,甚至那些被绝望所折磨的人提供灵魂解脱的方法。但英曼抑郁的声音认为,如此大言不惭的声明简直就是一派谎言。他们甚至都不能把他们自己从痛苦生活中解教出来。他们所提供的虚假希望同任何的毒液一样恶毒。任何人所能期待的复活可能只会像维西的那样,自己尸体被绳子拖着从坟墓中拉了出来。 那个抑郁的声音也道出了部分事实。你会迷失于痛苦和愤怒之中,以致无法找到归途。这样的旅程既没有地图,也没有行动指南。英曼的某个部分了解这一点。但同时他也知道,雪地中还有足迹,只要他清醒一天,只要他还能挪动脚步,他就要追随它们去往它们所引导的任何地方。 篝火逐渐熄灭了,他把加热了的石头滚到地面上,然后便挨着它们伸直身子睡去了。当寒冷在黎明到来之前将他唤醒时,他正搂着其中那块较大的石头,就像它是他的心上人一般。 第一道晨光出现时他便出发了。在肉眼看来,地上根本就没有路,引导他向前的只是一种强烈的空虚感。要不是追踪原来雪地上的脚印,英曼根本就找不到路。他已经对自己的方向感失去了信心,因为在过去几个月中他在各种地方都迷过路,即使被围在两道平行的篱笆中,他仍能够走错路。云层下降,一阵小风从坡上吹来,吹起的雪很干燥细小,根本算不上是“雪花”。它们一会儿来势汹汹,把脸刺得生疼,一会儿又偃旗息鼓,无影无踪。英曼看着那些凹陷的足迹,它们上面落下的新雪就像棕色的粗砂。 他来到一个黑色的池塘,圆圆地就像一个坛子盖。池塘的边缘镶上一层冰边,一只孤独的公鸭浮在水的中央,周围的动静漠不关心,甚至都没回头看一眼英曼,只是呆呆地看着。英曼估计,公鸭周遭的世界正在向它收拢,直到冰将它的鸭蹼牢牢抓住。即使它再用力扑腾,也还是会力竭而亡。英曼原本想要射死它,至少能够在小的细节上改变它的命运,但如果这样做的话。他还得涉水去捞起它,因为他痛恨打死一只动物却不把它吃掉的行为。但如果拿到它,他就会在绝食这件事上左右为难。于是,他留着那个鸭子和它的造物主作斗争,而他继续赶路。 当这些足迹转而上山时,雪又开始下了起来。这一次是真正的雪,雪花大如蓟花的冠毛,斜着飘落,密集得致使人头晕。足迹被雪覆盖,像曙光一样逐渐隐去。他加快了脚步,爬上了一座山,当足迹开始消失时,他突然跑了起来。他跑啊跑,跑下山坡,穿过黑暗的铁杉树林。他望着这些足迹被填充,边缘逐渐模糊。无论跑得多快,足迹还是消失在他的面前,变成了淡淡的痕迹,就像旧伤的疤痕。之后像是举在窗前光亮下看到的纸上水印。最后,大雪覆盖了一切,周围一片平坦,没有任何痕迹。 雪花仍在飘落,英曼甚至都察觉不出小径延伸的方向,但他继续跑着,直到最后在一个地方停了下来。在这里,铁杉漆黑地矗立在他周围,形成了一个无差别的世界,没有任何可供识别方向的坐标,除了雪落在雪上的声音,没有任何其他的动静。他估计如果自己躺下,大雪会将他埋没,雪融化时会冲刷掉他眼中的泪水,冲刷掉他的眼睛,也冲刷掉他骷髅上的皮肤。 艾达和鲁比睡着了,直到斯特布罗德痛苦的咳嗽声将她们惊醒。艾达和衣而眠,她醒来时有一种裤子缠绕在腿上的古怪感觉。小屋寒冷昏暗,炉火烧成了焖燃状态。外面透进来的光奇怪而刺眼,说明还在下着雪。鲁比走向斯特布罗德。又有一道鲜血从他的嘴角流到了他的衣领上。他睁开眼睛,但似乎并不认识她。她把手放在他的前额上,看着艾达说他正在发烧。鲁比走到房间的角落拉扯着蜘蛛网,直到手中有了整整一团,她从草根袋中掏出两个草根,说道:去弄些水来,我要熬制新的药膏敷在他胸前的伤口上。艾达去拿了一些木柴扔在红炭上,弯腰吹大火焰。 艾达盘起头发,戴上帽子,拿着罐子到溪边装了一罐水带给马喝。马一口气就喝光了罐子里的水。于是,她到溪边重新灌满水开始往回走。雪花从阴沉低矮的天空密集地飘落下来,染白了她提水时卷起的衣袖。一阵风将她的衣领吹得直拍打着面颊。 当她快到木屋时,什么东西轻微地动了一下,将她的视线引向了他们前一天下午进村时经过的那个山坡。在那儿,一群野火鸡小心谨慎地在雪地上行进着,它们有十到十二只,就在山坡那片光秃的树林之中。带头的是一只雄性火鸡,有着鸽子般的浅灰色的羽毛。它走一两步便停下来用自己的喙在雪中搜索一下,然后再接着向前走。它们上山时身子前倾,后背几乎与地面平行,走路的姿态看上去十分吃力,就像老年人用背带背着重物一般。野火鸡是一种身材纤细瘦长的鸟类,同家养火鸡的体形完全不同。开始时,艾达慢慢地靠近小屋,然后加快脚步走进了屋。斯特布罗德静静地躺着,闭着双眼,脸色蜡黄,就像冷却的猪油。鲁比从他身边站了起来,忙着去烧水熬制草药。 ——山坡上有火鸡。鲁比弯腰正忙着将草根剥去外皮剁碎,艾达对她说。 鲁比抬起头。吃上一条火鸡腿倒也不错,她说道,那支双筒猎枪已经装满了火药,两根枪管都是。去给我们打一只来。 ——我从未开过枪。艾达说道。 ——那最简单不过了。挂上枪栓,举起枪,把准星对准楔形槽,扣动任何一个扳机,开枪时不要闭上眼睛。如果没打中,就扣动另一个扳机。把枪托紧抵在肩膀上,否则它反弹时可能会撞断你的锁骨。接近它们时要缓慢,因为野火鸡有在你面前消失的本事。如果你没办法靠近它们至少二十步范围之内,那就只会浪费子弹。 鲁比开始用刀背在石头上将草根碎片捣碎。但艾达没有动,鲁比再次抬起头来。她在艾达的脸上看到了犹豫。 鲁比说:别犹豫了。最糟的不过就是一只火鸡都没打着,世界上没有一个猎人没干过这种事。去吧。 艾达小心翼翼蹑手蹑脚地爬上山坡。她能够看到火鸡们从她前面穿过那片栗子树林。它们顺着风前进,同雪花飘落的方向一致。它的斜向穿过山坡,似乎并不匆忙。当灰色的雄火鸡发现食物时,它们就聚在一起在地上啄食,然后再继续前行。 艾达知道最糟糕的事情并不是鲁比所说的。这里的所有人都听说过河下游一个在战争中失去丈夫的女人的故事。去年冬天,这个女人在爬上树到一个望鹿上时失手将枪掉下,枪落在地面时走了火,结果,她被射中掉了下来。幸运的是,她活了下来并因这件事备受嘲讽。她摔断了一条腿,从此无法正常地行走,她的脸上还留下了两道铅弹划痕,就像麻瘢一样。 艾达爬上山坡时一直被这些蠢猎人及他们的故事所困扰。这把猎抢感觉又长又重,很难把握,似乎一直在她手中发抖。她尽力按照火鸡的行走路线绕到它们的前面并在那里等着,但它们改变了方向转而直接向山顶走去。她在它们的后面跟了一会儿,亦步亦趋,动作尽力安静平缓。脚慢慢落地,让雪来消除脚步声。幸好穿的是裤子,如果穿着裙子肯定会发出声音,那就像拖着被单穿过树林一样。 即使如此小心,艾达还是担心这些火鸡像鲁比说的那样不见了。她的目光紧紧盯在它们身上,一刻也没有离开,耐心地向它们靠近,直到最后达到了鲁比特别指出的那个距离。火鸡们停了下来,转动着脑袋四处张望。她静静地站着,它们没发现她。当它们在地上寻找食物时,艾达猜想这可能是她所能得到的最佳射击机会,于是,慢慢举起枪对准了落在后面的鸟。她开枪了,令她惊异的是,倒下了两只火鸡。其他的火鸡在一片混乱中飞奔了起来,惊慌之中扑向山下,直冲她的方向而来。顷刻间,两百磅重的鸟儿们在她头上狂奔而过。 它们在一片月桂丛中刹住了脚步,艾达站起来喘了口气。想了想,虽然肩膀有些麻木,但好像她没被枪托撞到。虽然她一生中从未用过枪,并且还有一个走火的故事作为前车之鉴,但她确实知道开枪是一个模糊的过程,扳机行程长,中间还有喀嗒的制动过程,因此很难确定在整个过程中应该何时扣紧与松开扳机。她低头看着枪上的涡形雕饰——葡萄的藤蔓、叶子以及构成点睛之笔的精致撞针。她慢慢地松开紧扣着第二个扳机的手指。 艾达走向倒在地上的火鸡,发现那是一只母火鸡和一只小公火鸡。它们的羽毛有着金属的色泽,母火鸡的一只覆盖着鳞片的脚仍在雪地上抽搐着。 英曼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枪响,便将勒马特手枪的枪栓拉满并向前走去。他从浓重的铁杉树影走出来,进到一片长在山坡上的栗子树林。山坡一直向下延伸至一个水流湍急的小溪。光线微弱而斑驳,雪片降落在栗子林间使树枝挂满了冰霜。他向下走进树林,林中有一条空隙,空隙两侧排列着黑色的大树干,而两边树木的枝干却在上方交叠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地道”。“地道”下面类似于小径,尽管这个小径从未成为真正的路。雪下得很大,大雪抹去了所有细节。尽管一片朦胧中英曼只能看清前面的三棵树,但在小径的尽头似乎有一圈模糊的光被冰雪覆盖的枝干映衬出来。他松开了一些紧握手枪的手。虽然没有瞄准什么目标,但枪口依然对着前方。他的手指勾在扳机上,撞针紧紧地连接着手枪的每一个金属部件,折射出点点金属光泽。 他向前走去,很快,一个人影在大树天穹般笼罩的亮光中出现在他面前,但他只看清了那个人的轮廓。那人叉开腿站在栗子树“地道”的尽头,发现他时,用一杆长枪对准了他。这个地方很寂静,英曼都能听到枪栓被拉上时的金属碰撞声。 是个猎人,英曼猜测着。他大声地说:我迷路了。再说,我们还没有相互了解到可以相互残杀的地步。 他慢慢地向前跨去。首先,他看见了并排躺在地上的火鸡。接着,他认出了艾达姣美的面庞。她正穿着一条古怪的裤子,很像一个带有男子汉气概的男孩。 ——艾达·门罗?英曼说道,艾达? 她没有答话,只是望着他。 由于认为自己已经到了一个不能过于相信自己眼睛的地步,觉得自己一定看花了眼,就好比是放在盒子里的一窝睁不开眼睛的小狗晕头转向一般。他所看到的或许只是自己头脑糊涂时光线引起的幻觉,要么就是一些淘气的精灵对他施加了魔法。即使那些体力充沛、思维清楚的人也会在林中见到一些幻象。火光在根本没有火的地方移动,那些早已死去的人的人形在林中穿行,用一种失魂落魄的声音讲话,魔术师般的精灵幻化为你最渴望得到的东西一路诱你向前,直到困死于某棵月桂树下。英曼拉上了枪栓。 听到对方叫自己名字,艾达吃了一惊。她放低了一点指向对方胸膛的枪口。她端详着他,觉得并不认识。他像是一个穿着捡来的衣服的乞丐,一个披着破衣烂衫的十字架。他面容憔悴,满是胡茬的脸颊深陷,古怪的黑色眼睛在帽檐阴影下深深的眼窝中闪闪发光地盯着她。 他们警惕地站着,相距几步远,恰恰是一个专为决斗者设定的距离。不是英曼想像中的诚恳拥抱,而是剑拔弩张,武器在他们之间闪烁着冷光。 英曼仔细审视着艾达,寻找来自于自己或幽冥世界的幻觉迹象。她的脸比他记忆中的更坚定、更坚韧。但他越看越觉得那是真的她,尽管那身衣着让人意想不到。如果在过去,他早已不计后果地开了枪,但此时他却同样不计后果的将枪收了起来。他放开了枪栓,撩起外衣,将枪插在了皮带上。他望着她的眼睛,知道那就是她,他被刻骨铭心的爱所淹没。 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于是他就说了在吉普赛人营地露营时梦到的话:我跋山涉水只为找你,我再也不让你离开。 但他的某个部分不让他跨上前去拥抱她。阻止她的不只是猎枪。死亡并不是关键。他无法走上前去。他将两只空空的手掌举了起来。 艾达还是没有认出他来。在她眼中,他就像是一个遗失在风暴中的疯子,肩上背着行囊,胡子和帽檐上落着雪花,对任何出现在他面前的东西——岩石、树木、溪流——说着疯狂而温柔的话语。要是鲁比,估计就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他。艾达再次举起了枪,她只需扣动扳机,就会把他射开花。 ——我不认识你,她说道。 英曼听到了,似乎并没听错。的确如此,某种程度上也在预料之中。他想道,四年外出征战,现在才回到家园,对于这里来说,我不过是一个陌生人。一个在自己的地盘上游荡的流浪者。这就是我为这四年付出的代价,武器挡在了我与我所渴望得到的一切的中间。 ——是我认错人了。他说道。 他转身走开。前往光明石,看那里能否收容他。如果被拒,那就走上维西的未完之路,前往得克萨斯,或是任何法纪更为混乱的地方——如果真有这样的地方的话。但现在无路可走。他面前只有树木、大雪和他自己很快被覆盖的足迹。 他转向她再次举起他那空空的双手说道。如果我知道该往哪儿走,我会去的。 或许是他的声音,侧影的角度。总之是什么东西,他前臂的长度,双手皮肤下指关节的形状——突然地,艾达认出了他,或似乎认出了他。她把枪口放下了。她说出了英曼的名字,而英曼说:是我。 然后,艾达看着他张枯槁的脸,看到的不再是一个疯子,而是英曼。他备受摧残,衣衫破烂,疲惫羸弱,但他确实是英曼。饥饿昭示在他的额头,像是头上的一个阴影。他渴求食物、温暖和关怀。从他空洞的眼睛中,她能够看到漫长战争的蹂躏,艰辛的归乡旅途将他的大脑涤荡一空,他的心被囚禁在肋骨构成的牢笼之中。泪水开始涌了上来,但她眨了眨眼,它们便消失了。她把枪垂了下来,放开了枪栓。 ——跟我来。她说道。 她抓住火鸡的双脚将它们胸对胸地提了起来,火鸡的翅膀于是张了开来,鸡头砰地撞在地上,长长的脖颈缠绕在一起,像是某种奇怪而颠倒的亲热方式。她将抢扛在肩上向回走去,枪托冲后,枪管松松地握持在她举起的左手中。英曼跟在她的后面,他如此疲惫以至于没有想到要帮她分担一些重量。 他们穿过栗子树林绕下了山坡,不久,他们看到了那条小溪、长满青苔的巨石、下面远处的村庄以及鲁比小屋烟囱里冒出的炊烟。烟的味道在林中弥漫。 在他们走着时,艾达用她曾听到鲁比在马受惊时对马说话时所采用的那种声音说话。说些什么并不重要。你可以说任何话。用最通常的方式推测天气,背诵《古舟子咏》(英国浪漫诗人柯勒律治的著名长诗——译注)中的诗句,这没有什么区别。所需要的只有平静的语气,使人放松的伙伴的声音。 因此,艾达聊着首先进入她大脑的事情。她例数他们此时景况的所有特征。她本人穿着黑色的猎人服装带着猎物从山林中归来,下面村庄中的临时营房正在冒着炊烟,周围是一带青山。 ——就只缺地上的一堆篝火以及火旁的几个猎人来构成一幅《雪中狩猎图》了。艾达说道。 她不停地说着,回忆起几年前她和门罗在欧洲之行中看到这幅画面时的感想。她讨厌它们的所有特征,觉得它们过于朴实,色彩过于暗淡,除了这个世界,并没有呈现出更多的东西。依依门罗之见,没有哪个意大利人会有兴趣画这么一幅画的。然而,艾达却被这幅画深深吸引并在它的面前逗留了良久,但她最终还是缺乏勇气说出自己的感觉,因为她喜欢它的原因同门罗指责它的原因完全相同。 英曼的头脑过于混乱以至于无法完全理解她的话,除了似乎她提到门罗已经去世以及她的思想有了明确归宿。此外,她的某些语调像是在说:现在,我知道的比你多,我知道一切会好起来。 远离麻烦 炉膛中跳动的炉火使小屋温暖而明亮,由于门关着,根本不知道外面到底是白天还是夜晚。鲁比煮了咖啡,艾达和英曼坐在那里喝着,他们离炉火太近,衣服上融化的雪水在他们周围蒸发成了一部水汽。谁都没有说太多的话,对于四个人来说,这个地方显得有些窄小。鲁比给英曼盛了一碗玉米粥,放在英曼旁边的地上,几乎不能相信这就是他。 斯特布罗德恢复了部分知觉,左右移动着他的脑袋。他睁开眼睛,脸上露出困惑和痛苦的表情。然后,他又静静地躺下了。 ——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艾达说道。 ——他怎么可能知道!鲁比说道。 闭着眼睛的斯特布罗德暗暗地说:那时有那么多的音乐。 他垂着头再次昏睡过去。鲁比走到他的身边,挽起衣袖将手腕贴在他的额上。 ——又湿又凉,她说道,这或许更好,也许更槽。 英曼看着那碗玉米粥,犹豫着是拿起它还是不拿。他将咖啡杯放在碗边,努力想着接下来该做些什么,因为过于疲惫,加上炉火带来的温暖,他几乎无法睁开自己的眼睛。他的头低垂下来后又扬了起来,努力地聚拢自己的眼神。他有太多的需要了,但他首先需要的是睡眠。 ——那个人像是很疲惫。鲁比说道。 艾达用毯子在地上给他弄了一个铺,她想帮他解开鞋带和衣扣,但他两样东西都没有。他伸直身体和衣而睡。 艾达和鲁比将火烧旺后便离开了,让两个男人在这儿睡觉。当英曼和斯特布罗德熟睡时,雪仍在下个不停。接下来的一小时,两个女人在寒冷中无言地收集木柴,清理出另一木屋,砍下冷杉树干来修补树皮屋。这间木屋的地板上满是死去的甲虫,已经干瘪,在脚底下发出嘎吱声和噗噗声。它们是居住在木屋中的古老主人。艾达用一条雪松枝将它们扫去。 在地板上的杂物中,她发现了一个旧的木制大口杯。它更像是一只碗,形状多少有些不规则。它裂开了一个缝隙,而缝隙又被蜂蜡修补过,修补处又硬又脆。她看着它的纹路想:这是山茱萸木。她在头脑中想像着它被制作、使用、修补的过程,然后想到它或许可以作为纪念品以凭吊失去的一切。 木屋的墙上有一个小壁龛,那是一个嵌进木墙的隔板。她将木碗放在上面,就像人们放置圣像或动物图腾小木雕一样。 当屋里打扫干净、屋顶也修补完毕时,她们便把门靠在了原来的地方,在炉膛中用她们在雪地里找到的树枝生起一堆火取暖。当火燃烧起来时,她们便用铁杉的树干搭起了一张大床,在上面铺了一个床单。然后她们便去清理火鸡,拨除鸡毛,将内脏堆在从伐倒的栗子树干上剥下来的一大卷树皮上。艾达将树皮及上面的所有东西扔在溪边一棵大树的后面,它们在雪地上形成难看的一堆。 后来,炉火烧成了一堆木炭,她们添上了没干的胡桃枝,将收拾好的火鸡用削尖的木技穿好,用慢火烤到傍晚,直到火鸡皮逐渐变成了红褐色。木屋温暖而昏暗,充满了胡桃木的烟味和烤火鸡的香味。风刮起来,雪花从屋顶漏下来,落在她们身上。很长一段时间,她们一起挨着火坐着,两人谁都没有说话,鲁比偶尔走出去,往男人们的炉火中添柴,用手探探斯特布罗德的额头。 当夜晚降临时,鲁比挺直腰板坐在火边,她双膝分开,两手支在膝盖上,身上披着一条毯子,毯子在她的大腿上像床单一样平整。她用刀砍削着一根胡桃枝,把它削尖。她急躁地用这根木棍戳着火鸡,直到汁水从疙疙瘩瘩的皮肤下面滴落下来,在炭上发出咝咝的声音。 ——怎么了?艾达问。 ——我今天早晨看到你和他在一起,我就一直在想这件事。鲁比说。 ——关于他? ——是你。 ——我怎么了? ——我一直想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但我想不出来,所以我就照直说我是怎么想的。没有他我们也能行。你或许认为我们不行,但我们可以。我们才刚刚开始。我已经设想好了我们的家园应该是什么样子,我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建成它。庄稼和禽畜,土地和建筑,这些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经营,但我知道如何才能做好。无论战争还是和平,没有我们实现不了的事。你不需要他。 艾达望着火焰,她轻拍着鲁比的手背,然后把鲁比的手拉过来,使劲地用拇指揉搓着她的掌心,直到能够感觉到她皮肤下面的筋脉。她取下自己的戒指戴在鲁比的手上,并将它歪向炉火观赏着。一颗大号的绿宝石镶嵌在白金底座上,周围还饰有一圈较小的红宝石。艾达示意将戒指留在那里,但鲁比将它摘了下来,粗暴地将它又套回艾达的手指上。 ——你不需要他。鲁比说道。 ——我知道我不需要他,艾达说,但我认为我想要他。 ——哦,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艾达停顿了一下,不知道应该如何进一步说明,她使劲地思索着。在她从前的生活中无法想像的事情突然成为可能,而且似乎成为了必然。她想到,英曼已孤独得太久,一个逃兵,没有人类的爱抚,没有一只充满爱的手轻柔而温暖地放在他的肩膀、后背和腿上。而她自己也同样如此。 ——我肯定自己不想要的是,她最后大声地说道,在新世纪的某一天,发现自己成了一个正在回首往事的痛苦的老太婆,后悔自己当初没有足够的勇气。 当英曼醒来时,天已经黑了下来。火焰跳动着,给小屋照着微弱的光。没有办法确定夜有多深。有一会儿,他甚至记不清自己身在何处。很久以来他都没有在一个地方睡过两次觉了,所以,他不得不静静地躺在那里,尽力回忆几天来到底睡在哪里。他坐了起来,折断几根树枝扔进火中并对着它们吹气,直到火苗蹿起来,在墙上投下影子。直到这时,他才能够确定自己所在的地理位置。 英曼听到了一个吸气声,带着潮湿的喉音。他扭过头,看到斯特布罗德躺在他的铺位上,睁着的眼睛在火光中乌黑发亮。英曼努力回想这个男人是谁。他曾被告知但是想不起来。 斯特布罗德蠕动着嘴巴,发出了吧嗒声。他望着英曼问:有水吗? 英曼环顾四周,没有看到任何水桶或水壶。他站起来,用手自下而上地抹了一把脸,捋平了头发。 ——我去给你弄点喝的。他说道。 他走向自己的背包,拿出水罐晃了晃,发现里面空了。他把手枪放在帆布包中,将包的背带挎在肩上。 ——我马上就回来。他说道。 他把门移开,外面漆黑一片,雪花被吹了进来。英曼转回身问道:她们去哪儿了? 斯特布罗德闭着眼睛躺着,他没有费神回答,露在毯子外面的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轻微地抽搐了两下。 他迈步出去,将门支回到原来的地方,站在那里等着眼睛适应外面的黑暗。空中飘着寒冷和雪花的味道,就像被切成碎屑的金属味,其中还掺杂着木柴的烟味和溪中石头的潮气。当他能够看清道路时,他便向水流走去。积雪已经没过小腿。小屋看上去一片漆黑,深不见底,很可能一直流向地心。他蹲下来将罐子放进溪中灌满水,水漾过他的手和手腕,感觉比空气温暖。 他开始往回走,看见火光从他睡觉的那间木屋的缝隙中透过来,也从小溪下游一间较远的木屋中渗透出来。他闻到烤肉的香味,一阵强烈的饥饿感向他袭来。 英曼回到木屋,扶起斯特布罗德,将水一点一点地喂进他的口中。斯特布罗德用胳膊肘支起身体,在英曼举着的罐子中咕嘟咕嘟地喝着,直到呛了一口并咳嗽起来。咳完之后他又继续喝,仰着头,嘴巴张开,脖子伸着,喉咙费力地吞咽着。这种姿势以及他蓬乱的头发、竖立的胡茬和眼中茫然的神色,使英曼想到了刚刚出壳的小鸟那样的、有些骇人的生存渴望。 他以前曾见过这种神态,那是对死的渴求。人们受伤的方式多种多样,最近几年,英曼见过如此之多的人被枪射中,简直成了世界上的一种自然现象。他见过枪射中人体的各个部位,他见过被枪射中后人的各种反应,从立即死亡到痛苦的号叫到马加文山上一个被打碎了右手的人满手滴血地站在那里狂笑——他知道自己不会死,而是从此再也不能扣动扳机了。 英曼不知道斯特布罗德的命运将会怎样,既无法从他的脸上看出来,也无法根据他伤口的状况判断——据他观察,那个伤口已经被檫干并用蜘蜂网和草药包扎起来了。斯特布罗德摸上去很烫,但英曼早就不再试图推测中枪的人是否会活下来。依他的经验,重伤有时会痊愈,而小伤有时却会溃烂。任何伤都可能只在皮服层面痊愈,而实际上却深埋在人们的心中,直到把这个人吞噬。就像生活中的大部分情况那样,它是毫无逻辑性可言的。 英曼把火烧旺,小屋变得明亮温暖起来。他任由斯特布罗德在那里睡觉,自己走了出去。他沿着自己的脚印再次来到溪边,用手捧起水泼在脸上。他从山毛榉树干折下一根细枝,用指甲将它的末端捣烂后刷自己的牙齿。然后,他走向另一间有光的木屋。他站在外面听着,但没听到任何声音。空气中弥漫着烤火鸡的香味。 英曼问道:有人吗? 他等待着,没有反应,他又说了一遍。然后,他敲了敲门。鲁比把门打开一指宽的缝隙朝外看着。 ——哦!她说。就像她一直在等着别的什么人。 ——我醒了,他说道,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小木屋的那个人想要喝水,我给他弄了一些。 ——你已经睡了十二个小时,或更久。鲁比说道。她把门移开,让他进来。 艾达盘腿坐在火边的地上,当英曼进来时,她抬头看着他。黄色的光照在她的脸上,黑色的头发披在肩上。英曼一直认为她是男人们所能见到的最美的女人,他立刻就被她的美貌震慑住了。对他来说,她过于美丽了,以至于感到面颊发烧。他把一个指节压在自己眼睛的下面,有些手足无措。他脱下帽子,除此几乎没有什么礼节适用于暴风雪中的印第安小屋,至少没有他知道的。他想他最好走过去坐在她的身边。 但在他还未完全打定主意并将背包放在角落之前,她站了起来,走到他的面前,做了一个他知道自己永远都不会忘怀的动作。她将一只手伸到他的背后,把掌心放在他的腰部,而将另一只手按在他的肚子上。 ——你在我两手之间显得这么瘦。她说道。 英曼想不出该做什么能使自己日后不至于后悔的反应。 艾达撤回手问道:你最后一次吃东西是在什么时候? 英曼计算着。三天,他说道,或是四天,是四天,我想。 ——嗯,那么,你一定饿得不会去在乎烹饪了。 鲁比已经把一只火鸡身上的肉从骨头上撕了下来,将骨架放在火上的一个大罐子里,为斯特布罗德熬汤。艾达让英曼坐在火炉旁,递给他一盘撕下来的火鸡块,让他先慢慢地啃着。鲁比跪在那里聚精会神地照料着汤罐。她用一根搅粥木捧将汤上灰色的泡沫撇去,木棒是她下午用一根白杨树枝削成的,因为没有适用的山茱萸。她将泡沫甩在火上,发出了咝咝的声音。 当英曼吃火鸡块时,艾达在做一顿真正的晚餐。她把晒干的苹果圈放在水中,当它们在浸泡时,她用从一条肥肉上弄出来的油脂将剩下的玉米粉炸成楔形的小饼。玉米粉被炸脆了,边源呈现棕色,她把它们取下来,将苹果圈放在平底锅中颠着。她盘着腿,身子前倾,专心地烹制食物。英曼饶有兴趣地看着她。他还未习惯她穿裤子的样子,但他发现裤子可以使她自由地做出各种姿势。 艾达做出来的饭油腻且泛着红褐色,散发出柴烟和猪油的味道,这正是临近冬至时常吃的那种食物,那种为日短夜长的季节提供慰藉的食物。英曼马上狼吞虎咽起来,就像他这种饥饿的人该有的样子,但之后他停了下来,说道:你们不吃吗? ——我们吃过晚饭了。艾达说道。 英曼不再说话,继续吃了起来。在他吃完前,鲁比判断,鸡骨架里的所有营养已经进到汤里了。她用一个较小一些的罐子盛了半罐子汤。汤里含有野生动物的生命力,油腻而浑浊,颜色就像在干锅里烤过的果仁。 ——我去看看他能否喝点汤。她说道。 她提着罐子向门口走去。在她出门前,她停了下来说道:该给那个伤口换药了。我要在那儿陪他一会儿,也就是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回来。 鲁比走后,木屋显得更小了,它的四壁挤压过来。他们两人谁都想不出太多的话来。一时间,年轻男女单独相处的所有古老的束缚纷至沓来,使他们感到颇为尴尬。艾达在心里对自己说,总有一群老太太在旁陪伴监督、使你不得不循规蹈矩的查尔斯顿或许只是一个虚构的地方,与她所在的世界毫不相干,就像是世外桃源或普洛斯彼罗(莎士比亚剧作《暴风雨》中的人物——译注)的岛屿一样。 为了打破沉默,英曼开始称赞起这些食物来,就像他是在星期天的晚宴上一样。但他甚至还未赞扬到火鸡就感觉有些愚蠢,于是便停了下来。然后,顷刻间,渴望涌上他的心头,以至于若不闭上嘴巴并将思维引向他更好的方向的话,恐怕就会全部化成惊人的语言喷涌而出。 他站起来走向他的背包,抽出巴特拉姆的那本书拿给艾达看,就好像它是某种证明。它卷成一卷,用一根打着蝴蝶结的脏绳捆着,几个月来,它湿了干、干了湿好几回了,现在看上去污秽古旧得足以包含一个逝去的文明的所有知识。他告诉她它如何支持他走完这段旅程,他如何在无数个夜晚、在孤独地露营时在月光下读它。艾达不熟悉这本书,英曼便向她描述这本书,称这是一本关注这个世界的每个部分以及其中一切重要东西的书。他对她讲述了自己对这本书的看法,即它近乎神圣,非常充实,以至于人们只需随意翻看且只读一个句子,就能从中获得启发和喜悦。 为了证明他的观点,他拉了一下蝴蝶结的一端,展开这本软塌塌的无皮书。他用手指点着——同往常一样——从描述爬山开始,然后便洋洋洒洒将大半页的句子大声念起来,在他读着的时候,他迫不及待地盼着它的句号,因为它所描绘的似乎全都让人联想到性,而这使他的声音变得嘶哑且几乎使他的脸涨红起来。 到达顶峰之后,我们欣赏到最迷人的景色:广阔的绿色牧场和草莓田野,蜿蜒的河流悄然穿过,在它每个转弯处亲吻着那鼓胀的、绿色的、铺着草皮的圆丘,圆丘上装点着花坛和硕果累累的草莓植被;结队的火鸟在上面徜徉;成群的麋鹿或是在草坪上昂首阔步,或是在山上腾跃;三五成群的切诺基姑娘青春年少,天真烂漫,她们有的采摘着醇香的水果,那些已将背篓装满的少女斜倚在由木兰、杜鹃花、山梅花、香气袭人的杯状黄茉莉和天蓝色甘油脂灌木所构成的天然凉亭和花影之下,她们向阵阵微风展示自己的美丽,在凉的急流中洗浴自己的身体;与此同时,那些更为活跃和任性的伙伴们仍在采集着草莓,或是淘气地追逐着同伴,挑逗着她们,用丰润的果实玷污她们的嘴唇和脸蛋。 他读完后,静静地坐着。 艾达说:都是这样的描写吗? ——绝对不是。英曼说道。 他想要做的是和艾达一起斜倚在冷杉床上,紧紧地拥着她,就像巴特拉姆明显渴望同姑娘们一同躺在她们的凉亭之下那样。但英曼做的却是将书卷了起来,把它放在了墙上壁龛上那个木碗的旁边。他开始收拾用过的炊具。他站在那里,怀抱着一堆不停地相互碰撞的炊具。 ——我出去洗洗这些东西。他说道。 他走向门口并回头望了一眼。艾达坐在那里没动,眼睛盯着火炭。英曼顺着山坡走到水边,蹲下来用沙子擦洗每个碗盘。降雪的速度丝毫没有减缓。大雪直直地落下来,就连溪流中的石块都像戴上了高高的髻。英曼喷出的一团团白气漫过雪花,他努力思考着该做些什么。超过十二个小时的睡眠和一顿丰盛的晚餐还不足以使他复原,但至少他现在能够理清他的思路。他知道他最迫切的需要是摆脱孤独。他已变得不再为踽踽独行、孤独寂寥感到自豪了。 他的肚子和后背仍能感受到艾达手掌的按压。当他蹲在冷山的黑暗中时,那深情的触摸似乎就是生活的关键。无论他说些什么,与放在他身上的那双手比起来,都微不足道。 他重新回到屋中,下定决心要走向艾达,一只手放在她的脖颈上,一只手放在她的腰部,将她拉向自己并将自己全部的愿望清楚地表达出来。但当他将门放回原处时,炉火释放的暖意冲击着他,他的手指粘在了一起。它们被沙子擦得生疼,被冷水冻僵,僵硬的样子就像他在海岸巡逻时所看到的蓝蟹鳌钳。那些鬼魅一样的东西冲着整个世界胡乱地挥舞着它们的武器,就连它们的同类也不例外。他低头看着那些餐具,看着罐子和平底煎锅,看到上面仍有一层白色的油脂。所以,他的努力都白费了,他最好还是待在屋里,将炊具口朝下放在炉火上烤一烤。 艾达抬头看着他,他看到她深吸了两口气,然后就瞧向了别处。她脸上的神情使他能够猜到,她已鼓足自己所有的勇气过来抚摸他,将他夹在两掌之间。她以前是不会做出如此亲昵的动作的。他知道这一点,她已经尽了努力。把那些话语禁锢在八月的是他,而现在他背负着将必须说的话一吐为快的重任。 英曼走向她,在她后面坐下。 ——我在医院时你给我写过信吗?他问道。 ——写过几封,她说道,夏天时写了两封,秋天时是一封。但当我知道你在那儿的时候,你已经走了。所以,前两封信寄到了弗吉尼亚。 ——他们在那儿没找到我,他说道,告诉我上面写的是什么。 艾达简述了一下那封信,尽管同原来的内容并不完全一样。她根据目前的看法对它们进行了调整。生活很少会提供这样的机会让你去重写过去——哪怕是过去的一个碎片,所以她充分地利用着这个机会。经过修正,这些信比原来的版本更令他们满足。它们更详细地展示了她生活的细节,情感更如充沛,表达更明确直接,内容更为丰富。然而,她没有提到最后那封。 ——我真希望自己收到了它们。当她说完后英曼说道。他说那会使他更容易熬过那些艰难时刻,但他此刻不想谈到那个医院。 他把手伸向温暖的火炉,想着它被弃置于黑暗,寒冷中度过了多少个冬季。他说:二十六年前,这个炉子里也生过火。 这给了他们一个话题。有一段时间,他们轻松地聊着天,就像劫后余生中的人们那样,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种韶华已逝、来日无多的感慨。他们想像这个炉子上一次燃着火焰时的情景,他们给想像中围坐在炉前的人物分派角色。一个切诺基家庭,妈妈,爸爸,孩子,还有一个老祖母。他们给这些角色设计了不同的个性,是悲是喜全凭故事的性质而定。英曼杜撰出的一个男孩颇像“游泳者”,古怪而神秘。给虚构中的家庭设计出他们自己拚命努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的完美生活令他们十分满足。在他们的故事中,这个家庭预感到了他们的末日。尽管每个时代的人们都认为世界处于危险之中,就在黑暗的边缘,但艾达和英曼怀疑,在历史上的任何时期,末日之感是否如此有道理。那些人的恐惧完全被证实了,即使他们躲在这里,那个更广阔的世界还是发现了他们,并将全部重量压在他们的身上。 当他们讲完后,他们无言地坐了一会儿,因占据了这个其他生活曾经在此展开并消失的空间而感到不安。 过了一会儿,英曼告诉她自己如何在整个归途中满脑子想的就是希望她能接纳他、能够嫁给他。这占据了他整个头脑,并出现在他的梦中。但现在,他说道,他无法要求她对自己作出这样的承诺,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一个身心如此混乱的人。 ——我已经无可救药了,那就是我的担心,他说道,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总有一天,我们都会不幸而痛苦。 艾达回过头来看着他。他已经热得解开了领口的扣子,在他的脖子上有一道白色的伤疤。其他的伤痛是在他的表情和眼神中,与她的不尽相同。 她又将头转了回去。她的想法是自然界存在着各种疗法,它的每个角落和罅隙都满是药剂和补品来治愈所有的外部创伤,连最隐蔽的草根和蛛网都能派上用场。还有内在的精神可以抚平伤口。然而,无论哪种,你都必须努力地去寻找,如果对它们存在过多的怀疑,你就注定会失敢。至少,鲁比使她得出了这个结论。 最后,没去瞧他,她说道:我知道人们能够痊愈。不是所有人,但有些人比别人更快地痊愈。但有些人不能,我看不出你为什么不能。 ——我为什么不能?英曼说道,似乎在思考这个想法。 他把伸向火取暖的手缩了回来并用指尖触摸自己的脸,看它们是否还像冰锥那么冰冷。他发现它们异常地温暖,根本不像武器的一个部分。他把手伸向艾达那松散地披在背后的黑发,用手将它拢成粗粗的一束。他用一只手将它们举了起来,而用另一只手的手指轻拂她两绺延伸至肩膀的鬈发。他身子前倾,用嘴唇轻触她脖子上的浅窝。他放开她的头发,让它们落回原处并亲吻她的头,将她头发的气息留在记忆中。他重新坐直,将她拉向自己,她的腰靠在他的腹部,她的肩膀埋在他的胸前。 她将头偎在他的下巴旁,他能够感到她的重量落在了他的身上。他紧紧地拥着她,话语无须事先组织就从他口中滔滔涌出。这一回,他没有努力闭上嘴,把它们堵回去。他对她说起自己第一次坐在教堂的长凳上望着她后颈时的感觉,那种感觉从此难以忘怀。他说起那时与现在之间岁月的巨大浪费。大段的时光逝去了。认为那些岁月本可以更好地度过是毫无异议的,他说道。因为他过得再糟不过了,现在无法挽回它们了。你可以无休止地为失去的年华以及遭到的损失悲叹,凭吊死者和失落的自我。但岁月累积下来的智慧说,我们最好不要没完没了地哀悼下去。那些老年人更通世事并可以告诉我们一些真理,英曼说道,因为即使你痛心疾首、肝肠寸断,你已然如此。你的悲恸改变不了任何现状,失去的一切不会回来,它们将永远地失去。你只剩下伤疤来标示自己的失落和怅惘。你所能选择的是是否继续前行。如果你选择了继续,你要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带着所有的伤疤前行。此外,在所有这些浪费的岁月中,他一直抱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亲吻她脖颈的浅窝,而现在他实现了。他认为,那是某种补偿,如此圆满地实现了他被延迟这么久的愿望。 艾达并未特别记得那个星期天——许多星期天中的一个。她无法对他的记忆加以补充以使它成为一段共同的记忆。但她知道英曼这样说是为了以他自己的方式来回报他刚进木屋时她对他的触摸。她把手伸到脑后,将自己的头发从脖子上拢起,用手腕将它们撩起抵在后脑上。她的脑袋略微前倾。 ——再来一次!她说道。 但在英曼准备动作之前,门响了,鲁比将门从门框挪开并探进头来。艾达己经坐直,她的头发披在了肩膀上。鲁比打量着他们,看到了他们的困窘和他坐在她后面的古怪样子。 ——你们想要我再出去咳嗽一声吗?她说道。 没人答话。鲁比关上门,将罐子放在了地上。她掸落衣服上的雪,将帽子在腿上磕打着。 ——他现在有点退烧了,她说道,但那也不说明多少问题,总是退了又烧,烧了又退的。 鲁比瞧着英曼。她说:我砍了一些树干,搭了一个比只用毯子铺成的地铺更好的床。她顿了一下后补充道:我估计,有人可能会需要它。 艾达捡起了一根树枝戳着火,然后便将它放进火中,让它燃烧。你去吧,她对英曼说道,我知道你累了。 然而,尽管疲惫,英曼还是难以入睡。斯特布罗德打着鼾,同时还按照一种愚蠢的小提琴曲调嘟囔着断断续续的歌词,那只不过是这样的一句:猴子爬得越高,就会露出它越多的呀——嗒——嗒嗒——啦——嗒——嘀——哒。英曼曾听过人在受重伤陷入昏迷时说过的各种各样的呓语,从祈祷到咒骂,而这个可获得愚蠢奖。 在偶然安静的间隙,英曼努力确定这个晚上的哪个部分可以被他评为最愉快的时刻。是艾达的手掌放在他的腹部,还是鲁比开门前她提出的那个要求。在他还未得出答案之前,他已经渐渐睡去。 艾达也躺在那里久久无法入睡,思绪起伏。英曼看上去要比四年所添加的岁月老了许多,如此瘦削、阴沉和内敛。而她马上想到应该担心自己会失去美貌,会变黑,变得多筋而粗糙。然后,她想到,你一天天地生活下去,总有一天,你会变成另外一个人,你以前的自己只会像是一个近亲,一个姐妹或兄弟,陪你共同分享过去。但那是一个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她和英曼当然已不再是他们最后那次在一起时的他俩了。她认为,她现在更喜欢那时的他们。 鲁比在她的床上折腾着,翻个身,安静一会儿,然后又翻了一个身。她颇为受挫坐了起来,喘着粗气。我睡不着,她说道,我知道你也醒着,满脑子爱情。 ——我醒着。艾达说道。 ——我睡不着是因为我一直在想,如果他活下来,我该和他怎么相处。鲁比说道。 ——和英曼?艾达困惑地说道。 ——和我爸爸。那样的伤会慢慢地痊愈。据我对他的了解,他会在床上赖很长一段时间的。我想不出该把他怎么办。 ——我们把他带回家并照料他就是了,艾达说道,既然他受了伤,没有人再会来找他。最近不会有人来,而这场战争总有一天会结束的。 ——我欠你的情。鲁比说道。 ——你以前从未欠过什么人的情,艾达说道,我倒不介意是第一个。只说声谢谢就可以了。 ——谢谢。鲁比说道。 她安静了一会儿,然后说:我小的时候,独自一人在那间小房子里时,有很多夜晚都希望我能把他那把小提琴拿到山顶扔掉,看着风把它吹走。在我的想像中,我看着它远去,直到变成一个小点,然后,我会想像它掉落在河流的岩石上摔成碎片时所发出的可爱的声音。 第二天仍是灰暗寒冷。雪下得不再那么大了,从天上落下的不再是大片的雪花,它们柔和而细腻,就像从石磨中渗漏下来的玉米粉。他们起来得都很晚,英曼在女人们的小屋中吃了早餐,是带有火鸡碎肉的火鸡汤。 然后,在上午稍晚的时候,艾达和英曼喂了马以后便一同出去打猎。他们希望能够猎到更多的鸟,或者,如果幸运的话,能够打到一只鹿。他们走上山去,树林中没有任何动静,甚至没有动物的足迹留在厚厚的雪上。他们穿过栗子林进入铁杉林,到了山脊。他们沿着弯曲的脊线前进着。仍旧没有猎物,只有几只松鼠在高高的铁杉上吱吱地叫个不停。即使你能够打中它,也只能得到一口灰色的肉,所以他们便不去浪费子弹了。 他们最后来到一个露出岩脊的平坦岩石旁,英曼将上面的雪拂掉,他们盘腿坐在上面,脸对脸,膝对膝,用英曼背包中的防潮布盖着头。从这块布的纤维透过来的光昏暗而呈棕色。英曼将背包中的胡桃拿了出来,用拳头大的一块石头将它们砸碎,他们抠出果肉吃了起来。吃完后,他将手放在艾达的肩膀上,身子前倾,将自己的额头抵在艾达的前额上。有一段时间,只有雪花落在布上的声音打破寂静,但过了一会儿,艾达开始讲起话来 她想告诉他自己是怎样变成今天的样子的。她同以前已经判若两人了,他应该知道。她讲述了门罗的去世,他雨中的面容和湿湿的山茱萸花瓣。她给英曼讲述了自己决定不再回到查尔斯顿去,讲述了那个夏天,还有鲁比的一切。关于天气、动物、植物和所有她开始了解的东西。生活的一切形态。你可以通过观察它们来确立自己的生活。她对父亲的思念仍旧无以言表,她对英曼讲了他许多辉煌的业绩。但也有一件糟糕的事:那就是父亲一直把她当做一个孩子,不让她长大,由于没有受到她的抗拒,他很大程度上是成功了。 ——还有一些关于鲁比的事情你应该知道,艾达说道,无论我们之间以后会怎样,我想让她待在布莱克谷,只要她愿意,多久都可以。如果她永不离去,那我将非常高兴,如果她离开了,我会为失去她而悲伤。 ——她是否能够学会容忍我的存在还不得而知。英曼说道。 ——我想她会的,艾达说道,只要你明白她既不是佣人,也不是雇工就行了。她是我的朋友。她不会被人使唤,她不给别人倒夜壶,只有她自己的除外。 他们离开那块岩石继续打猎,顺山而下,进入到一片潮湿、充满了加莱克斯草味道的沼泽,然后向下穿过分散丛生的月桂灌木,来到了一条细细的溪流边。他们走到一棵被吹倒后横亘在林地上的铁杉树旁。树根的底部像房子的山墙一样支在半空,根基茎紧紧抓在空中大过威士忌酒桶的石头。在那个树坑中,艾达发现了一丛白毛茛,上面那些鸭蹼状的叶子已经枯萎,但仍可分辨出来,它们从一棵大白杨背阴一侧的较薄积雪中伸出来。白杨如此巨大,它的主干需要五个人手拉手才能环绕过来。 ——鲁比需要白毛茛给她父亲疗伤。艾达说道。 她跪在树旁用手挖掘着这种植物。英曼站在那里看着。这是一幅非常淳朴的画面,一个跪在地上挖掘的女人,一个高个男人站在旁边观望着,等待着。要不是他们的服装,这可能是任何时期的画面,上面几乎没有什么特征可以标志时代。艾达将白毛茛茎上的泥土敲掉后装进自己的口袋。 她在站起来时发现了白杨上的那支箭。艾达开始以为它是一根折断的细枝,因为露在外面的部分不是箭羽,而是一截箭杆。箭杆的木头几乎已经腐烂,但仍连接在箭头上。灰色的燧石箭头,被砍削成了铲形,其完美的对称形状只有手工才能打造出来。箭头埋入树干有一英寸多深,部分是由于之后树木生长从而在箭头周围形成伤疤状褶边突起所致。但露在外面的部分足以看出这个箭头又宽又长,不是那种射鸟的小箭。艾达用手指着它以引起英曼的注意。 ——射鹿用的,英曼说道,或是射人的。 他把一个手指尖舔湿并在箭头锋利边缘露在外面的部位刮了一下,就像人们用试刀石检查折刀一样。 ——它还能切肉。他说道。 在夏末耕作时,艾达和鲁比曾挖出无数的射鸟箭头和刮刀,但这个对她而言似乎有些特别,它的所在位置使它显得仍有生命力。艾达退后一些以看得更清楚。总的来说,它仍是一个小东西。一支一百年前射失的箭。或是更多年之前,很久以前。但如果人们换一种角度来看待它的话,也许就不会显得那么久远。艾达走到树前,用手在箭杆末端摇撼它。非常牢固。 可以把这支箭划入历史遗迹的框架之内,另一个世界的遗物,而艾达做了类似的事情。她把它看做是一个将逐渐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的物件之一。 但英曼的推测,与此不尽相同。他说,是某个人饿了。然后,他开始猜测:把箭射失是因为技术欠佳?出于绝望?风力使然?光线不足? ——你记住这个地方。他对艾达说。 于是英曼提议他们以后重访这个地方,查看箭杆腐烂的程度,绿色的白杨树在燧石箭头周围的生长情况。他描绘了一幅未来的图景,弯腰驼背、头发灰白的他和艾达在某个光辉灿烂的未来世界中——该世界的主要特色连他都想像不出——把孩子们带到这棵树前。到那时,箭杆已经不见了,消失了。这棵白杨将会更加粗壮,又长粗了一圈以至于将整个箭头封存了起来。除了树皮上一条伤疤的裂缝,什么都看不出。 英曼想像不出他们将会是谁的孩子,但这些孩子将会站在那里入迷地看着两个老人将刀插入柔软的白杨并挖出一小块木头,而之后,突然地,孩子们将会看到这个石刃,就像它是自己冒出来的一样。英曼将它描绘成一件用途明确的小艺术品。尽管艾达无法充分预见那么遥远的未来,但她还是能够想像得出那些小脸上的惊异表情。 ——印第安人的箭,被英曼的故事深深吸引的艾达说道,是印第安人的。 那个下午她们没有打到任何猎物便回去了,所能展示的全部收获就是白毛茛和木柴。他们将木柴拖在身后,在雪地上留下了一条带状的痕迹。大的树干来自于一棵栗子树,而较小的树枝得自一棵雪松。他们发现鲁比正坐在斯特布罗德的身边。他有些清醒了,似乎认识鲁比和艾达,但对英曼充满了恐惧。 ——那个黑大个是谁?他说道。 英曼走过去蹲在斯特布罗德的旁边,这样就不会高踞在上面而产生压迫感。他说道:我给你喝过水。我不是来抓你的。 斯特布罗德说道:啊! 鲁比将一块布弄湿给他擦脸,而他像小孩一样抗拒着。她捣碎几根白毛茛敷在他的伤口上,又用另外的几根就茶让斯特布罗德喝了下去。当她做完这些时,他又马上睡去。 艾达看着英曼,他的脸上带着疲倦的神色。她说:我认为你也应该睡一会儿。 ——不要让我一直睡到夜里。英曼说道。他走了出去,当门被打开时,艾达和鲁比能够看到外面的雪,它们下落时划出一条条线。她们听到他在外面折断树枝的声音,过了一会儿,门再次打开。他将一捆栗木柴送进来后离开了。她们将火烧旺,背靠着木屋的墙壁在一起坐了很长时间,一条毯子披在她们的身上。 艾达说:告诉我下一步该怎么办,当暖季来临时,怎样才能使这个地方井然有序? 鲁比捡起一根树枝在地上画了一个图,布莱克谷。她画上了道路、房屋和谷仓,圈出一些区域代表是现在的田野、林地和果园。然后,她开始讲了起来,描绘出一幅繁荣的图景并说明了如何来实现它。购进一批骡子,将那片长满藤草和漆树的荒地开垦出来。建起新的菜园,新开垦一些农田,种植足够做面包的玉米和小麦。扩大果园,建起真正的贮藏室和苹果屋。年复一年地劳作,但终有一天她们会看到夏季的田野里长满了高高的农作物。鸡在院子中啄食,牛在牧场上吃草,猪在山边觅食橡实。猪多得可以分成两类:做熏肉的猪,腿瘦身长;做火腿的猪,腿肉肥厚而身材粗壮,肚皮垂至地面。火腿和熏肉挂满了熏肉房。油腻而精良的长柄锅一直都放在火炉上面。苹果堆积在苹果屋中,一坛坛蔬菜排列在贮藏室的架子上。极为富足。 ——那一定大为可观。艾达说道。 鲁比用手掌将她的图画抹去。她们静静地坐着,过了一会儿,鲁比歪向一边,肩膀靠在艾达的肩上打起了瞌睡,想像耗费了她的体力,使她颇为疲倦。艾达坐在那里望着炉火,听着它发出劈啪声和嘶嘶声,稍后,它的余烬便轰然塌落。她闻着柴火甜美的味道,想到,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柴火的烟味来识别树木,那将是衡量是否成功地留意到这个世界上的细节的尺度,那将是人们或许渴望掌握的一项技能。这总比去了解世界上存在的许多更槽的事情要好——那些损害别人、从而最终损害到自己的事情。 鲁比醒来时已经是傍晚了,天色几乎暗了下来。她坐直了身子,眨了眨眼睛,抹了一把脸,打了一个哈欠,然后走过去查看斯特布罗德的情况。她摸着他的脸颊和前额,掀开被子检查他的伤口。 ——他又发烧了,她说道,我相信,今夜将是一个难关。他或是活下来,或是离去,但今晚将是决定性的时刻。我最好不要离开她。 艾达过来将手放在斯特布罗德的额头。她没有感觉这次同前几次有什么不同。她看着鲁比,但鲁比没有看她。 ——我觉得今晚不应该离开他。鲁比说道。 当艾达沿着小溪向另一个木屋走去时,天已经黑了。落下来的雪花非常细小。地上的积雪已经厚得难以行走,即使是踏在已有的脚印上,她仍旧需要抬高膝盖。雪反射着从云层后透过来的所有光线,从而使地球看上去像是被从内部均匀地照亮,亮堂堂地就像一个云母灯笼。她轻轻地打开门进到屋中。英曼睡在那里,没有被惊动。火焰已经烧得低落下来。在火的前面,艾达看到英曼的物品被摆开烘干,就像展览馆中的陈列品,似乎每一件都需要周围留有一定空间以显示它的真正价值并被正确评估。他的衣服,他的靴子,他的帽子、背包、干粮袋、餐具、带鞘短刀,还有那把丑陋的手枪以及它的零部件:推弹杆、锡弹、撞针和子弹筒,还有弹塞、火药,还有用于霰弹枪的粗铅弹。要使这一展览完整,只需将巴特拉姆的那本书从壁龛上拿下来放在手枪的旁边,再加上一个白色的标签,上面写着:逃兵,全套装备。 艾达脱下衣服,将三根雪松树枝放在火中并吹旺炉火。然后,她走向英曼并跪在他的身边。他面朝墙躺着,铁杉搭成的床发出一般刺鼻却清新的味道,上面的针叶被他压在身下。她抚摸着她的额头,拂平他的头发,指尖沿着他的眼皮、颧骨、鼻子、嘴唇和满是胡茬的下巴滑动。她掀开他的毯子,发现他已脱去了衬衫,她将手掌按在他脖子的侧面,那个紧绷的新伤疤。她将手移至他的肩头,紧紧地握着。 他慢慢醒来。他在床上移动着,转过身,看着她,似乎明白她的意图,但之后,显然是情非所愿地合上了眼睛再次睡去。 这个世界是一个如此孤独的地方,似乎只有肌肤贴着肌肤地躺在他的身边才是惟一的疗法。这个愿望掠过艾达的大脑。然后,就像风中摇动的树叶,一种类似于恐慌的感觉在她的心里悸动。但她将它赶走并站起身来开始解开腰衣的纽扣以及裤子上那一长排古怪的扣子。 她发现这条裤子并不是能够优雅脱去的衣物。第一条腿抽出得顺利,但之后在把体重转移到另一只脚上时,她失去了平衡并不得不跳了两下以重新找到平衡。她朝英曼望去,发现他的眼睛睁开着,正瞧着她。她感到自己很愚蠢,真希望自己不是站在那些冒着烟的雪松柴枝所燃起的黄色火焰前,而是在黑暗中。或者她穿的是一件能够像瀑布一样顺利地滑落在她周围的睡袍,在她脚边形成一个使她能够迈步离开的池塘。但此时,她站在这里,门罗的裤子仍紧紧地缠绕在她的一条腿上。 ——转过身去。她说道。 ——就是把联邦金库的所有金币都给我,我也不转。英曼说道。 她转过了身,背朝英曼,紧张而尴尬。然后,她脱下了衣服,将它们抱在了胸前,朝英曼半转过身来。 英曼用毯子围在腰间,坐了起来。一直以来,他像一个死人般活着,而此时生活展开在他的面前,触手可及。他探身上前,将衣服从她手中拖开并把她拉到自己的身边。他将掌心放在她大腿的侧面,然后把手向上滑向她的腰间,前臂停留在她的髋骨上,用指尖触摸着她后腰的浅窝。他的指尖向上移去,一节一节地轻触着她的脊椎骨节。他抚摸着她的胳膊内侧,将手沿着她的身侧向下滑去,直到她平滑的臀部。他将一只手放在她柔软的腹部。然后,他亲吻着那里,她闻起来就像栗子木的烟味。他把她拉向自己,拥着她,搂着她。她将一只手放在他的后颈使他更紧地贴在自己的身上,然后,她用自己白色的手臂环抱住他,似乎直到永远。 外面的雪不断堆积,这个温暖干燥的木屋躲戴在大山的怀抱中,确实像是一个安全的港湾,尽管对于那些曾居住在这儿的人来说,事情并非如此。士兵们发现了这个小屋,使它成为了一条通向流亡、损失和死亡之路的起点。但在那个晚上,它一度成为了一个围墙之内毫无痛苦,甚至没有丝毫痛苦的记忆的地方。 稍后,艾达和英曼相拥在一起躺在他们的铁杉床上。这座古老的木屋几乎黑了下来,雪松树枝在炉膛中冒着烟,滚烫的树脂闻起来就像是什么人晃动着香炉走过。火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雪在飘落的时候发出嘶嘶的叹息声。未来就像世界诞生之日的正午那样光辉灿烂,无限延展在面前,他们做了所有情侣常做的事情:不停谈论着过去,似乎必须了解对方以前的行为,他们才能够结伴前行。 他们几乎聊了一夜,就好像法律规定了必须详细叙述他们的童年、青年时期的大量细节。而他们两个都把它们描绘成了田园诗。在艾达的叙述中,就连查尔斯顿夏季的酷热都呈现出一种戏剧特色。然而,当英曼叙述战争岁月时,他叙述之粗略如同报章上的报导——指挥过他的将军的名字,军队的大型军事行动,战略上的失败和成功,决定哪一方胜利的那盲目而反复无常的运气。他想要艾达知道的是,尽管你可以不停地讲述这些东西,但你对战争真相的了解并不会比通过穿过树林的足迹来了解一只老母熊的生活更充分。蜜蜂树上的一个爪印和一堆满是黄色果籽、湿乎乎的大便只能透露出两个关于大黑熊本身神秘行踪的信息,不过这些信息既过于简单又很可能将人引入歧途。没有人——哪怕是李将军本人——能够更准确地描述一只熊,除了它那粗钝的前掌——黑色的钩形爪,鼓起的瓣状肉垫,爪尖上倒长着的蓬乱而闪亮的黑毛。英曼估计自己只知道像它呼吸的气味这种转瞬即逝的东西。没有人能够了解全局,就像我们无法了解动物的生活那样,因为它们所栖息的世界只属于它们,不属于我们。 英曼讲到一八六二年冬季露营时,他那个小木屋的用泥巴和树枝做成的烟囱起火,满是苔藓的树皮屋顶塌落下来,砸在了他和同屋睡觉的伙伴身上。只有这样的小故事才能显露出他的一些个性,他当时只穿着内裤连叫带笑地跑出来,在寒冷中看着木屋倒塌并相互掷着雪球,然后,当火势渐小时,他们把篱笆板条扔进火中取暖来度过这个夜晚。 艾达问他是否曾经见过那些著名的人物:被奉若神明的李将军,坚韧不拔的杰克逊,华而不实的斯图尔特,迟钝的朗斯特里特。或是一些较为次要的人物:悲剧性的佩勒姆,令人同情的皮克特。 除了佩勒姆,英曼都见过,但他告诉艾达,关于他们,他没有什么可说的,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去的。他也没有兴趣去评价邦联领导人,尽管他曾从远处见到过一些,并通过其军事行动对另一些有所了解。他希望过一种不会对任何一帮对别人发动战争的好战分子产生兴趣的生活。他也不想进一步列举他曾参加过的战斗,因为他希望有一天——那时人们不会有如此惨重的死伤——能以另一种尺度来评判自己。 ——那就给我讲讲你漫长的回家之路吧!艾达说道。 英曼考虑了一下,但之后认为自己终于脱离了困境并不愿回顾它,于是,他就只讲述了他如何一路数着夜晚的月亮,每到二十八便重头数起,他如何看着猎户星座一晚比一晚爬得更高,以及他如何希望自己既不抱希望、也不带恐惧地赶路,结果遭到惨败,因为两者都未避免。他告诉她在途中一段最好的时光中,自己是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使之适应天气变化无论阴晴寒暑——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这样,他就可以与那个喜怒无常的上帝相协调了——无论喜怒哀乐。 然后,他补充道,我在途中遇到过几个人。其中有一个养羊的女人,据她说,上帝不让我们记住痛苦中最难熬的细节是他慈悲的象征。他知道我们无法忍受的那些部分,便不让我们的头脑再现它们。由于不再回顾,总有一天,它们会被淡忘。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上帝把无法承受的痛苦施加给你,然后再收回一些。 艾达恳求他将养羊女人的看法的一部分加以修改。她说:我认为你必须在忘却方面帮上帝一把。你必须尽力不去唤回这些记忆,因为如果你极力地召唤,它们就会回来。 当暂时聊尽了往事时,他们便开始转向未来。他们谈论着各种未来的事物。在弗吉尼亚,英曼曾见过一台锯木机,它携带方便,用水力驱动。甚至在大山中,板房都在敢代木屋,所以,他认为拥有这样一台锯木机将是一件不错的事。他可以把它拖到某人的地盘,将它装配起来并用此人自己的木材锯出造房材料。这将会有不错的经济效益,而对方也可以从中获得满足,因为他可以坐在建好的房中,而房子的各个部分都来自于自己的土地。英曼可以收取现金作为报酬,如果没有现金,也可以用木材充当,他可以把这些木材锯成木板出售。他可以跟自己的亲属借钱购买设备。这是一个不错的计划,很多人都是白手起家致富的。 还有其他的计划。他们将购买各类书籍:关于农业、艺术、植物学、旅游。他们将开始学习使用各种乐器:小提琴、吉他或是曼陀林。要是斯特布罗德活下来,他就可以教他们。而英曼渴望学会克里克语,那可是一件大事。学会它,他就可以继续巴里斯未完的工作。他给她讲述了医院里那个人的故事,他失去的腿以及在他悲惨地死去后留下来的成捆的纸张。他们把它称之为“死亡了的语言”不是没有道理。英曼总结道。 他们继续聊着,而时光成为了他们的话题。他的详细描述着想像中的婚礼,幸福而平静的时光。依照鲁比的计划对布莱克谷加以整修。艾达详细描述了这些方案,而英曼要求添加的只有山羊,因为他想养上几只。他们在并不在乎常规的婚礼应该如何举行方面取得了一致。他们将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根据季节的轮替来安排生活。秋天,当苹果树上挂满色泽鲜艳的沉甸甸的苹果时,他们将一同出去打猎,既然艾达已被证明在狩猎火鸡方面如此成功。他们不会去用门罗那些华而不实的意大利枪支,而是用他们从英国定购的简单精良的鸟枪。夏天,他们将去捕捉鲑鱼,还是使用来自这个热爱运动的国家的工具。他们将一起变老,根据斑点猎鸟犬的生命周期来计算时间。到了一定时期,当他们人过中年,他们便开始学习绘画,弄来一些装在小锡管中的水彩,同样也从英国购买。在乡村漫步时,若他们看到喜欢的景色,便停下来,从小溪中取来几杯水,在纸上画上一些线条和色彩以供未来参考。他们将相互竞赛,看谁能够更成功地再现这一景色。他们可以画出在变幻莫测的北大西洋航行数十年、给他们带来各种精良的娱乐用具的轮船。哦,他们有那么多的事情可做。 他们两个正处于一个转折的年纪。他们的一部分头脑认为他们的全部生命在他们面前延伸,没有边界,没有尽头。与此同时,另一部分头脑认为他们的年轻时代即将过去,展开在他们面前的是完全不同的领域,其中,机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在一点一点地变少。 乌鸦之魂在舞蹈 直到第二天的早晨,这个小村庄才云开雾散,露出晴天艳阳。雪开始融化,从弯曲的树枝上成块地落下。整整一天,雪下的地面都传来淙淙的流水声。晚上,一轮满月从山脊后面升起,明亮的月光将清晰的树影投在雪地上。这个爽朗的夜晚似乎不是白昼的对立面,而是它衍生的变体,它的替代。 艾达和英曼双双躺在被子下面闲聊,火焰低矮,蓬门半掩,一片梯形的清冷月光投射在他们的床上。他们花费了许多时光为自己制订着计划。月光移过了地板,它的角度在悄然变换。后来,英曼将门关上,往炉中添加柴火。这个计划尽管颇费工夫,但它非常简单且绝非为他们所独有。在那个时代,有许多对情侣都如出一辙,即为总共只有三条路可选,每条都凶险叵测。 他们所遵循的逻辑极为简单。这场战争必输无疑,且不会持续多少个月。等春季到来,它既有结束的可能,也有没结束的可能。但无论怎样,它都不可能持续到夏末。所以,他们有如下选择:英曼可以归队,鉴于兵力如此短缺,他们将会张开双臂欢迎他并立即将他派回彼得斯堡泥泞的战壕中,在那里,他可以缩着头盼望战争早日结束;或者,他可以留下来作为逃兵藏身于大山或布莱克谷,像熊、狼和美洲豹一样被猎捕;再或者,他可以向北越过大山将自己交到联邦军队——那些四年来一直都在朝他开枪的杂种们——手中。他们将会让他在效忠宣誓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之后,他就可以等待战争结束再回家。 他们试图设计出其他方案,但那只是在浪费想像力。英曼给艾达讲了维西的得克萨斯梦,它的荒蛮、自由和机会。他们可以再弄来一匹马,一套露营设备,起程向西进发。如果得克萨斯过于荒凉,那里还有科罗拉多地区,怀俄明,还有广大的哥伦比亚河流域。但那儿也有战争。如果有钱,他们可以远渡重洋到一个遥远的阳光国度——西班牙或意大利。但他们没有钱,而且路上还有封锁。实在万不得己,他们可以绝食数日,然后等待光明石的大门敞开,把他们迎接到和平乐土。 最后,他们不得不为形势所迫。原先那三个残酷的方案是战争所容许的仅有选择。英曼拒绝了第一个方案。而艾达否决了第二个,依她判断,这是最危险的一个。所以,没有了其他选择,他们只好敲定了第三个。翻过蓝岭,取道偏僻野径,不停地走上三四天,然后他就会穿过州界。举起手,低下头,说自己被打败了。向他们不惜一切与之作战的星条旗致敬。从敌人的表情可以看出,与各种宗教的教义相悖的是,打人的人通常比挨打的人感觉要好,无论谁是错误的一方。 ——但这也常被传教士和老太太们所信奉,艾达对他说道。受折磨会引起同情心。他们是对的,确实可以,但它也会造成怨恨。一定程度上这不失是一个选择。 最终拿他们发誓相约,一定要在数月后回家。他们将以那儿作为新生活的起点,奔向战争结束后未可预知的世界,努力来实现他们在前两个晚上所详细描述的未来图景。 第四天,乡村空地上成片的棕色落叶和黑色的土地开始露了出来,一群五子雀和山雀飞来,在暴露出来的土地上觅食。那天,斯特布罗德能够自行坐起并说一些令人似懂非懂的话了,诚如鲁比所言,即使在他健康状况最佳的时刻也是如此。他的伤口干净且没有任何异味,露出了即将愈合的迹象。他也能够吃固体食物了,尽管他们只有剩下来的一点玉米粉和五只鲁比打下来并清除了内脏、剥了皮的松鼠。她把它们穿在树枝上连头在栗木炭上烤熟。那天晚上,鲁比、斯特布罗德和英曼像啃玉米棒似的吃着松鼠肉。艾达坐在那儿端详了一会儿她的那份。松鼠龇出的门牙又黄又长。她不习惯吃牙仍留在上面的东西。斯特布罗德看着她说道:那个头一拧就会下来,如果是那个头使你不安的话。 第五天的黎明,雪大半已经融化。铁杉树下的积雪上铺了一层厚厚的针叶,椅皮被融化的雪水浸出了一道道黑色的湿痕。两个晴天之后,高空的白云被吹了过来,而斯特布罗德宣布,他已准备好上路了。 ——回家要六个小时,鲁比说道,最多七个小时。要把道路难走和偶尔停下来休息所耗费的时间算进去。 艾达要他们一起结伴同行,但英曼不同意。 ——这些树林有时感觉起来十分空旷,而有时又非常拥挤。你们两个随便去哪儿都不会受到阻挠。他们要找的是我们,他说道,用拇指朝斯特布罗德比画了一下。没必要使所有人都处于危险之中。 除了让鲁比和艾达先走,他不赞成任何别的方案。他随后会同骑着马的斯特布罗德一起赶过来。他们要在树林中等到天黑再走。如果第二天早晨天气看上去会好转的话,他就动身去投降。他们将把斯特布罗德藏在家中,如果到他痊愈的时候战争还未结束,他们就让他翻过山去找英曼。 斯特布罗德不置可否,但鲁比认为英曼的话有些道理,所以他们就这样决定了。女人们徒步出发了,英曼站在那里看着她们爬上了山坡。当艾达消失在树林之中时,世界上最充实的那部分似乎也同艾达一起离去了。他独自一人在这个世界上空虚寂寞得太久了,是她充实了他,所以,他相信自己被拿走的一切都是出于一个目的:为更好的东西腾出更多的空间。 他等了一会儿,然后就把斯特布罗德扶上马跟着出发了。骑在马上的斯特布罗德时而下巴在胸前直点,时而扬起头,双目放光。他们经过了那个圆形池塘,上面已经全部结冰,冰上没有野鸭的踪迹,甚至连尸体也不见。它或是溺死并沉入满是泥浆的池底,或是飞走了。尽管英曼想像出它扑打着翅腾挣扎着飞向天空,但并没有看到冻在野鸭那紧绷的黄色脚蹼上的冰块被抖落下来的碎片。 当他们走到那个岔路口时,斯特布罗德看着那棵大白杨以及被子弹削去树皮后露出来的明亮的白茬。这棵狗娘养的大树。他骂道。 他们经过了庞格的坟墓,坟墓位于北面山坡的背阴处,覆盖在上面的积雪几乎埋到了艾达捆扎的那个洋槐十字架的交叉处。英曼朝那里指了一下,斯特布罗德瞧了一眼。他说庞格在山洞中爬过来靠在他的背上睡觉。这个男孩除了温暖和音乐,别无他求。然后,斯特布罗德说道,如果上帝开始按照缺点的多少杀死地球上的所有人,那这个男孩应该排在这个队伍的后面。 头上灰云悬浮,脚下小径崎岖。又走了几英里,他们来到了一处布满月桂灌木的小径,这些月桂树冠像穹庐一样笼罩在小径上。地上长满了茂密的加莱克斯草,茶色的草叶熠熠闪光。月桂树叶因寒冷而蜷成了一卷。他们走出树阴来到了一小片空地,刚要继续前行,便听到了背后的声音。一转身,他发现一些骑兵不知从哪儿钻出来堵住了小径。 ——天哪。斯特布罗德说道。 提格说:你真是一个不易杀死的人。不过,把死亡再重温一遍也无妨。 斯特布罗德看着这些民兵,发现他们多少有了一些调整。提格和他身边的那个少年仍在。在朝他开枪后的这几天中,他们失去了一两人但又新补充了一两人。斯特布罗德认出了一张来自逃兵山洞的面孔,这个白种垃圾!而他们的兵力也增加了,一对杂种狗——耳朵聋拉的大猎犬和一条细须猎狼犬。这两条狗漫不经心地蹲在那里。然后,没有得到任何人的指示,那条猎狼犬自己爬了起来开始向英曼和斯特布罗德靠近。 提格跨在马上,缰绳松松地持于左手。另一只手摆弄着卡宾枪的枪栓,就像是不确定是否有把它拉上的必要。 ——很感谢你和那个男孩让我们找到了那个山洞。一个很不错的干爽避雪地点。 那条猎犬兜着圈子,不慌不忙,寻找着进攻的角度。它没有直视他们,但它所做的每件事都使自己更加靠近目标。 英曼环视四周,判断着战斗将要展开的地形,他意识到自己又回到了熟悉的战场。他需要一堵石墙,但这里没有。他审视着这些民兵,一看他们的眼神就知道,同这些人说话毫无意义。语言不会改变任何事情,那与在空谷中发出一阵空洞的喊声无异。等待是没有意义的。 他探身靠向斯特布罗德并按了一下马辔头和缰绳。他低声对他说道:挺住! 他左拳照着马屁股使劲擂了一下,而右手抽出了手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扑向他的猎狼犬开了一枪,然后又射向了一个人。两声枪响之间几乎不用眨眼的工夫。猎犬和那个人应声倒地,没怎么动就死了。斯特布罗德策马跃起直奔小径,就像人们要驯服三岁的小马,给它套上马鞍那样。他消失在树林中。 出现了片刻的寂静,然后便是一片大乱。马儿们全部跃了起来,后腿蜷起,前腿腾空。它们没有了方向感,但又急欲离开这里。那条大猎犬在马腿间乱窜,这进一步惊扰了它的,接着,狗的脑袋被踢了一下,它发出了一声哀嚎。 骑手们勒着马缰以控制住马。那匹背上的骑手中枪落地的空马四处找寻依靠,但投有找到,它开始盲目地狂奔起来。然而,没跑出几步,就绊在自己的缰绳上并倒向了其他的马匹,而这些马都狂嘶起来并胡乱打转,而骑手们只顾着控制马匹了。 英曼向这群乱作一团的民兵猛攻上来。除了细树,没有称得上是掩体的东西。没有可供躲避的墙,没有可逃的路钱,只有向前;没有以后,只有现在;没有别的希望,只有冲到他们中间将他们消灭干净。 一个箭步出击,他把一个骑手射下马。现在只剩下三个,而其中之一已经落荒而逃,或是他的马受惊逃窜,他蹦跳着冲下了小径,消失在山上的一片山胡桃林中。 剩下的两个骑手挤在了一起,他们的马听到新的枪声再次蹦跳起来,其中一匹摔倒在地,嘶叫着在地上挣扎,后腿蹬踹着试图站起。它的骑手正摸着自己的一条腿,以查看马倒地时压在上面所造成的创伤。当他摸到穿过皮肤和裤腿支在外面的一截白骨时,便痛苦地号叫起来,其中一些只是空洞的声音,其余的是一些言语,这些言语包括向上帝的祷告和关于马竟会这么重的粗话。他的叫声大得盖过了马的嘶鸣。 另一匹马失去了控制。它快速地盘桓着,脖颈压低,四肢绞在了一起。提格一只手猛拉缰绳,另一只手高举着卡宾枪。脚踩空了一个马镫,眼看就要掉下马来,他下意识地往天上开了一枪。马再次跳了起来,就像是被滚烫的火钳刺穿了一样。它盘桓得更快了。 英曼跑到盘桓着的马周围一处较为顺手的地方,神出手将卡宾枪从提格的手中打落。他和提格相互瞪视着,提格将空着的手伸向他的皮带,抽出了一把长刀,高喊着:我要让我的刀刃染上你的鲜血。 英曼将他那把勒马特手枪的击锤扳开,开了一枪。这把大手枪几乎从他的手中跳了出去,像是试图逃走。这一枪射中了,把提格的胸部打开了花。他栽到地上,摊成了一堆,他的马跳开几步后停了下来,翻着白眼,耳朵贴在头上。 英曼转身看着那个号叫着的人。此时他正在号叫着咒骂英曼并摸索着去够他那把落在一摊烂泥中的手枪。英曼弯下腰握住那把卡宾枪,对着这个人的头用枪托使劲一抡,这个人便不再号叫了。他捡起这个人的手枪插在了自己的腰带上。 倒下的马重新站了起来。它是灰色的,在昏暗的光线中,看上去就像是马的幽灵。它走过去站在另一匹无主之马的旁边,它们似乎过于震惊以致忘了逃跑。它们嘶叫着,寻找着任何能够被理解为对它们加以安慰的表示。 英曼环顾四周找寻最后一个骑手。他本以为那个人早就跑掉了,但他发现此人在那片山胡桃林中树木最稠密的地方,离他大约有五十步,这个距离很难射中目标。那片树下仍有积雪,一团雾气从那里以及那匹湿漉漉的马上升了起来,两缕哈气从马的鼻孔喷了出来。 这是一匹花斑母马,它的毛色同那里的雪、树和一块块裸露的地面如此契合,以至于它像是要融进它们之中一样。栗子林后是陡峭的绝壁。 那个骑手尽力驱使他的马躲在一棵树后,但只取得了部分的成功。当他从树后不时地暴露出来时,英曼才发现他不过是个少年。英曼发现他的帽子已经不见了,他的头顶是白色的,看上去像是有德国或荷兰的血统,也许是爱尔兰或康沃尔的后裔。这无关紧要。他现在是个美国人,白皮肤,白头发,而且是一个杀手。但他看上去似乎还远远未到第一次剃须的时候,而英曼不愿枪杀一个男孩。 ——出来!英曼说道,放大声音,使对方足以听见。 没有动静。 少年待在树后。只能看见露在胡桃树后面的马头和马臀。那匹马向前迈了一步,而少年勒紧缰绳使它退了回去。 ——出来!英曼说道,我不会再说一遍了。放下你的武器回家去吧。 ——不,先生,那个男孩说道,这儿很好。 ——对我来说不好,英曼说道,一点儿都不好。我会射你的马,那会让你损失惨重。 ——那就射吧,男孩说道,这不是我的马。 ——见鬼!英曼说道,我在寻找不必杀死你的途径,这样二十年后,我们在镇上相遇时就可以一起喝上一杯,回忆起这个黑暗的时刻并表示我们对此的反感。 ——即使我扔掉武器,我们也不会这样的,男孩说道,你还是会朝我开枪的。 ——我不是你们那帮人,那不是我的行事方式。但我会因为在走下这座山的每一步都不得不担心你会在某块石头后朝我的脑袋开上一枪而杀死你。 ——我会跟住你的,男孩说道,我会的。 ——好吧,那就等着瞧,英曼说道,你必须过了我这关才能离开那里。 英曼过去拾起那把卡宾抢,检查枪托上的弹仓,发现里面是空的。里面只有一个用过的黄铜子弹盒。他将它扔掉并查看那把勒马特手枪的旋转枪膛。九发子弹还剩六发,而霰弹枪筒已经射过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包子弹,用嘴将它的底盖咬掉,将弹药倒进大枪筒中。然后,他把弹药纸塞进枪筒,用小推弹杆将它压实,再将一个铜帽盖在火门上。他站了起来,挺直腰板等待着。 ——你最终总要从那棵树后出来的。他说道。 有一刻那匹马向前迈去。男孩试图从树林中冲出去绕回到那条小径。英曼跑过去挡住了她的去路。他们一人马上、一人马下地在林中相互追逐。利用树木和地势,来回周旋,试图找到一个合适的射击机会,却又不能距离太近。 那匹母马感到困惑,它开始要自行其是,首先,它想要同其他受到惊吓的马肩并肩站在一起。它尽力摆脱控制,不顾少年勒缰驱策它前往的方向,径直朝英曼冲来。当接近他时,它突然半立起来,将少年挤向一棵山胡桃树的树干,将他从马鞍上扫了下来。嘴上的笼头一松,它便像骡子一样欢叫着一路小跑地来到其他马匹中间,它们颤抖着,鼻子相互轻触。 少年躺倒在雪地上。然后,他半坐起来,手里摆弄着他那把手枪上的击锤。 ——把那个东西放下。英曼说道。他重新扳开击锤并将枪口对准男孩。 这个少年看着他,蓝色的眼睛空无一物,就像吊桶上面的一圈浮冰。他的脸看上去很白,眼睛下面的眼白显得更如苍白。他是一个龌龊的小东西,头发剪得很短,像是不久前才跟虱子斗法。他的脸上毫无表情。 少年没有动,除了他的手,而且动作快得超乎想像。 英曼訇然倒地。 少年坐在那里看着他,然后又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枪,喃喃道:我的天哪。就像没有想到它能实现它的功能一样。 艾达听到了远处的枪声,干涩微弱,就像折断了一根树枝。她没有对鲁比说什么,只是转身就跑。她的帽子从头上飞落,而她只不顾一切地跑着,任由它掉落在地上,就像她身后的影子。她遇到了斯特布罗德,他正死死地抓着拉尔夫的鬃毛,尽管马奔跑的速度已经慢了下来,变成了一路小跑。 ——在那边。斯特布罗德说罢继续向前奔去。 当她到达时,少年已经集合马匹走远了。她跑到躺在地上的男人旁边逐一查看,最后,她发现了同他们隔开一段距离的英曼。她坐下来将他抱在自己的大腿上。他想要说话,但她示意他安静下来。他时而清醒,时而昏迷,他做了一个灿烂的梦,梦见了家乡。一汪清凉的泉水从石缝中涌出,黑色的土地,参天的古树。在他的梦中,时光似乎同时出现,所有的季节重叠在一起。苹果树上硕果累累,然而奇怪的是树上仍花朵盛开,冰冻结在泉眼的边缘,秋葵绽放着黄色和栗色的花朵。枫叶像在十月那样火红,玉米尖上结出了穗状花序,放满了东西的椅子被拖到客厅的壁炉前,南瓜在田垄中闪闪发亮,月桂爬满了山坡,沟渠两旁长满了凤仙,山茱萸上绽着白色的花朵,而紫荆上颤动的是紫色的小花。一切都一同出现。还有白色的栎树,大群的乌鸦,或至少是乌鸦的灵魂,它们在高枝上舞蹈、唱歌。他有话要说。 从山脊望向山下的目击者看到了冬季树林中一幅遥远、静谧的戏剧性画面。小溪,残雪。一块远离凡尘的林间空地。一对情侣,男人的头枕在女人的腿上。她,凝望着他的眼睛,将他额前的头发向后拂去。他,一条胳膊笨拙地环绕着她,搭在她柔软的臀部。两人极为亲昵地相互爱抚。这一景象如此恬静祥和,以至于这位目击者日后对此的描述将会使那些天性乐观的人断言:幸福的未来正等待着他们。 后记:一八七四年十月 虽然他们在一起这么久了,还有了三个孩子,艾达发现他们还是在一些最古怪的时刻在一起亲热。在把燕子们泥碗一样的小窝捅翻后便一起跑进了谷仓。把湿玉米穗和胡桃枝添进炉火中后就跑到了熏肉房的后面。今天较早的时候是在马铃薯地,当时是在用一把大锄头翻地。他们双脚叉开笨拙地站在垄沟上,用一只胳膊相互拥抱着,用他们空出来的另一只手抓着锄把。 艾达开始时想要说上几句风凉话。需要我咳嗽一声吗?但之后她留意到那两个锄把。锄把斜插在泥土中,就像地底下一台不为人知的发动机的摇柄一般。于是,她去忙自己的事,随他们去了。 那个男孩并没有回佐治亚州,而是成了布莱克谷的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个不赖的男人。这是鲁比的功劳。两年来在她的督促下,他成了一个帮手,当他成为她的丈夫后,她也没有放松对他的监督。需要的时候就得踢上一脚,要不然就是一个拥抱。两种手段同样见效。他的名子叫里德。她们的孩子每个相差十八个月,都是男孩、满头黑发,亮晶晶的棕色眼睛像栗子一样嵌在脸上。他们长成了圆圆胖胖的小家伙,粉红的脸蛋,灿烂的笑容,鲁比让他们努力地干活,尽情地玩乐。尽管年龄有差距,但当他们在院子里的黄杨树下到处跑时,看上去就像同一窝出生的小狗一样相像。 此刻,时近傍晚,三个男孩蹲在房后的一个火坑周围。地上的木炭上正炙烤着四只小鸡,男孩们就该轮倒谁去往小鸡身上涂抹油醋和辣椒调成的浆汁争执不休。 艾达在梨树下一边望着他们,一边将一块桌布铺在一个小桌子上,然后几乎是边儿挨着边儿地摆上了八个盘子。战争爆发后,只有一年她没有来这儿进行冬季到来之前的最后一次纪念性野餐。而那是三年以前的事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十月,整月都是阴天下雨,只有一天例外,那天飘起了雪花。 艾达尽力去平等地热爱每一个季节,不去歧视冬季那灰暗色调、脚底下腐叶的味道和山林田野中的静寂。然而,她就是克服不了自己对秋季的情有独钟,她无法完全摒除见到落叶落下时产生的伤感,禁不住将它看做是一年的终结以及类似的隐喻,尽管她知道四季轮替、无始无终。 令她高兴的是,一八七四年的十月天气一直很好,是这个月份里所能呈现的最佳状态。一连几个星期天气都很干爽、温暖、晴朗,而树叶正好处于颜色变化的当口,白杨转黄,枫叶转红,但栎树仍是绿色。冷山矗立在房后,呈现出斑驳的色彩。它逐日发生着变化,如果你仔细观察,便可看到,这些颜色逐步替换掉绿色并沿着山坡向下面的山谷漫去,像海浪一样慢慢向你涌来。 还差一小时天就黑了。鲁比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在她的身边,有一个九岁的纤细高挑的女孩。她们两人都拿着篮子,里面装着土豆沙拉、玉米、玉米饼、青豆。里德把小鸡从炭火上取了下来,鲁比和女孩将食物摆在桌子上。斯特布罗德从他挤奶的畜棚中走出来。他将奶桶放在桌子旁的地上,孩子们将他们的杯子舀满。他们都各就各位。 稍后,暮色笼罩了这个山谷,他们燃起了一堆篝火,斯特布罗德取出了他的小提琴并拉了几个由《漂亮的乔治·坎贝尔》演绎出来的变奏曲,加快了速度使它变成了一支舞曲。孩子们都围着火堆跑着、叫着。他们没在跳舞,只是随着音乐跑动,那个女孩挥舞着一根燃烧着的木棍并用棍尖黄色的火光在昏暗的空中画出曲线,直到艾达出言制止她。 女孩说道:但是妈妈……可艾达摇了摇头。女孩过来亲了亲她的面颊,然后蹦蹦跳跳地离开,将木棍扔进燃烧的火焰中。 斯特布罗德一遍又一遍地拉着这个简单的舞曲,直到孩子都满脸通红、汗流浃背。当地停下来时,他们便瘫倒在火堆旁的地上。斯特布罗德将他的小提琴从下巴旁拿了下来。他想要唱一支福音歌曲,而小提琴终究是魔鬼的匣子并普遍被禁止演奏这样的歌曲。然而,他珍爱地抱着它,将它搂在胸前,琴弓挂在他一根弯曲着的手指上。他唱起了《天使乐队》 ,一首新歌。女孩跟着他唱了起来,她的声音清澈、高亢、有力:用你雪白的翅膀将我带走吧。 斯特布罗德将小提琴收了起来,而孩子们央求着要听故事。艾达从她的围裙里取出一本书就着火光读了起来。《博西斯与腓利门》 。她翻页时有些困难,因为四年前她在冬至后的一天失去了右手食指的最末一节。她当时独自一人爬上山脊,去砍掉一天前她在门廊观察到的标志日落位置的树木。 几棵树纠缠在一起,当她在努力将这些无序的枝干弄松时,套着缰绳的马突然向前冲去,结果将她的食指指尖齐齐挤断,就像掐掉一根西红柿嫩秧一样。鲁比给她敷上药膏,尽管花了大半年时间才得以痊愈,但伤口好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你会认为人们的指尖就该是这个样子。 当艾达讲到故事的结局——那对白头到老的情侣经过长年平静、和谐的生活之后变成了菩提树和栋树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夜色如水,愈深愈凉,艾达将书收起来。夜空中,一弯新月升伴在金星旁。孩子们睡眼朦胧,黎明将会像往常一样早早地准时来临。是该回到房中封好炭火、插上门闩的时候了。 致谢 我愿向如下诸位人士表示谢意,感谢他们在《冷山》写作过程中对我的支持。对于他们的帮助,我甘之如饴。我的父亲查尔斯·O·弗雷泽保存了家族的故事,与我分享;他对北卡罗来纳西部历史和人文的丰富知识,一直是我取之不尽的源泉,是他带我踏上英曼的征途。凯伊·吉朋丝慷慨地给予我建议和鼓励,她甚至在我本人之前便认真看待此书的创作,并且为我树立了一个不畏辛苦、专心工作的榜样。W·F和朵拉·比勒在北卡罗来纳山区,为我提供了一个适于安心写作的绝妙住处,本书的很大一部分便是在那里完成的;门廊上开阔的视野,奠定了本书的基调。雷·菲尔德曼在我陷入困境的时候,激励我前进,帮助我找到了故事的方向。伊丽莎白·史密兹细心、敏锐的编辑工作,为本书的最后定稿增色不少。 这部小说在文化和历史背景方面的构建,曾受惠于一些著作,尤其是:罗伯特·坎特威尔的《蓝草音乐分析:古老南方音乐的形成》(1984);里查德·蔡斯的《杰克的故事》(1943)和《老爷爷讲故事》(1948);沃尔特·克拉克的《内战中来自北卡罗来纳的几个团和营的历史》(1901);丹尼尔·艾利斯的《刺激的冒险》(1867) ;J·V·哈德利的《狱中七月》(1898);赫拉斯·克帕特的《我们南方的山地人》(1913) ;W· K·麦克耐尔的《阿巴拉契亚山区人在民间传说和大众文化中的形象》(1995);詹姆斯·穆耐的《切诺基人的神话》(1900)和《切诺基人的神秘仪式》(1891);菲利浦·肖·帕陆丁的《受害者》(1981);威廉 R·特洛特的《丛林中的逃兵:内战在北卡罗来纳》之卷十一《群山》(1988)。 最后,我要为自作主张地安排W·P·英曼的生平以及冷山(高六千零三十英尺)周围的地形而表示歉意。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